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相處之道——妻子應當順服丈夫 證道經文:弗5:22

夫妻相處之道(之一) ——妻子應當順服丈夫證道經文:弗5:22-33 西3:18證 道 人:張忠雲 副牧師整 理:朝陽堂編輯室 上周晚間講章眾所周知,婚姻是神所設立的,因此,夫婦的結合在本質上是聖潔的,是神最初為人所定的旨意。但《聖經》對於那些不合法的婚姻,卻視為極污穢的事,經上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茍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來13:4)因為行這種事,是侵犯並污損了神所設立神聖婚姻的旨意。所以我們應當認識到婚姻乃是光明正大的事,應在此基礎上,照著神的旨意和安排建立家庭。如果我們遵行主耶穌的教導,我們就能夠體會到幸福、和平、豐富和滿足的人生。今天我們分享的主題是:「夫妻相處之道(之一)——妻子應當順服丈夫」。

一、妻子為何順服丈夫 《以弗所書》5章22-23節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妻子順服丈夫是神的旨意,神的旨意是毋庸置疑的。當我們看到這處經文後,通常會感到不解:為什麼在這段經文中,先勸勉的是妻子?就習慣來說,一般是先論及丈夫,後論及妻子,但《聖經》中的說法正相反。這裡有兩方面原因:第一,因著世上的第一對夫婦亞當和夏娃,夏娃先受到了誘惑,所以在神的眼中,是妻子先有了錯誤,因此,要先勸勉有過錯的一方。《創世記》3章16節記載,神在對女人的宣判時說:「……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第二,是因為丈夫預表基督,妻子預表教會,因此,也要先勸勉教會這一方。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要順服丈夫如同順服主一樣,這並不是說順服丈夫與順服主等量齊觀,而是說順服丈夫是基督要妻子當盡的本分。「順服」二字可以這樣理解,順是外面的行動,服是裡面意志的動態,承認伏在對方的權下。因此,不僅要有外面的順從,更要配合裡面的心服,是內外一致的順服。《聖經》在此並不是只叫妻子順服丈夫,同時也叫丈夫疼愛妻子。這兩方面結合起來,才是這段經文教導的意義。不過應注意的是:當《聖經》教導妻子應當如何順服丈夫時,就專講妻子方面的責任,不把丈夫對妻子應有的本分混雜在一起;當《聖經》教導丈夫應當如何對待妻子時,也不提妻子方面的本分,而專講丈夫的責任。接下來23節就講明了妻子應當順服丈夫的理由: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這是神對於家庭所安排的次序。按照神的設計,丈夫是一家的頭,而女人則處於順服自己丈夫的位置。妻子不是要去支配或帶領丈夫,而是跟從丈夫,在不影響對基督忠心的情況下,妻子要儘可能順服丈夫。在一個家庭里,互相配搭以及有一定的秩序是必要的,也是家庭以及社會存在的基本條件。事實上,沒有任何組織可以離開相互配搭的關係和秩序。丈夫是妻子的頭,這是神對人的安排。「頭」一詞,在《聖經》中是指權柄,而不是指人生命的本質。在神的眼中,男人和女人地位都是平等的,在基督里並無男女之分。《加拉太書》3章27-28節說:「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里都成為一了。」男人和女人之間有一個很重要的配搭關係,他們的關係是從神而來,《哥林多前書》11章11-12節說:「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神。」當神說男人是女人的頭時,並不是指人的能力、價值、才幹、好處和優點,而是指男與女這個組合的分工和秩序,不是平等不平等的問題,而是關乎崗位和職責的問題。一個國家需要有一個元首,一所學校要有一個校長,任何一個團體都要有一位領袖,我們卻不能說那是不平等。如果人人都爭著當領袖,其結果必然會出現種種動亂與不安。如果夫婦在家庭中都爭著當頭,則很難有和諧與平安。國家、學校、社團的領袖是由人推舉或聘請的,但一家之主卻是上帝造人時早就安排好的。主對妻子和丈夫的安排有所不同:就功用而言,丈夫預表基督,妻子預表教會,教會應當順服基督。就天賦來說,一般男人比較果斷,女人比較優柔;男人傾向理智,女人富於情感;男人體壯,可以承擔一家的保護和供應之責,女人細心,可以承擔照顧並安慰兒女之責,故仍以妻子順服丈夫為宜。在古代,也把恭敬柔順當作女子最大的禮儀,把溫柔敦厚、善解人意、寬容體貼、勤儉賢惠視為妻子的美德。神在創造人的時候,就按祂的旨意,使男女各不相同。不但在生理上,在心理、性格和特長等方面都不相同,這樣,男女就互相需要對方而互助互愛。神的旨意是女人按照神給予女人的長處,顯出女人應有的特色;男人按照神所給予男人的特長,顯出男人應有的優點。然後男女就會覺得互相需要,互助互愛,從而建立起基督化的家庭。夫婦的結合既然是由神的旨意所安排,則家庭的秩序也應當由神來安排。神對於家庭的安排是: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本句經文說明,神安排丈夫作妻子的頭,是無可爭辯的事,正如基督是教會的頭,是無可爭辯的一樣。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基督不只是教會的頭,並且還是教會的救主。這句話表明丈夫雖然是妻子的頭,卻不可以妄自用頭的地位來欺壓妻子,因為丈夫永遠不是妻子的救主。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是基督的身子,身上的肢體一切動作都是聽從頭的指引,這是極其自然的一體關係的表現,因此,教會順服基督乃是理所當然的。約翰說:「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約壹2:5-6)基督是教會的頭,是指基督是教會的最高權威,妻子要順服這個權威。基督是頭說出祂的掌權,基督是救主說出祂的大愛,基督乃是在祂的至愛里來作教會的頭。基督是教會的保護者和安慰者,丈夫也是妻子的保護者和安慰者,正如教會依賴基督的幫助和保護一樣,妻子也應當依賴丈夫的幫助和保護。因此,我們看到,作頭所注重的是關懷而不是控制,是負責而不是管制。這樣的真理,藉著後面的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便更加肯定了。教會全體的頭——基督,是救主,而不僅是作主。按《聖經》的教導,男人是家庭中的屬靈領袖,妻子必須跟從他的帶領,但是真正的屬靈領袖還包括有服侍,就好比基督服侍門徒一樣。所以說丈夫也要服侍妻子,就像基督服侍門徒一樣。一個有智慧,榮耀基督的丈夫不會濫用自己的權利,一個有智慧,榮耀基督的妻子也永遠不會輕視丈夫的領導,濫用領導的權利和輕視丈夫的領導都會導致家庭中夫妻的衝突,甚至會出現婚姻危機。《歌羅西書》3章18節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使徒保羅要我們注意的是在主里的夫妻要怎樣相待才為相宜。基督徒不是用世人的言論主張作為生活行事的根據,而是以《聖經》的話語為準,因為神的話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參詩119:105)。這裡的「在主裡面」,是給「順服」進行了界定,告訴我們這樣的順服並不是盲目的順服,而是要我們在真理之中彼此順服。

