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共和國歷史上罕見的鬥爭(連載之四)
一場共和國歷史上罕見的鬥爭
——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鬥爭紀實(連載之四)
五、法庭博弈(下)
由「狼牙山五壯士」引發的《炎黃春秋》雜誌前主編洪振快和黃鐘訴兩位學者郭松民、梅新育侵犯名譽權案,在北京市海淀區和丰台區法院分別開庭後,成為驚動全國的關注熱點。法庭上正義與邪惡的鬥爭,不可避免地在法庭之外展開。人民心聲是一面鏡子,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考驗著中國司法公信力。
(五十)
2015年5月13日,「鳳凰網歷史頻道」發表對話洪振快文字實錄:
洪振快說:寫這篇文章的起因,是去年8月廣東越秀警方抓人事件。我存有一個疑問:警方說網民散布謠言,那就得確定是不是謠言,問題在於「狼牙山五壯士」是一個歷史上的事,警方又如何調查和評判歷史上的事情呢?
抗日戰爭中的英雄應該受到敬仰,但本著對歷史負責的態度,當時的實際情況如何,公眾有了解真相的權利。如果說當時為了激勵軍民抗日意志,誇大宣傳可以理解的話,但時過境遷,歷史條件完全改變之後,人們更想知道歷史真相。」這段話已是說得相當清楚,無需贅言了吧?
鳳凰歷史:有些網友認為您的這篇文章是歷史虛無主義,您怎麼看?
洪振快:對自己不贊同的歷史研究動輒就說人家是「歷史虛無主義」,非常危險,有害學術發展。要說「歷史虛無主義」,那種意圖掩蓋歷史真相,把編造的東西當作「真相」,才是真正的「歷史虛無主義」。還原歷史真相,是走向正義的第一步。我寫的《「狼牙山五壯士」的細節分歧》這篇文章,不過指出了關於「狼牙山五壯士」的一些歷史事實,希望能夠更接近歷史真相。既然我們任何人都不希望被欺騙,都希望知道歷史真相,而且這件事在小學教科書中存在了幾十年,那麼探究一下真相有何不可?有些人為什麼害怕別人探求真相?對探求真相如此仇恨?這種現象本身,就頗耐人尋味。
鳳凰歷史:對於梅新育在微博上對您的攻擊,您為什麼沒有在微博上與他繼續爭論,而是選擇起訴?
洪振快:受到攻擊後,我們嘗試用律師函促使其糾正錯誤,但他們兩個人一個置若罔聞,一個進一步侵權,還宣稱「靜候起訴」。我和我這篇文章的編輯認為,我們沒有辦法制止他們的侵權行為,只能求助於法律,看法律能否約束他們?看他們能不能尊重法律?我們不能因為他們侮辱了我們,就反過來侮辱他們,這樣既不合法,也有違公德,更有違即使觀點不同也要尊重其人格的原則。
梅新育連文章原意都沒有弄清楚,就在此基礎上公然侮辱,誤導不明真相的網友繼續辱罵,造成惡劣影響。按照學術研究的規範,首先要準確理解他人文章的原意,才能在此基礎上批評別人,這是學術批評的基本要求,他們連這個都不遵守。
自去年4月公布起訴梅新育、郭松民已獲法院立案的消息以來,某種勢力就就極盡對本人圍攻、謾罵、侮辱之能事。本著對法律的尊重,相信司法對敢於公然侮辱他人人格、肆意侵犯公民權利的無法無天者會有制裁,故一直靜候法院審理,未予正式回應。
以下為「鳳凰網歷史頻道」對話梅新育文字實錄:
鳳凰歷史:為什麼您會對洪振快《五壯士》一文的細節不滿,以至於在微博實名留言?
梅新育:這個事情當時為什麼徹底激怒了我?如果是平常的話,我不會那麼大發脾氣罵出來,因為《炎黃春秋》登的東西,我以前也讀過一些,我至少清楚它的那一套路數,反正就是見怪不怪,它抹黑、造謠的話也都見識過了。它不是還登過胡耀邦秘書的文章,說柏林牆開放之後胡耀邦如何如何——柏林牆開放的時候胡耀邦同志還活著嗎?難道他是到陰間跟胡耀邦對話,然後又穿越到現實來寫這篇文章的嗎?見到這樣文章,平常我最多只是取笑一下,但是洪振快這篇文章最後一節讓我徹底惱火了。
任何正常人都不可能要求在戰場上受傷的戰士生死關頭還不能去拔個蘿蔔吃,誰要這樣要求不是混賬就是白痴。他卻拿宋學義這段體現了他廉潔精神的話去否定狼牙山五壯士,去要求五壯士受傷了也不該拔蘿蔔吃,這算什麼意思?這種行為能夠讓人容忍嗎?
這個事情這麼發展起來,它讓我感到一種憂慮,這種憂慮是五年前開始感到非常強烈的——我擔心我們國家會不會像其他很多國家一樣起飛夭折,陷入動亂。
比如我們的盟友國家巴基斯坦。印巴分治時,巴基斯坦的經濟發展水平跟印度是大體相當的,比我們強。那個時候為什麼達賴集團藏獨勢力情願背棄千百年來的祖國中國而投靠印度,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印度比中國富,那個時候的巴基斯坦也比中國發達。當時達賴一行人到中央來開會,開完會中央就安排他們到內地一些主要城市的地方去看看,那意思是想讓他們看看好一點的東西,增強他們對國家的向心力、凝聚力。達賴那些隨從好多都是去過當時印度最大城市加爾各答的,在北京看的時候,達賴的那些隨從說跟加爾各答比要土;到天津看,也說比加爾各答差多了。結果中央派出陪同的同志很惱火,就說上海比加爾各答要強,達賴隨從嗤之以鼻:吹吧,上海還能比加爾各答好?當時中央派出的陪同同志心裡也嘀咕,因為他是從老根據地出來的,沒去過上海,更沒去過印度,只是嘴上不肯服輸。最後終於到了上海,達賴隨從看了,說上海確實比加爾各答好一點。這給我印象很深。當時印度與巴基斯坦的經濟發展水平就是這樣,總體比我們有優勢。到了60年代的時候,巴基斯坦稱之為「發展十年」,「黃金時期」,經濟起飛。但是這一切都被內亂和外戰打斷了,最後它成了美國人口中「世界上最破敗的國家」。
再看南斯拉夫。1979年時候南斯拉夫的人均GDP是2600多美元,那時候我們的人均GDP是400多塊錢人民幣,差別很大。南斯拉夫當時基本上就是中等發達國家的生活水平,過著西歐式的生活。但到後來南斯拉夫解體,爆發戰爭,現在的南斯拉夫一些後續的國家,成了毒品、武器、黑社會、人體器官販賣橫行的地方。
