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儒家思想的價值規範——「禮」

中國儒家思想的價值規範來源:中華文化 作者:王傑 收集:明月文軒如同孔子對「仁」的態度一樣,孔子也十分重視「禮」的功用與作用。孔子之「禮」與「仁」學說共同構成了其人道思想的兩條主要脈絡,下面我們來談談作為孔子思想價值規範的「禮」所具有的一些特徵。一、在道德修養方面。孔子認為,一個人要真正成為有學問、有道德修養的人,學習和運用「禮」都是一個根本條件。「子曰: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禮是立人之本,沒有「禮」則在社會上無法立足,也不能適應社會環境。又說:「君子博學於文 ,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有學問的人若只在學習上下功夫而不在禮儀方面加強自身修養,同樣不能達到完美的人生境界。 「禮」不僅是自立的基礎,在通往理想人格的道路上,「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克己」而回歸到「禮」所規定的範圍中去,「立於禮、約於禮、 歸於禮」,這些都是個人道德修養時所應該首先做到的,只有在這些「禮」的方面取得了獨立,才能在更高層次上體現「仁」的境界,個體人格的塑造與升華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二、在社會交往方面。孔子強調人們應該以「禮」來對待他人,「居上不寬,為禮不敬,臨惡不哀,吾何以觀之哉?」以恭敬的態度施行「禮」,上下級應該互相體諒,營造一種寬鬆的社會人文環境,這樣才能達到共同進步、共同發展的目的。孔子認為「禮」作為社會交往的原則十分重要:「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大家常喜歡用的一個詞「和為貴」就出自這裡。「和」是和諧之意,中和兩個人之間不和諧的地方,使兩人或更多的人能和睦相處,均衡發展,這種社會秩序約束作用就是「以禮節之」的意思,沒有「禮」的約束,社會生活就會失去平衡,就容易發生一些道德失范現象。「仁」的精神是求得理想人格,用「愛人」,「己立立人 ,己達達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理念來調試自我與他人、社會的關係;「禮」的精神是調整和規範人們之間的矛盾分歧,加強外在約束,使社會生活能夠有序地進行。這種以「和為貴」為準則的「禮」正是孔子所夢寐以求的。三、在治理人民、處理國家大事方面。自周公創設「周禮」以來,「禮」的主要目的之一便是為政治統治服務。「周禮」的作用就是劃分人們的上下尊卑貴賤,嚴格規範人們的等級制度。孔子繼承了這一思想,認為以「禮」來教化引導民眾是最有效的方式之一。「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用刑法等法治手段來懲罰不道德的人或事,人們雖犯法而受到懲罰,可心裡卻沒有悔改之意;如果施行德政,以「禮」的精神來教化引導民眾,那麼人人都不敢做壞事、錯事,心裡時時有危懼觳觫之感,要是這樣,社會也就可以達到穩定了。孔子在這裡以對比的方法指出了「法治」與「禮治」的不同,「法治」並不能完全消除人們心理上思想上道德上的邪惡,而「禮治」卻能以柔和緩進、以理服人的方式使人們懂得何者當為,何者不當為,道德的力量促使他們走上正道而恥於做壞事,這種精神在孔子思想中是佔主導地位的。孔子還認為 ,「天下有道, 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這一論述表明「禮樂」在孔子心目中一直是君主權威的象徵,是統治工具的體現,也表明了孔子對「禮樂」在政治生活中作用的重視程度。四、以「禮」治天下還體現為「孝悌」原則。孔子認為,「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禮」的精神滲透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是一個人道德修為的重要部分,「不知禮,無以立」,這是孔子對人的最起碼要求。「禮」作為孔子實現理想人格的一個組成部分,更多的是它約束、規範人們外在行為的功能與作用。 「禮」與「仁」在理論上和實踐上相互補充,相互發明,二者之間一為體,一為用;一強調內在修為,一強調外在約束;只有「仁」的想法而沒有「禮」的體現不是真正的人性解放之路;只有「禮」的行為而沒有「仁」的境界也不可能實現完整的理想人格。所以孔子強調說:「禮雲禮雲,玉帛云乎哉?樂雲樂雲,鐘鼓云乎哉?」 「禮」不只是普通的禮貌,不只是外在的規範,「禮」還體現著一種悠久的文化精神,一種傳統的深刻的歷史力量。可以這麼說,「禮」這一思想從產生到孔子時代已經發生了深刻的變化,「禮」與「仁」一樣,已經成為孔子理想人格修養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從政治制度到個人道德修養,從國家大事到日常社會生活,方方面面都滲透著「禮」的內涵。「仁」、「禮」結構在孔子思想中的結合是中國思想史上的重大突破,從某種意義上說,孔子的這一思想奠定了中國未來文化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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