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關於感性認識的闡述

墨家認識論(一)

張念瑜

【提要】《墨辯》提出生命是形與知相盈的共存狀態。《墨辯》所講的「形」與「知」,類似於、但不等同於中國文化中通常所講的身心問題和西方笛卡爾所講的肉體與靈魂問題。實際上,「形與知」是指形體與意識。如果是這樣的話,這就太神奇啦!

《墨辯》認為感覺(知)是感官與對象接觸後所產生的,並區分了直接經驗和間接經驗、個別經驗和普遍經驗。我們上面所介紹的《墨辯》所講的「見」與「聞」主要還是「感覺」和「知覺」;通過感性認識,形成對事物的「表象」。《墨辯》關於感性認識的闡述與現代認識論沒有什麼差別。

感性認識是指人們在實踐過程中,通過自己的肉體感官直接接觸客觀外界,引起許多感覺,在頭腦中有了許多印象,對各種事物的表面有了初步認識。現代心理學把感官分為外感官和內感官。外感官(視覺、聽覺、嗅覺、味覺、觸覺等)接收到訊息之後,傳入大腦,並儲存及運用這些訊息,但需要內感官的參與。內感覺包括聽覺、味覺、嗅覺,冷熱、大小、長久等。

在康德的認識論體系中,感性認識的形式是時間與空間。康德將感官分為外感官和內感官。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中認為外感官是「我們內心的一種屬性」(A22/B37),實際上,外感官就是上述提到的五個感官,外感官有空間感,關於這個問題,恩斯特·馬赫(1838年-1916年)在《感覺的分析》一書中做了很好的闡述;康德的內感官(或內直觀)的形式是時間。康德明確指出:「外感官的一切大小的純粹形象是空間;而一般感官的對象的純粹形象是時間。」(康德,2014. p.141)而墨家雖然有「宇久」觀或宇宙觀,但卻是作為認識論的前提,而不是像康德一樣作為感性認識的形式。

在此,我們根據《墨辯》有關經文,擇要介紹墨家關於感性認識問題的闡述。

一、生命現象的形體與精神是不可分離的,分離則死

《經》:生,刑與知處也。

《說》:生,楹之生,商不可必也。

【注釋】:

(1)刑。畢沅說:「刑,同形」。孫詒讓認為:「此言形體與知識合併同居而生。」也就是說,形是指形體、肉體、肉身。

(2)知。知是一個多義字。孫詒讓、譚戒甫釋為「知識」,不妥。《墨子·號令》:「其有知識兄弟欲見之,為召,勿令入里巷中。」這裡講的「知識」就是現代人講的「認識」。陳高傭釋為「知覺」(陳高傭,2016.p.47)。但知覺是一種心理活動,也不妥。我認為,本經文的「知」,是與形體相對應的東西,類似於我們今天講的意識或精神。

(3)楹。同盈。《經上》:「盈,莫不有也。」引伸為相合相涵。

(4)商。《說文·?部》:「商,從外知內也。」《廣韻》常也;《白虎通》:「商者,強也。」陳高佣釋為「常」;周才珠、齊瑞端釋為「商人」(周才珠,齊瑞端,1995.p.418);譚戒甫釋為「強」,是從。

(5)必。《說文·八部》:「必,分極也。」在此可理解為「分離」。

【譯文】

《經》:生是形體與意識合併共存。

《說》:生是指形體與意識相盈,其生命活動強盛則不分離。

【解析】理解本經文的關鍵是「形與知」的「知」。許多注釋本將其釋為「感覺」。我們知道,知覺和感覺一樣,都是刺激物直接作用於感覺器官而產生的,都是我們對現實的感性反映形式。感覺是一種心理活動。顯然不妥。

「形與知」與笛卡爾「心靈與肉體」概念是不同的。笛卡爾建立起了關於心靈、物質和上帝三實體學說,並認為心靈是不朽的(笛卡爾,1996.p.11)。當然,墨家在《明鬼》篇反覆論證鬼神的存在,實際上也是認為靈魂不朽的。實際上,身心問題仍然是一個謎。現代量子力學也認為,意識是一種可以獨立存在的非物質實體。