我們也能看到蘇聯解體的後果。原來的俄羅斯帝國是非常落後的,斯大林開始搞農業集體化的時候,俄羅斯還有大量木頭做的犁,後來它成了世界第二大工業國,超級大國,手把手把中國帶進了工業化,但是蘇聯解體釀成了惡果。根據聯合國開發計劃署《2010年人類發展報告》,全世界有9個國家人均預期壽命低於1970年的水平,在9個國家裡面,除了6個非洲國家之外,另外3個都是獨聯體國家——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就在1989年到1994年這幾年,也就是蘇聯解體後最初那幾年,俄羅斯男子的人均預期壽命縮短了7年。那時候有很多俄羅斯姑娘到中國來從事皮肉生意。90年代初期我讀研究生的時候,有一起案子給我印象很深,是貴州六盤水,那麼偏的一個地方,揭出一起腐敗案子,是因為俄羅斯妓女的死而被揭出來的,當時讓我一震——俄羅斯妓女都流落到這麼偏僻的地方了。而且那個時候在武漢我也看到一些消費場所廣告,賣點就是什麼俄羅斯女招待之類的。還有這樣一個說法,海南、三亞在俄羅斯消費者那裡名氣挺大,為什麼名氣大呢,是因為那個時候來中國從事皮肉生意的幾十萬俄羅斯姑娘,她們在中國這些年知道了海南島和三亞;普京上台之後俄羅斯經濟慢慢恢復,她們回去了,把海南島、三亞的名聲帶了回去,於是俄羅斯有錢的人就開始跑到這兒來,以至於我頭一次到三亞的時候就非常驚訝:這三亞怎麼到處都是俄文的招牌?我博士畢業剛來到北京的時候,有一次一位大姐在天安門廣場旁戶部巷的戶部大酒樓招待我,當時那個酒店有一個特色,所有給人端茶上菜的服務員清一色俄羅斯正牌女大學生。一個曾經成功的第二工業大國,正牌的女大學生,要到一個它教會工業化的國家當女招待謀生,這說明什麼?這就是說這些國家都起飛夭折了。那麼中國會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如果中國也出現這種起飛夭折的情形,它可能是因為什麼問題?單純的外敵入侵是不太容易的,我們的父輩們辛辛苦苦給我們建立了核盾牌,現在的中國已經不是解放前的中國那個樣子了。但是,我們會不會自廢武功把自己搞垮?這是我憂慮的問題。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那麼我們受到的會是什麼樣的損失?
我們中國現在的情況不完美,還有很多問題,但是我們要知道中國是從一個什麼樣的條件下發展到現在的情況。現在我們是世界第一工業大國、第二經濟大國、第一貿易大國,等等,但是多少先輩為此流血犧牲方才贏得解放,為了建設國家,我們又不得不長期壓縮我們居民的消費水平。現在我國已經是全世界機械設備第一大生產國,我們去年的機械設備工業的總產值佔全世界三分之一,是世界第二大機械裝備生產國德國的兩倍還多。現在我們已經是全世界遙遙領先的第一汽車生產大國,第一汽車銷售大國,年產量銷量都是兩千多萬輛。不用說我讀本科的時候,就放到十年前,21世紀初的時候,要說中國家用汽車會普及,中國汽車市場會超過美國的規模,誰都說你吹牛皮,但現在都做到了。
一個正常的文明國家,都是要有自己的官方意識形態的,你對自己的官方意識形態攻擊和顛覆,還想指望它不帶來社會的顛覆,那是不可能的。和平演變裡面的「和平」,是從你的敵對國家來說的,中國的內亂,中國的改朝換代,對美國來說是「和平」,但是對中國來說和平嗎?這不是和平。我們看到東漢末年之後,曹魏把權力從漢獻帝的手裡拿過來,這是「和平演變」吧?但它帶來的是什麼?帶來的是政權尊嚴的喪失,帶來的是走馬燈般的宮廷政變、政權更迭和長期的戰亂。可見,一個國家、一個社會,它的意識形態被顛覆,帶來的會是什麼樣的結果。有的文人他對國家官方的意識形態發起攻擊,什麼問題都歸結到體制問題上,好像改朝換代他自己能得什麼好處。我實話說一句,對於文人來說,你真正能夠安穩生活的日子,就是在太平年間,如果是動亂年間,文人是最沒有生存能力的,最容易被毀滅的,自己要明白自己的這個職業、這個行當是在什麼社會狀態下面才能生存。
這個國家是我們共同的家園,我希望這個家園屋頂堅固,牆壁牢固,風雨不進,我不希望看到有人把它蛀空。我們不像有的人身揣多本護照,掠奪中國人後出了事就一拍屁股一走了之;我們是生在中國,長在中國,愛在中國,死在中國。如果讓我們遭遇起飛夭折的情況,如果讓我們重演中國歷史上從繁榮一下子跌到大動亂的那種狀態,像西晉,像開元天寶的安史之亂,像北宋的靖康之變,你願意親身見識這樣的情景嗎?我不願意,所以我對想把中國往這個方向推的行動,絕對是排斥和不能接受的。
鳳凰歷史:由於您與洪振快這次事件,網友也對洪《五壯士》一文熱烈討論,一部分網友認為是歷史虛無主義的表現,另一部分網友則認為洪文轉引的是當事人在不同時期的發言,洪只是把它們收集起來並發表出來,是在歷史求真;您如何看待歷史虛無主義與歷史求真的關係?兩者存在一條明確邊界嗎?
梅新育:《炎黃春秋》這本雜誌,它這些年幹了些什麼,大家有目共睹。洪振快他這麼些年寫的這些文章那些主題,到底是為了什麼,我想有正常識別能力的人都明白,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這篇文章它打著什麼「細節求真」旗號,而且他們雜誌好像不只一篇是打著這種旗號。但是讓我想起了什麼呢?日本右翼分子他們否定南京大屠殺,否定納粹的屠殺,他們用的是什麼方式呢?他們不就是說拿細節去考證,然後否定整個南京大屠殺的存在,否定731部隊存在,否定日本侵略中國做的一切罪孽嗎?都是一樣的手法。
關於洪振快文章上面對英雄的許多細節考證,我想打一個比方:假如有一個美女站在我們面前,正常人看這是美女;如果一個人拿個高倍放大鏡甚至是高倍顯微鏡,找這個美女哪一處皮膚放大,有紋路、有毛孔或者創傷疤痕,然後就把這拿來凸顯,你說他這是求真呢,還是顛覆這個美女的形象?在這上面說什麼細節求真,要麼是too young,要麼是too simple,要麼是有別的想法。
鳳凰歷史:得知洪振快先生正式起訴你以後,司馬南等左派大v紛紛表達對您的支持,甚至把這件民事訴訟官司上升到意識形態鬥爭的高度,您本人同意這種看法嗎?為什麼?
