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推出女職工15個月超長哺乳假
新華網浙江頻道3月7日電(記者余靖靜、章苒)女職工生育後,可以在國家規定的3個月產假之外,額外享受15個月的「親子假」--對中國職業女性而言顯得「奢侈」的超長哺乳假,正在浙江一家民營嬰童企業變成現實。
記者從浙江貝因美科工貿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該公司2010年3月規定,在企業內部推行女職工15個月的「親子假」制度,在國家規定的產假結束後,就可以申請親子假,在家裡當全職媽媽,企業確保帶薪休假。到2011年3月,已有7位員工享受到了這一待遇。
33歲的羅安玉是第一個申請並享受到超長哺乳假的員工。孩子在2009年年底出生後,她的身體恢復得不是很好,3個月產假結束之際,正遇企業推出「親子假」,她倍感幸運。「我和孩子都很幸福,一方面能堅持母乳餵養,同時自己能充分的休息,身體慢慢恢復過來了。」目前仍在家中休養的羅安玉在電話中告訴記者,休假期間拿不到全薪,但她很滿足,因為和孩子一起成長的時光是多少錢都換不回來的。
「企業能出這種政策,別人或許覺得是炒作,但我們是切身感受到好處了。」江西籍女員工郭小瓊告訴記者,在她所住小區中,「三個月產假結束要不要去上班」一直是困擾媽媽們的問題,尤其是母乳餵養事關孩子成長,不少媽媽為了工作忍痛斷奶,心中很痛。每回交流時別人得知她正在休超長哺乳假,都很羨慕。
據了解,國內對於產假有明確規定,但對於是否休哺乳假,多由企業和職工協商決定,沒有相關法律強制性保障。根據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多數女性生完孩子三、四個月就上班了,有的因為企業或者自身的原因,連法定假期也不能休滿。
杭州市嬰童協會會長、貝因美董事局主席謝宏表示,在孩子的關鍵成長期,母親應該盡量多陪在孩子身邊。0至18個月是孩子早期人格發展的重要時期,是親子依戀期,媽媽的角色不可替代。只要有條件,母親在這個時期應該把主要的時間和精力用在孩子身上,「因此我考慮在自己的企業里率先為員工創造這種條件。」杭州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傅立群認為,每位女性的工作特點和自身條件都不同,超長哺乳假不一定能在現階段全面推廣,但「親子假」本身非常人性化,其對於女性的尊重是值得肯定的。哺乳假有多長並不是問題的關鍵,消除女性由於懷孕、哺乳帶來的用工歧視才是真正保障婦女利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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