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計劃
「萬事互相效力」?「耶和華作王」。這是我們必須首先面對的基本真理。造物主是宇宙之王。神「隨己意行作萬事」﹙弗一 11﹚。神的永恆計劃是世界歷史的決定性因素,是支配歷史的心意、解釋歷史的線索。神為至高之主,這是聖經信息的基礎,是基督徒信仰的根基,同時我們知道,建立在這基礎之上是那極大的保證:「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若是如此,這真是驚人的好消息。但是這保證靠得住嗎?它的宣稱使敏感而富于思想的心靈產生許多疑問。它不容理性的論證,而環境卻往往令人產生極大的疑惑。基督徒的一些遭遇尤其令我們難過、困惑:種種災難、挫折及明顯地阻撓神的工作的事情怎可能是神旨意的一部分?面對這些事情,我們往往傾向於不是否認神的治權,就是不承認那掌管一切的神是至善至美的。我們很容易妄下其中一個結論,但兩者都是錯誤的。我們若受到試探,要作出這種結論,就應該停下來,問問自己一些問題。隱秘的事神的作為令我們困惑不解,我們應否感到驚奇?當然不該!我們不可忘記自己的身分。我們並不是神,而且只不過是受造物。我們既身為受造之物,就沒有權利也沒有理由去期望自己在每一件事上都能夠領略創造主的智慧。祂曾親自提醒我們:「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賽五五 8 - 9﹚而且,我們的君王曾清楚表明,祂無意向祂的子民透露祂的政策的全部細節,正如摩西向以色列人闡述神對他們啟示的旨意後所宣告的:「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二九 29﹚這裡說明的原則是,神會按著我們的實際需要,同我們顯露祂的心意和旨意,而我們要以祂所顯露的為我們信仰和生活的完備法則。可是,還有那些「隱秘的事」,是神沒有顯明的,而且,起碼在我們今生,祂沒有準備讓我們知曉。神行事的背後原因,有時就屬於這一類別。約伯的例子正好說明這個情況。神接受撒但的挑戰,容許撒但加害祂的僕人;這些事情神從來沒有讓約伯知道。約伯只知道全能的神在道德上完美無瑕,不論在任何情況下,凡否定神的良善就是褻瀆神,是不對的。他什至在財產盡失、兒女夭亡、身患惡疾的時候,也始終不肯「棄掉」神﹙伯二 9 -10﹚。他那些自以為是的朋友的一大堆陳腔濫調,雖然出於好意,卻令他難以忍受,有時還使他衝口說出不敬神的話﹙他後來為這些話悔過﹚;儘管如此,他不妥協的態度基本上堅持到底。約伯受試煉期間,雖然不乏掙扎,但始終保持正直,對神的良善並沒有失去信心。他的信心證明是正確的。因為在試煉完畢,神帶著恩慈臨近約伯,使他再次謙卑下來﹙四十 1-5,四二 1-6﹚,而他又順服地為三個令人惱怒的朋友禱告後,「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伯四二 10﹚雅各寫道:「你們聽見過約伯的忍耐,也知道主給他的結局,明顯主是滿心憐憫,大有慈悲。」﹙雅五 11﹚一連串令人迷惑不解的災禍突然臨到約伯身上,這是否意味著神已從祂的寶座上退下來,或已離棄祂的僕人?絕對不是。約伯的經歷就是明證。然而,神使約伯陷入黑暗境地的原因卻從來不為約伯所知。現在,神豈不會同樣按著祂智慧的心意,以對待約伯的方式去對待其他的跟隨者嗎?不過知道這些還不足夠,我們還要問自己第二個問題。神管治世界所做的一切,是否全然向我們隱藏呢?不是! 對於祂行事的中心旨意,以及基督徒受試煉的積極意義,祂已給我們提供了充足的資料。神正在做什麼?祂「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里去」﹙來二 10﹚。祂正在拯救一大群罪人。祂自人類歷史開始以來就從事這項工作。祂花了許多個世紀去為祂兒子的來臨預備二個民族,安排世界歷史的背景。其後祂差遣兒子到世上來,讓世人得聞福音,又使福音傳到世界各地,好叫教會得以建立。神高舉祂的兒子,賜給他統管宇宙的王位。如今基督坐在寶座上,邀請眾罪人到祂那裡去;祂要保守他們,引導他們,最終帶領他們與祂一起進入榮耀中。神借著祂兒子拯救世上眾男女。首先,他們一相信主,神就為基督的緣故,使他們稱義,接納他們為兒女,使祂與他們之間那被罪破壞的關係得以恢復。