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龍 | 遺民與史學:楊敏《明氏實錄》探研
07-21
劉小龍:遺民與史學:楊敏《明氏實錄》探研摘要:楊敏是元末明初巴蜀地區著名隱士,在洪武三十一秋七月至永樂二十二年秋七月之間,他撰修了一部以記載明夏政權始末為主要內容的專史《明氏實錄》。該書在明代尤其是前中期流傳不廣,致使明清目錄史籍將其作者著錄為「楊學可」,根據通常的著錄形式,將之記為「楊敏」更為合適。該書現今通行的兩個本子載有楊氏「編(史)」字樣,經分析,該書為楊氏所「撰」更為可信。《明氏實錄》採摘公文檔案等原始史料,加之楊氏不屈的氣節驅動直筆,故而該書有一定的史料價值。尤堪一提的是,該書冠名「實錄」,卻不屬於實錄體史書。楊氏《明氏實錄》在當時不僅僅是一個私修史書的事件,它反映了明初以專制君主為首的官方與民間知識分子尤其是元朝遺民關於歷史話語權的博弈。該書文本本身和文本背後意涵的考察,使得「歷史的文本性、文本的歷史性」這一悖論彰顯了它在史學史研究中的理論和方法論意義。作者簡介:劉小龍(1988—),男,漢族,四川營山縣人,武漢大學歷史學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為明史。文章原刊《福建師範大學學報》2016年第6期。感謝作者授權。在中國古代史研究領域,何忠禮《中國古代史史料學》是一本重要的入門工具書,影響很大。該書在第七章「元史史料」之「文集和筆記小說中的史料」中臚列了楊學可《明氏實錄》[1]189。然而,限於著述主旨,關於楊學可及《明氏實錄》,何氏並沒有著墨太多。官修紀傳體正史《明史》卷九七《藝文志二》也僅僅只有「楊學可《明氏實錄》一卷,明玉珍事」[2]2381寥寥數字。翻檢《四庫全書總目》,其文曰:《明氏實錄》一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明楊學可撰。學可,新都人。是書記明玉珍父子始末。玉珍當元末起兵,竊據巴蜀,一傳而滅。然無大淫虐,故明昇之降,論者以孟昶比之。是書所述,雖不無溢美,而序次頗詳,亦足與正史相參考。實錄之名,古人通用,故涼劉眪有《敦煌實錄》,唐許嵩記六代之事稱《建康實錄》,而李翱集有《皇祖實錄》,乃其大父之行狀。學可此作,蓋沿古名,非尊明氏父子為正史也。然五代十國,記載如林,不過曰志、曰記、曰傳、曰錄。宋以來相沿久矣,何必定用此目乎?[3]590據此知之,《明氏實錄》是記載元末明玉珍父子事迹的史書。那麼,我們想要進一步追問的是,史家楊學可生平情況怎樣?《四庫全書總目》對該書的評價是否恰當?其體例如何?對於當今歷史研究有何價值?該書又反映了當時社會的哪些情況?目之所寓,迄今只有丁國范先生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對楊氏經歷、該書史料價值做過初步研究①,其他問題則付之闕如。這既說明《明氏實錄》沒有引起學界足夠的重視,又表明相關研究的迫切性。有鑒於此,筆者擬在已有研究的基礎之上,對丁氏所論做一些補充,並試圖回答前述諸問題。一、作者生平情況考釋新文化史學者倡言:「所謂史實,乃是歷史學家根據個人的認識和體驗,籍由史料,依照一定的規範建構而成的」[4]53-54,此言揭示出史家在建構歷史的過程中(即史籍的編撰過程)不可避免地融入了他們的主體價值取向,而史家的人生經歷無疑深深地影響著其價值取向。以故,了解史家的生平情況,對於理解史籍具有重要意義。楊學可,在《明實錄》《明史》等史籍中均沒有傳記,以至於連清代史家周中孚都不知其為何時人物,只得據《明氏實錄》內容推測「後各有方希直孝孺論斷,蓋學可與希直同時人也」[5]338。其實楊學可的事迹在四川地方志中保留了一些記載,成書於明朝嘉靖時期的《四川總志》卷五《隱逸》[6]115和《全蜀藝文志》卷五一《雜著三·世家傳》所收錄的明代劉惟德《清風先生傳》②[7]720-721即是較早的可信史料③。結合兩書相關內容,筆者試勾勒楊學可生平情況如下:楊敏,字學可,新都人。大概出生於書香門第,「相傳為關西楊震之後,至處士某其裔也」,曾師從桂圭,學《詩》《書》《春秋》三經學,故能「博通經史」。元朝末年,天下動亂,楊氏以士大夫的敏銳性④意識到四川也將動亂,「知蜀不能居」。 於是他前往雲南昆明,以圖躲避兵亂。昆明的社會賢達名流聽聞楊氏入滇,皆「爭設宴比席以延之」。在昆明期間,楊氏講授經史、天下治道,當地名公貴人多敬事之,但內心卻很忌憚;他深知此事,卻不肯「曲己以從彼俗」。不久,他回到了四川。當時明玉珍已經掌控了巴蜀,建了明夏政權,楊敏素有文名,明氏自然想收為己用,欲聘其為國子監助教。