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論台灣政黨政治的發展歷程

台灣的政黨政治源於1949年蔣介石敗退台灣後實行的威權體制,最初經歷了蔣氏父子時期國民黨「一黨獨大」、「以黨領政」、「以黨領軍」、「以黨領社」的「黨國一體」威權體制;進而走過李登輝執政時期政治轉型、國民黨分裂、黨外組黨、多黨競爭的政黨政治最初形式;從2000年民進黨上台執政實現執政黨首次輪替到2008年國民黨再次執政,台灣以民主政治為取向、以選舉和政黨競爭為特徵的西方式政黨政治開始確立起來。  台灣之所以能形成政黨政治,其主要原因:一是台灣政黨政治的形成源於台灣社會多元化的變遷;二是台灣政黨政治的形成受到美國政府的壓力和國際政治氣候的影響;三是台灣政黨政治的形成也受到祖國大陸「和平統一」政策及兩岸局勢緩和的影響;四是台灣政黨政治的形成是國民黨適勢求存、進行「民主改革」、推行西方現代政黨政治政策的結果;五是台灣政黨政治的形成也是反對黨為爭取政治權力、進行長期鬥爭的結果。  蔣介石父子的一黨專政、多黨並存時期  1946年,國民黨制定《中華民國憲法》的時候,中國共產黨也參與其中。但後來由於蔣介石堅持一黨專政,拒絕了中國共產黨建立聯合政府的主張,國共合作破裂,國共兩黨發生內戰,結果國民黨全面失敗,退踞台灣。隨國民黨到台灣的雖然有中國青年黨、中國民主社會黨,但實際上不過是國民黨的附庸和花瓶,所謂的台灣政黨政治只是國民黨的一黨專政。  但是退踞台灣後的國民黨當局基於內外多重考慮,並沒有廢除1946年憲法,而是通過「戒嚴法」和「臨時條款」的方式,一方面維持「以黨治國」的事實;一方面維持民主政制的框架和理想。然而,1946年憲法畢竟寫上了孫中山的三民主義,規定中華民國「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這樣的規定,使得國民政府雖然是事實上的一黨專政,卻並非極權政體。這就使得日後台灣過渡到多黨政治有了憲法基礎。  儘管國民黨當局退台後,為了鞏固政權,凍結了憲政體制,架空憲法,建立了非常體制,但是「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的「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還是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實行,大眾傳播及學校一再向國民和學生灌輸各種民主政治常識,不斷施行民主教育,實際上卻在不斷地培育對抗、否定「非常體制」的「合法獨裁」的預備隊。這也就為台灣的政黨政治發展提供了法律基礎和群眾基礎。  由於「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實行「省縣自治」,「省設省議會,省議會議員由省民選舉之。」「縣設縣議會,縣議會議員由縣民選舉之。」「縣長由縣民選舉之。」國民黨當局自1950年代初便在台灣實行了地方自治。1950年4月5日通過的「台灣省各縣市地方自治綱要」是台灣地方自治的法律保證。地方選舉使一大批台灣本地人進入政治舞台,造就了一批台灣本省人的政治家。這就造成在國民黨一黨專政的背景下,穩健地推進了選舉制度的不斷發展,為民主化的多黨政治奠定了制度基礎。  特別是「中華民國憲法」確定了「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力量為政爭之工具」,為以後的民主化的多黨政治奠定了社會基礎。軍隊的國家化或者中立化、非政黨化,是實行民主化的多黨政治最重要的保證。  1971年的「保釣運動」和1979年12月的「美麗島事件」後,國民黨被迫開始實行政治自由化政策, 擴大民主選舉,反對派的勢力也循著選舉的途徑被納入合法的政治軌道。但是,由於那時候「戒嚴令」還沒有廢止,「黨禁」還沒有解除,他們仍然只能以「黨外」的名義進行活動,也就是說仍然在體制外進行「街頭政治」鬥爭。  1986年5月19日,黨外勢力數百人在台北萬華寺集會,要求立即解除「戒嚴」,甚至公開提出「民主時間表」,要求在1987年開放組黨,並於當年9月28日,以突襲的方式在台北宣布成立「民主進步黨」(以下簡稱民進黨)。年底,民進黨與國民黨作為兩大主要政黨同時參加年底的公職選舉。民進黨贏得「立法院」12個席位和「國民大會」的11個席位,國民黨分別贏得59席和68席。這次選舉顯示, 以國民黨為主導的競爭型政黨政治開始在台灣成型。  李登輝的兩黨為主、多黨競爭時期  李登輝上台後,為了實施「政黨政治」,授意「立法院」研擬一部允許政黨合法化的法規。