梅新育:應該說這個事情的起因,這篇文章出籠的經過,它本身就是高度意識形態化的事情。去年出了廣州網民抹黑狼牙山五壯士的事情,公安局把他刑拘,他出來之後,一些律師和別的人慫恿他起訴,要求給他平反,但法院駁回。洪振快自己說,是因為看到這個事情,他才想搞這麼一篇文章。那麼從他自己說的情況看,他本身這個動機就是高度意識形態化的,這不是因為司馬南等人對我表示支持,才把這件事上升到意識形態鬥爭的高度。你自己一開始就是抱著意識形態政治動機去弄這篇文章,然後想使人家把這個非政治化,你當人家是傻瓜?
這個官司一報道出來,甚至有在國外的朋友問我,這種事情居然也能到法院,居然也能打官司,這司法資源居然能這麼浪費?這是移民到澳大利亞的朋友,正兒八經英美法系的國家,他都覺得是不可思議的。
(五十一)
2015年5月13 日,《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觀察:《守護英雄鑄就的精神坐標》。指出:歷史是一門審慎的學問,對過去的錯誤闡釋往往比愚昧無知更危險。罔顧史實,隨意調侃和解構,甚至胡編亂造,詆毀抹黑民族英烈,不僅是對英雄的極不尊重,更是解構歷史、虛無歷史、篡改歷史的危險做法。一段時間以來,一些人下起了「解密」功夫、做起了「翻案」文章。個別人甚至不惜製造「狼牙山五壯士欺壓村民」「劉胡蘭被鄉親鍘死」之類的謠言。把解構先烈當時髦,以調侃英雄為能事,不遺餘力將我們民族的正能量符號污名化,這種歪風邪氣,好比精神世界的霧霾,挑戰正義良知的底線,衝擊社會的價值判斷,擾亂人們對歷史的正確認知。
文章呼籲:「面對射向英雄的子彈,我們不應沉默,而應挺身而出,用事實捍衛真相,以良知堅守正義。」
(五十二)
2015年5月14日,剛剛狀告梅新育等侵犯自己名譽權的洪振快,又公開發文稱吳法天「信口雌黃」。
中國政法大學證據問題研究中心主任吳法天曾在《環球時報》發文,評論洪振快「以學術研究為名,討論五壯士在犧牲前是否拔了群眾的蘿蔔充饑解渴,並稱當事人的前後說法不一致」。這樣一個極其平和的論文敘述,卻引起洪振快地粗暴反駁。他發文說吳法天「完全是信口雌黃,根本不具備一個法律證據專家應有的素養。」還說對「梅新育、郭松民和吳法天們……的智商感到悲哀。
(五十三)
2015年5月14日,南京軍區《人民前線報》發表《詆毀革命英烈,試問全軍官兵答應嗎?!》文章指出:
革命英烈無私奉獻、敢於犧牲的大無畏精神,是軍隊的戰鬥力支柱和軍人的血性之源。守護革命英烈的精神和榮光,就是捍衛軍隊的榮譽和軍人的精神信仰。像愛惜自己的眼睛一樣愛護革命英烈的英名,是軍隊和軍人義不容辭的選擇。
在漫長的革命生涯中,軍隊湧現了一批批感天動地、可歌可泣的革命英烈。無論是戰爭年代的狼牙山五壯士、邱少雲、黃繼光、董存瑞,還是和平時期的雷鋒、王傑,這些革命英烈身上所體現出的精神,是整支軍隊的精神標誌;這些革命英烈在關鍵時刻的毅然選擇,是指引全體軍人的價值取向。無可置疑,這些革命英烈,是全軍官兵內心崇拜的偶像。
現在,有人惡意向這些英烈身上潑污水,想用所謂的「細節考證」來抹黑革命英烈,想用所謂的「歷史質疑」來詆毀革命英烈,想用歷史虛無主義的手法來徹底否定革命英烈,以此想摧毀軍隊的精神高地和軍人的神聖偶像,進而動搖整支軍隊的成長根基,試問,全軍官兵能答應嗎?
狼牙山五壯士,是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大背景下,與日寇英勇作戰的民族英雄。他們是為反擊侵略者、爭取民族的獨立而英勇跳崖的。把他們描述成欺壓村民的「土匪」、把日寇描述成替村民「主持正義」的「英雄」,甚至想利用糾纏他們是不是在跳崖前吃了地里散種的蘿蔔來惡意抹黑,試問,不僅是全軍官兵,廣大正義的人民能答應嗎?!
在全軍部隊,這些英烈的精神,已成為一筆寶貴的精神財富;對這些英烈的崇拜之情,已深深紮根於官兵們的骨髓。因此,當英烈被詆毀抹黑,有退役軍人理所當然站了出來。因為他堅信:自己勇敢站出來的背後,不僅僅有退役軍人,更有英烈的後人、英烈所在部隊,甚至是全軍廣大官兵和全國有正義感的民眾!
歷史不容玷污,英烈精神永存!
(五十四)
2015年5月14日,網民吳輝在新浪博客發文,題目是:《把侮辱烈士者送上斷頭台》,受到網民熱捧和轉發。
他說,洪振快文中的「質疑」如蚍蜉撼樹,動搖不了英雄的形象。「洪文」第五段說「五壯士是否拔了群眾的蘿蔔」,這個很關鍵。前面的四段儘管充滿惡意,但立場還不露骨,而「五壯士拔群眾蘿蔔」的描述,一下讓大家明白了怎麼回事。「五壯士」中有三位為國家英勇獻身,他們的抗日事迹驚天地泣鬼神。而洪振快、黃鐘,卻在說「五壯士是否拔了群眾蘿蔔」。
「五壯士」捨生忘死為抗日,渴極了、累極了,在地里拔了蘿蔔吃,在自己國家的土地上,在自己同胞菜地里,拔了蘿蔔吃,他們中的三位,為捍衛這片土地獻出了生命。而在72年之後,他們卻遭到了《炎黃春秋》洪振快、黃鐘的侮辱。我也想說,洪振快、黃鐘,是狗娘養的!我的言論將在我的博客、微博和吳輝的個人網站發表。讓他們兩個也來告我!
侮辱烈士,這個性質有多麼嚴重?國家的威嚴,是烈士奠基的。如果我們侮辱烈士,侮辱國家的元神,讓習總書記的權力失去基礎,讓總書記失去威嚴,會對國家造成何種災難性後果?如果大家都認為,習總書記所領導的人民軍隊,是一群烏合之眾,是不義之師,那麼當新疆、西藏或者是台灣、香港宣布獨立,我們還能出動軍隊鎮壓嗎?如果這個國家失去軍隊的保護,我們的生命和財產還能有安全保障嗎?這不僅是關係到烈士本人榮辱的問題,而是關係到社稷根基的大問題,是關係到所有中國人生死的大問題。敢於詆毀烈士、詆毀宗廟、侮辱國家尊嚴的人,是必須上斷頭台的!
