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文章講明白孕婦馬茸茸跳樓真相,到底應該誰背鍋?


(1)

馬茸茸的家人到底有沒有責任?

事情發生後,馬茸茸的家人被罵上了天,大家一致指責,正是因為馬茸茸的丈夫延壯壯對她的生死不管不問,才導致了悲劇的發生!甚至有人說:將來我女兒生孩子我一定陪在旁邊,揣著錢拿著刀,醫生給錢就要,婆婆阻攔就砍!

看看,這句話說的多霸氣,多解氣!但是忽略了一個基本事實:馬茸茸在住院時,親媽就在身邊,不但有親媽,還有親哥哥、親姑姑,陣容夠強大了吧?

但是,為什麼還是有那麼多人罵馬茸茸的丈夫及其家人?主要是有兩個關鍵點:第一是馬茸茸的丈夫延壯壯在《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上的簽字:情況已知,要求從產道分娩,諒解意外;情況已知,要求靜滴縮宮素催產,諒解意外。

第二是醫院提供的兩份所謂馬茸茸無法承受分娩帶來的痛苦,下跪要求丈夫及其家人同意剖腹產,遭到丈夫和婆婆冷冰冰的拒絕。

其實真不想搭理這些噴子,你到底用哪隻眼睛看到那是拒絕剖腹同意書?你能認認真真去閱讀一下內容嗎?那是入院前的醫院免責聲明,任何產婦家屬都得簽的文件明白嗎?

也就是說,別說是住院生孩子,你去醫院做個眼科、拔牙這樣的小手術,醫生也會給一大堆嚇人的危險,你只能選擇簽字,要不就轉院,而其他醫院也是這樣。

那麼下跪是怎麼回事?

大家可以詳細看看視頻,第一次下跪是1分54秒,第二次下跪是4分48秒。首先是先蹲下去的,然後再跪下來的,這明顯是疼的受不了才蹲下來然後跪倒在地上的!剛跪下來的時候面前就沒有其它人,只有旁邊攙扶的老公。特別第二次,是朝空氣跪,跪下來的時候首先是護士上來檢查,然後其他家屬才趕過來,何來跪求之說?

馬茸茸事件相關視頻。

另據媒體報道,墜亡產婦馬某的丈夫延先生接受採訪稱,對於醫院發布的聲明,他表示不認可,「我妻子期間疼痛難忍有兩次,出來跟我說『疼得不行』。第一次是17點左右,第二次是18點左右。她出來喊疼的這兩次,我都主動跟醫生說,她疼的話咱們就剖腹產。其他臨床的產婦都可以證明我說過這個話。但是醫生回復說,檢查後產婦一切正常,快要生了,不用剖腹產。」

在後來兩個小時,馬茸茸進入產房,她的家屬是不能進去的。當時他們正在產房外面等待馬茸茸生孩子的喜訊,不料後來卻等到她跳樓的悲劇!

再重複一遍,在悲劇發生時,馬茸茸的親媽、親哥、親姑都在醫院,如果是婆家的問題,馬茸茸的母親、親姑早就會指責親家母,馬茸茸的親哥早就會暴打妹夫,但是這一切都沒有發生,他們都異口同聲指責醫院撒謊、推卸責任。

難道說,馬茸茸的丈夫、婆婆、親媽、親哥、親姑都聯合起來,把她逼得跳樓,然後訛醫院錢?

如果有一點殘存的良知和理性,恐怕也不會這麼認為吧?

(2)

醫院的責任有多大?

孕婦分娩確實很痛苦,就像走了一道鬼門關,因為難產而死亡的孕婦時有耳聞。但是像馬茸茸這樣因為過於痛苦導致心理崩潰而跳樓的案例,老唐從來沒有聽說過。

說來說去,馬茸茸跳樓事件,完全是一場意外。

但是醫院就沒有責任了嗎?非也非也!再說即使醫院沒有責任,最少也是缺乏擔當,甚至缺德!

