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解讀古代文學】傅道彬:用詩時代的形成及其意義探討
聞一多說:「從西周到春秋中葉,從建安至盛唐,這是中國文學史上兩個最光榮的時期,都是詩的時期。兩個時期各各拖著一個姿態稍異但同樣燦爛的尾巴。前者是楚辭漢賦,後者是五代宋詞。」[1]在第一個詩的時期里,聞一多以《詩經》為肇始,而以楚辭漢賦為其餘脈。但事實上,在春秋中葉——楚辭興起的這決段時間裡,還有個用詩時代作銜接。《詩》在結集之後,伴隨著《詩》在社會上廣泛流行,在思辯領域裡的普遍應用就形成了一個《詩》的壟斷時期。《詩》的壟斷是指《詩》的應用代替詩的創作,壟斷的結果是《詩》的畸形繁榮,造成了春秋中葉——戰國末期詩歌創作的沉默與蕭條。春秋中葉後詩的創作已不多見,隨之而來的《詩》三百廣泛應用。此時盛行賦詩與引詩,引詩是引用已有之詩,自不待言,賦詩依鄭玄解或「述古」或「造篇」,但《左傳》那麼多賦詩贈答之中,屬於造篇的賦詩僅有四例[2],詩歌創作的振興是以楚辭的興起為標誌的。如果我們把詩三百的創作時期和《詩》結集之後形成的壟斷時期聯繫起來的話,就可構成個比較完整的時期。不過,春秋以前屬於《詩》的創作繁榮時期,春秋中葉之後是《詩》應用的鼎盛時期。我們把春秋中葉至戰國末期這一階段稱之為用詩時代。
用詩時代是不乏詩聲的時代。雖然創作意義上的詩是不景氣的。但由於大量用詩者的存在,使已有之詩的固有意義得以擴張,詩在數量上沒有增加,卻因其多側面多功能的運用而呈現出熱鬧景象。《詩》滲透到社會生活各個方面。
《文心雕龍·明詩》謂「春秋觀志,諷誦舊章,酬酢以為賓榮,吐納而成身文」。春秋間列國聘盟,以詩酬酢,借諷誦舊章而觀志,表示對客人的榮寵,顯示自己的辭采,的確是貴族階級的雅事,然聘盟賦詩絕不是文藝欣賞,而是外交上的一種文飾手段,承擔一定的政治使命。文公十三年左傳:
鄭伯與(魯文)公宴於棐,子家賦《鴻雁》,季文子曰:「寡君未免於此」。文子賦《四月》,子家賦《載馳》之四一章。文子賦《採薇》之四章,鄭伯拜,公答拜。
魯文公十三年冬如晉會盟,回國時路經衛國,答應為衛謀和於晉,又經鄭國,鄭穆公設宴招待,宴會土子家賦《小雅·鴻雁》,取其「鴻雁于飛肅之其羽,之子於徵,劬勞於野。愛及矜人,哀此鰥寡」。意渭鄭國「鰥寡」,欲請文公憐惜,為鄭謀和於晉,隨從文公出使的季文子賦《小雅·四月》,取其「四月維夏,六月徂暑,先祖匪人,胡寧忍矛?」暗示文公在外日久,思歸祭祀,不想再去晉。子家賦《鄘風·載馳》取其「控於大邦,誰因其極」,再次請求為鄭向晉求援,季文子聽後,逐賦《小雅·採薇》,取其「戎車既駕,四牡業業,豈敢定居,一月三捷」,同意為鄭奔波一次,去向晉國說情,整個交際過程,只憑藉一種特殊的語言——《詩》來完成,如果沒有詩真不知這場特殊的外交活動該怎樣進行?如果沒有對《詩》的理解人們一定會對這段記載莫名其妙!《漢書·藝文志》云:「古者諸侯交接鄰國,當揖讓之時,必稱詩以喻志,蓋以別賢不肯而觀盛衰焉。」