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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陸征祥[他為什麼要賣國]

陸征祥[他為什麼要賣國]     

    1915年的賣國    提起大名鼎鼎的陸徵祥盡人皆知:助紂為虐替袁世凱簽署賣國的「二十一條」。但這位當年?赫一時的八任外交總長(顧維鈞七任居次)、內閣總理,晚年卻遁入空門,遠在比利時當了洋和尚。      1945年8月,兩位中國記者專程前往布魯塞爾鄰近的布瑞斯城,在一所天主教修道院內探訪已經出家17年的陸徵祥。這陸徵祥畢業於中國第一所外語學校——上海廣方言館,再入北京「同文館」,出來後隨清末外交家許景澄出使俄國,任翻譯。三年俄國生活中,在交際場合結識並迎娶了比利時籍太太。許大使對這段姻緣十分反對,理由是德國鐵血宰相俾斯麥不主張外交官娶外國太太。更何況,按照中國傳統觀念,洋媳婦與生下的混血雜種是既不能進家族祠堂,也不能入祖墳的。因此,許景澄向陸徵祥再三發出警告,奈何陸徵祥與比利時姑娘難剪情絲。許大使隻能睜眼閉眼予以「放行」,但幽了一默:「子興(陸徵祥字)!你學外國學得很徹底,連太太都娶了外國的。將來假若沒有兒孫,你太太又先你過世,希望你能進修道院去,這是外國的習慣。」    沒想到一語成讖,在陸徵祥晚年,這句玩笑話變成了事實!    1926年4月,共同生活27年的比利時籍夫人去世,55歲的陸徵祥立即交卸中國駐瑞典公使之職,跟中華民國官場告別。1928年1月14日,進入聖安德修道院。    此刻,回首1915年簽訂的「二十一條」,74歲的陸徵祥感慨萬千地對兩位中國記者說:「30年來,我一直為此深深負疚。因此,從不願和人提起這件事。即使被問到,我也禮貌地拒絕回答。二位先生不遠萬裏而來探候,無以為報,乃簡述往事。總歸一句話:弱國無外交。」    據陸徵祥回憶,「二十一條」的簽訂很倉促。日本公使先回國述職,袁世凱請代向天皇請安。等到這位公使回來,向袁世凱轉達天皇回話:「天皇很好,問候大總統。另外帶了一點東西,請看看。」原來就是「二十一條」。袁世凱為人機警,當場沒有接受條約,而是將皮球踢給外交總長孫寶琦。孫外長接下這隻燙番薯,驚慌失措,不知所從。正好此時陸徵祥從歐洲回來,孫寶琦便就商於陸徵祥,請陸接替他出任外長。陸徵祥認為身受國恩,國家麵臨危局,豈能不竭力以報,承擔政治義務?再說,其時陸徵祥不過44歲,風華正勁,能夠當上外長,自然也十分高興。但作為外交官,陸徵祥當然知道「二十一條」的份量。簽字前夕,他向袁世凱說:「從此我陸徵祥千秋萬代被人唾罵!」他還告訴兩位記者:「不過,最重要的第5項各條,我卻沒有承認,如軍器一律限用日本製造,警察中日各半,顧問遍設全國,並要扶助日本佛教傳信。至今想來,還覺安慰。至少還保存了一點國格。」他認為自己是職業外交家,與日本並無任何牽扯,較之「親日四大金剛」——曹汝霖、章宗祥、陸宗輿、汪榮寶,「多少還可以稍受原諒!」    當然,簽訂「二十一條」,主謀在袁不在陸。日本之所以逼袁簽訂「二十一條」,一則固然在於向其他列強顯示其在華獨特影響與權益,二則在於倒袁而非擁袁。其時任交通總長的葉恭綽在《英德美日的對袁關係》一文中說:「袁之出山,正英國恢複在華勢力之機會,故積極加以運用也。自是而後,各國競相角逐,爭欲擁袁。於是德國首先結袁克定,以帝製之說進。克定民二自德回國,即以說乃父,先遭拒絕,其後寢以得勢。英朱爾典先知詗之,麵以問袁,因而默契。美亦繼之,古德諾博士因而來華倡帝製之說。日本知己落後,以之詢袁,袁仍否認,日本乃大怒,以為袁設得誌,日在中國將無立足之地,且將修朝鮮舊怨,於是斷然決定倒袁。故民國三、四年間,日窘袁之事不一而足,最後乃有二十一條之提出。」袁世凱為得到日本對帝製的擁戴,明知會激起國人一片喧嘩,仍然在批準書上簽名,陸徵祥不過是其具體出麵的代理人罷了。而且,陸徵祥晚年能夠懺悔,多少說明還有一點中國人的良心。      