《墨辯》是按照科學精神所寫的。這裡講生命是「形」與「知」相合相涵。而作為生命現象的形與知是不能分離的,分離則死。但《墨辯》沒有講「形」與「知」是如何「糾纏」的。可以按照「石堅白」來理解,也可以按照量子力學來解釋。

二、「感官」是感覺的物質基礎

人的肉體感官包括眼(視覺)、耳(聽覺)、鼻(嗅覺)、舌(味覺)、身(觸覺)。但在《墨辯》中,墨家主要講眼(視覺)、耳(聽覺)與認識的關係。

《經》:知,材也。

《說》:知材:知也者,所以知也,而(不)必知,若明。

【注釋】:

(1)「知」。《說文·矢部》:「知,詞也。」段玉裁注:「識敏,故出於口者疾如矢也。」意思是認識、知道的事物,可以脫口而出。《荀子·王制》:「草木有生而無知」這裡指的是「知覺」。「知也者」的「知」是感官,「所以知也」的「知」是感覺;

(2)「材」:《說文·木部》:「木梃也。從木才聲。」《注》:「材:木勁直堪入於用者。」知材就是感覺器官及機能。實際上,感覺器官有內外之分。外感官是眼、耳、鼻、舌、皮膚等,是人體與外界環境發生聯繫,感知周圍事物的變化的一類器官;內感官即「心靈」;

(3)明:《說文》:「朙,照也。」《書·洪範》:「視曰明」。老子說:「知常曰明」(《老子·第十六章》)。《書·舜典愼徽五典傳》:「五典,五常之敎,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4)「而(不)必知」。胡適認為「不」字舊脫,故校時增「不」,但「不必」不通,故不從。

【譯文】:

《經》:知是指感覺器官。

《說》:感覺器官是人憑此來感知外物的,感官必然獲得感覺,猶如眼睛,張目就能見物。

【解析】:這裡講的「知」是多義字。《經》文之「知」是指感覺器官。孫詒讓《墨子間詁》說:「此言智之體也」。《經說》是墨家弟子對《經》的進一步解釋,意思是說,感官是人們持之以認識外物的,而必定認識事物,就能知常,即懂得做人的道理。

三、聽聞包括傳聞和親聞

《經》: 聞,傳、親。

《說》聞:或告之,傳也;身觀焉,親也。

【注釋】聞:「知聲也。往曰聽。來曰聞。」(《說文解字注》)。

【譯文】

《經》: 聞,包括傳聞和親聞。

《說》:聞,別人告訴的,為傳聞;自己親身觀察(聽到)的,為親聞。

【解析】聞也是聽。這裡講「聞」主要是講感性認識。「聞」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別人告訴的,稱之為傳聞;二是自己親耳所聽到的,稱之為親聞。但「身觀焉,親」有誤,應該是「身聞焉,親」。

四、眼見包括體見和盡見

《經》:見,體、盡。

《說》見:時者,體也;二者,盡也。

【注釋】

(1)「見」:《說文·見部》:「見:視也。從兒從目。凡見之屬皆從見。」

(2)「時」:孫詒讓說:「時」字是特字所誤,特者為奇,特者只見其一體;二者為偶,盡見其眾體。王闓運、徐廷榮、顧實認為「時」字不誤。王闓運釋時為一時所見,徐廷榮說:「宇宙間的萬物,一時有一時之體。過去之體,與未來之體,俱不得而見之。所見者,惟有當時之體 。」(《新校正墨經注》,第57 頁),等等。

(3)「體」:《說文·骨部》:「體,緫十二屬也。」「緫」(zǒng )同「總」。《周禮·天官》體國經野。《注》:「體,猶分也。」我國學術界在注釋《墨子》時,釋「體」為局部,「兼」為全部。我認為從邏輯學上講是不太準確的。「四體」可以視為「局部」,講「體」應該理解為「個體」,而「兼」是「並」的意思,同時涉及或具有幾種事物。如兼聽則明的「兼聽」,是指從多方面聽取不同意見,而不是指要從所有方面來聽取意見。也就是說,「兼」不等於「全部」。我們可以說「體」是「兼」的子集,但不能說「兼」是全集。

(4)「盡」。《說文·皿部》:「盡,器中空也。」《小爾雅》止也;《玉篇》終也;《廣韻》竭也;《集韻》悉也。《墨子經上》:「盡,莫不然也」《墨子經說上》:「盡,俱止、動」「盡」是一個全稱量詞,與俱同義,意為「所有的」。