稱詩喻志可以臧否人物,亦可觀家邦興亡,意義如此重大,所以春秋時期的諸侯卿大夫都是自幼學詩,從攝職從政的男子到閨閣中的婦女,從中原各國到被認為是異族的荊蠻姜戎,都練就出觸景賦引脫口而出的本領。《左傳》記幾次賦詩盛會很能說明問題,一次是襄公二十七年垂隴之會,一次是昭公十六年鄭國六卿餞韓宣子之會,兩次各具特色,都達到了縱橫採擷皆成文章的水平。賦詩會上,賦詩者要「微言」,而聽詩者要相感,沒有「相感」,「微言」也就無所用了。這樣看來聽《詩》者對《詩》也是十分熟悉的。運用之妙,存乎一心,要能夠嫻熟地掌握用詩的本領,必須有對詩三百的存乎一心。
《荀子·大略》中說:「善為詩者不說」。楊倞注曰:「皆言與理冥合者,至於無言者也」。這就是說善於用詩的人可以省卻語言的表達,《詩》幾乎代替了語言,這在春秋似乎是一個事實。孔子說:「不學詩,無以言」。可見《詩》是一種必備的語言工具了。用詩分為賦詩和引詩,前者多出現在行聘會盟,後者多在言語著作。戰國時代作為外交用語的賦詩已不多見。那是因為用為委婉辭命的外交用詩,已不能淋漓地表達日益尖銳的鬥爭需要,但是詩的應用沒有消逝,是由春秋賦詩和引詩並行變為單一的引詩,戰國以後只是言語引詩的單線發展。《左傳·僖公二十七年》:「詩書義之府也」,《漢書·藝文志》言:「詩以正言,義之用也」,《詩》被看成是禮義之府那就是要從形象的詩抽繹出抽象的「理」,詩以正言,從形式上說要用詩作為論辯工具,闡發理論準則,這樣被運用的《詩》就成為道德和是非的規範。
《國語》所記言語引詩起自西周穆王時。《左傳》所記言語引詩終於魯哀公二十六年,前後四百六十餘年,正體現了這一特色。春秋引詩以證理引詩以議政到了戰國諸子手裡有了更進一步的發展。在他們那裡《詩》是闡述先王思想的最可靠的依據和最有力的思想武器。文學作品的《詩》已成為金科玉律了。私家著述引詩以論述哲學、政治、道德命題,成為當時普遍現象。尤以儒家為甚。阮元《詩古訓序》云:「《詩》三百篇,《尚書》數十篇,孔孟以此為學,以此為教,故一言行深奉不疑,即如孔子作《孝經》,子思作《中庸》,孟子作七篇,多引《詩》《書》為證據,若曰世人亦知此事之義乎?《詩》曰某某即如此,否則恐自說有偏弊,不足以訓於人」。這話是對的。在這方面儒家為甚。墨家法家之類亦時引《詩》《書》。不過諸子引《書》遠比引《詩》少得多,《詩》幾乎成了包醫百病的靈丹妙藥。
韓非子稱儒墨兩家為「顯學」,兩家相互討伐已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墨子·公孟》篇曾對儒家「誦詩三百,弦詩三百,歌詩三百,舞詩三百」頗不以為然。但在引《詩》以證理上二者卻走上了同一道路。例如《明鬼》篇中墨子為了證明鬼種的存在就引用了《大雅·文王》:
大雅曰:「文王在上,於周於天。周雖舊邦,其命為新,有周不顯,帝命不時,文王陟降,在帝左右。穆穆文王,令問不已」。若鬼神無有,則文王既死,彼豈能在帝左右戰?