1919年的賣國    專使即陸征祥擔任北洋政府外交總長、巴黎和會中國代表團團長兼首席代表。陸征祥之所以主張簽字《凡爾賽和約》,是考慮:     (一)對德關係。     《凡爾賽和約》草案中畢竟規定了一些有利於中國的條款。例如其中的第120條、第129條、第131條、第132條、第133條、第134條、第八章第一附件等款項,不僅廢除了德國在華領事裁判權,取消了中國須向德國支付的辛醜賠款,而且還要求德國歸還在庚子戰爭中掠走的天文儀器,歸還山東以外的租界地,賠償一戰期間給中國造成的人力、物力損失。如果中國拒絕簽署協約國共同對德《凡爾賽和約》,那麼中、德在法律上仍將被視為處於戰爭狀態,中德兩國需要依照國際慣例另立新約,而中國對於與德國直接訂約到底能否獲得《凡爾賽和約》中規定的權益,並沒有把握。     (二)對日關係。     《凡爾賽和約》草案盡管將德國原在山東所取得的權利無條件轉讓給日本,但因為在英、法、美三國最高會議上日本曾聲明嗣後由中日兩國另行磋商,由中國收回政治權利,這一點比較中日1915年訂立的《民四條約》以及1918年訂立的關於山東問題的換文,還是有所修正。即便中國拒絕接受山東條款,中日之間的既成事實並不會因此發生變更。在中國政府認為自己沒有能力使日軍撤出山東,直接收回以前德國在山東取得的各項權利的情況下,日本不但可以單方麵依據《凡爾賽和約》繼續享受它在山東已經實際取得的權利,而且還可以借口中國不接受巴黎和會最高會議的決定,推翻它在最高會議上所作的各種承諾,那樣,中國將有可能連收回政治權利的希望也落空。     (三)對英、法、美關係。     英、法、美畢竟在遠東與日本存在著利益衝突,中國收回山東主權隻有藉助英、法、美對日本的牽製才有實現的可能。既然日本已在英、法、美三國最高會議上發表了將山東政治權利交給中國的聲明,而且英國外交大臣複函中國時又留下了文字證據,因此中國簽署《凡爾賽和約》後,倘若日本食言,不履行最高會議決定,英、法、美三國也不可能坐視不管。但如果中國拒絕承認上述三國在和會上作出的決定,以後再要求三國出麵幹預,它們就有可能因為與中國感情不洽而找種種理由袖手旁觀。     (四)與國聯的關係。     《凡爾賽和約》的第一部分就是國際聯盟盟的。如果中國不接受《凡爾賽和約》,那中國加入國際聯盟就不能以《凡爾賽和約》作為法律依據,中國成為國聯成員的機會就要大為減少。倘若中國不能加入國聯,中國的外交就要陷於孤立,國聯給予成員國的各項權益,中國就沒有資格享有,中國的國際形象也必將受到損害。     (五)輿論未必起到實質性的作用。     雖然國內輿論和國際輿論都對山東問題的處理表示不滿,但是輿論不一定能主導國際局勢,國際事務的最終解決在很大程度上仍然要取決於國家實力。     陸的意見代表著當時北洋政府的主流意見。北洋政府傾向於簽字,除了陸的上述五點考慮外,還有一層考慮,那就是國際社會的外交壓力。     根據巴黎和會中國代表團骨幹顧維鉤的回憶錄記載,在和會期間,「法國一直在對北京政府施加壓力,令其駐北京公使勸說中國政府電飭代表團簽字」。而日本駐華公使小 酉吉也以中國未經日方同意發表中日關於山東問題的秘密文書為借口,向中國北洋政府虛聲恫嚇。在這多方麵的壓力下,北洋政府認為:「若竟拒絕簽字,不惟有負各國調停之苦心,抑且不啻自絕於國際聯盟之保障,各國將來更難過問」。於是1919年6月17日電令在巴黎的中國代表在和約上簽字。但是在中國人民反帝愛國浪潮的強烈推動下,中國代表最終沒有執行北洋政府的訓令。     後來的曆史證明,陸征祥與北洋政府對事態發展的預見是完全錯誤的。在中國代表拒簽和約以後,中國並沒有喪失《凡爾賽和約》中規定的對德權利,也沒有惡化與英、法、美三國之間的關係,更沒有被摒除於國際聯盟之外。中國不但通過對奧和約加入了國聯並被選人行政院,而且在國際正義力量的幫助下,通過1922年華盛頓會議的邊緣談判收回了山東主權。       