他拒絕仕夏,明氏甚至訴諸武力強迫其入仕,「至以法挾之」。他以有病為由堅拒出仕。明軍平定四川,楊氏被徵辟到京師(今南京),他又以年老多病為由,請求歸養故里。明太祖允准了他的請求,且給鈔以作賞賜。回到四川,他繼續講學,「執經座下者,無虛日」,且培養出不少人才,「皆有造就」。明蜀王朱椿就藩成都後,禮遇楊敏,以其作為蜀中士子的榜樣,並賜田八十畝以及住宅,親書「流水畫橋題柱客,清風精舍讀書人」十四字門匾。由是之故,楊氏遂有清風先生之號。由上可知:楊學可,名敏,學可是其字;准此,稱其為楊敏更為合適。元末明初人,其生卒年不詳。又,據前引《清風先生傳》言「永樂七年(1409)冬十一月,余奉使來蜀,道經其門,得拜先生」[7]720,可知其生活年代至少跨越了元至正、明洪武、明建文、明永樂等時期。在去雲南之前,楊氏應該已經聲名遠揚了,否則昆明賢達名流不會爭先設宴延請。在昆明期間「不曲己以從彼俗」,拒仕明夏政權和明廷,均表現出其不屈的氣節。兩度拒仕卻能全身而退,展現出其睿智。晚年受蜀王朱椿禮遇,可謂善終。概而言之,楊敏是一個終身未仕、致力於講學育人、有氣節、睿智、有功於文化傳承的元末明初隱士。檢視楊氏的生平情況,不難發現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即現存史料的記載似乎都沒有提及其著述情況。那麼,《明氏實錄》是否為楊氏所著述呢?據該書現今通行的兩個本子,即《四庫全書存目叢書》本(據涵芬樓影印清道光十一年六安晁氏木活字學海類編本)和《續修四庫全書》本(據復旦大學圖書館藏清光緒趙氏刻、仰視千七百二十九鶴齋叢書版影印),前者在卷首有「明新都楊學可編」[8]5字樣,後者在卷首亦有「新都楊學可編」[9]625字樣。再結合明清時期目錄學史籍多有類似記載(參見下文表1),筆者認為《明氏實錄》為楊氏所著述應該是可信的。二、《明氏實錄》的成書與流傳情況(一)成書時間蠡測楊氏《明氏實錄》成書過程是怎麼樣的呢?由於史料的缺失,具體情形已經很難考證清楚了。依據書中記載的內容和當時社會的某些情況,我們可以對其成書時間做一些推測。首先,從書中楊氏引用的兩條史論,可以得到一些重要信息。史官方孝孺贊曰:夏主方有意於據蜀,蜀方遭青巾之虐,百無一二,夏主幸至,躬行儉約,興文教,辟異端,禁侵掠,薄稅斂,一方咸賴小康焉!惜不能謹之於始,私家倍於公室,倉帑空虛,不能展其疆界。歷年雖不永,民至今感嘆焉!不能文詞,間盡其賢也。[9]631史官方孝孺曰:幼主雖春秋未富,德性純雅,通《孝經》《論語》,為權臣執國,命不能宰制,所以內相屠戮,自翦其羽翼。是以國內空虛,天戈一揮,若崩厥角,歸於大明一統,固其宜也![9]638方孝孺上述兩條史論均被載入書中,這說明《明氏實錄》成書的時間理應在方氏做此「兩論」之後。又,據上引史料另一關鍵信息,可以進一步推測方氏做此「兩論」的時間上限。兩條史論都言「史官方孝孺」,其中「史官」二字尤為重要;它說明方氏做此「兩論」時,或是任職翰林院期間⑤,或是參與編纂史書期間。據方氏生平情況可知,他從漢中教授任上被召為翰林院侍講[2]60是在洪武三十一年(1398)秋七月,「總裁」《明太祖實錄》和《類要》諸書[2]4018則應在此之後,比如「(副)總裁」《明太祖實錄》的時間大約是在建文元年(1399)[10]65。因此,方氏做此「兩論」的時間,無論是任職翰林院期間,還是參與編修史書期間,均是在洪武三十一年秋七月之後。所以,《明氏實錄》的成書時間,自然也不會早於這個時間點。其次,結合前文楊氏生平概況和時人壽命狀況,不難推測楊氏存世時間不會超過永樂時期,故而該書成書時間最遲不會晚於永樂時期,即明成祖駕崩時間——永樂二十二年(1424)秋七月[11]2469。由上,筆者認為《明氏實錄》的成書時間應該是在洪武三十一年秋七月至永樂二十二年秋七月之間。(二)流傳情況翻檢楊士奇等《文淵閣書目》、高儒《百川書志》、黃佐《南雍志·經籍考》、晁瑮《晁氏寶文堂書志》、朱睦楔《萬卷堂書目》、王圻《續文獻通考·經籍考》、焦竑《國史經籍志》、徐火勃《徐氏家藏書目》、孫能傳和張萱等《內閣藏書目》等明代目錄史籍,均未見著錄《明氏實錄》;直到約成書於萬曆四十一年(1613)祁承爜《澹生堂藏書目》[12]604才有著錄。茲將目之所及且著錄有《明氏實錄》的明清目錄史籍按時間順序羅列如下(見表1),以觀其流傳情況。