將一個不存在的東西說成實有,只須引《詩》作佐證,就理直氣壯,《詩》即真理,正因如此才產生了如此之多的政治用詩。孟子曾有過貽人笑柄的用《詩》。《梁惠王下》寫他見齊宣王:
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貨」。對曰:「昔公劉好貨,《詩》云:『乃積乃倉,乃裹餱糧,於橐於囊。思戢用光,弓矢斯張。干戈戚揚,爰方啟行』,故居者有積倉,行者有橐囊也。然後可以爰方啟行。王如好貨,與百姓同之,於王何有?」
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對曰:「昔者太王好色,愛厥妃。詩云:『占公亶父,來朝走馬。率西水滸,至於岐下,爰及姜女,幸來胥宇,當是時也,內無怨女,外無曠夫,王如好色,與百姓同之,於王何有?」
孟子這裡引證的是《大雅·公劉》和《綿》兩首詩,前者歌頌公劉率領全族遷到幽地定居從事農業生產,後者歌頌古公亶父率領全族定居歧山,這兩首詩與「好貨」無關,更與「好色」無關,對於提出過「知人論世」「以意逆志」進步理論的孟子來說,他也不可能說《詩》木義就是讚美「好色」或歌頌「好貨」。他用實用主義觀點對待《詩》,為自己的觀點辯護,有《詩》之言語為依據,立論便倍有精神。《詩》可以使賦引者立於不敗之地,儒家引詩最有系統最完備的首推荀子。《荀子》引《詩》以證理八十四條,涉及《詩》五十五篇。其中《大雅》三十二條十七篇,《小雅》二十五條十七篇,《風》十一條八篇,《頌》九條六篇,佚詩七條。體例之完備,用詩之廣泛在諸子中都是無比的。在徵引詩句之後,結以「此之謂也」,這就是所謂「引經據典」。《荀子》三十二篇幾乎每段論述之後都引詩,詩即是論述的依據,又是結論。以《詩》論理,依《詩》為據,這種極端的理念上的用法,雖然本質上並不是擾亂《詩》的原始意義,卻容易使人忽視它的文學性而重視外在的應用上的義理的意義。
孟子說[3]: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事實上所「亡」者應當是創作意義上的詩,而已有之詩則藉助典禮、諷 、賦詩、言語得到廣泛傳播。在戰國被諸子廣泛地引用到政治思想領域裡,從這個意義上講,是《詩》亡而後《詩》之為用益張。
不過,到了這裡用詩已發展到高峰。再下一步就完全被漢儒思想體系所改造。經過一番鑄造,《詩》成了漢儒統治的一個經學綱領,不是我們所要探討的原則意義上的用詩了。漢儒藉助了理念用詩的方式,按照他們的觀點,為每一首詩找到了本事本義,從此文學的《詩》只能在經學的重壓下殘存。《詩》成為清一色的倫理思想教育的教本。說到底,經學對待詩還是用,是封建統治的政治上用,但是它形成的是用詩的獨裁,它消滅了詩人的意志,也消滅了用詩人的意志,唯有經學一家的意志。
用詩的重要特徵是不講究詩人和不追究詩的本事本義。用詩的意義不同廠詩的本來意義,這一點是很明顯的。如果用詩者拘泥於作詩的原意,那麼《詩》的應用範圍與職能也就很有限了。用詩歌者「賦詩斷章,系取所求」。《詩》的本事本義是無足輕重的,他們只管「余所求」之義,茲舉例如下:
昭公元年左傳:「夏四月,趙孟、叔孫豹、曹大夫入於鄭。鄭伯兼享之」。在這次宴會上,「穆叔賦《鵲巢》。趙孟曰:『武不堪也』,又賦《采蘩》曰:『小國為蘩,大國省穡而用之,其何寔非命』」。我們姑且不論《鵲巢》,看一下《采蘩》:
這是《左傳》賦詩僅有的自賦自解的一例。《采蘩》出自《召南》,詩云:「於以采蘩,於沼於沚,於以用之,公侯之事」。詩原意是勞動的奴隸們在勞動中的自問自答:「在何處采白蒿?在水池邊、沙灘上。采來白蒿做什麼?獻到宮室作祭品」。這同「小國為蘩,大國省穡而用之」的意思相差太遠了。若不是賦詩者自己作解釋,誰又弄得潔楚?