陸征祥並沒有賣國,袁世凱也沒有賣國,請看《顧維鈞回憶錄》節選:1、初見袁世凱那(按指總統府)是中南海內一間很大的辦公廳,唐(按指國務總理唐紹儀)告訴總統,我是奉總統之命剛從美國回來的顧維鈞。我向總統鞠躬,他還禮後讓我坐在他的辦公桌對麵,唐紹儀先生坐在他右邊的椅子上,他們開始談論關於委派直隸都督的事。我靜靜的聽著,根本不了解事情的背景和它的重要意義,討論顯然沒有取得結論。然後唐先生對總統說,我除了在總統府任職外,還須兼作他的秘書,這個意見看來總統不大高興,他聲調有些激動地說:「我請顧先生來是你保薦的呀!應該在這裡作我的秘書,幫我的忙。」唐先生說:「你這裡事情不多,我想他可以兩邊跑。」關於我,袁總統和唐總理似乎有一點小小的並無惡意的爭執。自然,我恭恭敬敬地保持沉默。最後,唐先生提出的折衷辦法,總統說恐怕隻好這樣了。我對袁世凱的最初印象是什麼呢?這是我第一次見到袁世凱,他給我的印象是堅強、有魄力,誰一見他也會覺得他是個野心勃勃、堅決果斷、天生的領袖人物。2、唐紹儀內閣的倒台唐紹儀內閣的倒台主要是由於他和袁世凱在執行某一條商定條款方麵意見不一。從一開始便可以看出,沒有總統的全力支持,唐先生要實現自己的政策絕非易事。另一方麵,唐先生關於民國政府施政的想法和總統也不一樣。唐先生在他最易受外來影響的年紀在美居住數年,以後又數次訪美。他的英語在讀和寫方麵十分熟練,經常和海外的朋友保持聯係,洞悉外界事物,同時他雖具有中國官場生活的經驗,但總是站在實施新政的方麵。袁世凱是軍人出身,曾任駐朝鮮總理交涉通商事務衙門總辦,僚屬中也有象唐紹儀先生那樣受過新式教育的秘書和顧問,但他完全屬於舊派。和頑固的保守派相比,他似乎相當維新,甚至有些自由主義的思想,但對事物的看法則是舊派人物那一套。他以創練新軍和任直隸總督知名。他是個實幹家,卓越的行政官吏、領袖人物。但不知為何他卻不喜歡旅行,從未到過長江以南。他為人精明,長於應付各種人物,但從未想把才能應用在治理國家,使之走上民主化道路這一方麵。盡管唐先生和袁總統是多年拜把兄弟,非常友好,但他們看問題的角度不同,一接觸實際問題,他們之間的衝突幾乎是無法避免的。當時最尖銳的問題是直隸都督的任命。直隸是京都所在的省份,一向被認為是北京的命脈所係。唐和孫中山的同盟會(這時孫為了讓位予袁世凱已辭去總統職務)商議後,答應委派老同盟會員王芝祥將軍任直隸都督。袁世凱總統堅決反對。按照舊日的作法,京都所在省份的都督應是他自己的嫡係人物,他想委派內務總長趙秉鈞。其實,他原打算讓他的另一個心腹來擔任這個職務的,趙先生的提名乃是袁世凱總統的妥協辦法,而唐先生竟連自己內閣的內務總長趙秉鈞也拒絕接受,這就成了袁唐之間的矛盾激化的導火線,爭吵激烈,無法調和。唐先生遞上辭呈,總統並未感到意外,因為爭論的時間已不短了。按中國官場慣例,總統對唐予以挽留,勸其打消辭意,但這不過是一種姿態而已。唐對總統的意思也完全清楚,未等辭呈批準,便離京溜到天津。內閣驟然垮台,使我感到沮喪和失望,也使我有些震驚,更使我看到政治生活中錯綜複雜的關係——權力之爭以及涉及委派重要職位時的強烈情緒。自然,袁世凱想盡一切辦法使自己人擔任這個職務,這是可以理解的。直隸省是他政治上的根據地,他做過該省的總督,在小站練過新軍。該省的官吏,如海關、稅務、鹽運及地方的道台、知縣都是他的親信。無怪乎他堅決要自己的人來掌握這一省的大權。3、與袁世凱的一次談話我記得1912年秋天我和袁世凱有過一次談話,那時我向他報告我和英國公使關於西藏問題的會談情況。報告完畢後,我自然起立告辭。但他讓我稍待,要和我談話。他向我提的第一個問題是中國怎樣才能成為一個共和國,象中國這樣的情況,實現共和意味著什麼。我說,共和國源出於很久以前的羅馬,羅馬公民很重視他們的公民權利和選舉產生的立法機關。羅馬作為共和國存在的時間雖然不長,但這種思想在中世紀有所抬頭,中產階級在所謂自由城邦中的興起便是民主政治的先驅。自由城邦比較小,人口不多。然而,這種公民權利和政治自由的思想卻在人們頭腦中生了根。這種思想逐漸傳播,在13世紀成為英國民主政治的基礎。雖然英國表麵上是君主立憲,但政事是民主的。這要追溯到13世紀的大憲章。此後,美國人(原為英國的移民)經曆了幾世紀的殖民統治之後,經過革命建立了共和國。