表1:《明氏實錄》在明清目錄史籍中的著錄情況表序號目錄史籍著錄情況1(明)祁承爜《澹生堂藏書目》《明氏實錄》一卷,一冊,又見子書鈔2(清)錢謙益《絳雲樓書目》卷三《明氏實錄》3(清)徐乾學《傳是樓書目》《明氏實錄》一卷,明楊學可,一本4(清)黃虞稷《千頃堂書目》卷五楊學可《明氏實錄》一卷5(清)萬斯同《明史》卷一三四楊學可《明氏實錄》一卷6(清)張廷玉《明史》卷九七楊學可《明氏實錄》一卷,明玉珍事7(清)《續文獻通考》卷一六六《經籍考》楊學可《明氏實錄》⑥8(清)《續通志》卷一五八《藝文略》《明氏實錄》一卷,明楊學可撰9(清)《四庫全書總目》卷六六見前文所引10(清)周中孚《鄭堂讀書記》卷二六《明氏實錄》一卷,寫本,明楊學可撰⑦11(清)阮元《文選樓藏書記》卷五《明氏實錄》一卷,明楊學可著,新都人,抄本,小山堂收藏,是書敘夏明玉珍始末12(清)丁丙《八千卷樓書目》卷五《史部》《明氏實錄》一卷,明楊學可撰,學海類編本;《明氏實錄補註》一卷,國朝徐松撰仰視千七百二十九13(清)《清續文獻通考》卷二七三《經籍考十七》《明氏實□》一卷,明楊學可14(清)繆荃孫《藝風堂文集》卷一「徐星伯先生事輯」《明氏實錄注》一卷,會稽趙氏叢書本明代前期、中期的目錄書籍均未見著錄《明氏實錄》,後期目錄書籍的著錄也較為稀少,可見該書在當時流傳並不廣泛,也未見有史料記載該書的刊刻時間,故而其流傳的本子應多為抄本。明代前期政治氛圍冷峻嚴酷、文網密結,史學「蒼白與乏味」[13]38;中期以後,商品經濟繁榮發達,社會趨於多元化,史學蓬勃發展;這一社會大背景似乎可以解釋《明氏實錄》在明代的流傳情況。相形之下,該書在清代的流傳情況卻比明代廣泛很多。明代後期祁承爜《澹生堂藏書目》、明末清初錢謙益《絳雲樓書目》均沒有著錄《明氏實錄》作者,直到清代徐乾學《傳世樓書目》才將該書作者著錄為「明楊學可」[14]698。這裡出現一個頗值得探討的問題:《明氏實錄》作者是清代目錄書籍才明確記載的,那麼其作者為楊學可是否可信呢?前文已闡釋了筆者觀點,《明氏實錄》為楊氏所著述應該是可信的。結合前文已得出的認識「楊敏,字學可,准此,稱呼其為楊敏更合適」,那麼目錄書籍為何將《明氏實錄》作者著錄為「楊學可」而非「楊敏」呢?追本朔源,有必要考究一下首次著錄《明氏實錄》作者的目錄書籍——徐乾學《傳世樓書目》——之史書作者著錄格式情況。筆者查閱《傳世樓書目》中史書作者著錄格式情況,發現其格式多為「姓+名」而非「姓+字」。比如史部「正史」類:《史記》作者著錄為「司馬遷」而非「司馬子長」、《隋書》作者著錄為「魏徵」而非「魏玄成」、《元史》作者著錄為「宋濂」而非「宋景濂」。[14]682又如《明氏實錄》所屬的史部「霸史」類:《季周傳》作者著錄為「程元初」而非「程元之」、《季漢書》作者著錄為「謝陛」而非「謝少連」、《唐餘記傳》作者著錄為「陳霆」而非「陳震伯」⑧[14]698。依此,《明氏實錄》作者也理應著錄為「楊敏」而非「楊學可」。那麼,《明氏實錄》作者被著錄為「楊學可」是怎麼出現的呢?筆者認為,這與《明氏實錄》流傳情況有密切關係。古人在非正式場所多稱呼「字型大小」,直呼其名則有不敬之嫌,故而「楊學可」的稱呼自然比「楊敏」更加廣泛;又由於《明氏實錄》在明代流傳不廣,尚無法確定當時有無刻本,但多為抄本是可以肯定的;加之《明氏實錄》書中又有「楊學可曰」的史論;故而在流傳過程中目錄史籍會將該書作者著錄為「楊學可」也就不足為奇了。然而,經過考證和仔細分析,我們很容易得出如下認識:按照目錄書籍的史書作者著錄格式,《明氏實錄》作者著錄為「楊敏」無疑更為合理、更為恰當。明清目錄書籍多有《明氏實錄》「明楊學可撰」云云,但是該書現今通行的兩個本子《四庫全書存目叢書》本、《續修四庫全書》本在卷首卻雲「明楊學可編」(參見前文所引)。雖然「撰」和「編」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它們背後的意義卻有天壤之別。已故國學大師張舜徽先生曾將作品分為作(按:相當於「撰」)、述、編三種,作是有創見的著作,述是以作者的理解為基礎綜述他人的觀點,編是將他人的著作加以彙集或改變形式。[15]32可見「撰」和「編」的差別確實不啻霄壤。筆者認為《明氏實錄》為楊氏所「撰」比「編」較為可信。仔細閱讀《明氏實錄》可以明顯感覺到作者對史料的甄別、選取、裁剪以及作者的價值取向,甚至存在作者故意而作的「曲筆」(比如塑造明玉珍愛民形象以及「不得已」的稱帝場景),而並非史料的簡單「彙編」。故而,《明氏實錄》現今通行的兩個本子《四庫全書存目叢書》本、《續修四庫全書》本在卷首所云明楊學可「編」,大概是該書在流傳過程中產生的說法。三、《明氏實錄》的史源及主要內容、價值(一)史料來源分析《明氏實錄》為楊氏所撰當為可信,那麼其史料來源何處呢?筆者認為《明氏實錄》的史料來源至少有以下五類:其一,楊氏為元末明初巴蜀地區的著名隱士,且大部分時間生活在四川,親身經歷了此期間四川社會的種種變遷,其見聞理應成為史料來源之一。正因為楊氏是這段歷史的親身經歷者,所以該書很多敘事都非常生動形象,猶如身臨歷史現場,比如元四川行省參政趙資之妻陣前勸降的敘述,其文曰:「異日,兩軍會戰,珍驅資妻子臨陣。