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游標「表演式」慈善掩蓋不了欺騙本質
在陳游標剛被公眾熟知的那些年裡,他被看作「人民慈善家」,但隨著他慈善方式越來越張揚,尤其是近幾年多家媒體起底陳游標慈善行為後,他的標籤變成了「首騙」「作秀者」。
9月23日,陳游標在其南京公司所在地召開新聞發布會,欲挽回自己日漸倒塌的公眾形象,可全場發布會卻沒有給記者提問的機會,陳游標僅自己講了40分鐘就匆匆離場,展示的證據也不準記者靠近查看。本來發布會是一次「洗白」的機會,實際效果卻頗有些「自黑」的味道。
隨後在27日,財新網在最新的報道《再看陳游標:中國「首善」的自我包裝、營銷以及謊言漸次剝落的荒誕歷程》中再次起底:陳游標所說為支持青海玉樹教育事業而捐建的52所小學,根本就不存在。事實上,公眾都很願意看到更多的人參與到慈善事業中去,但不容忍的是借慈善美名而牟取利益。這不僅消費公眾的信任,更傷害了受捐者的期待。
陳游標「詐捐」被起底背後,更折射人們對慈善人士的認識偏差。從小我們被灌輸的行善觀念是「做好事不留名」,所以大部分人更樂於接受低調慈善。高調慈善的陳游標橫空出世,衝擊了這種既有觀念。
慈善行為需要多方愛心匯聚,更需要加強有關渠道的暢通和監管的健全。幾年前,陳游標曾多次用百元大鈔堆成錢山送給全國各地的貧困者,但之後並沒有有關部門查清款項去向。據悉,今年9月份已經開始實施新的《慈善法》,規定捐贈人如果無故不予兌現此前的承諾,慈善組織或其他受贈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提起訴訟。筆者相信,新《慈善法》的實施,配合上有關部門的努力,或許能有效避免「詐捐」行為蔓延。
在法治社會下,慈善不接受意圖不軌者的違法利用。公眾反感陳高調、炒作、作秀,也應應關注高調行為之下,那些打著「慈善」名義的捐款去向。只有真正把每一次慈善行為,堂堂正正地曬在陽光底下,真誠地接受民眾和法律的監督,虛假行善的人才能被揭開面具,慈善才能回歸正軌。
文/閆堃(青島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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