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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的寡婦是如何排解寂寞的

《禮記》有一句話:「寡婦不夜哭」,意思是說身為寡婦,要安心守節,不能在深夜裡哭泣。俗話說:「寡婦門前是非多。」寂寞的深夜裡,一個人悲傷地哭泣,是不是想男人了?還是被某個男人欺負了?這是為社會道德和輿論所不允許的。從明清眾多文獻對列女的記載中,可以發現,當時絕大多數的寡婦,年齡在14至30歲之間。這一年齡段正是女性情感的旺盛期,也是性需求的強烈期,無論生理還是心理都極渴望異性的愛撫。但是,由於封建社會的種種罪惡,寡婦們被迫只能望「性」興嘆,這是對她們正常人格的形成和發展是一種摧殘。婦女守寡是痛苦而漫長的,為了抵禦難奈的寂寞和感情的饑渴,她們採取了種種的辦法,甚至為自己設置了一些非人道的藩籬,試圖讓自己達到心如枯井、慾望全無的境界。從現代人的角度來看,真是讓人不忍。有的寡婦守寡後,不願走出家門一步,盡量減少與外界的交流,特別是與異性的接觸。《明史"烈女》記載了這樣一件悲慘的事,如卻縣李胡氏25歲守寡,發誓終身不出家門。一天鄰家起火,大火燒到她家,家人趕緊過來救她,她卻把7歲男孩從門口交給嫂子,然後「抱三歲女端坐火中死」,寧死也不出家門。這樣的例子,《廣州府志》也曾記載過一件:明嘉靖年間,廣東南海縣朱黃氏,很年輕時就守寡,她「動遵禮法」,從不踏出家中大廳半步,被當時人稱為「女君子」。還有的寡婦,忍受不了寂寞,渴望再嫁,但是,這是封建社會所不容許的。如明景泰年間,河北有寡婦「不安於室」,試圖再嫁,其家族以此為恥,族長率領族人「合群以毆殺之」真是極端的殘忍。有的寡婦守寡後,全身心投入做生意上以積累財富排解寂寞。《高密縣誌》記載,乾隆年間高密縣寡婦傅單氏守節31年,「持家有成」,以致「家業五倍於原產」,成為遠近聞名的女富豪、女強人。有的寡婦忍受不住寂寞和感情的饑渴,往往會主動追求人慾。《清稗類鈔》記載這樣一件事:秀才趙蓉江受聘到東城寡婦陸氏家教書。一天晚上,趙蓉江正在讀書,陸氏敲門說:「先生一個人睡很孤獨,今晚風月很好,就讓我為你陪睡吧」。先不論陸氏的行為是否道德,但她表現出一名正常女性對性的渴求,這正是當時多數寡婦強烈性需求的有力見證。此外,為極力剋制性慾的渴求,有的寡婦還會以截髮、斷指、自殺等自殘方式來設法排解心理與生理的苦痛。但是,也有的剋制不了,從而採取自慰、通姦、改嫁等實現生理上的滿足,例如《金瓶梅》中的潘金蓮。這在文獻中都有所記載,不一一列舉。總的來說,明清時寡婦的生活是清苦、寂寞和孤單的,揭示了傳統社會對這一弱勢群體身心健康的雙重壓迫。我們也可以從中管窺明清女性的社會生活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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