謂資曰:妾與鎖兒受擒於此,明公甚以禮待,參政念結髮之情,救子母之命。言既號泣,兩軍觀者淚下。資駐馬執弓,厲聲曰:痴婦不死,何待?乃引弓發矢,中其胸臆之上。珍揮兵勇進,左右劫襲,元兵大潰。」[9]627這個歷史場景的敘述,無論是趙資夫妻雙方的不同表現「言既號泣」「厲聲曰」,還是在場軍士的反應「觀者淚下」,都十分真切感人。其二,明夏政權相關的公文檔案是楊氏撰書的史料來源之一。書中這類史料頗多,比如明玉珍稱隴蜀王時,告知巴蜀百姓的令文:元運已去,中國豪傑並起而逐之。予本鄉農,因亂為眾所推,始為自保,豈敢圖人。邇者義兵一起,群醜底寧,湖湘向化。顧茲蜀地,久被青巾之亂,莫有為之翦除者。予奉天誅罪,豈能自安?已經殄滅兇徒,幸爾坐收全蜀。是乃天意,夫豈人謀?方今圖為畫一之規,與民共享太平之治。誠恐百姓不知,以予為爭地殺人之師,非弔民伐罪之舉。予取爾蜀於青巾之手,非取諸元。爾輩亦當復見中華文明之化,亦不可安於元代之陋習也?更宜洗心從治,慎勿取惡招尤。[9]627又如萬盛征雲南獻捷時,上奏明玉珍的表文:聖德孔昭,誕受維新之命,王師所至,宜無不服之邦。大軍既發於三巴,踰月遂平。於六詔,窮民交賀,遠近同歡。恭惟皇上陛下,智勇如湯,文明協舜,深慨中華之貴,反為左袵之流,矧在位之貪殘,致生民之困悴,恭行天罰,遂平定於多方,禮順人情,即進登於五位。睠茲南詔,鄰彼西戎。藩公挾便宜行事之文,專任憸人,恣行饕餮;郡守無惻怛愛民之意,肆為虐政,害彼黔黎。下詔揚庭,出師討罪。初臨烏撒,蠻酋納款以供輸。繼次馬隆,敵眾望風而奔潰,遂由驛路直入滇池。士民冒雨以爭降,官吏叩頭而請罪,一毫不犯,萬里皆安。勝等愧以庸才,欽承威命,凡此大勛之集,甚非小器之能,皆聖人大庇之洪休,抑諸將効勞之忠力也。深入不毛,臣愧偶同於諸葛,誕敷文命,帝德齊命於有虞。[9]629再如吳王朱元璋通好明玉珍所作的書信:吳王奉書夏國皇帝,間者得姜珏誥命,觀其文義妥貼。辛卯歲,兵起蔡潁。有陳友諒恃其土地之廣,甲兵之強,一旦迫區區之境,不得已而應之,三年遂決。胡人本處沙塞,今反居中原,是冠履倒置。足下應時而起,居國上流,區區有長江之險,相為唇齒,協心同力,並復中原,事定之日,各守疆土。時遣使通好,惟足下圖之。[9]629-630從行文內容以及稱謂來看,這些史料均為原始公文檔案,但又非原文照錄,而是經過楊氏裁剪融入書中的。其三,一些反應當時社會面貌及史事的詩詞歌賦也是史料來源之一。比如隱士趙善璞拒仕明夏政權時,曾自述一歌「錦里棲遲處,飄然遠俗囂。地偏車馬少,山近市廛遙。謝事惟求避,居官懶折腰。讀書明至道,忘味學遺韶。對坐花千點,充饑水一瓢。放情隨灑落,得句自推敲。種菊開三徑,橫吟詠九皋。唐虞今在上,許我學由巢。」[9]631又如幼主明昇吟《桂花詩》賜諸進士,詩曰:「萬物凋殘我獨芳,花金心粟帶微黃。莫言些小難堪玩,露冷風清大地香。」[9]632其四,雖然陶宗儀《南村輟耕錄》、葉子奇《草木子》、宋濂等《元史》、權衡《庚申外史》記載明夏政權史事的詳實程度遠不如《明太祖實錄》《明氏實錄》,但是這些史籍的成書時間均早於洪武三十一年⑨,且在當時流傳頗廣、影響頗大,楊氏應該可以參詳這些史書。尤堪一提的是,《明太祖實錄》應該不能成為楊氏著書的史料來源之一。據明朝實錄收藏制度規定,明代各朝實錄修撰完成以後便藏之於皇宮大內「秘不示人」,像楊氏這樣的普通平民是沒有機會閱讀到《明太祖實錄》的,明實錄被大規模傳抄出宮廷的時間大約是萬曆年十六年(1588)[16]37,那時楊氏早已作古,更不可能看到《明太祖實錄》了。其五,時人對於明夏政權歷史所做的評論亦為該書史料來源之一,前文所引方孝孺的兩條史論即為例證。(二)主要內容明清目錄史籍,或言《明氏實錄》是一部專門記載「明玉珍事」的史籍,或言其為一部專門記載「明玉珍父子始末」的文獻,前者如《明史》等書,後者如《四庫全書總目》等書。雖然後者比前者所述更符合《明氏實錄》所載內容,因為該書不僅記載明玉珍事迹,而且也記有其子明昇在位期間的史事;但是後者所言亦有失偏頗,因為該書內容只記載到「明夏政權覆滅、明昇受封明朝歸命侯」為止,並未記載其後明昇的事迹(比如徙之高麗[17]1381),言之「明玉珍父子始末」有些言過其實。筆者認為:《明氏實錄》是一部以記載明夏政權建立、鞏固、衰亡歷史為主要內容的專門史籍,這一表述庶幾更為妥帖。具體言之,該書記載了明玉珍始末,雖間及其早年事迹,卻非常簡略,重點在於記敘其起兵、入蜀、遣軍征討雲南陝西等巴蜀鄰地、延請賢才、開設科舉、制定賦稅等建立與鞏固明夏政權的艱難歷程,尤詳於徵戰史事;關於明昇的記載,多為其在位期間明夏政權的內政外交活動、政權衰亡變遷的過程。