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內衣案的罪與罰
話說小張某天由於與女朋友分手,心中壓抑便來到一家網吧上網排解。晚上十點多離開網吧時順手把網吧老闆娘晾曬在院子里的一套女士內衣和一條女士內褲偷走了。然而這套內衣可是老闆娘花了近8000 元購置的塑形內衣,不僅式樣新穎,更能夠給身材 「 加分」,系老闆娘的心愛之物,發現「寶物」丟失以後,立即到派出所報警,警方通過監控錄像馬上鎖定了小張。經鑒定內衣價值為3600元,小張辯解不知道內衣這麼值錢。江都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小張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 元。
文 | 賀明峰律師
來源 |賀明峰律師的法律博客
2003 年 8 月 7 日晚, 李某等四人來到一葡萄園摘食葡萄, 並摘走葡萄 23.5 公斤。公安機關查獲了李某等四人, 發現李某等四人摘食的葡萄系北京市某研究所投資 40 萬元、 歷經 10 年研製的科研新品種。 經物價部門鑒定, 23.5 公斤葡萄價值11220 元, 而李某等人並不知道這種葡萄新品種的價值。9 月 12 日, 李某等三人涉嫌盜竊罪被逮捕, 另一人被處以 15 日行政拘留。2004 年 1 月 5 日, 經重新鑒定, 23.5公斤葡萄價值 376 元。 2005 年 2 月 21 日, 檢察機關對李某等三人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李某等三人雖歷經波折,但最終畢竟被檢察院不予起訴,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然而江蘇揚州小伙小張卻沒有這麼幸運了。
話說小張某天由於與女朋友分手,心中壓抑便來到一家網吧上網排解。晚上十點多離開網吧時順手把網吧老闆娘晾曬在院子里的一套女士內衣和一條女士內褲偷走了。然而這套內衣可是老闆娘花了近8000 元購置的塑形內衣,不僅式樣新穎,更能夠給身材 " 加分然,系老闆娘的心愛之物,發現「寶物」丟失以後,立即到派出所報警,警方通過監控錄像馬上鎖定了小張。經鑒定內衣價值為3600元,小張辯解不知道內衣這麼值錢。江都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小張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 元。為什麼類似的案件北京檢方作出了無罪認定,而江都法院卻宣告小張盜竊罪成立呢?筆者認為這涉及到盜竊對象價值認識錯誤是否影響到盜竊罪構成要件成立的問題。
《刑法》第264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才構成盜竊,也就是說盜竊財物數額達到較大是構成盜竊罪的客觀要件;非法佔有的目的是構成盜竊罪的主觀要件,也就是說行為人除認識到自己是在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外,還需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後果並且希望上述結果發生。
問題是在盜竊罪的主觀認識因素中, 行為人對危害結果的明知, 是否要求對行為人對竊取的財物價值數額達到「 較大」要有明確、具體的明知?
主客觀相統一是我國刑法的基本原則之一, 其要求成立犯罪不僅要求行為人在客觀上實施了危害社會的行為, 還要求行為人在主觀上有犯罪的故意或過失, 同時要求主客觀的內容具有一致性。當主觀認識與客觀事實不一致時, 應當在主觀與客觀相統一的範圍內認定行為的性質。既然刑法第264條將「數額較大」規定為盜竊罪的客觀入罪要件,那麼應當認為,行為人必須對這樣的客觀構成要件事實有所認識,盜竊對象的價值達到數額較大應成為行為人主觀故意的內容,當然這裡的認識不是確定的、必然的認識,而是概括的認識,如盜竊手提包,包中是否有數額較大的財物不明確,但無論盜竊物品的價值大小,均不違背行為人的意志。
具體到本案,小張作為一個小夥子,從一般人的認識角度看,其不可能認識到其盜竊的女士內衣、內褲為價值數千的物品,該財物的價值明顯超過其主觀上所能認識的範圍,從主客觀相一致的角度看,不應認定小張構成盜竊罪。
附:天價內衣案
小伙順手偷走一套內衣,結果被判了刑
內衣被偷,是件很令人鬱悶的事情。但是別小瞧了一套內衣的威力,這不,小張就因為偷了一套內衣而鋃鐺入獄。
某天小張與女朋友分手,心中有些壓抑,便到網吧上網緩解心情。路過網吧院子的時候,正好看到老闆娘在洗內衣。
晚上10 點多,小張走出網吧,順手將晾曬在院子里的一套女士內衣和一條女士內褲偷走了。
對於老闆娘來說,這可不是一套普通的內衣。這可是老闆娘花了近8000 元購置的塑形內衣,不僅式樣新穎,更能夠給身材 " 加分 ",可是老闆娘的心愛之物。
發現" 寶物 " 被盜後,老闆娘第一時間報了警,並調取了網吧內的監控,小張盜竊的過程被拍得一清二楚。最後,揚州江都警方在小張家中找到了老闆娘失竊的內衣。
小張一直強調自己並不知道該內衣這麼值錢。於是老闆娘出具了購買內衣的發票,顯示售價為7800 元。因為該內衣被使用過,經鑒定現在價值為 3600 元。
江都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小張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最終,江都法院判決小張犯盜竊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 元。
法官提醒:現代社會人人都應有學法、尊法、守法的意識,俗話說"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點滴小事,積累成山,一旦構成犯罪,就要受到法律的懲處。同時,法律不會因為一句 " 我不知道這麼做是犯罪 " 而免除刑事責任," 不知者不罪 " 不是違法犯罪的保護傘,不知代表無知,卻不能不治,懲治犯罪,法律絕不手軟!
轉載請在顯著位置註明作者和來源法律博客(微信ID:falvboke)
法律人的精神家園
法律博客
falvboke
www.fyfz.cn
溝通協調請備註法律博客+職業
加法博君個人微信
zbzyj2108
推薦閱讀:
※別偷懶!這幾個信號在告訴你該換內衣了
※摩登錄 | 內衣的獨白
※日本內衣零售商推出男士胸罩產品(圖)
※男子因80後妻子不洗內衣起訴離婚
※內衣模特展示新品新時尚
TAG:內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