歷朝歷代,詆毀國家社稷,都屬於「十惡不赦」的重罪。「十惡」中的不少罪名,只要有預謀即罪名成立,甚至只要表示了犯罪意向就構成犯罪,表現出法律「誅心」的原則。「十惡」在古代一般是死刑,「不分首從皆斬」。「十惡」的罪犯一律不得被普通的大赦所赦免,即使貴族官員也不例外,所以在民間就有「十惡不赦」的說法,強調罪惡深重。
對烈士侮辱,不尊敬,不僅讓烈士的親屬心寒,更重要的是危及到國家社稷的安全。洪振快居然敢起訴郭松民、梅新育,太囂張了!海淀區法院、丰台區法院居然受理了他們的訴訟請求,太讓人不可思議了!
既然以法律說話,我們希望有公訴機關對洪振快黃鐘「侮辱烈士、動搖國本」的罪行進行起訴。具體的罪名,可以是煽動顛覆政府罪,侮辱國家尊嚴罪,反革命罪。按照老祖先的古訓,只要他們有這樣的犯罪故意,罪名就可以成立。對這些人必須「誅心」。如果這些罪名在現行法律體系中找不到了,那麼全國人大應該趕緊立法,決不能讓這些動搖國本的囂張之徒陰謀得逞!
我們的老祖先不是傻子,「謀反謀大逆,不分首從皆斬」,這不是殘暴,這恰恰是對普天大眾最深切的仁慈。
吳輝的文章迅速得到網友熱評。
「得一」說:「我基本贊同吳輝的主張,即使不殺也要人人喊殺、喊打,像對待過街老鼠一樣。」
「歸一山人」說:「享受著和平,不感恩先烈,不配做人。應該讓侮辱先烈的「狗娘養的」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清風明月一壺茶」說:「對於賣國賊要株連九族。」
「鳳凰天翔2013」說:「和侵略中國的日本軍官放在靖國神社,是日本人英雄但是中國人仇人相類似,侮辱抗日英雄的是中國人民的敵人,但是,這些侮辱抗日英雄的是誰的先鋒官,是誰指使的?誰是我們的朋友,誰是我們的敵人,這確實是很重要的首要問題。」
「三秋桂子」說:「幾年前,萬人簽名起訴漢奸茅於軾,為什麼法院不予立案?!畢福劍反黨辱毛毀軍事件,震驚海內外現,公檢法司為什麼不提起公訴,予以立案審判?!現在法律黨倒是反其道而行之,公然為捍衛民族英雄的正義之士立案,讓正義之士接受審判!僅此一點,就說明他們已經完全站在於人民為敵的立場上了!這是邪惡對正義的審判!所以說炎黃春秋和法律黨都不是好東西,其醜惡嘴臉昭然若揭! 」
(五十五)
2015年5月14日,《環球時報》發表中國政法大學疑難證據問題研究中心主任吳丹紅文章:《<炎黃春秋>訴訟案檢視法治公信力》文章認為:縱觀整個庭審過程,原被告雙方的舉證、質證、法庭辯論都在法庭的主持下按規則進行,只要法庭最後以事實和法律作出公正裁判,都應得到尊重。旁觀者需釐清兩個問題。第一是《炎黃春秋》那篇有關狼牙山五壯士的文章是否是歷史虛無主義,郭、梅二人是否可以作出這種評論。這些年來,歷史虛無主義的確在互聯網上沉渣泛起。一些人以「反思歷史」為名,對一些細節性的有爭議問題進行翻案,從醜化、妖魔化革命先烈,發展到貶損和否定中國革命歷程的正當性。洪振快、黃鐘在《炎黃春秋》的長文以學術研究為名,討論五壯士在犧牲前是否拔了群眾的蘿蔔充饑解渴,並稱當事人的前後說法不一致。這樣的討論是否有意義?如何客觀公允地看待英雄人物及其貢獻呢?對此,筆者認為有條網上評論說的有些道理:「一個德高望重的前輩去世了,你能在他的葬禮上高喊他小時候偷過同桌的橡皮嗎?」
第二個問題是這種評論和過激言辭是否構成侮辱或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從法律角度說,網路上言論是否構成名譽侵權,要看行為人是否實施了侮辱、誹謗等侵害他人名譽的行為,而且該行為是否使受害人名譽受到貶損,導致其社會評價下降。試問,如果原告用「溜」「躥」「滾」等貶損性詞語描繪烈士是言論自由的話,那麼被告是否也可以同樣標準針對原告進行評價?這是一個有意思的問題。另外,如果原告的名譽和社會評價降低,是否就是被告的行為所致或者兩者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這就需要雙方用證據說話,需要法院對網路侵權的細節進行技術化分析,不清楚這些基礎事實就很難作出公正的法律認定。
「網路不是法外之地」,這是本案中原被告雙方的共識。這不是首起也不會是最後一起網路言論侵權案,能否對此做出令人信服的判決考驗著法庭的智慧,也考驗著法治中國背景下的司法公信力。讓輿論的歸輿論,司法的歸司法,言論之爭的法律化解決,也是具體法治的一個印記。
(五十六)
2015年5月16日,崑崙策研究院微信號和崑崙策網發表「崑崙策評論員」文章,題為《「狼牙山五壯士」引發審判 或將成依法治國經典案例》,被許多左翼網站轉發。主要觀點為:
此案自2014年5月立案以來,引起社會各方的強烈關注以及聲色俱厲的討伐與對壘,可謂風雨滿城、人人皆知。這場聲勢浩大的輿論浪潮,已將此次審判冠上了「史無前例」的特殊稱號,因案件的誘因與背景源於對歷史英雄人物「狼牙山五壯士」的「質疑」與「捍衛」。無論審判結果最終如何,都將不再局限於「侵犯名譽權」案的本身,而是直接延伸至對英雄人物的價值判斷,以及對信仰與追求的正確認識,且直指執政黨的合法性來源。鑒於此案的深層背景及其延伸方向,或將促使這場普通而又特殊的審判演化為「依法治國」的經典案例,而這正是民眾之希望!
