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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秀山 | 從亞里士多德到斯多亞主義

來源:《江蘇行政學院學報》2001年第1~2期

作者:葉秀山

二、從亞里士多德到斯多亞主義

亞里士多德的思想,處在古代城邦制已經衰落、馬其頓正在興起的時代。這個時代,要求對城邦製作一個總結,把那個時代的精神用哲學、思想的形式保存下來。因為那個時代在事實上已快要消亡,只有用思想文化的形式才能長久留存,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在做這個工作。只是柏拉圖及其老師蘇格拉底都曾經想用改造現實的辦法來在實際亡延長古代制度的壽命,而亞里士多德則協助馬其頓王國促使古代制度消亡。在新舊時代交替的時候,舊時代的精神要想在新時代下得以延續,則學術文化上的總結是必不可少的,亞里士多德的著作就帶有此種總結性質。它繼往開來,並具有百科全書的形式,古代希臘社會的種種情形,除了荷馬史詩外,則以亞里士多德的寫作保存最為詳盡。

以雅典為代表的古代希臘城邦制,是一個奴隸主—自由民為核心的民主制。在這個制度下,男性公民具有獨立的自主權,經濟上有財產的保障權,政治上有投票權(選舉權、被選舉權),有立法權,也有行政權,他是一「家」之「主」,一「邦」之「主」,「城邦」就是各個「主人」之間的協調,「主人」們的「領袖」是選出來的「王」,而不是用武力或陰謀取得的「僭主」。希臘城邦的「王」,來自於「公民」,所以天然是「公民」的「代表」。這種制度,在小國寡民的希臘城邦,是可行的,但仍有很多弊病,所以蘇格拉底強調要加強「王」的專業性、權威性和神聖性,強調遠則效法東方波斯的制度,近則效法斯巴達的形式,這是一種自然的趨勢。

在希臘的城邦制度下,特別是雅典的奴隸主民主制度下,人與人的關係產生了一種具有典型意義的模式。一方面當然是奴隸主與奴隸的關係,奴隸沒有一切「人權」,它們只是「會說話的工具」,奴隸是「萬物」之一,被排斥在「人」的範疇之外,「主」「奴」關係乃是「主」「客」關係的核心,「客」為「客體」——「客居」的「自由民」雖不是奴隸,但不擁有城邦的政治權。主、奴—主、客關係不是「人」與「人」的關係,而是「人」與「物」的關係,因而所謂「倫理學」本質上並不包括主、奴—主、客關係在內,而只是「主」與「主」的關係。在這個意義下,「主」「客」關係是一種知識論的,是「主體」如何「把握(掌握)」「客體」,通過「主體」之努力,使「客體」「服從」於「主體」,為「主體」所「用」。「主」「客」關係,實際是「目的」與「手段」、「工具」的關係,「客體」並無自身獨立的「價值」,一切的「價值」——好壞、美醜……都是「主體」「賦予」的,是「主體」的一個「視角」。當然,「主體」為達到自身的目的,也要觀察、研究、把握「客體」的性能,以便更順利地利用它。這是一種「控制論」思想,我們看到,這種思想深深地根植於古代希臘的哲學、文化之中。

如果說,在這種主客關係中,古代希臘也有明智的地方——與其他奴隸制度不同的地方,乃在於他們為了更好地「控制」「客體」,必先更好地「了解」對方。因而希臘人把「認知(?πιστ?μη)」提高到應有的高度,承認「客體」作為一物,有自己的特性需要「主體」去把握。承認「客體」——包括「奴隸」在內,在「知識」上有自身獨立的地位,這是古代希臘奴隸主民主制聰明的地方。在這個意義上,我們也可以看出,何以希臘人的傳統強調「智慧」,而不遺餘力地與「愚昧」作鬥爭。