(三)價值評估辛德勇先生曾言:「對於歷史文獻價值的評價,一般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作為一種著述的撰著水平的評價,一是我們今天的使用價值,其中後者又可以分為閱讀價值和史料利用價值。」[18]34-43尋此路徑,可以評估一下《明氏實錄》的價值。該書只有一卷的篇幅,體裁卻有些複雜:其一,據書中內容編排而言,以編年體為主,雜糅人物小傳,類似於實錄體史書的標準體裁「編年附傳體」[19]153。具體言之,全書以年月為主線敘述史事,明玉珍稱帝前,以元「至正」紀年僅一次,即「至正辛卯,兵起潁蔡間」;更多的是以天干地支紀年,比如「甲午秋,沔陽水澇連年,民采菜魚而食。乙未春,珍領兵萬餘,駕斗船五十艘,至夔府哨糧。」[9]625明玉珍稱帝後,以其年號天統紀年,比如「元年,立郊社,祭以春秋,追帝其四代,立廟祭以四時......天統二年癸卯春,命萬勝領兵十一萬攻雲南,由界首入,司寇鄒興由建昌入,指揮芝麻李由寧番入。」[9]628、629明昇即位改元後,以其年號開熙紀年,比如「三年,大明遣使求木植......四年,大明遣使借路攻雲南。」[9]633在重要人物卒時,往往附有小傳,比如明夏政權丞相萬勝被明昭等人矯詔殺害,楊氏以史論的形式為之作傳「丞相萬勝者,德安府黃陂縣人也。年當壯歲,智勇過人。夏主寵愛之,妻以弟婦,故稱為明三。數歲總兵征討,信賞必罰,士卒樂從,所向克敵,開國之功良多。」[9]632繼任丞相也有傳記「秋,丞相劉楨卒。禎,元進士,精於易數,導明主修道,盡逐胡元,以安中夏,詔令多所代制,人比之孔子云。」[9]633其二,就全書整體而言,旨在集中記載明夏政權史事,故而清代史家周中孚稱之「略如紀事本末體例」[5]338。某種程度上說,該書在撰述水平上並沒有多少創新,可以稱道的地方也不多。就閱讀價值而言,該書集中記載明夏政權史事,具有紀事本末體史書性質,比之《明太祖實錄》按年月分散記載、《明史》以人物分傳記載,確有優勢,為了解明夏政權基本史事提供了方便。史料的利用價值向來為歷史研究者所重視,下文將之納入《明氏實錄》的價值分析之中,加以敘述。《明氏實錄》是一部以記載地方割據政權——明夏政權——為主要內容的私家史著,雖然篇幅短小,但是卻具有一定的價值。其一,能夠建構明夏政權歷史較為完整的體系,這是一個不同於《明太祖實錄》等明朝官方歷史記載的敘述體系。該書很多記載與《明太祖實錄》不同,可備一說。比如戴壽勸說明玉珍入蜀的具體內容,《明太祖實錄》云:「此機不可失,宜以船半載糧還沔陽,半與漢兵攻重慶。事濟則濟,否則掠財物而歸,亦何損哉?」[17]266《明氏實錄》則雲「明公修兵沔陽為民也,哨糧於蜀亦為民也!不若發糧十之三回沔以濟荒,存其餘同漢兵以取重慶。事濟則有為,否則掠其財物而歸,何損也!」[9]626那麼,戴壽建議的內容到底是「宜以船半載糧還沔陽,半與漢兵攻重慶」呢?還是「發糧十之三回沔以濟荒,存其餘同漢兵以取重慶」呢?抑或是二者均有之呢?限於史料的缺失,今已難考究清楚,卻可存不同的兩說。其二,該書一些史料具有原始性,使之顯得彌足珍貴。除了前文分析史料來源,列舉的明玉珍稱隴蜀王時發布的令文、萬勝的表文、吳王朱元璋的書信;此外,明玉珍的即位詔書、明玉珍與朱元璋之間的其他書信、明玉珍臨終前的託孤諭旨、明昇的即位詔書,吳仁友據保寧反叛的檄文,等等,均屬此類原始公文檔案,而這些史料大部分又是他書所沒有的。這對於研究明夏政權、甚至元末的政治環境,都極具價值。隱士趙善璞自述之歌、明昇所吟之詩,前者為研究元末明初士大夫提供了個案資料,後者則反映了明夏政權對科舉的態度、對新科進士給予的厚望。其三,可以補充、糾正《明太祖實錄》的某些記載。比如《明太祖實錄》關於明玉珍延請劉楨出仕的記載,只有寥寥數語「部將劉澤民薦楨,才可大任。玉珍遂往見之,與語當時事,大喜,延至舟中,朝夕圖議,擢為參謀,預決政事」[17]267顯得十分簡略;而《明氏實錄》關於此事卻有長達百餘字的記載,不僅包含了薦舉人劉澤民與明玉珍之間的對話,而且記載了明玉珍喜得劉楨輔佐的感嘆「吾得一孔明也!」[9]626相形之下,後者記載要詳實很多。《明太祖實錄》關於明玉珍義弟的記載「戊戌春二月,完者都復自果州,率兵至嘉定,屯於大佛寺,謀復重慶,玉珍遣其義弟明二領兵御之。」[17]266《明氏實錄》則雲「珍調義弟明三。」[9]626那麼,其義弟是「明二」還是「明三」呢?據《元史·順帝九》相關記載「(至正二十二年)三月甲寅,四川明玉珍陷雲南省治,屯金馬山,陝西行省參知政事車力帖木兒等擊敗之,擒玉珍弟明二」[20]959可知,明二為明玉珍弟,明三才是其義弟萬勝,《明太祖實錄》不確。當然,《明氏實錄》也存在不少缺陷。其一,作為一部記載明夏政權始末的專史,從至正十一年(1351)明玉珍起兵到洪武四年(1371)明昇降明,前後共二十年史事,但該書的篇幅卻只有一卷、約4500餘字,不免有失之簡略、語焉不詳之感。