此案的審判,能否成為體現我國「依法治國」精神的經典案例?這不能不取決於此案所處的社會政治背景。應當看到,相當長一個時期以來,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在國外敵對勢力支持下,大搞歷史虛無主義,肆無忌憚地歪曲和顛倒我們黨和國家的歷史,詆毀英雄、抹黑先烈,公然為歷史罪人翻案,在很大程度上誤導人們的正確價值判斷,傷害民族的自尊心,誘使公眾思想陷入迷惘和混亂,直接危及國家政權的穩固與安全。面對如此危害性,中國共產黨提出「反對歷史虛無主義思潮」的要求,並得到了我國民眾的強烈響應。這樣一種代表社會正能量的發展趨勢是不可扭轉的。
然事實上,在反對歷史虛無主義的鬥爭中,愛國正義人士仍顯被動與弱勢。在現實社會思想的交鋒里,一旦有良知的愛國學者和人士對錯誤思潮稍加批判,就被戴上「文革重來」的帽子;只要言詞稍微過激一點,就被人訴於公堂,陷入精心設計的「法律圈套」。發生如此令人尷尬的現象,當然不排除有些勢力背後操縱、故意所為,但從總體上看,恐怕不能歸咎於法律制度本身,也不能否定法律的公平性和正義性,而只能說明包括愛國正義人士和一些司法機關在內的相關人員對憲法以及法律法規的理解與把握還不夠準確深透,運用也還不夠純熟得當,還需要學會更加自覺而有效地遵循和運用憲法法律來維護國家和公民的正當權益。
不過值得欣慰的是,在本次法庭之上,被告充分依據憲法法律來捍衛自己的立場與權利,一改以往類似案件總是處於被動的狀態,而使真正的違憲違法者見於光天、無縫可鑽。我們也完全有理由相信,在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在堅持依憲治國、依法治國和反對歷史虛無主義的政治大氣候下,地處首都的人民法庭有責任也有能力對這樣的事關祖國榮譽、帶有政治敏感性的特殊民事案件,能夠依憲依法做出正確的審判結論。
判決結果雖有待公布,但是非公理已自在人心!我們期盼此次審判,能夠成為「依法治國」的一個經典案列。它應當可以從憲法與法律的高度統一上為世人詮釋我國「依法治國」的精髓,使國家根本大法從「天上」落到「地下」,落到我們每一個公民的身邊,教育每一個公民如何自覺履行和維護《憲法》所賦予的神聖權利與義務。
(五十七)
2015年5月16日,老普在「長城小站」發表《簡析抹黑「狼牙山五壯士」的<細節分歧>》。他說,正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紀念日到來前夕,兩宗離奇的民事訴訟案件在北京的兩家區級「人民法院」開庭。追根朔源,則是洪振快在《炎黃春秋》雜誌上發表的《「狼牙山五壯士」的細節分歧》。之後他對洪振快的細節一一提出自己的看法:
《細節》所列的第一個問題是「在何處跳崖?」《細節》作者說,「至今仍是一團迷霧,存有兩個說法:一個說法是在狼牙山頂峰棋盤坨,另一個說法則是在小蓮花峰」。有必要給《細節》作者普及一下地名常識。地名的基本要素就是層次化。「北京」和「半截衚衕」都是地名,但是它們在地名序列中的位置層次截然不同,這是人類生活的最基本常識。可偏偏有人可能真不懂,也可能裝不懂,把「北京」和「半截衚衕」等量齊觀並列起來:你這衣服是在「北京」買的?還是在「半截衚衕」買的?這是智障人士可能臆想的問題。在狼牙山戰鬥中,一團七連擔任掩護主力和群眾轉移任務,就是沿著棋盤坨路阻擊敵人。當七連撤出戰鬥時,六班戰士為了不暴露主力和群眾的撤離方向,毅然把敵人引向棋盤坨高峰上的絕路。戰鬥的最後,五壯士在一處絕壁。這個山頭屬於狼牙山眾多山頭中的一個,在太行山區數不勝數。這些小山頭多數沒有名字,即使今天戶外旅行者指著一個小山向老鄉打問山的名字,老鄉也往往回答:沒有名,就是山嗎。五壯士最後戰鬥的小山峰有名字,今天人們知道叫「小蓮花峰」。正如地名屬性所指,「小蓮花峰」一類地名是「當地少數人使用」,屬於鄉民俗成的地名,外界人不知道完全正常,所以在報道中強調著重棋盤坨天經地義,如早期的報道《棋盤陀上的五個「神兵」》,題目就用的非常好。而「小蓮花峰」之所以能夠進入人們的視野,也是靠葛振林等抗戰前輩對戰鬥過程的回憶,通過當地老鄉的介紹,五壯士跳崖的的山頭有一個鄉土地名「小蓮花峰」。這本來是對五壯士戰鬥經過認知的一個正常過程,洪振快卻據此臆造出一個跳崖地點的「細節分歧」。
《細節》提出的第二個問題是「跳崖是怎麼跳的」?《細節》引述1995年《羊城晚報》上的一篇文章《壯歌重唱狼牙山》中的一句話「發現」了葛振林和宋學義不是「跳崖」,而是「溜崖」。為了增加「溜崖」說的份量,《細節》特別指出給《羊城晚報》提供材料的是當時一分區一團政委陳海涵的夫人陳遜。但這卻恰恰暴露了《細節》作者軍事和軍史知識的欠缺。實際上1941年當日軍發起大掃蕩時,8月下旬一分區一團政委陳海涵、副團長宋玉琳就率領團主力去阜平執行保衛晉察冀軍區總部的任務。而陳遜所在的戰線劇團則隨戰鬥部隊突圍,所以1941年9月25日,五壯士在狼牙山棋盤坨與日寇作戰時,陳海涵和陳遜兩位前輩都不在現場,他們敘述的也是聽來的二手線索。千百年來,人們對殉國難者崇敬有加,崇其氣節,敬其忠烈,從未聞有「考證」他們是「跳崖」還是「溜崖」的。偏偏到了當代,《細節》的作者卻偏好一口,「研究」起抗戰烈士是「跳」還是「溜」來了。洪振快最好補補中學物理課程,同時舉一個例子,那個地方的懸崖可以「溜」下去。要是舉不出來,別怪別人說你造謠。洪振快還盜鏈了別人拍攝的小蓮花峰照片,那麼也請指著盜鏈的照片說說,哪個地方是「跳」,哪個地方是「溜」。
《細節》的第三個問題是「敵我雙方的傷亡數量」。《細節》的文字本身就混亂不堪。首先關於七連和五壯士的當面之敵,《細節》作者也承認日軍死傷百餘人,所以無需多言。隨後《細節》筆鋒一轉,引用《華北治安戰》中的日軍第110師團的資料報告,結論是「日方提供的數字則大不一樣」。這說明《細節》作者連1941年秋季日軍對晉察冀邊區「肅正作戰」的戰場態勢都不懂,對日軍的參戰人數都不知道,對日軍的建制都不明白,還有什麼可討論的呢?至於除了110師團,日軍還有那些師團、旅團投入「掃蕩」?請《細節》作者自己查清楚再來說話。
《細節》的第四個問題是「五壯士」是否拔了群眾的蘿蔔。這裡需要向《細節》作者再普及一下軍事和戰時知識,任何現代國家和軍隊都有《戰時動員法》《緊急狀態法》一類法規,用於動員全體國民(漢奸不含)力量支援戰爭,共度民族危亡。《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第十章 民用資源徵用與補償」是國家在國防動員態勢下徵用民用物資的法律條規。戰時,根據戰爭需要,民用飛機、火車、汽車、工廠,醫院等等,均在徵用之列,糧食和蔬菜(含蘿蔔)也不例外。往遠了看,在抗日戰爭期間,民國政府頒布《國家總動員法》:第 1 條國民政府於戰時,為集中運用全國之人力、物力,加強國防力量,貫澈抗戰目的,制定國家總動員法。第 3 條本法稱國家總動員物資,系指左列各款而言:一兵器、彈藥及其他軍用材料。二糧食、飼料及被服品料。根據上述國家法律法規,請《細節》作者解釋一下,狼牙山五壯士在對日激烈戰鬥中「徵用」民間幾個蘿蔔,你有什麼資格可以嘰嘰歪歪?至於八路軍戰士如何在殘酷的戰爭環境下恪守軍紀,愛護人民,日軍的《華北治安戰》中倒記錄在案「在共軍方面,為了爭取民眾的支持,對軍紀的要求極為嚴格。例如在行軍中,有人摘了路旁樹上的梨子給在押的俘虜,俘虜拒絕接受,並說農民的東西不能隨便吃」。這段文字是日軍記載,說的是八路軍戰士即使被俘了,也不肯吃農民樹上的梨子。請洪振快睜大眼睛看看,連侵華日軍都感觸於八路軍的軍紀,而你一中國人卻打足精神搬弄五壯士在戰鬥中是否拔了蘿蔔,你是否有愧於「中國人」這三個字,你總不能連日本兵都不如,是吧?