然後,在這個重新建立的關係上,神不斷在祂兒女身上作工,按著基督的形象更新他們,以致他們愈來愈像一家人﹙容我這樣說﹚。我們這種更新,是漸進的,並且今後要使我們達致完全;這更新就是保羅所說「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得的「益處」﹙羅八 28﹚。如保羅所闡述的,神的旨意就是,那些蒙神在愛中選召的人,要「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八28 -29﹚保羅告訴我們,神所編排的一切環境都是為完成祂這個旨意而設計的。萬事互相效力給神的兒女帶來的「益處」並不是即時享有的舒適安逸,而是至終的成聖和像基督的模樣。上述解釋能否幫助我們了解為何在神為祂子民安排的計劃里,竟容許逆境存在?當然可以!它給我們的難題帶來亮光,就如希伯來書作者所闡明的一樣。對於那些常在困苦磨難中,以致變得灰心冷淡的基督徒來說,希伯來書的作者這樣勸勉他們:「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祂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祂得生嗎?……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地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一二 5 -11,引箴三11 -12﹚經文中尤其顯著的一點是,這位作者像保羅一樣,不把基督徒的「益處」等同於舒適安寧,而是指出它相當於成聖。這段經文非常簡單明白,毋須再加評釋,我們唯一要做的,就是每次遇到惡劣環境﹙或其他信徒待我們不好﹚,以致我們很難相信這是出於神的旨意時,就重讀這段經文。〖 最終目的 〗然而,關於這方面,我們還有更多要說。我們要問自己的第三個問題是:神在祂兒女身上所行的一切最終是為了什麼?是否純粹為使他們得到快樂?抑或有更高目的?聖經指出確有更高目的,那就是為著神自己的榮耀。神的一切作為最終是為祂自己。這在道德上並沒有任何不妥之處。既然人生的最高目標是榮耀神,神本身不是也應視祂自己的榮耀為至要麼?神所做一切都為自己的榮耀;誰認為這種看法貶低了神,就是忘記了神和人並不是平等的。他們不認識到,罪人不惜犧牲他人,以自己的利益為最終目標,而我們恩慈的神卻決意要賜福祉的子民,來榮耀祂自己。聖經告訴我們,祂救贖人的目的是要「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或簡單來說,是「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弗一 6、12、14﹚。祂的旨意是彰顯祂的恩慈﹙祂「極豐富」的恩典和「豐盛」的榮耀 ──「榮耀」就是祂所啟示自己的屬性和能力的總和:弗二7,三 16﹚,帶領聖徒得著至終的快樂,享受祂自已的同在。但是,這個真理 ── 就是神在我們生命中所作一切都為尋求祂自己的榮耀 ── 與神的眷佑有何相干?它讓我們洞悉神拯救我們的方法,使我們明白祂為何不在我們相信的那一刻就接我們到天堂去。現在我們知道,祂把我們留在充滿罪惡的世界裡,試煉我們,考驗我們,要我們承受極大的困難,目的是要我們在苦難中忍耐,藉此榮耀祂,也讓祂時常保守我們,解救我們,以彰顯祂豐富的恩典,好叫我們向祂發出新的讚美。詩篇一百零七篇就是頌讚神這些偉大作為的。這種說法是否令人難以接受?對那明白到活在這世上的主要目的是「榮耀神,及﹙藉此﹚永遠享受與地同在」的人來說, 這種說法並無不妥。真正信仰的核心是借著恆久忍耐來榮耀神,並為祂恩慈的拯救獻上讚美。持守這真實信仰的人不論處順境或逆境,都能夠一生順服,為所領受的憐憫不住感恩。他最深的喜樂,不在於尋求靈程上的舒適安逸,而是每次經歷風暴和掙扎,都發現基督的大能足以拯救他。他確實知道,不論對他自己的益處或神的榮耀而言,神的道路都是最好的。那真正認識信仰之道的人不會因對神的計劃產生疑問而信心動搖。〖 神的榮耀 〗認識上述這一點之後,我們要掌握的重要事實就是,創造萬物的神為祂自己的榮耀管轄世界。「萬有都是……歸於祂」 ﹙羅一一 36﹚;祂所有工作的結局就是祂自己。祂並非為我們而存在,我們卻為祂而生存。