該書很多記載,往往只有結合《元史》《明太祖實錄》等史籍參讀,才能明晰大概。比如《明氏實錄》關於明玉珍早年臣屬於徐壽輝的記載就相當簡略,只有結合出土文獻「明夏睿陵·玄宮之碑」的碑文⑩方能卒讀。其二,該書記載也存在一些錯誤。比如關於元官完者都的官職記載,《明氏實錄》雲「重慶行省右丞」[9]625,《明太祖實錄》記載「四川行省右丞」[17]265,根據元朝行省建置可知,只有「四川行省」而無「重慶行省」,《明氏實錄》顯誤。其三,該書曲筆隱晦不少。比如《明氏實錄》記載「(明昇開熙)元年九月,表韓氏女為貞烈」[9]631,卻隱晦了不利於明夏政權形象的史事:韓氏女是為了躲避明氏兵亂,害怕被擄掠,才偽裝成男子的。後來,果然被明夏軍隊擄走,被迫隨軍征戰。直到邂逅其叔父,才為之贖身,恢復女兒身份。[17]1256-1257如此等等缺陷,應是在史學研究中加倍留意的。四、楊敏私修《明氏實錄》的政治文化意涵文本具有歷史性,即客觀的歷史不得不依賴主觀的表述,或追求歷史的客觀,不得不通過歷史的主體來完成。[21]29筆者認為,所謂文本的歷史性,除卻這一層意思,應當還有另一層意思,即文本是某個時代的產物,不可避免地帶有那個時代的特性,文本往往反映了那個時代的某些情況。關注文本背後的意涵,亦即關注文本的歷史性,正是當前史學進展的主要體現之一:比如喬新華《堯舜故地——明代山西平陽府州縣方誌纂修的文化現象學探析》[22]44-48不再把山西平陽府方誌中的記載「堯舜故地」僅僅作為既定結論,而是將其作為可以進一步分析的文本;又如湯開建《〈守圉全書〉:明季晉絳天主教徒韓霖之西學傳播》[23]97-126也不再僅僅考察韓霖生平和分析《守圉全書》文本本身,而是探討其人其書的西學傳播;等等。由此觀之,分析《明氏實錄》的歷史性,是非常必要的,也是有意義的。楊氏《明氏實錄》不僅僅是一個隱士私自撰修史書的事件,相反,透過這一歷史事件本身,我們至少可以探知到當時社會的兩個基本情況,即明初歷史話語權的生態情況和元朝遺民的一些歷史特性。一方面,明太祖朱元璋、明成祖朱棣父子相繼血腥屠殺、鎮壓異己分子,這使得明初的政治氛圍冷峻嚴酷、文化專制高漲,知識分子大有「有口難言」的苦楚,他們對於敏感的政治歷史話題更是「緘默其口」。明代前期,江南富民生計、商業和士人活動等記載幾乎銷聲匿跡,這固然是因為統治者大規模強制遷徙富民,而使之迫於生計、無暇舞文弄墨,但是知識分子在政治高壓之下不敢直言心聲,亦是相關記載缺失的重要原因。[24]55《元史》纂修以朱元璋的「聖斷」為主要依據,其纂修的指導思想、體例、文字等等,都是按照朱元璋的指示進行,[25]121-122反映出知識分子「如履薄冰」的謹慎和被迫屈服於官方意識形態的無奈。明初史學不興、嚴重官方化,其展現的正是明初以專制君主為首的官方企圖壟斷歷史話語權的時代場景。另一方面,一些民間知識分子尤其是元朝遺民秉持中國傳統知識分子的不屈氣節,敢於抵制官方對歷史話語權進行壟斷的企圖,堅持秉筆直書、揭露歷史真相。《明氏實錄》的成書正是民間知識分子尤其是元朝遺民爭奪歷史話語權的又一次嘗試,它的聲響雖然微弱卻表明:即使在政治氛圍冷峻嚴酷、文網密結的時代,民間也不曾放棄自己的歷史話語權訴求。毋庸諱言,明初官方和民間也依然存在歷史話語權的博弈,只是官方憑藉國家權力為後盾暫時壓制了民間的歷史話語權訴求,而這正是明初歷史話語權的生態實況。明朝開國過程中的敵對勢力無疑是當時敏感的政治歷史話題,楊氏私修明夏政權的歷史,本身就已經觸及到明初政治的敏感神經。此外,《明氏實錄》書中的一些歷史筆法更有招致禍難的危險:其一,該書所記內容,即便是發生在明朝立國之後的史事,也堅持用明夏政權年號,比如「(明昇開熙)四年,大明遣使借路攻雲南」,書中所謂的「(明昇開熙)四年」已是明洪武三年(1370);其二,涉及明太祖朱元璋史事時,書寫為「吳王」或「大明皇上」,而非「太祖」等敬稱,比如「吳王始遣都司孫養浩來結好......(明昇開熙)二年戊申,大明皇帝來告即位」。楊氏如此大膽的做法,既有傳統知識分子「國滅,史不可滅」的史學意識和保存歷史文化的責任感之驅動,又有其拒仕明夏政權、拒仕明朝所懷有的不屈氣節之使然。尤堪一提的是,這些歷史特性並非楊氏一人所特有,相反,元朝遺民多有這樣的情懷「元末明初他們通過不同的行為方式,艱難地踐履著自身的政治功能和文化功能,充分展露了傳統士大夫濃郁的經世情懷、憂患意識和擔當精神。」[26]507由是觀之,楊氏私修史書這一事件實乃我們認識元末明初知識分子歷史品性的又一窗口。五、結語楊敏是元末明初巴蜀地區有名的隱士,親身經歷了元明易代的歷史大變動,他長期致力於講學、傳播文化,其著述的《明氏實錄》是一部記載明夏政權始末的專史。