然而,「主」與「主」的關係,則是另外一番天地,它完全不同於「主」與「客」的知識關係,而是一種道德倫理的關係。

「主」與「主」的關係是平等的、獨立的,他們是「一」而「二」,是「二」而「一」。「主」是一個獨立的「實體」。這種觀念,同樣也是古代希臘奴隸主民主城邦制的反映。雅典的公民,在政治上、思想上是完全獨立的,他對城邦的公共事業,有自主的權利,各個「公民」之間的關係,在政治原則上是平等的,富人並不比窮人多一票投票權。雅典公民大會,是在「說服」的基礎上實行多數公民的決定權。普羅泰戈拉說神給眾人平均分配了「政治(城邦)」的職能,每個人都使用同樣的一份,而德謨克里特的「原子」,也多少反映了這個城邦制中「公民」的獨立的特性。這個制度,當然是很理想的,但卻不很現實。雅典奴隸主民主制慢慢地為巧言令色的「蠱惑家」所控制,少數人濫用了公民的權利,公民大會變質,成為一群烏合之眾,實際上「公民」放棄了自身的獨立性,而把自己的利益「託付」給少數野心家,這是奴隸主統治階級在希臘走過的一段歷史進程,也是當時雅典的實際情形。然而,柏利克里黃金時代的理想典範尚有自身的光輝,雅典公民那種獨立、自主、自由的高貴品質,仍是人們心目中的道德典範。

正像德謨克里特的「原子」們在相互「碰撞」中開出一個和諧的「宇宙(cosmos)」一樣,「公民」的獨立自主的實體性,相互在理性的「說服 (理解)」的基礎上形成一個和諧的城邦。希臘「公民」之間的關係,不僅要建立在利益的協調關係上,而且要建立在對此種利益協調的「知識」、「理解」的基礎上,沒有這個「理解」的環節,「公民」之間的利益紛爭,將引來混亂,這樣,希臘倫理,是以一種「真知識」、「真智慧」為背景,「理智」、「知識」引導著一切,同樣也引導著「主」—「主」之間的倫理關係,這是蘇格拉底倡導的「德性(?ρετ?,virtues)」觀念。

「?ρετ?」原本指事物本身的特殊之優點,相當於中文的「德」,後來專指「人(主人)」之優秀品德,譬如,在荷馬史詩里,曾把「體格健壯」看作是「人」必不可少的「美德」[8],而一切狡詐、機智,也都在「聰明」的範圍之內,只是在「較量」的總體方向上,蘊涵著「善」和「惡」的道德標準;蘇格拉底、柏拉圖的「德」性,是一種「智慧型」的、最高的「善」,這是最高的「理念」。

亞里士多德對「德性」、「道德」的理解是相當經驗的,在他的心目中,最高的德性乃是關乎「政治(城邦)」的德性。

按照阿那克薩哥拉的「種子」說,每一個「種子」都包含了「萬物」,只是搭配的比例不同,所以「開發」出來,才面貌萬千。而德謨克里特的「原子」,雖是獨立、自由、不可分的,但A原子和B原子之間,則又是不同的,所以「原子」之間不但「碰撞」而且「互補」,在和諧的宇宙中,各得其所。城邦的公民也一樣,每個公民當然有自身的稟性,但每個公民表現(開發出來)的特點又是不同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特長」,在城邦中各自發揮自己的特長,相互補充,使城邦成為一個和諧的總體,「城邦」是一個「小宇宙」。

希臘的城邦,同樣有「集體」與「個人」的關係,在這個小宇宙中,人們同樣嚮往著各個分子之間的和諧動作。在希臘人眼中,「城邦」固然是「個體」公民組成的,然而,「公民」的「個人」特性,即「公民」之獨立性、實體性,又是「城邦」所「賦予」並「保護」的。沒有「城邦」就沒有「個人」之「公民」性,即沒有「個人」之獨立、實體性,因而,失去「城邦」的保護,則「公民」就有可能失去獨立自主性,而淪為奴隸,這對古代社會當然是一個很嚴重的現實問題。在這個意義上,「城邦」這個「集體」與「公民」之「個人」,其利害關係是完全一致的,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亞里士多德說「人是城邦(政治)的動物」[9]。