「立法院」1989年1月公布實施「人民團體組織法」, 這個法規採納了民進黨等反對勢力的意見,成立政黨只需向主管機關報備即可,正式解除了「黨禁」,從而使台灣結社、組黨合法化。民進黨雖然對其中有關「不得主張分裂國土」的規定不滿,但還是於4月29日向「內政部」作了備案登記,終於取得與國民黨政治競爭的資格,推動和加快了台灣的多黨政治進程。與此同時,各種政黨紛紛出現,並且可以以政黨的名義參加各級選舉,從街頭活動演變為組織性、團體性的帶有法治規範性政黨政治。「議會鬥爭」成為政黨角逐政權的主要手段,台灣才真正開始走向多黨政治。  1989年底的選舉是解除「戒嚴令」、開放「黨禁」後的第一次選舉。在取得了合法的政黨地位後,民進黨在「立法院」選舉中取得21席,超過了提出議案需要20席的基數,其他黨派和獨立人士得8席;在省議會方面,民進黨取得16席,其他7席;在縣市長選舉中,民進黨贏得6個,其他1個。國民黨雖然仍贏得多數,但卻是40年來得票率最低的一次。此次選舉顯示,競爭型政黨政治在台灣得到確立。  李登輝主政後,大力推動多黨政治。1992年,李登輝推動第二階段「憲政」改革,不僅規定了台灣省的自治和省長的直選,也規定了最高領導人、副領導人的直選。1992年台灣省長第一次實行民選。1996年3月,台灣實施了第一次最高領導人直選。當時共有四組候選人,除了國民黨的李(登輝)連(戰)配,國民黨非主流派的林(洋港)郝(柏村)配,以及獨立參選的陳(履安)蔣(緯國)配外,還有民進黨的彭(明敏)謝(長廷)配。選舉結果,國民黨的李(登輝)連(戰)配取得了勝利。但是,公民直接選舉最高領導人、副領導人,卻使台灣的政黨鬥爭,從爭奪地方民意代表、地方行政權、民意代表的層面發展到了爭奪「中央」執政權的階段,台灣的政黨政治也就從一黨專政發展成為多黨競爭。  「泛藍」「泛綠」兩大陣營競爭發展、小黨泡沫化時期  2000年3月的「總統」大選,國民黨、民進黨、新黨和獨立參選人共5組候選人參加競選。民進黨候選人陳水扁以39.3%的相對多數得票率當選,實現了奪取「執政 黨」地位的政權目標。台灣的政黨政治發生了重大變化,國民黨第一次失去執政權,變成在野黨,而民進黨從在野黨變成了「執政黨」,實現了台灣歷史上的首次政黨輪換。  2000年大選後,台灣建黨風潮再次高漲。宋楚瑜組建了親民黨;李登輝成立了「台灣團結聯盟」。  國民黨成為在野黨後,其支持度一路走低。2001年底的「立委」選舉中,國民黨僅僅獲得68席,比1998年的123席大幅度下降,喪失了「立法院」第一大黨的地位。而親民黨成立後發展勢頭良好,在2001年底「立委」選舉中,獲得46個席次,佔總席次的20%,確立了其台灣第三大黨的地位,尤其是在「立法院」里,在民進黨、國民黨均未「過半」的情況下,親民黨成為「關鍵的少數」,與民進黨、國民黨形成鼎立之勢。  由於國民黨、親民黨和新黨原本一家,在執政理念、意識形態以及大陸政策上極為相似,加上選舉的需要,2003年後三黨實現了整合,組成了「泛藍」陣營。與此同時,民進黨和「台聯黨」也組成了「泛綠」陣營,兩大陣營開始角逐2004年「總統」選舉。  2004年3月的台灣地區領導人大選,陳水扁靠兩顆子彈僥倖贏得連任。但台灣社會矛盾進一步加劇,台灣的政黨板塊出現了新的變化,出現了新一輪的調整與組合。國、親兩黨雖敗選,但「泛藍」陣營卻實現了空前團結。隨後,「泛藍」與「泛綠」兩大陣營在後來的選舉中進行對決,台灣島內多黨紛爭的局面正在隨著政黨之間的重新整合而結束,一個以藍、綠兩大政黨聯盟為特徵的「兩黨制」政黨政治已經開始。  2008年1月12日,台灣地區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結果揭曉,國民黨得81席,約佔71.6%,民進黨僅得27席,約佔23.8%。在總共113個席位中,國民黨贏得2/3以上的席次,遙遙領先民進黨。3月22日,台灣地區領導人大選結果揭曉,中國國民黨候選人馬英九、蕭萬長得票765.87萬張,得票率為58.45%;民進黨候選人謝長廷、蘇貞昌得票544.52萬張,得票率為41.55%。馬英九高票當選,台灣實現第二次政黨輪替,以國、民兩黨為主角逐台灣政壇的台灣兩黨政治格局逐步確立,小黨逐步走向泡沫化、邊緣化。  未來藍綠雙方陣營力量對比的消長,對島內統「獨」力量對比的變化、統「獨」鬥爭的形勢以及台灣社會發展方向都將產生直接而重要的影響。因此,在可預見的將來,在仍然分裂的社會基礎之上被塑造出來的台灣民意將還在國民黨保守政治理念和民進黨急進政治理念兩極間拉鋸,在泛藍與泛綠陣營統「獨」對壘兩端間徘徊,在傳統與現代之間動搖。台灣政黨政治還將承受更多考驗,經歷更高層次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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