神的本質和特性,就是取悅祂自己,而祂啟示的美意是要我們看見祂的偉大。祂對我們說:「你們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我心在外邦中被尊崇,在遍地上也被尊崇。」﹙詩四六10﹚神最高的目標是榮耀祂自己。確是如此嗎?由於這個宣稱非常重要,卻又往往不為人所接受,我現在想把焦點對準它,更詳盡地加以闡述。只要我們弄清楚這一點,除盡疑慮,基督教其他各方面的道理就會顯得合情合理;但我們一天仍然懷疑上述宣稱,對於聖經信仰的其餘部分我們就會經常產生疑問。現在讓我們再探討這有關造物主的描述。 合理與否:神常常以榮耀自己為目標。對於這種宣稱,我們起初會覺得難以置信。我們的即時反應是一種不自然的感覺,認為這種觀念是與神不相配的;任何自我關注都與完美的道德不符,尤其與神那愛的本質不相稱。神最終的目的是榮耀祂自己 ── 這種思想令許多敏感而有道德修養的人為之震驚,他們強烈反對這種觀念。在他們看來,這種說法把神描繪得跟邪惡的人沒有分別,什至變成了魔鬼一樣!他們認為這是不道德又令人震驚的教義,如果是聖經教導的,那聖經就太糟了!他們往往就舊約聖經明確地作出這種結論。他們說,對於這些堅持神是「忌邪」﹙"jealous"﹚的,指出祂首先最關注的是自己的「榮耀」的經卷,我們不能視之為神的真理,因為神絕非如此。誰認為神是這樣的,就褻瀆了神,即使是無心之失,也難辭其咎!既然有許多人堅守這些信念,我們必須看看他們有什麼根據。首先我們要問:為什麼人們如此熱烈支持這些信念?在其他神學問題上,他們可以冷靜地表示不同意別人的看法,但對於神的最終目標是祂自己的榮耀的教義,他們的反對聲音就極度強烈,而且憤慨非常。我們不難看見箇中原因,這是基於反對的人感到受著一種道德責任的驅使。對於不斷追求私利的罪,他們非常敏感,認識到其嚴重性,也知道滿足自我的慾望是道德敗壞和軟弱的根源。他們自己正在努力面對及抗拒這種慾望。因此,他們得出一個結論:神同樣不該自我中心。對於聖潔的神會高舉自己這種觀念,他們猛烈地反對,他們的強烈反應正好反映出他們因自己追求社利而產生的嚴重罪咎感。他們的推論合理嗎?讓我們再說一遍:其實他們完全錯誤。既然人應以神的榮耀為目標,神豈不可以有同一目標嗎?既然人除了神的榮耀以外,不可能有更高目標,神又怎能有比此更高的目標呢?既然人不應追求次等的目標,神也不應如此了。人之所以不應為自己而活,好象自己就是神一樣,是因為人根本不是神。但是,神尋求祂自己的榮耀並無不妥,理由很簡單,因為祂是神。誰堅持神不應追求個人榮耀實際上就是不以神為神。再沒有什麼比這樣憑意志否定神更加褻瀆神了。既然反對者的論點是如此明顯地錯謬,為何今天仍有這麼多人持守他們那一套觀念呢?他們的論據似乎有理,是基於我們的思想習慣,我們老是按自己的形象去塑造心目中的神,以為祂和我們是平起平坐的;換句話說,以為祂和我們彼此之間應履行的義務是相應的 ── 祂務須無私地服事我們,為我們謀求幸福,就如我們有責任無私地服事祂一樣。這實際上是把神視為人類,充其量也不過是個偉大人物。如果這種想法正確,那麼,一個凡事追求一己榮耀的神確實與世上糟透的人,什至撒但無異。但是,我們的創造主不是人,什至不是全能的超人。這樣去思想神顯然是偶像崇拜。﹙你不一定要雕塑神像,把神鵰成像人的模樣,才成為拜偶像者,因為思想中的錯誤形象已足夠令你違反第二條誡命。﹚因此,我們身為受造物,不應以為我們向造物主所必須履行的義務,同樣是祂向我們當盡的義務。倚靠是一種單向關係,隨倚靠而來的也是單向的義務。例如兒女必須順從父母,但我們絕不能反過來說父母也必須順從兒女。我們因倚靠創造主而要尋求祂的榮耀,但祂無須榮耀我們。榮耀祂,是我們的責任;賜福我們,是祂的恩典。神唯一必須做的,也就是祂要求我們去做的事情 ── 榮耀祂自己。我們得出的結論是,形容神以自己為中心並無褻瀆成分;不這樣說反而對祂不敬。神為自己創造萬物,並借著萬物高舉自己,祂以此為榮。頭腦清醒的基督徒必會堅持這個看法,並會堅決認為,人有幸能為神所使用去達到上述目的,這是人的光榮。事實上,人最大的光榮莫過於榮耀神了。「人生主要目的是榮耀神」── 人惟有這樣做才可尋回真正尊嚴。人道主義者相信,人必須掙脫宗教的枷鎖,才得以回復最神聖高貴的情操,而我們卻堅持人只是榮耀神的工具,對於這種說法,他們必定指我們剝奪了人生的真正價值。事實卻剛好相反。生命中沒有神,就失去真正價值,只變成一種畸形的存在。