他們容易取得成功,因為他們熱愛自由,並具有以法律為依據的權利與自由的觀念。美國人的思想在歐洲、拉丁美洲廣為傳播,近年來又傳播到亞洲。我接著說,誠如總統所說,中國情況大不相同,特別是國土這樣大,人口這樣多。不過,要教育人民認識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也隻是需要時間而已。他問我共和的含義是什麼。我說共和這個詞的意思是公眾的國家或民有的國家。但他認為中國的老百姓怎能明白這些道理,當中國女僕打掃屋子時,把髒物和髒土掃成堆倒在大街上,她所關心的是保持屋子的清潔,大街上髒不髒她不管。我說那是自然的,那是由於她們無知。但是,即便人民缺乏教育,他們也一定愛好自由,隻是他們不知道如何去獲得自由,那就應由政府製訂法律、製度來推動民主製度的發展。他說那會需要多長時間,不會要幾個世紀嗎?我說時間是需要的,不過我想用不了那麼久。我們的談話就這樣結束了。我提這段話的意思是想說明袁世凱不懂得共和國是個什麼樣子,也不知道共和國為什麼一定比其他形式的政體優越。他的統治越來越趨向恢複帝製,保持舊的製度,使自己高高在上。他不隻是不了解共和國需要什麼或民主如何起作用,看來他根本沒有實現共和或民主的願望。4、袁世凱與中國外交在民國的各位元首中,袁世凱可謂是例外,此人對處理對外關係頗有經驗;當他任總統時,實際上同時又是外交總長。不論是有關帝俄對外蒙的要求,或因西藏涉及與大不列顛的關係,或是關於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條,袁世凱總統都是幕後的真正談判者。在中日交涉中,不僅是何者可接受何者應拒絕等原則問題由他決定,他而且還規定了對付日本公使的戰略。二十一條的提出並不出乎他之所料。他曾想到會有這類事情出現,也提到過,如歐洲不發生戰爭,日本原不敢這樣做。他說:「日本現在可以把自己的意誌強加給中國了,不必擔心西方列強的任何幹涉和阻撓。隻有美國會反對它。」當時他不了解東京、倫敦或巴黎的情況,因此他說可以採取的一項戰略是等待國外的反應。我前已介紹過,我作為五名代表之一的任務就是使駐外使館了解談判情況。日置益先生在頭一次會議時就反對我參加代表團。他說,首先是不需要那麼多代表,其次,我或許無助於談判的進行。我說:「不要包括我。」袁世凱總統理解,我在會上能做的有限,而在會外反而可做更多的工作。關於會議應多少時間舉行一次有過多次討論。因為日本急於盡快談判,而陸總長則建議每周隻開會一次。最後達成妥協,會議每周三次,於星期一、三、五召開。當報告袁總統時,他說:「幹吧!這樣也好。」每次會議都在下午三時至五時召開,但陸總長使用了一些手法來拖延。當會議開始時,他的客套話會長達十分、十五分甚至二十分鍾。然後侍者清理桌麵,擺上茶點,又需中斷三十到四十五分鍾。爾後在討論中,一切必須由日文翻譯成中文,及由中文翻譯成日文。陸總長習慣於講究辭藻,出言文雅,輕言慢語,譯員施履本有時聽不清陸總長言語,又需請他複述一遍。遇有困難時,陸總長即向日方提出:「我將就此報告大總統,下次會議時給貴方答複。」所有這一切為爭取時間而施展的手段,終於招致了1915年5月7日的四十八小時的最後通牒。整個談判過程中,每次會晤的記錄均立即送呈大總統。他也仔細閱讀,並作批示,如「此項回答似過於明確」或「此項必須答以『否』」。袁總統有一個日本顧問名叫有賀長雄,是國際法學家,和日本軍事集團並無牽連。在最後通牒之前不久,他將有賀長雄派回日本,探聽一些元老,特別是西園寺的真意。通過有賀長雄的努力,我們在5月以前得知,中國必須接受二十一條的前四號要求,而日本將不堅持第五號。這最後一號包含的內容最為全麵,也最重要。有關西藏的交涉事宜,每次朱爾典爵士和袁總統晤談,都由我擔任翻譯。至於朱爾典爵士和外交總長的少數幾次晤談,也由我擔任翻譯。我同時擔任政府與朱爾典爵士間的聯絡工作,並曾屢次被派赴英國使館直接和朱爾典爵士就西藏問題繼續交談。在所有這些晤談場合,均有秘書作談話記錄。每次記錄都是一式三份——一份呈總統,一份呈外長,一份歸我本人。