如果說《細節》一文對提出「在何處跳崖」「溜崖」「拔蘿蔔」的目的還遮遮掩掩的話,那麼在2015年5月,洪振快的另一篇文字則撕去了偽裝,赤膊上陣了。在該文字結尾最後一句,洪振快詰問道:「《晉察冀日報》為何在事件剛剛發生不久後的30多日,違反新聞通訊應該真實的基本要求,做出不實的報道?」。聲稱關於五壯士的最早報道「違反新聞通訊應該真實的基本要求,做出不實的報道」,從而妄圖徹底否定狼牙山五壯士,這才是洪振快的真實目的。真是圖窮匕首見,卻又自不量力。按洪振快的意思,在1941年的9、10月份,當時《晉察冀日報》的戰地記者就得考證「跳崖和溜崖」「拔蘿蔔」等等,否則就是「違反新聞通訊」真實,就是「不實的報道」。真是笑話,你洪振快知道1941年邊區軍民反掃蕩進行到什麼時間嗎?知道當時八路軍和日軍的部隊部署和作戰區域嗎?知道日寇在根據地持續製造慘案嗎?不是看扁了你洪振快,也不為難你退回到1941年,就是現在,給你一個月時間,你去狼牙山調查一下五坨三十六峰,逐一標出地點名稱,你都幹不了。只怕還沒爬到到棋盤陀,(別坐索道啊,自己爬),就腿軟心顫,打道顛回北京了。
老普最後說:「洪振快,請你記住,你是抗日戰爭勝利成果的受益者,面對抗戰先烈,請你捫心自問,摸摸良心,如果有的話。」
他寄希望於洪振快還有良心。有嗎?!
(五十八)
2015年5月17日,崑崙策研究院微信號和崑崙策網發表劉金華文章《中國法律絕不會支持歷史虛無主義》。作者認為,對任何人污衊侮辱,法律都不允許。污衊或拿枝節問題等手法來否定先烈的革命性,將危及這些先烈用生命來奠基的國家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這不屬於言論自由,也不屬於學術的範疇。國家及其所屬的一切國家機關,其中當然包括法院,都絕對不允許侮辱污衊國家的奠基者。侮辱污衊國家的奠基者,就是要動搖這個國家,也就否定了包括法院在內的國家機關的威信,危及它們的存在。這當然是個法律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提出要充分體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法治觀。這就是說,依法治國不是象資產階級法律和法院那樣,虛偽的階級虛無主義,獨立於黨和國家之外,而是必須承擔保證黨的領導和人民當家作主、維護無產階級專政國家的政治使命。
至於於法院為什麼選擇今年慶祝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的時候審理此案,以及法院會如何判決,是否會支持歷史虛無主義主義,保護污衊革命先烈行為,這是一個令人非常敏感的重大問題。但為了不干預法院審判,我現在不猜測,法官里也和其他人群里一樣,有各種各樣的人,所以,不能排除有崇拜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法官,會判決支持搞歷史虛無主義,容許污衊黨和革命英雄的可能;同時更可能是,通過這次審判,建立污衊黨和革命英雄的案例。
我們不干預法官審判工作,但是我們負有監督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是否依法辦事的權利,監督是人民做主人的責任。
(五十九)
2015年5月20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廣紅案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張廣紅負擔。
張廣紅的代理律師葛永喜聲稱:一審中雖提到小學課本收錄了「狼牙山五壯士」的故事,但並沒有提供相關歷史文獻證實,「狼牙山五壯士」是眾所周知的故事,但眾所周知的故事不一定就是事實,越秀公安分局應該在查證有無歷史依據後才能作出處罰。代理人還提交了兩份新證據,稱張廣紅並非微博內容的原創者,也沒有故意擾亂社會秩序。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查明,原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並有相應的證據予以證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上訴人在二審中提交的兩份新證據不屬於新證據,不予採納。上訴人利用網路發布了虛構的「狼牙山五壯士」故事,在網路上造成了不良影響,構成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對革命烈士形象造成了嚴重歪曲,對其作出的處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六十)
2015年5月22日,洪振快發文《「罵娘黨」如何打官司?》。文中說:「『罵娘黨』的邏輯,是先立個文字獄,宣判他人是『歷史虛無主義』,是漢奸、賣國賊,犯有反黨、反國家的嚴重罪行,然後宣布,這些「罪犯」不受法律保護,罵他是輕的,甚至可以消滅肉體。」還說:「『罵娘黨』卻要自己立法和執法,隨意宣判他人有罪,這是要否定『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讓中國回到文革嗎?」
洪振快這些人搞歷史虛無主義,肆無忌憚地污辱先烈和英雄,難道是政治正確的、不違法的?只要對他們進行批評或者回擊他們,就是不要法制?就是搞文革?這就是洪振快們的思維模式和話語體系。
(六十一)
2015年5月23日,《解放軍報》發表陳先義《捍衛我們的英雄》一文,指出:敵對勢力對我國搞「顏色革命」的慣用手法,就是拿我們的英雄開刀,惡搞我們的英雄。捍衛英雄絕對不是一種杞人之憂,它是擺在我們面前的現實鬥爭。敵對勢力詆毀我們英雄的根本原因在於,英雄主義精神是人民軍隊克敵制勝的法寶、是打敗一切侵略者的力量之源。
狼牙山五壯士的故事,人們並不陌生,但是類似的故事,在當年我們的隊伍里,可以說是尋常故事。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中國人,都應當對我們的英雄心存一份敬重,這是不可觸碰的道德底線,它彰顯的是一個民族對自身歷史的尊重。
對待英雄的態度,歷來是一個非常嚴肅的話題。它體現的是一個民族的政治自信和文化自信。我國著名文學家郁達夫在上個世紀初紀念魯迅先生的文章里曾這樣寫到:「一個沒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民族,而一個擁有英雄卻不知道愛戴他、擁護他的民族則更加可悲。」
英雄主義精神代表的是信念、意志。全國解放前夕,毛澤東曾告誡全黨全軍:「奪取全國勝利,這只是萬里長征走完了第一步。」「務必使同志們繼續地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務必使同志們繼續地保持艱苦奮鬥的作風」。如同給毛澤東同志的講話作註腳一樣,就在毛澤東發表這個講話的1947年,美國的杜勒斯預言:「和平演變的希望,只能寄托在中國第三代第四代身上」。從此,一場新的較量開始,一直延續到今天。
這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包括我們圍繞英雄觀進行的政治的思想的博弈,都在時刻考驗著我們的意志和定力。為了理想和信仰,奮鬥將永無窮期。
(六十二)
2015年5月24日,崑崙策研究院微信號和崑崙策網發表【「狼牙山五壯士」所在連連長的兒子、保定狼牙山紅色文化研究會會長劉宏泉寫給勇敢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權的同志們的信】全文如下:
梅新育、郭松民,趙明律師、王立華大校:
你們好,辛苦了!