「人是城邦的動物」意味著:「人」如果脫離了城邦,沒有了保障,就會像「動物」一樣,被賣來賣去,失去獨立性、自主性、實體性。這樣,維護「城邦」與維護「人(公民)」的獨立自主,是完全一致的,所以「城邦」「代表」了「公民(在希臘是奴隸主)」的最高利益和最根本的利益,「公民」作為「主」,其最高的「德性」,也就是要維護「城邦」這個「集體」。我們看到,在古代希臘非常小的城邦規模下,相當清楚地揭示了所謂「集體」乃是「統治者」最高的也是最根本的利益的代名詞。在這個制度下「奴隸」並未形成一個「集體」,它只是一個「物種」,是一種「動物」。我們只說「人」有「集體」,而不說「動物」有「集體」,我們漢語在這方面區分得很清楚,而在希臘,則只有「人(公民)」才是「政治的(城邦的)」,「城邦」政治就是「集體」,而「城邦(政治)」在古代希臘人心目中是「公民的」,所以希臘文πολιτικ??也就有「公共的(public)」意思。希臘的城邦只承認「公民」有成為「集體」的權利,他們可以「集會」,商議、討論「共同」的事務,而「奴隸」則不可能「集會」。他們當然也會成「群」,但是像「物」之一「堆」,而不是一個「集體」。「奴隸」沒有「意識(覺悟)」——「奴隸」不允許意識到「自身」的「存在」,只是「主人」之一「物」——可能是很「珍愛」的一「物」。「奴隸」自身「不存在」,只是「主人」「存在」的一個「部分」,以「主人」的「意識」為「意識」。「主人」也「保護」自己的「奴隸」,像保護自己的牛馬一樣。一旦「奴隸」有了自己的意識(覺悟),認識了自身的「存在」,「奴隸」就會「反抗」,即使是牛馬,也有「不聽指揮」的時候,而牛馬只有在「不馴服」時,才表現自己的獨特的「存在」。「奴隸」被「定義」為「馴服」,因而「主人」對「奴隸」要求的品質是「忠(實)」:「忠」於自己的主人。

在古代希臘,「城邦」固然是很神聖的「集體」,但它是自由「公民」協商出來的一個組織,其共同利益真是對「公民」為「共同的」。城邦的首領仍是「公民」的一分子,柏利克里為自己的情人上法庭辯護是一個美好而浪漫的例子。在「公民」民主制的城邦制下,公民對城邦顯然也要「服從」——「服從」法律,「服從」共同的利益,也要「忠(實)」,忠於自己的城邦,但在這個制度下,「公民」與「城邦」的關係,就像「公民」之間的關係一樣,道德之調節的不是「忠」、「服從」,而是「愛」。

古代希臘民族,是一個「愛(φιλ?ω,φ?λο?)」的民族。他們「愛」「智慧(philosophy)」,「愛」「語言(philo1ogus)」。「愛」是平等的、對等的,所以φ?λο?也就是「被愛的(beloved)」,而我們所謂「朋友」、「友誼」的意思,在希臘文就是「φιλ?α?」。這個「友誼」問題,正是亞里士多德《尼柯馬亨倫理學》,特別是第八章所著重討論了的。

希臘的φ?λο-,是一種普遍的「愛」,而不僅僅是「性愛」,是「友愛」,作為字首,可以加在許多無關「性別」的事實上,如「φιλ-ανθρωπ?α」——愛人類、博愛,「φ?λ-ιππο?」——愛馬,「φ?λ-αυλο?」——愛笛,「φιλ-γυμναστ?α」——愛體育……「愛」是一種普泛的「喜」。

「友誼」、「友愛」可以在各種不同的「主」—「主」關係間建立,亞里士多德指出,在「父子」、「夫妻」、「治理者」、「被治理者」之間,都可以有「友誼」,儘管它的具體表現不同(ο?γαρ?α?τ?)[10]。這樣,從亞里士多德傳統來看,父子除了血緣關係外,還有一種「朋友」關係,夫妻除了性愛、婚姻關係外,仍有一種「朋友」關係。」友誼」、「朋友」、「友愛」,乃是「公民』,之間的平等的關係。

「平等」也是「對等」的,「愛」的雙方是「對等」的,有「愛」就有「被愛」』「我」不但愛「人」,而且被「人」「愛」,」人」也「愛」「我」。亞里士多德把這種「對等」關係的另一方,叫做「回愛(?ντιφ?λησι?)」,因而,在亞里±多德看來,「人」與「無生命」、「沒有靈魂(?ψ?χων)」者之間,沒有「友愛」,沒有「友誼」[11]。這裡當然包括了「奴隸」在內。