總統對交給他的一份記錄閱讀非常仔細,不時用他的紅藍鉛筆將需要特別注意之處一一劃出,並作批註,指出下次會議應說些什麼,有時還和我一起閱讀。簡言之,袁總統在對外關係上是煞費苦心的,對政府所做的一切親自承擔了責任。他尤其重視了解重要的世界政治輿論,常常閱讀路透社報道和外國報章重要評論和新聞的譯本。外交部翻譯科由我擔任科長,下設助理八至十人。每天早晨我們將日文、德文、法文及英文報章擇其重要條目譯成中文,下午譯完,供袁總統次日閱讀。某日晚約九時半,我在外有飯局,總統府來緊急電話找我。我接過電話,原來是總統府一位秘書打聽新聞的譯稿為何尚未送到。他說打攪我很感抱歉,但總統每天早起穿衣後必要索閱,因此他急於替總統準備好,供他閱讀。此事表明袁總統是如何重視我們的翻譯,雖然總統的副官處也在翻譯路透社的報道。1915年1月該處未能認出一份實係來自日本天皇的賀年電報,總統對其工作失去信心。自此以後即下令不願再看副官處的翻譯文件,而隻看外交部的材料,並要外交部送呈每份電報的譯文。這些情況說明,袁總統是如何地注意國外輿論和外國報紙有關中國的評論,以及各國所推行的對華外交政策。可惜他在帝製運動時期,對中國輿論的估計卻欠可靠。當時唯一刊登人們不滿實情的報紙是日本人主辦的《順天時報》。袁總統懷疑中國報紙不可信,一向多依靠《順天時報》。不過帝製運動的首領們竟膽敢在每有不利評論時,精心複製新版,以擁護帝製的假報道替換。因此,當袁世凱總統欲知輿論對帝製如何看待,尤其是日本輿論如何時,他看到《順天時報》表示讚同,即認為日本方麵不會有問題。袁世凱總統的繼任者們不大參與外交事務,黎元洪總統和馮國璋總統均是如此。徐世昌是個學者,受過極好的教育,由於長期與袁世凱合作,完全理解對外關係的重要性。但他雖關注此事,卻缺乏自信,感到自己沒有實際經驗,因此將對外事務一任外交部去辦。 附:日本侵佔青島及二十一條,1914—1915 ——摘自《顧維均回憶錄》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和德國入侵中立國比利時的消息在北京引起極大的憂慮。這並非怕戰爭迅速波及遠東,一般人擔心的是怕日本將乘機在亞洲大陸推行擴張政策。這種擔心不久即成為現實,威脅著中國的安全。8月間,離歐戰爆發還不到一個月,日本政府向德國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德國撤出其青島租借地及其周圍地區,包括膠州灣在內。當然,德國當時無法採取強硬態度,然而還是拒絕了日本的要求。當最後通牒送達柏林時,日本軍事當局早已準備就緒,隨時可將其威脅付諸行動,對德國租借地發動進攻。所採取的方式是日軍在山東登陸。本來德國建築的炮台都是麵向海洋以防海上襲擊,而日軍卻出其不意在其租借地距芝罘不遠的後方龍口登陸,向青島推進。事先日本政府並未通知我國,直至日軍已開始在龍口登陸,才由駐北京公使館告知中國政府。實際上,袁世凱還是從山東都督的報告中獲悉的。日本的行為顯然是侵犯中立國領土,完全違反國際公法。中國則無力進行有效抗擊,至少中國政府的看法是這樣。所以中國麵臨的問題是如何應付這種局麵,採取什麼行動。總統急忙在總統府召集會議,所有內閣部長均出席,參事也被邀與會。那時我是外交部參事,是被邀的三個人之一,另外兩個是國務院(內閣)參事。一個是伍朝樞,伍曾就學於牛津,是英國律師,倫敦林肯法學協會會員;另一個是金邦平,他曾留學日本,也是國務院參事。總統宣布開會後說,邀請三位參事與會,是因為他們曾在三個不同的國家留學,學過法律,懂得國際法;議題是如何對付日本對中國領土的侵犯。他首先要聽取三位法學家的意見。總統先叫我發言,我毫不猶豫地說,日軍在龍口登陸是公然違犯國際法的行動,因為中國已宣布對歐戰保持中立;根據國際法,交戰國雙方應尊重中國的中立。因此,為了表明中國確在盡其中立國的責任,有義務保衛國土以維護其中立立場。因此,抵禦日本侵略,理由至為明顯。總統叫伍朝樞發言,說願意聽聽研究國際法的留英學生的意見。伍是以前著名中國駐華盛頓公使伍廷芳的兒子。他簡捷地說他的觀點完全與我相同,認為中國必須履行其中立的義務,才能按照國際法保障中立國的權利。