正當世界人民紀念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70周的日子,70年前那場災難歷歷在目,每一個有良知的人都會牢記那段歷史,不忘國恥。
然而,在70年後的今天,社會仍有極不和諧的聲音。以日寇後代安倍為首的一小股日本右翼勢力,企圖否認那段罪惡歷史,為日本軍國主義法西斯招魂,對這些人不必大驚小怪,這是他們的本性決定的,在他們的骨子裡充滿了帝國主義的基因。可悲哀的是,在一些中國人中,竟然有帶有日本色彩的帝國主義基因,替日本鬼子說話,與安倍唱一個調子。帶這種基因的人,充當了新時期的漢奸走狗,起到帝國主義想起而起不到的作用。這些人,如《炎黃春秋》雜誌的黃鐘和洪振快之類,披著中國人的皮,卻替帝國主義法西斯效命,不是吆!安倍否認罪惡的侵華歷史,說二戰期間日本不是侵略。有人就配合說:「狼牙山五壯士是幾個土八路,當年逃到狼牙山一帶後,用手中的槍欺壓當地村民,致當地村民不滿。後來村民將這5個人的行蹤告訴日軍,又引導這5個人向絕路方向跑。」這完全是喪盡天良的蓄意捏造!洪振快還發微博、寫文章表示支持。請問,你們用有什麼證據來證明,他們是欺壓百姓的土匪?找不出證據,你們算不算造謠誣衊八路軍英雄?這種言論若不是狗娘養的,就是日本鬼子養的走狗,但凡是一個有廉恥的中國人,絕不會說出這種話來!
我父親劉福山是狼牙山五壯士所在連連長。他1935年參加紅軍,在陝北紅三團,當時是劉志丹、習仲勛領導的紅軍部隊。紅軍改編後,紅三團編入獨立團一營,他在115師獨立團三連。平型關大捷後,獨立團奉總部指示,擴編為獨立師,不久改為一分區,楊成武任司令員,鄧華任政委,由聶榮臻率領挺進敵後開闢抗日根據地。我父親1939年調到七連任連長,是狼牙山五壯士馬寶玉、胡福才、胡德林、宋學義、葛振林所在的連,他們是地地道道的八路軍正規軍。
狼牙山是晉察冀抗日根據地一分區的大本營,抗戰中先後有86位開國將領曾在狼牙山地區指揮參與過戰鬥,日本鬼子把一分區稱為最難對付的「軍事區」,集中兵力給予打擊。八年中,一分區在狼牙山地區進行了較大的戰鬥210多次,包括在易縣大龍華消滅日軍桑木師團小林聯隊300多人,在黃土嶺戰鬥擊斃侵華日軍阿部規秀中將,在東團堡消滅日軍最頑固的士官教導大隊,在狼牙山阻擊戰掩護三四萬人安全轉移,湧現出狼牙山五壯士這樣的英雄事迹。這些著名的戰鬥載入我軍的光榮史冊,英雄壯舉人人皆知。狼牙山五壯士的英雄事迹早就寫入小學課本,這是我黨我軍和中華民族的寶貴財富和遺產,我們應教育後人永遠傳承和發楊。
八年抗戰中,我父親劉福山始終未離開狼牙山,他是狼牙山地區210多次戰鬥的參與者和見證者,戰鬥負傷後又留在了狼牙山下。狼牙山戰鬥,就是這支紅軍部隊——一團二營七連隊打的。這支英雄部隊,前身是毛主席領導的秋收起義部隊,在「三灣改編」時成立的紅一團,創建這支部隊的都是中華民族的精英,這是響噹噹的具有光榮傳統和戰績的老部隊。傑出將領締造出偉大軍隊,偉大軍隊湧現出無數英勇無畏的戰士,這是我們民族的驕傲和自豪,只有敵人才恨才仇視,才千方百計潑髒水,這是本性決定,永遠不會改變。
黃鐘和、洪振快這樣惡搞抗日英雄:
一是完全不了解歷史。他們沒有資格談論革命歷史。他們誣衊英勇作戰的八路軍戰士是「土八路」,是一股欺壓百姓無惡不作的土匪,他們用極端仇視的心態看待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軍隊,代表的是中國的反動派,代表的是黨和國家的敵對勢力。
二是別有用心。他們通過,醜化、誣衊、栽贓、潑髒水來醜化革命英雄,目的十分險惡,通過潑髒水醜化英雄,達到否認定歷史,否定共產黨的歷史功績和歷史地位,否定人民軍隊的歷史作用,最後推番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
這些人還在跳崖的細節上做文章,說狼牙山五壯士不是跳下去的,而是「出遛」下去的。用「出遛」證明英雄不是跳下去,而是像滑雪一樣滑下去,來否定英雄寧死不屈的形象。這樣找借口製造誹聞,是一股漢奸思潮,說這些人是「狗娘養的」是高抬了,他們連狗都不如,如果你養一條,這條狗還懂人性呢。為了教育這兩個人,我勸他們到跳崖處看一看,讓他出遛一回,試一試體會一下。跳崖處懸崖絕壁,是層巒疊障,崖上有很多灌木。他們五人不是在同一個位置跳的,有的幸免於難,難道沒有犧牲也有罪嗎?看來,黃和洪是仇恨抗日英雄己入骨了!