我們說人不過是榮耀神的工具,同時也說,人再沒有比此更尊貴的身分了── 這正是人生意義與價值所在。世上能夠完全得著滿足的人,只有那些認識到什麼是唯一有價值、使人滿足的生命的人,他們知道要活出這生命就必須作神的工具,無論身分多麼卑微,但求達成祂的主要目的,也就是讓祂得著榮耀和讚美。要真正快樂,必須具備真正的人性;而惟有真正虔敬的人,才可以表現出真正的人性。〖 意義 〗神的主要目的是祂自己的榮耀是什麼意思呢?對我們許多人來說,「神的榮耀」一詞相當空洞。在聖經上這詞有什麼意義呢?在舊約聖經,翻譯為「榮耀」一詞的原文含有重量的意思。這詞可用來形容一些使人在別人眼裡看來「有分量」,能叫人尊敬的特質。雅各所得的利益和約瑟的財富都稱為「榮耀」﹙創三一 1,四五 13﹚。這詞更可引申來表達尊崇與尊敬的意思。因此,聖經以此詞論到神的時候,就含有雙重意義。這詞一方面意指那屬於神的榮耀 ── 隨著神一切自我啟示而來的神聖光輝與威儀;另一方面,則指歸給神的榮耀 ── 神有權接受的榮譽與祝福、讚美與敬拜,這些也是在聖者面前唯一合宜的反應。以西結書四十三章二節開始的一段經文反映出這個關係:「以色列神的榮光從東而來,……我就俯伏在地。」「榮光」或「榮耀」一詞連接起兩個思想:一是神配受讚美 ── 祂滿有大能,祂的臨在充滿威儀;其二是神站在我們面前及我們在祂面前時我們的正確回應是敬拜祂。讓我們暫時將兩個思想分開來討論。神透過啟示向我們彰顯祂的榮耀。「榮耀」的意思是彰顯出來的神性。神所創造的萬物啟示了祂自己。「諸天述說神的榮耀」﹙詩一九 1﹚。「祂的榮光充滿全地!」﹙賽六3﹚在聖經時代,神揭示祂的臨在,是借著顯現,這顯現稱為祂的「榮耀」或「榮光」﹙會幕上及充滿聖殿的雲彩,出四十 34,王上八10及其後經節;以西結的異象中的寶座與輪,結一28;等等﹚。今日的信徒可以看見神的榮耀,因為祂榮耀的光最終已完全「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林後四6﹚。我們在哪裡看見神的作為,就在哪裡得見祂的榮耀。神向我們顯露祂是聖潔、配受敬慕的,並召喚我們去俯伏敬拜祂。我們借著信仰把榮耀歸於神,對祂恩典的啟示作出種種回應:1. 敬拜與讚美:「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詩五十 23﹚;「要將耶和華的名所當得的榮耀歸給祂」﹙詩九六8﹚;「因祂的憐憫,榮耀神」﹙羅一五 9﹚。2. 相信祂的話:「禰話的總綱是真實」﹙詩一一九 160﹚; 「禰的話是真實的」﹙撒下七28﹚。3. 信靠祂的應許﹙亞伯拉罕就是這樣歸榮耀給神的,羅四 20及其後經節﹚。4. 承認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11﹚。5. 遵守神的律法:「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神。」﹙腓一11﹚6. 謙卑接受神對我們的罪的公義審判﹙亞干就是這樣將榮耀歸給神,書七 19及其後經節﹚。7. 在日常生活中尊祂為大﹙意思是以已為小﹚。現在我們明白何謂神的最終目的是自己的榮耀了。意思是﹕神不變的旨意是要向受造的人類展示祂的智慧、能力、真理、公義和愛,從而彰顯祂的榮耀,好叫他們認識祂,也因著認識祂,以愛與忠誠、敬拜與讚美、信靠與順服,將榮耀永遠歸給祂。祂期望與我們建立一種最圓滿的關係:祂賦予我們最豐盛的恩典,我們還以最衷心的感謝。祂自稱為「忌邪」的神,並宣告說:「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賽四二8,四八 11﹚,目的是令這種關係保持純潔,保存其豐富內涵。這就是神的目標。神一切作為都是達致這目標的途徑。對於那些以「為什麼神……?」作開端的問題,聖經只有一個答案,就是:「為祂自己的榮耀。」神為此目標創造萬物,也為此容許罪惡存在。祂本可以令人不犯罪。祂可以把撒但趕出伊甸園,或令亞當不能犯罪﹙正如祂向將來在天上得贖的聖徒所作的﹚,但祂沒有這樣做。為什麼呢?是為祂自己的榮耀。常有人說,最能顯出神的榮耀的,是祂救贖的愛 ── 這愛就是神所施的憐憫,祂為贖回罪人,讓祂的兒子捨身流血。然而如果神不容許人犯罪,那就沒有救贖的愛。再者:神為什麼選擇救贖人類?祂不必這樣做的,祂沒有義務向我們施行拯救。