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原創】道家:與道合一和禍福的辯證轉化

49、【原創】道家:與道合一和禍福的辯證轉化

來自專欄道德與幸福的同一性(德福一致)

道家:與道合一和禍福的辯證轉化

在道家的道德哲學體系中,道德即得道,「從事於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同於德者,德亦樂得之」(《道德經﹒第二十三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經﹒第二十五章》),人之所以具有德性,在於其得之於道,道即自然,樂道樂德,尊道貴德,是道德主體獲得(幸)福的根據。由於道在萬事萬物中現象自身是曲折的,因為道是無限的,而事物是有限的,因此由道德主體規定善惡禍福也是相對的,「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道德經﹒第五十八章》),而為了最終回復到大道中,它們必然要發生辯證轉化,在此情況下,道德主體遵循大道自身的辯證運動,知足不爭,化禍為福,與天地、大道同流,實現道德與幸福的同一。與儒家一樣,道家認為與道相通、相契合是最幸福的,即幸福是「道—德」意義上的幸福,但不幸和禍等不幸福的狀況客觀存在,道德主體從大道的視角來轉化它們,通曉禍福的辯證關係。

引自:《道德與幸福同一性的精神哲學研究》開題報告,東南大學,2012年。

敬請注意:版權為東南大學所有,引用轉載請註明出處。

進一步的思考請參看:道德與幸福之間有無一致性(德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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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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