春秋人遠離詩的主題加以主觀應用,是他們不知道詩的本事本義嗎?從記載的情況看,並非如此。我們再看孔子用詩一例。
《論語·八佾》云:子夏問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絢兮』,何謂也?」子曰:「繪事後素」。曰:「禮後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子夏所引詩見於《衛風·碩人》。關於這首詩的產生,《左傳》隱公三年是這樣記載的:
衛庄公娶於東宮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
對於信而好古又編纂過《春秋》的孔子來說,對這樣的史實該是十分了解的。但當他的弟子離開詩的本事本義,把描寫庄姜之美的言辭同禮義聯繫起來時,他不但不加以糾正,卻欣賞備至。
一方面諳熟詩的本事本義,一方面又主觀地加以引申比附賦予新的意義,這並不是他們要篡改詩原來的意義。換言之,在那個人人對詩的本事本義都熟知的時代做到這一點是不可能的。怎樣解釋這一現象呢?清人勞孝輿《春秋詩話》說:「風詩之變,多春秋間人所作。然作者不名,述者不作,何與?蓋當時只有詩,無詩人,古人所作,今人可援為己作;彼人之詩,此人可庚為自作,期於『言志』而止。人無定詩,詩無定指,故可名不名,不作而作也」。對於風詩之變是否多春秋人所作,此不贅述,勞孝輿指出這一點是個基本事實,即春秋是個只有詩沒有詩人的時代,詩的原始意義微不足道是同詩人本身的微不足道相聯繫的。在這個社會背景下,用詩的意義顯然大於作詩的意義。那麼用詩人的地位也就高於作詩之人。這樣我們看到的大量應用的《詩》,卻難以看清《詩》的生產者——詩人。忘記了詩人,也可以不顧及詩人的意志,而只有用詩人的意志,只有用詩人的人。
據朱自清先生統計[4],《詩經》三百零五首,只有十二處提到過作者。實際上這十二處只講作詩的目的,而真正講到作詩人的只有四處。即「家父」、「寺人孟子」和兩處「吉甫」。除傳說尹吉甫是周宣王時賢臣外,「寺人孟子」「家父」是何許人也很難說清。《左傳》有四處記了《詩》的出處:「衛人所為賦《碩人》也」(隱公三年)、「許穆夫人賦《載馳》」(閔公二年)、「鄭人為之賦《清人》」(閔二年)、秦「國人哀之為之賦《黃鳥》」(文公元年)。作為個人除許穆夫人比較明確外,其它三例只提「衛人」「鄭人」「國人」而已。《左傳》的作者要弄清楚賦詩的具體人是誰是完全可能的。這並不是史學家的疏忽,因為這屬於用詩的時代,那麼多的賦詩引詩之人都被詳盡地記載在書里,卻單單將作詩的人忘卻了。如果從今天尊重精神產品的角度來看是不公平的。但在古代卻是另一番情形。
早期的精神產品不標明作者,那還是「吃大鍋飯」的時代。我們知道,原始人的一切活動都是集體的。他們很少顧及到個人,缺乏個性創作的詩,首先是因為詩人本身就是群體的。這種屬性由於詩的內容反映大家共同的意志來決定的。詩反映的是一群人而非一個人的生活意志,那麼群體中的每個個體就都有對這種集體的詩創作加工的義務。詩的定稿並不由於某位「權威」拍板,而是一種自然合理的選擇,詩的內容要反映人們的生活經驗,流傳本氏族的創業歷史,只有具有這種實用功能的詩才可以流傳。同時,詩的流傳過程也是不斷加工的過程,人們時常加進更適於為己所用的內容,這種詩的創作既非一人也非一時完成,而是一路轉換它的色彩,正是在這個過程里,沒有了詩人,沒有了詩的個性。
原始詩的缺乏個性意識的特點影響到後世的用詩者,雖然詩的原始功用到後來已經減弱,個性明顯的詩在《詩》三百里已經存在,但是用詩者的觀念里,詩仍是因為實用才得以存在,用詩者並不是消極的。他們藉助於詩的早期實用的特點,對已經出現的有意識的個性創作的詩加以利用,繼續按照自己的意志來實用。只有用詩人,而不見了詩人。如閔公二年左傳:
狄人……滅衛……衛之遺民……立戴公,以序於曹。許穆夫人賦《載馳》。