如中國不保衛其中立,沉默即便不是承認,也等於是默許日本的行動。袁世凱又叫金邦平發表意見。金說日本造成的局勢越乎常規,他實難以表示明確的意見。袁世凱轉問陸軍總長段祺瑞,他想從陸軍總長那裏了解為了保衛國土,中國軍隊能採取那些行動。段回答說,如總統下令,部隊可以抵抗,設法阻止日軍深入山東內地。不過由於武器、彈藥不足,作戰將十分困難。總統直截了當地問他抵抗可以維持多久。段立即回答說四十八小時。總統問他四十八小時以後怎麼辦。他望了望總統說,聽候總統指示。總統再問外交總長孫寶琦。孫支支吾吾不知說了些什麼,總之是他沒有成熟的意見。總統環顧左右,等待別位總長發表意見。然而大家沉默不語。總統深深歎了口氣說,他很明白根據國際法,法學家們認為我國應該怎樣做的意見,然而我國毫無準備,怎能盡到中立國的義務呢?這話顯然是對我和伍朝樞說的。他以為國際法是人製訂的,中國為什麼不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製訂自己的國際法呢?總統拿著一個準備好的小紙條作為發言的依據。他提醒大家,十年前在滿洲,中國曾遇到過類似的事件。1904至1905年日俄在中國境內交戰,那時無法阻止日軍的行動,隻好劃出「交戰區」。那麼,現在也可以劃出走廊,日本可通過走廊進攻青島,中國不幹涉日本在此區內通過,在此地區以外中國仍保持中立。顯然,這是應付非常局麵的非常措施。總統叫在場的法學家起草劃定所謂交戰區的文件,以及在此區外保持中立的條例。由於陸軍總長說明中國沒有準備不能進行長期抵抗,而且總統提出自己的解決方案,與會者一致認為此方案是當前中國應遵循的唯一切實可行的政策。三位參事湊到一起,草擬官方聲明和執行中立的細則。這些文件經過批準,即作為官方政策予以公布。德國由於在歐洲無法分身,在青島的抵抗不過是象徵性的,隻有兩天的工夫就結束了。德軍投降,日軍隨後開入並接管了整個德國租借地,包括青島在內;然後緊跟著控製了青島至濟南府的鐵路。這使山東都督大為吃驚,也給中國政府出了一個新的難題。沒有什麼巧妙的辦法遏製日本的行動。在首都,政府的憂慮增加了,惟恐日本在山東的軍事行動之後繼續提出更多的特權要求。大家認為這是日本在亞洲大陸上推行其擴張主義政策的大好時機,它絕對不肯交臂失之。這種憂慮是有充分理由的。1915年1月剛由東京回任的日本公使要求特別會見總統。會晤時他提出一係列要求,即臭名昭著的二十一條,並要總統答應保守秘密。他聲言如秘密泄露出去,日本當斷然採取行動。二十一條對中國猶如晴天霹靂,政府內部立即陷入緊張狀態,最大的問題是如何對付日本的這一特殊要求。袁世凱是個老練的政治家。他不僅深知中國的貧弱,也洞悉日本帝國的擴張政策。他立即決定答應與日本舉行談判。日本公使曾暗示某些要求必須接受,某些可以商談。二十一條分為五號。第一號是關於山東的,第二號是關於滿洲的,第三號是關於長江流域的,第四號是關於福建省的,最後一號是有關中央政府聘用日本顧問、中國軍隊武器的標準化以及全國警察聘用日本教官等問題。談判方針決定後,總統立即讓外交總長孫寶琦辭職,陸征祥被再度起用為外交總長,這顯然是為了便於與駐京日本公使進行談判。日本要求談判盡快得出結果,每天會談一次以加速進度,在最短時間內簽訂條約。而袁世凱卻極力拖延,希望得到外國的外交支援,特別是美國的支援。中國代表團的組成是外交部與日方代表團需要立即商談解決的另一問題。中國提出雙方應各組成五人代表團。報界對中國代表團究由何人組成,不免有所猜測。外交總長與留日的次長曹汝霖是兩個主要的談判人自不待言,至於其他三個成員,我的名字也被認為必定在數的,理由是這個談判十分艱巨,結果如何要看中國能獲得講英語國家、特別是美國和英國的多大支持。我的任務可能是負責向國內外新聞界宣傳有關談判的進展情況。但這時雙方代表的人數又成了問題。日本提出隻由公使和外交總長出席,頂多帶一名秘書,構成三人代表團。顯然日本公使是奉東京之命要進行秘密談判,把和北京講英語國家的公使有來往,特別是與國外講英語國家的新聞界有聯係的中方人員排除在外。