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 不愛才是唯一的理由!-情感-瑞麗女性網

當初為一位好友的一段失敗感情總結出了這麼一條信言。當然很多人一輩子也無法經歷過三次戀情,或者到現在還沒有經歷過三段戀情,包括我自己,所以至今都沒有體會到被愛情折磨成如此地步的悲哀、痛苦與無奈。

今天有個出版社編輯向我約稿,無意間我重新翻起了這篇稿子,一口氣看了一些,幾年前的文字在今天看來,讓我有了一種失落感,當初怎麼會把文字寫得如此黯淡,讓人難以窒息。這本書是大一下學期寫的,當時認識了初戀女友,而這本書的前面內容都是真實寫照。當然,三年過去了,一切都不復存在了,我們也已經分手10個月左右了。我們的結果並無法像小說中的那麼壯烈與美好或者說凄慘。但現在想來,只要是小說中的那些結果,我也容易接受點,總比現實中的好。

可是事情畢竟過去了,再去想也是無濟於事了。感情這東西不像做買賣,更不像玩遊戲。買賣賠本了,可能第2天早上起來之後有了新的機遇,遊戲輸了,按下重新又可以從頭來過了。而愛情在我心裡已經是一個極大的陰影了。雖然沒有經歷過三段戀情,卻發現愛情已經讓我像是活在一個永不見天日的深淵。我企圖掙扎著,企圖往上爬,可最後才發現自己越陷越深,情形一天比一天惡劣。

剛才一個幾年前認識的朋友,說自己和一個男的認識6年了,可最近那個男生說要出國,想給自己自由,一個人過。這個女孩子說自己總是無法控制地去聯絡他,去約他見面,還牽著手,可是我總覺得這段感情已經不長遠了。

我覺得出國,自由都只是自欺欺人的借口,一對相愛的戀人,而且是多年的戀人,不可能僅僅因為這些微小的理由而鬧分手的,分手的唯一理由就是不再相愛了。如果還愛著,我想沒有什麼走不過去的檻,何況是6年的戀情。

6年對於愛情來說可以算是一個很長的期限了。6年的戀情怎麼可以說斷就斷呢?其實不是自己的親身經歷,我們都沒有權利去說三道四,因為愛情並不是我們想像的那麼簡單,但是我總認為真愛可以拯救一切。

有時候,面對分手時,失戀的當事人總是像是失去理智,總以為對方還是愛著自己的。這種心情我極有同感,當初分手時,我有一段時間像是一隻無頭蒼蠅,每天拿著手機總是按著她的號碼,卻沒有勇氣為她打電話,因為我怕自己的出現會打擾到她。可是愛到深處了,我們無法從一段感情中那麼容易走出來的。除非自己也不再愛了。

很多人認為作為一個男的,要拿得起放得下,要勇敢面對愛情,但是我認為在愛情里並沒有性別之分,失戀後的失落並不是女人的專利,眼淚也不是女人用來發泄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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