《四庫全書總目》對該書的評價不免有失偏頗,但是大體上是公允的。值得注意的是,該書雖名「實錄」,卻不屬於實錄體史書[19]3。楊氏冒著身家性命的危險,曾拒仕明夏政權和明廷,這種不屈的氣節驅使其敢於直書明初敏感的政治歷史話題——曾經的敵對勢力明夏政權。這一事件發生的歷史背景是,明初官方企圖壟斷歷史話語權,以國家權力為後盾壓制民間的歷史話語權訴求;而楊氏所為,客觀上是民間史學力量試圖打破這一歷史話語權生態狀況的又一次努力。同時,楊氏的事迹也再一次展示了元朝遺民親身踐履自己文化功能的歷史品性。通過分析《明氏實錄》的文本性和歷史性,該書文本本身以及它脫胎於那個時代的社會情況進一步呈現出來,這促使我們對「歷史的文本性」和「文本的歷史性」做進一步思考。「歷史的文本性」和「文本的歷史性」二者無疑形成了一個悖論;但是它之於史學史研究卻提供了一些值得借鑒的理論和方法。首先,史學史研究的主旨是探討史學的歷史,史籍無疑是史學發展過程中最基本的元素,「歷史的文本性」說明史學史研究不能忽視微觀考察,即須重視分析史籍文本本身。其次,史家是某個時代具體而真實的人,不可避免地會受到那個時代社會潮流、趨勢的影響,他們修撰的史籍往往打上了其個人價值取向、那個時代特性的雙重烙印,亦即史家和文本都具有歷史性,故而史學史研究又不能僅僅局限於文本本身,有益的做法是立足文本、既要考察史家生平經歷、又要透過文本本身探知其背後的意涵。注釋:① 參見丁國范《楊學可及其》,《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7輯1983年,第83-85頁。② 四庫全書本《全蜀藝文志》題其編輯者為「明·周復俊」,據藍勇、曠天全、楊釗等先生考證,其應為楊慎。參見楊釗《楊慎編輯考釋》,《中華文化論壇》2015年第10期,第38-43頁。③ 萬曆九年《四川總志》(《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119冊)、康熙《四川通志》(清康熙十二年刻本)、雍正《四川通志》(《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561冊)、嘉慶《四川通志》(巴蜀書社1984年)等,雖也有一些記載,但多沿襲嘉靖《四川總志》和《全蜀藝文志》的相關記載。④ 展龍先生通過梳理歷史典籍中「士大夫」結構內涵及變化、中外學者有關「士大夫」內涵諸說,認為「凡舉文官、士紳、文士、儒士、貢舉、生監、山人、義士、處士、隱士、醫士、徵士等社會群體」皆為元末明初之士大夫。該群體具有「敏銳的時代眼光和自我調整的自覺意識」的歷史品性。相關論述,參見氏著《元明之際士大夫政治生態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6-20、500-501頁)。准此,楊敏亦屬士大夫,亦具有該群體的歷史品性。⑤ 明代承襲元代「翰林院與史館合二為一」的制度,翰林院往往具有「史館」之稱謂,故而翰林院官員往往也具有「史官」的稱謂,修撰、編修、檢討為法定的史官便是顯例。相關論述,參見謝貴安《明代史館探微》(《史學史研究》2000年第2期,第43-49頁)。⑥ 原文較長,此為節取部分。參見原文:「明楊學可《明氏實錄》一卷。學可,新都人。臣等謹案:是書記明玉珍父子始末,其以實錄為名者,蓋沿敦煌實錄、建康實錄之例。」⑦ 原文較長,此為節取部分。參見原文:「《明氏實錄》一卷,寫本,明楊學可撰。學可,新都人。《四庫全書存目》《明史·藝文志》亦載之。是編記偽夏明玉珍及其子升事迹,俱用其偽號分年記載,略如紀事本末體例。後各有方希直孝孺論斷,蓋學可與希直同時人也。核之《明史》本傳,所紀無少出入,知史傳即從此書出,雲末又附有鳳山趙善璞自述一詩。惟是『實錄』二字,久已屬帝王一定之稱,未可援涼劉昞《燉煌實錄》之例,例之也。是書標目得毋過尊明氏乎?」⑧因程元初、謝陛、陳霆知名度遠遜於司馬遷、魏徵、宋濂,故而程、謝、陳三人字型大小分別參見〔光緒〕《重修安徽通志》卷337、卷224(台北:京華書局1967年,第3880、2532頁)和〔清〕王士禛《帶經堂詩話》卷14(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63年,第365頁)相關記載。⑨ 其中,陶宗儀《南村輟耕錄》約成書於至正二十六年(1366),宋濂等《元史》約成書於洪武三年(1370),權衡《庚申外史》約成書於洪武四年(1371),葉子奇《草木子》約成書於洪武十一年(1378)。⑩ 「明夏睿陵·玄宮之碑」碑文,參見董其祥《明夏睿陵「玄宮之碑」的研究》(《四川文物》1984年第2期,第9-10頁)所附碑文。