日本堅持己見,迫使中國撤回自己的建議,接受日本的反建議。因此我和另一位秘書被排斥於中國代表團之外。我雖未參加談判,這並不意味著我對每次談判內容和進展毫無所知。事實上,外交總長每次和日本公使及其同事會晤之後,總是召開小型會議,討論會晤中提出的問題。頭幾次會談時間很長,除了程序問題外,沒有什麼進展。實際上,袁世凱總統曾指示陸征祥先生,要他盡量拖延,這和日本公使要盡快結束談判的急切心情完全矛盾。為了執行總統的指示,陸先生想出了許多巧妙的計策來拖延談判。日本要天天談,每周五次,陸則提出每周開會一次,並和顏悅色地和日方爭辯。他說他很忙,有許多別的外交問題等他處理,他還要參加內閣的會議。日本公使多方堅持,最後達成妥協,每周會談三次。陸的另一個任務是縮短每次會談的時間,已有決定每周會談三次,時間是下午四點至六點。陸的妙計是每次說完開場白後即命獻茶,盡管日本公使不悅,他還是決意盡量使喝茶的時間拖長,而日置益先生也知道這是東方待客的禮節,無法加以拒絕。此時,北京急需從國際上獲得外交方麵的支持。盡管中國許諾將此事保守秘密,不讓其他國家知道,但我向總統和外交總長說明,這種許諾是在威脅之下做出的,中國沒有義務遵守。根據世界的形勢,唯一能給中國以外交和道義上的支持的是美國。我看有必要讓華盛頓了解二十一條的內容,也應告知倫敦。因為英國的在華、特別是在長江流域的利益是很大的。盡管英國正在進行著生死攸關的戰爭,我相信它不會不慎重考慮,採取措施,防止中國給予日本以過多的利益而影響它在中國的既得利益。中國保護自己的唯一手段是盡力爭取盎格魯撒克遜國家的支持,因為其他有在華利益的國家無力幹預亞洲的事務。法國正日夜忙於對德作戰,俄國也已成為德奧發動戰爭的受害者。這時關於二十一條的消息少量而不斷地出現在外國的報紙上,引起了各國,特別是華盛頓和倫敦的關注。我徵得總統和外交總長的完全同意,和英美公使館保持接觸。我每次在外交部開完會後,如不是當天下午,至晚在第二天便去見美國公使芮恩施和英國公使朱爾典。當日本駐華盛頓大使電詢政府二十一條的詳情,尤其是第五號時,東京開始焦急不安,顯然東京並未將二十一條的性質及談判進展等詳情通報其駐外使館,據報日本駐華盛頓大使完全不知道所謂的第五號。但國務院出示了二十一條的全文副本,使日本大使非常難堪。此後日本政府也開始感到難堪,當然不是為了在北京的談判中,而是在和華盛頓與倫敦的關係上確實是這樣。秘密泄露後,至少是日本外相感到:如繼續否認二十一條及其第五號的存在,殊非明智之舉。秘密越來越公開,日本談判代表對中國政府的壓力越來越大,企圖迅速簽訂條約,結束談判。陸征祥仍採取拖延辦法,但已越來越不靈了。在日本強大壓力下,他隻好一點一點地把前四號的談判結束下來。這時中國已贏得華盛頓的同情和國外新聞界的支持。顯然美國政府已通過日本駐美大使和自己的駐日大使將美國的立場通告東京日本政府。日本外相當然也感到輿論影響有利於中國。在第五號上中國則採取強硬態度,根本拒絕討論,而日方則繼續堅持討論。4月中旬,前四號告一段落後,談判即陷於停頓狀態。日本壓迫中國對第五號進行談判,而袁世凱總統堅予拒絕,以種種理由拖延談判。華盛頓的支持顯然是為了讓中國不屈服,並重申了美國的立場。袁世凱決定派日人顧問為特使去東京和那些對日本政府,特別是對日本外務省有影響的元老聯絡,因為日本的各項政策都先在天皇主持的元老院決定。這位德高望重的日本政治家便是西園寺公。袁世凱總統希望從元老們的私人意見中得知在迫使中國接受第五號條件上,日本要走多遠。當然,這位日本人要完成他的使命需要時間,談判停頓了幾乎三個星期。日本公使催促迅速結束談判。而袁世凱總統指示外交總長不要恢複談判,盡可能拖延下去。5月1日,中國駐東京公使和日本顧問都從東京來電,說如果中國通過談判已接受前四號,那麼可以拒絕討論第五號;但前四號的條款必須盡快簽定,否則日本將在山東或滿洲採取某種行動。日本公使也催促中國政府早日簽訂條約。袁總統不明日本政府恢複談判第五號條約的意圖,仍採取拖延辦法,甚至日本公使暗示,如中國不接受會談中已達成協議的結果,日本將提出最後通牒時,袁世凱總統仍不明所以。