「奴隸」,沒有自己的意志、精神,「奴隸的聰明」,就像「猴子」的「靈活」一樣,是一種「動物」的「屬性」,而不是」人」之「美德」。」主人」可以很「寵愛」某些「奴隸」——或許特別是「女奴」,以及「孌童」,但此種「喜愛」,不是「友誼」』「主人」不能與「奴隸」「交朋友」;反過來說,「奴隸」對「主人」的「回報」,也不是「友愛」,而只是「服從」、「馴服」,而「服從」和「馴服」,在希臘哲人的眼裡:,不是「美德」,如果「公民」沾了「服從」、「馴服」的「習性」,則成為「卑謙」——根據麥金太爾的研究,「忍讓」和「卑謙」在亞里士多德倫理學裡為一種缺陷[13]。

這樣,亞里士多德的倫理學,是「高貴者」的道德——他把「政治體制(城邦制度)」分成「帝王(君主)的(βασιλε?α)」,「貴族(高貴)的(?ριστοκρατ?α)」和「寡頭的(τιμοκρατικ?ν)」,「貴族的」包括了「門第」和品德,是「公民」最為重要的表徵——「奴隸主(出身、門第)」中的佼佼者,高貴者組成的政府制度,乃是最好的制度。

亞里士多德的倫理學——美德,處處彌散著這樣一種「高貴」的氣息,就連他的哲學——形而上學,他的「實體」學說,都散發著這種氣息,是「奴隸主(公民)」的「理想」的品質。

亞里士多德心目中的「高貴者」—「有德者」是希臘城邦制度所倡導的一種「精神貴族」。美德離不開「精神(ψυχ?)」,從「美德」角度來看「快樂」和「幸福」,同樣也與「精神」分不開。亞里士多德的「幸福」狀態乃是一種「好心情」、「好機遇」、精神上的「好運氣」——ε?δαιμον?αν[14]。ε?δαιμ?νιον指一種「神靈」性的東西,可以左右人的處境,ε?δαιμον?αν可謂「吉星高照」的意思。「幸福」的狀態,猶如「吉星高照」一樣,萬事如意,心曠神怡。

ε?δαιμον?α與「精神」有關,是一種「精神狀態」,所以在《尼柯馬亨倫理學》一開頭,亞里士多德說,「精神的幸福(?ε?δαιμον?α ψυχ??)」,而奴隸和婦女因沒有「精神」,就無此福分。奴隸和婦女,只有「身體」而沒有「精神」,這個傳統,從古代希臘哲學就奠定了基礎,成為西方哲學的男性中心主義。它在現代受到嚴厲的批評。特別在法國,以伊麗加萊 (Luce Irigaray)和克里斯蒂娃(Julia Kristeva)為代表,形成哲學上的女權主義。在她們看來,西方哲學之主—客分化,實際上是男—女分化。西方從近現代以來,倡導「主體性」,表面上是「中性」的,雖有男、女,但實際上卻是男性的。因為西方哲學——哲學在西方從古代希臘開始就是男性的特權。「主體性」——「人」,實際上就是「男人」。婦女則被明顯地排斥在「哲學」之外,被推到「哲學」的「彼岸」——另一方——客體。據說,柏利克里、蘇格拉底周圍,都有一些有聰明才智的女性,但都沒有被看做「哲學家」。西方哲學史上沒有女性哲學家。近現代以來,女性從事哲學專業的工作者增多,也就出現了一些堪稱「哲學家」的女性,但比起男性哲學家來,仍然是「小巫」見「大巫」。歷史條件形成的「哲學」作為專業的特性,使它成為「男性的職業」,它需要「精神」的強壯性,就像體育中的「足球」、「拳擊」一樣,雖然不排除個別女性有超常的體力,從事此項專業競技,但畢竟是以男性為中心的職業。」哲學」需要超常的精神力量,要有十分「強壯」的「精神力量」,在傳統中,女性就顯得很不適應。

在知識中,女性被置於「客體」的地位,在倫理學、道德論中,古代希臘只側重於主—主關係,故女性被排除在這個關係網外,亞里士多德所探討的一切「美德」,都與女性無關,而側重於研究居於「主」位的「公民」,須具有何種的高深品質,像「大度(μεγαλοψυχ?α)」、「機智 (φρον?σεω?)」、「智慧(σοφ?α)」……似乎都是男性的特權。

以主—主關係為核心的倫理、道德實際上是「精神」與「精神」之間的關係,而知識則是「精神」與「物質」之間的關係。ε?δαιμον?α為一種「好精神」、「好心情」,這種思想的發展,就成為斯多亞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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