這是《左傳》明確記載作者名號的僅有一例(不在《詩》三百的,不計算在內)。但它很快就應用於政治外交成為特殊的語彙。文公十三年左傳:
鄭伯宴於棐。……子家賦《載馳》之四章。杜注,「義取小國有急,欲引大國以援助」。從詩之產生到運用僅四十六年。子家借他人之詩言己之意,並不標明典出何處。因為詩人是無所謂的,人人都有用詩的權力,用詩的意義是什麼,聽詩人就體味什麼,並沒有想到這是侵犯原詩的義。
史家雖偶爾記下了詩人,但這並不影響用詩者隨心所欲地用詩,文學上真正的個人創作是從戰國末期才開始的。而作為個人文學創作被重視更是後來的事,只有在詩人有獨立地位的時候,詩人的意志才是獨立的,用詩者之所以能夠拋開詩的本事本義,主要是由於詩人的不受重視。而當我們要探求詩的本事本義,還原它文學而貌的時候,就首先要注意到詩人。
象我們一樣很多人注意到春秋戰國用詩的現象,但對那個不見創作而只見用詩的時代、以及產生這樣一個時代的原因的探討就顯得很不夠了。有人間或說過春秋戰國的政治形勢或尚言的風氣,而這種概括也不全面,因為那是整個時代的風尚,面對同樣的政治形勢卻沒有造成一個空前的用《書》用《易》的時代(雖然此時也不乏用《書》用《易》卻不足以構成一個時代特色)。這正如同樣的溫度使雞蛋卻沒使石頭孵出小雞來一樣,這就使我們不得不去尋找文學自身的原因。
春秋戰國無疑是一個百家爭鳴的文化繁榮時期,但文化的繁榮時代並非文學的繁榮時代。魯迅說[5]:「曹丕的時代所以說是『文學的自覺時代』」。那麼,先秦階段的文學還處在自在階段,所謂「自在」是指它還是一種無意識的創作。《詩大序》所謂:「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永歌之」。正是對這樣一種自發階段文學產生的描述。除了這種「純文學」的詩之外,我們只能在諸子散文的析理闡發和歷史散文的歷史敘述中尋找它的文學性了。
當時人們的文學觀念還被包容在歷史與哲學的概念里。「文學.』一詞最早見於《論語·先進》篇里:「文學:子游、子夏」。邢昺疏「文學為文章博學」。這個文章當然不是今天文學意義上的篇章,而是所有的書本知識。《墨子》一書中三次提到「文學」。《天志中》說:「上將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為刑政也,下將以量天下之萬民為文學出言談也」。《非命中》:「子墨子曰:凡言談由文學之為道也」。《非命下》又曰:「今天下之君子之為文學出言談也」。從墨子幾處記載來看,文學是指表達語言的一切付諸文字的東西。《韓非子》一書十六次提到文學都是作為與革新的「法」的對立面提出來的。《向辯》曰:「亂世則不然,主有令而民以文學非之,官府有法而民以私行矯之。人主顧漸法令而尊學者之智行,此世之所以多文學也」。顯然這裡的文學是與專制的「法」的精神不一致的精神學說。文學的意識被政治、歷史、哲學觀念消融了。
詩是文學的第一個產兒。文學的出現並不是文學觀念的產生。因此,體現在先秦時代雖然有詩,卻沒有純粹的詩論。論詩者多半是史學家或哲學家。既然沒有自覺的文學意識,詩只有從屬於政治的功利和實用的目的。
「詩言志」是他們的一面大旗。
《尚書·堯典》「詩言志」。志就是詩,楊樹達先生[6]《釋詩》考證:「『志』字,從心塵聲,寺亦從『 』聲。『 』『志,『寺』古音蓋無二……其以『 』為志,或以『寺』為『志』,音近假借耳」。《左傳》昭公十六年韓宣子說六卿「賦不出鄭志」,「鄭志」就是指「鄭詩」而言。襄公二十五言左傳:「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杜預註:「志,古書也」。《周禮·小史》六:「掌邦國之志」。鄭司農註:「志,謂記也」,《呂氏春秋·貴當》曰:「志曰:『驕惑之事,不亡奚待』」。高誘註:「志,古記也」。詩謂志,志謂記載,那麼詩不過是一種記載的方式而已。現代詩不以記事為主,但原始的詩卻擔負著記憶的使命,雖然不能說詩就等於記,不過記憶記事的確是詩早期的重要功能。