祂有自由選擇不去愛罪人,不把祂的兒子賜給他們。那麼祂為何選擇去愛和救贖不值得愛的人類呢?聖經告訴我們:「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弗一 6、12、14﹚這個目的決定了神整個救恩計劃的每一細節。祂揀選某些人,使他們得著生命,也放棄某些人,讓他們得到應得的審判:「要顯明神的憤怒,彰顯耐的權能,……又要將祂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羅九22及其後經節﹚祂揀選世上的渣幸去組成祂的教會 ── 就是那些「愚拙的,……軟弱的,……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人。為什麼?為「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如經上所記:「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林前一26-31﹚為什麼神不在聖徒的基督徒生命展開那一刻,就把他們裡面的罪性根除,而要延至他們離世之時?為什麼神要信徒經歷痛苦緩慢的成聖過程,使他們一生受到罪的困擾,總不能達到所渴望的完全境界?為什麼神例必要信徒在世上度過艱難歲月?答案仍然是,祂所做一切都為祂自己的榮耀:為讓我們認識自己的軟弱無能,學習倚靠祂的恩典,以及祂那無窮盡的拯救能力。保羅寫道:「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里,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林後四7﹚讓我們不要再以為神無力改變現狀。神「隨己意行作萬事」﹙弗一11﹚一切事情的發生,全在於神的選擇,祂每一個選擇的背後原因,都是為祂的榮耀。〖 敬虔人 〗讓我們給敬虔下個定義。我們可以立刻指出的,就是敬虔不僅是外在的事情,更是發自內心的;不是自然產生的,而是超自然的恩賜;惟有那些承認自己的罪,尋找又找著基督,並已悔改重生的人才會流露敬虔的特質。但這只是界定敬虔,說明在哪裡可以找到敬虔。我們的問題是:敬虔實質上是什麼?答案是:敬虔是一種表現於尋求榮耀神的人身上的生命特質。人最崇高的使命是作榮耀神的工具,對於這個觀念,敬虔的人非但不反對,反而認為這能給他帶來莫大滿足。他的志願是跟隨保羅所總結的基督徒生命實踐指引:「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六20,一○31﹚敬虔人最深切的渴望,是整個人毫無保留地,在他所作的一切事上高舉神。敬虔人跟隨主耶穌的腳蹤而行。主離世前對父神肯定地說:「我在地上已經榮耀 禰」﹙約一七4﹚,並曾對猶太人說:「我尊敬我的父,……我不求自己的榮耀」﹙約八49及其後經節﹚。敬虔人看自己就像英國佈道家懷特菲﹙George Whitefield﹚那樣,他曾說:「讓懷特菲的名字消失,只要神得著榮耀。」敬虔人跟神一樣,是極度忌邪的,他只要神受到尊崇。他已被神的形象更新,這忌邪的態度是神形象的一部分。他心中已寫上讚歌,他最能夠表現真我的時候,是在他讚美神的榮耀作為,懇求神進一步榮耀祂自己之時。他為人所知,不一定由於他祈禱,但我們可以說,神認識他,是因為他禱告。馬欽芮 ﹙Murray McCheyn﹚說:「一個人獨自屈膝在神面前的時候,就只剩下真我。」不過,在這裡,我們應該補充說:「是不折不扣的真我。」 因為祈禱是敬虔人生命中的真正主要動力。談到禱告,我們不是指那些一本正經、刻板、拘泥形式、只關心自己利益的禱詞;有時我們會讓這種形式化表現取代了真心的禱告。敬虔人禱告,絕不裝模作樣。他用心靈去禱告,視禱告為他的主要工作。他的禱告始終如一地表達他最強烈、最恆久的渴望「耶和華啊,願禰因自己的能力顯為至高。神啊,願禰崇高,過於諸天。父啊!願禰榮耀禰的名。願人都尊禰的名為聖。」 ﹙詩二一13,五七5;約一二28;太六9﹚神認識祂的聖徒,是借著他們的禱告,而我們也可在禱告中認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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