二、妻子怎樣順服丈夫 《以弗所書》5章24節說:「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原文的開頭有「但」字,意思是說:基督是教會的救主,而丈夫不是妻子的救主,但妻子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教會順服基督一樣。主在此用作妻子的順服丈夫,來提醒教會應當順服基督;反過來又用教會應當順服基督,來提醒姊妹們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就把教會與主,夫妻與主的關係聯繫在了一起。作丈夫的看到妻子順服自己,就會提醒自己要順服主。當然順服丈夫是在真理里、在主裡面順服,不在主裡面的事,就只有順服主。因此,當我們真正認識到基督和教會之間應有的關係時,才會真正懂得夫妻關係的真諦,從而擁有正常的家庭生活。凡事順服丈夫,這是權柄問題,因此要凡事順服。教會在凡事上順服基督,是妻子順服丈夫的榜樣。換句話說,要有好的教會生活,才會有好的家庭生活。有姐妹也許會說,夫妻兩人都是基督徒,這樣講順服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夫妻兩人都會按照《聖經》的教導去生活,但如果丈夫不是基督徒,我們還要不要順服呢?關於這個問題,《彼得前書》3章1-2節指出:「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 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聖經》中形容這種順服類似教會順服基督一樣:為主而活,討主的喜悅;尊主為大,主為教會的頭;遵守主的命令,愛主、順服主。彼得建議已婚的基督徒婦女要好好地發揮內在美,不要過於注重自己外表的妝飾,因為愛心比美貌更能吸引丈夫。如果在家中默默忍耐,活出基督的信仰,那麼您的家人定將會從您身上看見基督。雖然彼得談到基督徒妻子會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但這樣並不表示他贊同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結合。彼得所處理的情況,主要是指妻子在婚後才成為信徒。妻子的責任就是順服,縱使丈夫並不是基督徒。彼得說每一個妻子都要順服自己的丈夫,不管丈夫是否是基督徒,神已經將領導的位置給了男人,祂的心意是要女人承認男人的權柄。縱使丈夫並不是基督徒,妻子仍要尊他為自己的頭,這是妻子向丈夫所作的見證,表明她在基督里的信仰。妻子的順從、關愛、專一和貞潔的品行,可以吸引丈夫歸主。如果丈夫干預妻子的信仰生活,或者要妻子違背《聖經》,那她就應當不服從丈夫,而對主保持忠誠。然而,如果事情只關係基督徒的權利,而不是一個責任,她便應當順從丈夫。如果您是作妻子的,您的丈夫還沒有來到基督面前,就請您為他一面向神祈禱,求神帶領他來到基督的面前,一面以您的好行為來感化他。我們人的能力有限,但神的權能無限,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請您相信神話語的應許:「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在基督里的新人,不僅有永生的生命在他裡面,還會有新的價值觀、也會有新生活樣式伴隨。如果他也來到基督的面前,兩個人都順服主,這個家庭必然是和睦、美滿與幸福的。有人曾問:丈夫錯了,妻子仍應順服嗎?我們首先應當分辨是什麼樣的錯。若是違背《聖經》真理或道德上的錯,妻子不但不應服從,還要堅定地謹守自己,應順服神過於順服人。若是對事物的判斷、處事的方式或個人性格上的差異,妻子雖然不同意丈夫的意見,還是應該順服。為什麼呢?因為失敗是成功之母,人可以從失敗的經驗中學會成長。妻子可以幫助丈夫認真分析,鼓勵其重新站立起來。如果是合意的才順服,便不是真順服;不同意仍然順服,才能表現出妻子對丈夫的完全信任,使他以後更具責任心並日益成熟。夫妻之間最重要的基礎是寬容、尊重、信任和真誠。我們應該認識到,即使對方做錯了什麼,只要心是真誠的,就應該重過程、重動機而輕結果,這樣才能有家庭的和睦。夫妻的恩愛、寬容是善待婚姻的最好的方式,充分理解對方的行事做法,不苛求、不責怨,做妻子的相信丈夫的做事動機,順服丈夫,並願意接受丈夫做事的結果,不給對方壓力,如此,婚姻才會和美幸福。結語回顧我們今天的分享,妻子之所以要順服丈夫,是因為妻子順服丈夫是神的旨意,神命定了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既是教會的頭,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那麼妻子應該怎樣順服丈夫呢?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基督徒夫妻彼此是伴侶,他們自己也應當分別與主合一,共同順服主。願神祝福祂自己的話語。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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