突出表現在:封建專制統治者對史學亟力壓抑和控制的政治態度……明代前期的史學發展,重心在官方史學活動方面(向燕南等《中國史學史》第5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1、53頁),史家群體主要是史官,真正學者意義上的史家群體消失(錢茂偉《明代史學的歷程》,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年,第98頁)。參考文獻:[1]何忠禮.中國古代史史料學[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2]〔清〕張廷玉,等.明史[M].北京:中華書局,1974.[3]〔清〕永瑢,紀昀,等.四庫全書總目[M].北京:中華書局,1965.[4]余新忠.新文化史視野下的史料探論[J].歷史研究,2014(6).[5]〔清〕周中孚.鄭堂讀書記[G]//續修四庫全書第924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6]〔明〕劉大謨,楊慎,等.四川總志[G]//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第42冊.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98.[7]〔明〕楊慎.全蜀藝文志[G]//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381冊.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86.[8]〔明〕楊學可.明氏實錄[G]//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159冊.濟南:齊魯書社,1996.[9]〔明〕楊學可.明氏實錄[G]//續修四庫全書第350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10]〔清〕査繼佐.明書[M].濟南:齊魯書社,2000.[11]〔明〕楊士奇,等.明太宗實錄[M].台北:台灣「中研院」歷史語言所,1962.[12]〔明〕祁承爜.澹生堂藏書目[G]//續修四庫全書第919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13]楊艷秋.明代史學探研[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14]〔清〕徐乾學.傳世樓書目[G]//續修四庫全書第920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15]張舜徽.中國文獻學[M].鄭州:中州書畫社,1982.[16]謝貴安.明實錄研究[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17]〔明〕胡廣,等.明太祖實錄[M].台北:台灣「中研院」歷史語言所,1962.[18]辛德勇.研治古代文史的必備入門書籍——評黃永年先生《古文獻學四講》[J].書品,2004(4).[19]謝貴安.中國實錄體史學研究[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7.[20]〔明〕宋濂,等.元史[M].北京:中華書局,1976.[21]向燕南,余茜.明後嚴嵩時代的史學生態與史學文本中的嚴嵩[J].史學史研究,2015(1).[22]華新喬.堯舜故地——明代山西平陽府州縣方誌纂修的文化現象學探析[J].清華大學學報,2011(5).[23]湯開建.《守圉全書》:明季晉絳天主教徒韓霖之西學傳播[J].中國史研究,2015(2).[24]李治安.元至明前期的江南政策與社會發展[J].歷史研究,2016(1).[25]陳高華.《元史》纂修考[J].歷史研究,1990(4).[26]展龍.元明之際士大夫政治生態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附識:本文初稿承蒙家師謝貴安教授批閱,在寫作過程中師兄吳航副教授、同學郝長燚兄在選題與理論方面諸多啟發,謹致謝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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