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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與史學批評

2016-01-14 14:59:00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 趙俊

  《荀子》積極總結歷史經驗,強調鑒史價值,評說各種現實社會問題,極其關注制度建設。不把治國寄託於人性之善,而寧可用制度去限制改造人性之惡。《荀子》提出的鑒史觀念與方法,如「法後王」、「以近知遠」、「詳近略遠」等對後世史家啟迪頗多。《荀子》對《尚書》、《春秋》及孔子的評價,為傳統史學長期沿用。《荀子》對「辯說」性質、技巧、方法、誤區的探討,對後世史學批評影響深遠。

  荀子在先秦諸子中是有獨特地位的,無法嚴格歸入儒、法、道、墨……當中的任何一家。他尊崇孔子,高度讚揚禮制,似乎是儒家主張。但他又激烈抨擊子思、孟子,反對儒家修身養性之說,認為人性本惡,必須「重法」以治天下,這似乎又是法家主張了。

  從實踐上看,荀子曾遊學於齊國,當過齊襄王的老師,三次出任齊祭酒--官方學術機構最高職務。教過的兩個學生韓非、李斯,則分別成為法家理論與實踐的重要代表人物。

  應該說,荀子學說是改造後的儒家思想,又對法家思想有巨大影響作用。從荀子身上可以看出,儒、法兩家思想並非絕然二途,誓不兩立,其後二千多年的封建統治者或「霸王道雜之」;或陽用儒,陰用法;或儒法交替使用,是有著久遠淵源的,是有內在依據的。

  我們據以了解荀子思想的《荀子》一書,現存32篇,編定於唐代楊倞。其中大部分為荀子所作。據梁啟超考證,《儒效》、《議兵》、《強國》等篇,內稱「孫卿子」(孫卿即荀卿、荀子),似為其弟子記錄整理。《堯問》篇末,有一段對荀子的批評,顯為他人記述。而全書的後6篇:《大略》、《宥坐》、《子道》、《法行》、《哀公》、《堯問》,楊倞已指為荀卿弟子所記卿語及雜錄傳記。梁啟超進一步指出,此6篇宜認為漢儒所雜錄,非《荀子》之舊。①

  荀子不僅與其他諸子一樣,有著淵博的學識,而且還有著自己的特出之處--多方面的實踐與閱歷。

  他本是趙國人,後周遊列國,當過齊王老師,這使他可以面對面與君王討論治國之術,有學者中難得的參政議政的直接感受。在天下學術活動中心稷下獲得聲名,三為齊祭酒,可見其在學術界有較大影響。後去楚國,被著名的戰國「四公子」之一的春申君任為蘭陵令,這使他又有了當地方官的經驗。春申君死後,荀子被免官,專事著書立說,老死於蘭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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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釋:

  ①梁啟超:《荀卿及<荀子>》,見《古史辨》第四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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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這樣的閱歷與實踐,荀子學說較少書生意氣之論,觀點較為平實可行,所倡之舉有可操作性。以至於顧頡剛先生認為,「秦始皇統一天下的理論多半來自荀子」。

  如果說儒家孟子的治國之論有些迂闊,有主觀理想化色彩;法家韓非子的治國之論有些功利,赤裸裸的刑賞強制。那麼,荀子的學說就兼顧了道德教化與重法重罰兩個方面。

  孟子認為人性本善,因而企圖以修養人固有的「仁心」、「善性」而使社會安定,天下大同。然而在現實中,將美好願望寄託於人的「良心」,則是最靠不住的。

  荀子思想理論的基點則是「性惡論」,毫不諱言人固有的「好利」、「好聲色」的自然本性,對這些慾望必須加以限制,而限制的手段就是制度,要建立強制性的、賞罰嚴明的禮法制度。《荀子》的基本內容就是針對種種社會問題進行評說,指出危害,分析根源,列出解決辦法。上至治國戰略,下至權宜舉措,均強調禮法制度的制約作用。顯然,荀子之說比孟子之說更為篤實、實用,二者之分野就是傾向法治與傾向人治之分野。

  荀子對社會的這種洞察力也體現在對歷史的認識上。

  儘管荀子沒有史學批評的自覺意識,但他在論證自己觀點時,所用的論據大多是歷代史實、史書古籍之言,因而也就時而表達出對某些歷史事件的看法、對某些歷史鑒戒的認識、對史書功能的理解、對某些史家的評價,這些都包含著史學批評的要素,也是日後史學批評形成與發展的胚芽。因而,我們在探討史學批評之源時,是不能忽視荀子的貢獻與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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