5月7日暗示變為現實。日本公使遞交其政府的致華最後通牒,指責中國拖延談判,並限定四十八小時內簽訂條約。雖然日本公使遞交的照會是一個明顯的最後通牒,聲言中國如不在四十八小時內同意簽訂條約,則一切後果由中國負責。但是,事實上這個最後通牒並未出中國所料,因而也就沒有引起想像中的那種不安。無論如何,這是最後通牒,有四十八小時的期限。中國麵臨的與其說是是否接受最後通牒的問題,倒不如說是如何起草迴文接受條款的問題。這個任務落在了我的身上。那時,我根據德國醫院院長克禮大夫的診斷,因緊張、疲勞而發高燒,已在德國醫院住院兩天。外交總長來看我,就最後通牒的內容和迴文的要點和我商量。他說總統指示接受日本要求並迴文作複。複文不長,沒多大工夫就草擬好了。前四號已經解決了,重要的是第五號如何處理。我草擬的複文異常簡短,關於第五號,我明確指出中國不能接受。外交總長認為可以,送呈總統,總統也同意。正在謄寫複文時,我代表團中講日文的成員施履本提出,草稿最好先送日本公使看看。施這時按例正與日本公使及其僚屬保持密切接觸。他解釋道,如果日方不能接受,正式複文送出後,將造成十分困難和危險的局麵。次長曹汝霖同意這樣做。施帶回了日本公使的反應,大意是語氣過於決絕,建議關於第五號改為容後再議,東京可能更容易接受。我認為沒有必要,否則在中國公眾和友好國家的心目中我們太軟弱、太妥協了,而且也給日本將來重新提出此問題提供借口,因為施說日本公使曾表示,修改此句更易為東京所接受,並可顧全日本政府的麵子。我住在德國醫院,未能參加在總統府召開的最後批準草案的會議,而複文中終於保留了修改的辭句。我認為下一步政府應發表一份詳細聲明,說明整個談判過程中中國政府所持立場以及被迫簽訂條約的情況。我的建議未能迅速為外交部的某些同事所理解。照他們看來,中國的任何聲明都會引起日本政府的敵意,招致不利的報複;中國既然接受了最後通牒,事情就完了,越少提越好。我解釋道,和平時期,一個國家默然接受提出特殊要求有損國家主權的最後通牒,這是很不尋常的。必須給後世的曆史學家留下記錄,說明中國如何進行談判,怎樣談判,中國拒絕無法接受的要求的理由是什麼。以中國政府的名義發表這樣一個聲明是必要的。外交總長讚同這個意見,總統也同意。至於這份聲明究竟怎樣寫,曾徵求外交總長、次長和駐華盛頓公使的意見。此事應由各司主管負責,但外交部認為把整個交涉過程回顧一遍,並於當夜或第二天發表聲明,這是個十分艱巨的任務。我說,要使聲明收到預期的效果,必須迅速發表,使國內外報紙及時刊載。由於討論到由誰寫,怎樣寫。我說我認為事情應該做,而且應趕快做,如果司裏難於承擔這個工作,我願意做。外交總長很高興,隻是指出,鑒於我的健康狀況,應先問問醫生是否準許我做。我向他保證說,我雖然發燒到華氏101度,口授文稿還是沒有問題的。經與克禮大夫商定,給我的兩個秘書另外準備一個房間。另外,我問他,我是否可以工作到深夜,也可能到天亮,隔壁房間有沒有病人,可能會影響他們休息。他的回答極為友善,表示同情。他雖然是德國人,中國話說得很好,他支持中國的鬥爭,特別是在中日簽約之後。他說他要把一位病人移到較遠的房間,以免他聽到什麼。我請了一位澳大利亞人端納協助。端納是一家澳大利亞報社的記者,後來接替莫理循做倫敦《泰晤士報》的記者。我口述,他寫,不用速記。他叫他的助手普拉特打字。我們從晚上九時三十分開始一直工作到第二天淩晨三時。一麵說,一麵寫,然後立即打字,天亮前一份打好的聲明就出來了,一共大概有十二頁至十四頁。然後部裏很快把它翻譯出來,由總長、次長送呈總統批準,立即發表。1915年5月25日繼二十一條提出之後簽訂的這份條約無疑是當時最重要的外交事件之一。條約是簽字了,然而對中國來說,甚至在某些方麵對美國來說,問題並沒有結束。在巴黎和會和1921年華盛頓會議上這個問題再次成為外交爭端。這兩個會議的情況留待以後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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