事發之後,醫院沒有做好善後工作,撫慰家屬,反而給死者的家屬潑髒水,給他們的傷口上大把撒鹽。

很顯然,就是推卸責任,轉移矛盾,故意欺負老實人。

大家從頭到尾把每個新聞看一下就能發現,家屬的說法很詳細很連貫,醫院的說法卻是添油加醋遮遮掩掩。甚至明目張胆的撒謊,明明是產婦疼痛難忍下蹲,卻說是產婦兩次跪求家屬剖腹產,為了圓這個謊還把第一次跪下的視頻減掉了13秒。

讓家屬簽字是為了落實患者的知情同意權,而不是把診療責任全部推給不懂醫學的家屬,醫院方應該承擔起採取緊急醫療措施的專業責任。

醫院安裝監控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消除一些安全隱患,如果出現糾紛可以還原真相,而不是混淆是非。

在第二份聲明中,醫院給出的無監護失位解釋,概括起來大致有:產婦具備完全行為能力,醫院無法限制其自由;產婦中途起身走出分娩中心與家屬交談或散步很正常,助產士無法預料她會跳樓;當班護士都在忙於自己的工作;事發窗檯符合建築安全規範,無意外墜樓可能。

理由很充分,但並非無懈可擊:產婦所在的分娩中心,家屬是被隔離的,也就是說,對於馬茸茸的處境,家屬是一無所知。如此,家屬對產婦的照看義務就落到了醫院頭上,醫院當然有看護產婦之責。產婦固然有自己的自由意志,但是,進入臨產狀態也就意味著可能隨時會發生意外,也就意味著不應存在監護的盲區。

事發後,醫院還偽造了「三次通知家屬剖腹產」。如果醫院真的認為不立即採取剖腹產有危險,而主動多次知會家屬建議手術時,不會只有一張機打的單子,既沒有家屬簽字,也不知道是不是事後補的。如果家屬固執選擇無視風險繼續順產,醫院按規定會下《病危通知書》,讓家屬明文表示採取手術或者放棄手術,而不是弄一張家屬根本不知情的機打的單子。

需要說明的是,根據《病曆書寫基本規範》第二十三條規定:「手術同意書是指手術前,經治醫師向患者告知擬施手術的相關情況,並由患者簽署是否同意手術的醫學文書。內容包括術前診斷、手術名稱、術中或術後可能出現的併發症、手術風險、患者簽署意見並簽名、經治醫師和術者簽名等。」對於手術同意書,應當從以下幾點進行理解:手術同意書是患者的一種授權醫生給自己做手術的協議;手術同意書表明患者的知情權受到了規定保護;手術同意書並不具備醫療事故免責的效力,一旦因為醫院或醫生的嚴重過失導致醫療事故,仍然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如果說這些都沒有說服力的話,國家衛計委的意見應該足夠權威。根據最新報道,國家衛計委新聞發言人回應此次事件時說:關於社會關注的榆林產婦事件,出現這樣的情況讓人非常痛心,在此對家屬表示深切慰問。我委對此高度重視,已責成當地衛生計生部門認真調查核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3)

馬茸茸跳樓事件,大家應該吸取什麼教訓?

每一次公共事件發生後,網上都開始瘋狂的撕逼,跟著起鬨的多,真正了解真相、理性思考的少。

老唐採訪過很多醫療事件,確實存在醫鬧這樣的非法行為。但是客觀來說,如果你深入了解就會發現,患者家屬在醫院面前顯得是那麼渺小,完全不是同一等量級的對手。就拿這次事件來說,別說是陝西農民延壯壯,就是你我受過高等教育,有一定閱歷的人,有誰能不經醫生提醒寫的出這樣的醫學術語?出事後,這卻成了醫院的「護身符」,成為噴子們攻擊延壯壯及其家人的借口。

如果打官司,沒有輿論的力量,一般的患者和醫院無論是專業知識、經濟實力的差距有多大,大家應該能想得到。

一些吃瓜群眾往往易受心理暗示的「輿論」一旦先入為主認定了某個「事實」,並作出了傾向性的言論,想讓他們改口是基本不可能的,這就是皇帝的新裝,沒有人願意自證愚蠢,更不願意承認自己因為愚蠢和輕信傷害了無辜的人!

最後需要說的是,既然無痛分娩(醫學上稱為「分娩鎮痛」)技術已經很成熟,為什麼不普遍使用?也許無論對於政策的制定者還是社會大多人來說,產婦的疼痛可以被忽視,畢竟從古到今,女人生孩子哪有不疼的?忍一忍不就過去了。

但是時代背景畢竟不一樣了,很多現代女性,在整個懷孕過程中,不得不一直坐在那裡,沒有體力勞動,缺乏必要的運動,本身就不利於順產。另外,生活條件的改善,人對疼痛的耐受力也會減弱。

希望馬茸茸的死可以讓「無痛分娩」得到徹底的推廣,讓更多女性在享受即將當母親的喜悅時,不再遭受分娩帶來的巨大痛苦,讓馬茸茸這樣的悲劇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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