【譯文】

《經》:見,包括體見和盡見。

《說》:見,一人一時所目睹為體見;所有的人的目睹為盡見。

【解析】這裡講的「見」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體見,一種是盡見。體見是指一時的、個人的目睹;盡見是指所有人的、多個時間的目睹。《非命》(上)提出的「三表」之一是「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這就是「盡見」。

五、感性認識是通過感官與外物接觸而形成表象

《經》:知,接也。

《說》:知:知也者,以其知過(遇)物而能貌之,若見。

【校】「知過物」之「過」,孫詒讓、伍百非都說疑為遇,於省吾說寶曆本為遇,故按照「遇」來解。

【注釋】

(1)接:《說文·手部》:「交也。從手妾聲。」 《注》:「接:交也。交者、交脛也。引申為凡相接之偁。」《廣韻》:「接:合也,會也。」;

(2)「貌」:《說文·皃部》:「貌:頌儀也。從人,白象人面形。」「貌之」就是表象。

【譯文】

《經》: 感覺是感官與外物接觸而產生的。

《說》: 知,感性認識,是感官與外物接觸而形成表象。甲向乙描述這個表象,乙如親眼所見。

【解析】按照西方哲學語言來講,感覺器官直接接觸客觀外界,引起許多感覺,在頭腦中有了許多印象,對各種事物形成了初步認識。這種感性認識包括相互聯繫、循序漸進的三種形式,即感覺、知覺和表象。感覺(sensation)只反映事物的個別屬性,如顏色、聲音、形狀、大小等;知覺(perception)是各種感覺的結合,認識了事物的整體,如蘋果的顏色是紅、綠、黃的混合色,圓形的,等等。表象(representation)是事物不在面前時,人們在頭腦中出現的關於事物的形象。康德《純粹理性批判》(A320;B377)將表象分為感覺表象和認知表象。

五、 結束語

第一,《墨辯》提出生命是形與知相盈的共存狀態,耐人尋味。

《墨辯》所講的「形」與「知」,類似於、但不等同於中國文化中通常所講的身心問題和西方笛卡爾所講的肉體與靈魂問題。我國學術界把「知」解釋為知覺或感覺,都是不妥的。

在先秦時期,人們通常認為人的思維是由「心」來完成的,對此,《黃帝內經》講得很清楚。《墨辯》為什麼講「形與知」而不講「身與心」?《墨辯·經上》:「

,明也。」《經說上》解釋說:「知,知也者以其知論物,而其知之也著,若明。」顯然,

與知是可以互換的,不過前者更強調「心」。因而,我個人認為,「形與知」是指形體與意識。如果是這樣的話,這就太神奇啦!

第二,感覺是感官與對象接觸而產生的。

《墨辯》認為感覺(知)是感官與對象接觸後所產生的,如「知,接也」。《墨辯》重點闡述了「聞」與「見」,並區分了直接經驗和間接經驗、個別經驗和普遍經驗。我們上面所介紹的《墨辯》所講的「見」與「聞」主要還是「感覺」和「知覺」,不包括用心去見、用心去聽等經文。對此,我將在《墨家關於知性認識的闡述》一文另做介紹。

第三,通過感性認識,形成對事物的「表象」。

根據現代認識論,感性認識包括相互聯繫、循序漸進的三種形式,即感覺、知覺和表象。《墨辯·說》:「知:知也者,以其知過(遇)物而能貌之,若見。」其中「貌之」就是表象。所謂表象(representation),就是指客觀對象不在主體面前呈現時,在觀念中所保持的客觀對象的形象和客體形象在觀念中復現的過程。例如,我見過張三,我向李四描述張三的形象與特點。我所描述的張三的形象,就是我對張三感性認識所形成的表象。《墨辯》不講「表象」,而是稱「貌之」。這是一回事。

參考文獻:

胡適,2013.中國古代哲學史[M].中國華僑出版社.

譚戒甫,2011.墨辯發微[M].中華書局。

陳高傭,2016.墨辯今解[M].商務印書館。

周才珠,齊瑞端,1995. 墨子全譯[M].貴州人民出版社。

笛卡爾,1996.第一哲學沉思集[ M].龐景仁,譯.北京:商務印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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