文學的觀念還未覺醒,那麼對詩也就不可能有純然文學的解釋。既然觀念中的「詩」是歷史的政治的,那麼它運用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就完全可能了。所以墨子要從《詩》中找到鬼神存在的例證,孟子要從中找到「大王好色」的例證。他們自以為天經地義,別人也不表示反對。這是因為對詩與史的理解是相一致的。詩歌本身具有凝鍊的特色,這就為用詩者的比附擴伸提供了方便。我國古代政治是早熟的,相形之下,文學卻顯得幼稚和不成熟。在先秦早熟的政治里,文學未能獨立,還只能依附於政治,應用於社會生活。荀子曾批評墨子[7]「蔽於用而不知文」,實際上對《詩》的理解,只強調它的實用而忽視文學性,當是諸子都是如此,不僅墨子。
當然我們還必須認識到產生這個用詩時代的政治背景,不然我們就無法解釋那樣一個用詩時代為什麼只發生在春秋戰國而不在此之前或在此之後。關於這一點,前賢議論頗多,茲不贅述。
理解這個用詩時代和《詩》早期的實用,對我們理解詩經學上許多問題都是有幫助的。詩經學上的許多歧義正是脫離了這樣一個用詩時代,而僅按後世觀點加以解釋的結果。假如我們不把孔子放在用詩時代,對他的詩論從用詩的角度加以考察,那麼有些問題就難以解釋。
《論語·為政》云:「子曰『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東漢包咸註:「思無邪」謂:「歸於正」[8]。南宋呂祖謙[9]認為這就是「作詩人所思皆無邪」。如果這些話不錯的話,那麼孔子對整個詩三百的內容該是十分滿意的。可偏偏不然,孔子一方面說詩三百「思無邪」,一方面又對占國風八分之一還強的鄭風大興討伐之勢。《論語·衛靈公》云:「子曰……放鄭聲,遠佞人,鄭聲淫,佞人殆」。《陽貨》篇云:「惡紫之奪朱也,惡鄭聲之亂雅樂也,惡利口之覆邦家者」。足見孔子對鄭聲已非小怨而是恨之入骨了。這同孔子思無邪的說法,豈不矛盾?有人試圖用鄭聲與鄭詩的區別加以解釋,這當然行不通。詩與樂固然有區別,但更有聯繫。用銅箏鐵板唱「大江東去」的曲調,是不能用來唱「楊柳岸,曉風殘月」的。後來朱熹的弟子王柏乾脆來個剔除淫詩,但除了暴露經學家的可笑之外,並不能解決向題。還是朱熹《文集》中的話是對的。「孔子稱『思無邪』以為《詩》三百勸善懲惡,雖其要歸,不出於正」,「彼雖以有邪之思作之,而無以無邪之思讀之」。這話是說到了家的。用詩的時代不講作詩人之志,而只講用詩人之志,詩的意義隨用而變,因人而宜,原詩中有邪無邪與用詩者全然不相干。有邪之詩也可以作無邪之詩來用。孔子生於用《詩》的時代,因此他的《詩》的理論井不是就詩的創作而言,而是就用詩而言。孔子本身就是一個用詩專家。
用詩使與社會生活發生了緊密的聯繫。這對我國詩歌現實主義傳統是有幫助的。我國詩歌的主流一直沒處於生活的幫閑、消遣的地位,這同用詩的現象恐不無關係。不過,我們從中亦可看到,詩可以作用於社會生活,但這種作用只能是文學的作用,當它依附於政治,以政治的面貌發揮它的作用時,表面上雖是推崇,實際上對藝術就是貶損。這也告訴我們,詩可以服務於政治,又必須區別於政治,如果把它同化為政治的時候,那就只能是政治的奴僕,從而絞殺他的藝術生命,認識這一點,在今天對我們也有幫助.
注釋:
[1]《聞一多全集·神話與詩·文學的歷史動向》。
[2]分別見於《左傳》隱公三年、閔公二年(兩例)、文公元年。
[3]《孟子·離婁下》。
[4]朱自清《詩言志辯》。
[5]魯迅《而已集·魏晉風度及葯與酒之關係》。
[6]楊樹達《積微居小學述林》。
[7]《荀子·解蔽》。
[8](何晏《論語集解序》引)。
[9](《呂氏家塾讀詩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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