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的「人大」如何與政府博弈
清末也有「人大」?這個怪異的題目顯然是一種比喻。清末當然沒有人大,但有資政院。它成立於辛亥前的1910年,這是中國立憲運動百年未再的黃金年。其里程碑性質的標誌(之一),便是中央資政院成立暨第一屆院會開幕。根據1908年光緒帝下頒的「欽奉懿旨」,資政院的制度設計是「立憲政體取決公論,上下議院實為行政之本。中國上下議院未能成立,亟宜設資政院以立議院基礎。」由此可見,這個資政院在職能上相當於英美的參眾兩院,也類似於我們今天有立法之名的人大和海峽那邊的立法院。
資政院的成立,為數千年中國所未有,是近代以來政治體制現代化在中央層面的第一步。邁出這一步的立憲派,在中國議會立憲的零公里處便有極精彩的表現。第一屆資政院自1910年10月3日開幕,長達三個月的會期,可以說充滿刀光劍影。立憲派與清政府折衝樽俎,雖不似革命黨以會黨搞江湖式的武裝暴動,但卻比後者更有效地推進了政治體制的內在轉型。按照立憲派精神領袖梁啟超的看法,立憲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釐清政治與行政的分野。在梁看來,政治之後是行政,比如,某種稅賦是否應當徵收,這是政治問題;然而,如何徵收,則是行政問題。資政院過問的是政治問題,政府用來解決的是行政問題。因此,擁有行政職能的政府,應當對負有政治責任的國會負責(這是效法「內閣對議會負責」的英倫政治格局)。可以看到,資政院甫一開席,立憲派就在這種政治沙盤上和清政府展開了有理有節的博弈。
資政院的建制在各省地方叫咨議局。根據以上權力分配原則,地方咨議局負責政治,督撫負責行政。可是1910年,湖南省舉辦地方公債,一位楊姓巡撫未經咨議局議決,便擅自下令發行。湖南省咨議局認為該巡撫越權行政,便把官司打到了它的上層機關資政院。資政院奏楊撫行政違法,但,清廷的答覆是該撫未交咨議局通過,屬於「疏漏」,但仍可照此執行。資議員很清楚地意識到,此個案可以形成慣例。如果內閣或督撫都可以按自己意志行政,而不需要經過資政院或咨議局,那麼,後兩者就完全成了擺設,立憲也不過是個泡影。因此,資政院不服,立即要求清政府最高行政機構的軍機大臣到院答覆質詢,後者不理。這樣就激發了資政院對政府行政的嚴重抗議,以下是資政院議員們在院會上的發言, 不妨過錄若干,以見辭鋒:
易宗夔:政府僅以「疏漏」兩字了之,而不懲處該撫之侵權失職,資政院與咨議局已屬多餘,可以解散矣,否則軍機大臣必須到院說明其何以如是處置。
陶鎔:軍機大臣到院之前,本院必須停會以待。
羅傑:守法為立憲預備之基礎,若國法不被重視,咨議局留之何用,不如將之解散。
於邦華:咨議局之組織章程與國家法律無異,既然軍機大臣任意侵越,則章程形同紙上廢物;本院之上奏既不受重視,兩者皆可解散矣。
(多人附和大喊「尊重咨議局局章」,全院大拍掌。)
劉春霖:軍機大臣有意破壞憲政,必須請其前來答覆質詢。
邵義:請總裁用電話請軍機大臣到院。
(總裁問請哪一位軍機,眾口一聲「領班軍機慶王」。但電話打過去,軍機無一人在)
邵義:請他明天到院。
劉春霖:巡撫違法可以疏漏為借口,軍機可以常常疏漏了。
邵義:請送咨文軍機大臣,請其到院。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此案尚未解決,雲南、廣西又發生兩起類似事件,都是督撫未經咨議局而擅自行政。狀告上來,資政院立即形成自己的議案。他們知道,他們為地方咨議局爭地位,就是為自己在中央爭地位,否則專制慣了的督撫和軍機處不會把局院放在眼裡。然而,軍機處再次無視資政院院章,在擬諭旨時把資政院上奏的兩個問題「交鹽政大臣與民政部察核」。這分明視資政院為無物,或把資政院當做他們的行政下屬。軍機處此舉一而再、再而三,引起全體民選議員的憤怒:「以本院決議上奏之案乃交行政衙門核議,是以民政機關蹂躪立法機關,實屬侵奪資政院許可權。」這時,已經不是要求軍機大臣到院答覆質詢的問題了,而是議決彈劾軍機處。其訴求在於,立即廢棄軍機處,設立責任內閣。在內閣未成立之前,軍機處必須對資政院負責,亦即行政對政治負責。
由於資議員步步緊逼,不但熟悉法律,又極有政治章法,所言所行俱不違前所制定的遊戲規則;所以清政府最高層磋商之後,最終理性讓步。軍機班頭慶親王雖然想強行壓制,但幾位宗室王貴都不贊成,認為應該按院章辦事。於是又下一道諭旨,就雲、桂二地事件,均依院議處理,等於收回前命。但,院中議員已經剎不住車了,他們繼續推進彈劾,這就導致下一輪更激烈的政治風波發生。
從以上資政院和軍機處的博弈可以看出,立憲派在政壇上一出手就顯出一種難得的「政治成熟」,有謀略、有綱目、有步驟。既然你清政府接受立憲,就得按照立憲規則來遊戲,除非你耍橫。當然,你可以一次耍,也可以兩次耍,甚至可以三次耍;但不能次次耍,那對自身也不利。只要不耍,它就不是立憲派的對手,只能被立憲派牽著鼻子走。如果歷史不吝嗇時間,多來一些這樣的回合,清政府難免不走上英倫式的政憲之路。這是中國政治現代化最好的開端或路徑,比之革命黨的「三民主義」,它顯然富有更充分的現代政治資源。三民主義實為「一民主義」,那些會黨和留日學生策動的新軍只認「三民」中的頭條即民族主義,它的內涵卻是漢人復仇性質的「驅逐韃奴」,毫無政治現代性可言。然而,在立憲與革命的較量中,後者終究以槍響佔據了歷史優勢。於是,歷史就走上了另外一條不歸路。
註:本文題目所以用「清末的人大」,意在以清末的資政院和今天的人大作比對。剛剛過去的兩會,我們見識了從不投反對票的倪萍委員,見識了建議給國民手機和電腦裝監控軟體的沈長富代表。他們和以上那些資議員在政治品質上的差距,就是我們今天和1910的差距。這個差距有多大,以及我們為什麼會「進步」地走到了今天,都是值得思考的問題。因此,明年槍響一百年,兩岸都聲稱要隆重紀念;我卻獨自提前紀念清末立憲一百年,並不斷在想:那個以「共和」標榜的革命,到底給苦難的20世紀開了一個什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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