關於「六人說」。這是1994年7月9日《長江日報》的孟憲良編造的,文章題目是「當年狼牙山上是六人五人重於泰山,一人輕如鴻毛」,也是與黃和洪一樣的這類人。當年葛老健在,打官司的過程我知道,曾在湖北電視台、湖南電視台播放過。
我父親生前曾反覆說過:「七連掩護任務完成後。連隊很多傷員轉移行動非常緩慢。這樣就無法擺脫敵人。連長和指導員商量「必須留一個班掩護,把敵人引向另一條路」。為了造成大部隊假象,把連隊唯一的一挺機槍配給六班,一共有七人,敵人誤以為六班是主力,六班利用地形打打停停吸引鬼子。當轉移到另一條路即將下山時,前面又有鬼子上山,六班被前堵後追。班長馬寶玉意識到己無法脫身,轉身對機槍手申常貴說:「我們來吸引鬼子,你趕快轉移,你要把機槍完整交給連隊」。
機槍手走後,馬寶玉把手一揮跟我來,向蓮花瓣走去,等天黑說……。這股鬼子是訓練有素的山地部隊。六班子彈打光了,唯一的一棵手榴彈也投向敵人,最後用石頭砸。敵人一看八路軍沒有彈藥了,就衝上來抓活的……。班長馬寶玉、胡福才、胡德林縱身跳下懸崖,宋學義、葛振林跳下去,因為不在同一個位置,才幸免於難。六班班長馬寶玉,付班長葛振林是黨員。怎麼還有六人說?這純屬無稽之談,早己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當事人的批駁。
還有「拔蘿蔔」說。1958年拍狼牙山五壯士電影時,陳亞夫、彭朋、劉福山、葛振林都在埸。葛振林提出這個鏡頭不對,我們沒有拔蘿蔔,討論這個鏡頭時,導演史文幟說:「這是加的,是藝術需要,體現八路嚴守紀律……」我當時也在場。
黃鐘和、洪振快,你們怎麼就肯定拔了?1941年反掃蕩進入最艱難時刻。由於敵人封鎖根據地老百姓生活極為困難。軍區聶總指示:「軍隊從司令員到戰士每天吃兩頓飯、節約一頓口糧,解救群眾」。一分區司令員楊成武指示「把能吃的野菜、樹葉讓給群眾、部隊到遠處深山去挖」,這種血濃於水的軍民關係你們知道嗎?還給英雄抹黑,而且拔的還不止一筐。你們的言行太不要臉了!太無恥了。你們就是一群蓄意製造動亂的無賴,在利用言論自由、網路、報刊雜誌毒化社會、毒化無知之人,真實目的是否定共產黨的歷史地位,否定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合法性,否定中國人民取得的偉大成就。
我們同這些敗類的鬥爭,超越了維護個人名譽權的鬥爭,黨和政府不能不問,也不能不管!解放軍也不能不問不管!我們的父輩和那麼多先烈,該貢獻的都貢獻了,該犧牲的都犧牲了,現在竟然都被拉出來鞭屍,幾乎沒有一個革命英雄不被他們誣衊污辱的,而且很長時間以來沒人管、沒人問!給革命先輩和烈士造了那麼多謠言,潑了那麼多污水,給後代造成了那麼大的精神傷害,給年輕人和社會帶來那麼大的毒害,竟然沒有任何電視台、電台和報紙出來辯駁澄清。聽說政府的教育部門甚至還以那些敗類的謠言當真,根據那些敗類的意見,在課本中刪除了狼牙山五壯士的課文,敵人把革命英雄糟蹋成那個樣子沒有人管,沒有人出來制止,梅新育、郭松民出來反駁評論一下,還要受到共產黨的法庭審判,我們真的是欲哭無淚!難道非要我們這些先烈後代,再像先烈一樣拿出生命來捍衛自己父輩的名譽權?黨和國家那麼多享受著先烈打下江山政權的機關和領導,為什麼就不聞不問、無動於衷?你們對那些誣衊先烈和英雄壞蛋就那麼沒有辦法?非要那些誣衊先烈和英烈的壞人像毒菌一樣泛濫,最後危及到肌體和生命?!
通過這場訴訟,我認為有幾點值得關註:
司法的悲哀:對於黃鐘和、洪振快的惡人先告狀,我有很多感慨!他們製造那麼多謠言不聞不問,而旁觀者郭松民罵這群人,一句「狗娘養的」卻受理了。司法是什麼?維護國家、人民的合法權力。如何體現司法的是公平正義?請問司法,對誣衊英雄的言行不管,理由「是沒人告」, 壞人做壞事嚴重禍害黨和國家,沒有人告就不管了嗎?我們這些人的父輩己犧牲或離世,我們也到了古稀之年,起訴打官司己力不從心,經濟力量也難以承擔,難道就沒人管了嗎?難道我們的父輩跟著共產黨為人民打江山流血犧牲錯了嗎?現在這些人公然挑戰英雄,給英雄抹黑撥髒水沒人管,先烈和英雄的榮譽難道還要他們的後代家人去保護嗎?難道這是一家一戶的事情嗎?這不僅是司法的悲哀,更是黨和國家的悲哀。他們是向主持公道的人挑戰,是向革命英雄挑戰,更重要的是向國家政權挑戰,難道他們真的可以逍遙法外,真的沒有人敢管了?!
國家責任:國家,是治理管理國家的最高權力機構,它具有立法、執法、司法權力,擁有保衛國家的武裝力量。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誣衊革命英烈的這類人愛恨分明,愛的是帝國主義,愛的是漢奸賣國賊,仇恨的是共產黨領導的人民英雄,仇恨的是中國人民解放軍,仇恨的是國家的強大和人民的幸福,仇恨的是社會的穩定。他們的言行舉止與我們的社會制度格格不入,己經觸犯了法律,危害到國家的安危和穩定。一切言行都要遵守行為準則,都要保持底線,守規矩,絕不讓毒草和牛鬼蛇神自由泛濫,危害社會,危害人民,危害國家。
我建議:
一、將這種反動思潮和反動雜誌,反映到中央,引起高層重視。
二、加強立法,通過各種手段和人大代表聯繫,讓他們提案立法保護先烈和英雄,人民代表要代表人民的意見,不能看著不管。
三、上層建築領域要加強管控,要傳播弘楊適合社會主義發展的先進文化,傳播正能量,決不能讓上層建築領域雜草叢生,絕不能讓那些腐朽、糟粕,落後的東西,自由泛濫,毒化社會,絕不能給少數有敵意的人留有市場,決不能讓他們拿英雄說事,要負責任、守規矩,守底線。
向你們致敬!
劉宏泉
2015年5月16日
(未完待續;轉載請註明 來源:崑崙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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