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懲罰的教育是虛弱的教育
最近教師圈裡在傳的湖南老師被刺事件,再次把懲罰教育推到了風口浪尖。這不禁令我聯想起著名教育家李鎮西老師的一篇文章,裡面提到自己曾經兩次打過學生——這當然不是我的捕風捉影,而是在他的書中都有詳實的記載:
「我曾兩次出手打學生。一次是因為高八五級一班的陳軍到我班來搗亂,另一次是因為高八五級二班的韋慶春在打籃球是欺負我班小同學。」
——你看,他連被害人的名字都記載的清清楚楚。並且說,兩次打了學生後,他都認為自己是正義的。
在教育行業,特別是非重點學校,學生成為差生、甚至犯罪,已是屢見不鮮,這也不是個別地區的問題。而究其原因,關鍵是老師敢不敢管。有些老師講課是把好手,在好班講課如魚得水。但在差班,相當於在帶「研究生」,因為一個班只有幾個學生在聽。若真管,少不了有不服管教者,免不了與學生有衝突,最終的結果是:對學生不了了之,而老師得到的評價是「學生與你衝突,說明你的方法有問題」,老師的尊嚴蕩然無存,嚴重時定為教學事故,受到行政處理等等。
不止在課堂上,在課下,還有更多不象話的學生。
於是,不知道學習的學生一定不要管,任其墜落就是了。
不聽話的學生一定不要惹,任其發展就是了。
和老師作對的學生一定不要理,任其囂張就是了。
成績上不去一定不要生氣,有工資領就是了。
況且,現在社會上很多專家認為,既然是教育,就應該和顏悅色、潤物細無聲、循循善誘。有些專家也常常高屋建瓴地教誨每天和學生打交道的一線教師:要說服教育、要正面教育、要感化、應寬容理解……
動之以情,曉之以禮?關鍵是有些學生根本就沒有情,缺失禮,這樣的手段會有效嗎?有些理論家提出:「只有不會教的老師,沒有教不好的學生」。試問:若說「只有不會教的老師,沒有教不好的學生」,那麼按此推理,「只有不會管教的警察,沒有教育不好的犯罪分子」?「只有不會治療的醫生,沒有治療不好的病人」?
的確,教育應以表揚為主,正面引導,這是符合人的成長規律的,但是,以表揚為主,並非以表揚為惟一的、全部的方法。教育是講究分寸的,適當為佳,過之或不及均不能取得理想效果。教師是應當尊重學生,但是尊重學生並不是不批評學生。如果學生犯了錯誤連一句批評都不能有勇氣接受,將來又如何面對紛繁複雜的大千世界?這種一味遷就、信馬由韁、放任自流看上去是尊重了學生,實際上是使得學生從小是非不分,弱化耐挫力。
在英國,教師的懲戒權包括:罰寫作文、周末不讓回家、讓校長懲戒、停學。英國中小學生如無故曠課,不僅會受到嚴厲批評,還將對其父母處以5000英鎊以下的罰款。
在澳洲,有一些公立學校設立了警戒室,學生違反了校規校紀,會被叫到警戒室,由專門的教師依照不同情況採取不同方式進行懲戒,或者被送到農場從事體力勞動,最嚴重的是開除,如果再不起作用,就會被送到特殊學校。
在瑞士,學校對學生要求很嚴格,如果有人無故曠課,瑞士法院就要對他提出訴訟,因為學習是學生應盡的義務。對曠課的學生,一般都要處以罰款。
那麼我們的教育法,規定教師懲罰學生的方法有那些呢,這個我倒真沒有聽說過。就算有,我也從來沒有接受過這樣的培訓。有的是千強調,萬強調的不能體罰學生。那麼不能做的說了,哪些能做的至少也要講清楚。叫學生掃地作為懲罰,可有人說勞動本身就是光榮的事,怎麼能用來懲罰呢。叫學生抄課文,又說這樣機械的重複有什麼用。叫學生罰站,說傷害了學生的尊嚴。如此的前瞻後顧,畏首畏尾,怎麼能進行懲罰教育?
說到底,教育不僅包括獎勵、賞識、尊重、寬容等教育方法,還應該包括懲罰。沒有懲罰的教育是虛弱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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