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用印有講究
書法用印有講究
宋鳳洲
在書法作品上鈐蓋印章,由來已久。據有關資料記載,至今已有兩千多年了。但能見作品最早的是唐「貞觀」年號的聯珠印,而始於書畫者本人用印的,早見於北宋時期的文同、郭熙、米芾、趙佶和南宋的楊補之、趙孟堅、鄭思肖等人。也就是說,用印源於唐宋,到元、明時期已經普及開來,清代更加盛行和多樣。
本來,書法用印,可以使作品提神,還能起到補白和平衡布局的作用,可是一但使用得不好,也會畫蛇添足,帶來不良效果。那麼應該如何取捨和把握鈐印呢?
一、三種印章不能亂用
印章,一般分為名章、閑章和鑒藏章三種。名章是必用的,包括姓名章、姓氏章、名字章、雅號章、齋號章。閑章是可用可不用的印章,大多是名言箴言,記年,屬相、鳥獸類圖形印等。鑒藏章和作品用章沒有必然聯帶,是鑒賞(定)家或收藏者另行鈐蓋的印記,是他們的名章、號章或館齋章。
書畫作者對名章和閑章的使用,要根據布局需要,能省勿繁。禁忌多蓋章和亂用章。基本原則是一至三章。一章只用名章,二章可以一名一閑,亦可都是名章,三章時最好二名章一閑章。
二、印章位置和大小不可失察
印章定位應當準確。名章若是一方,一般落在簽名的下方或左方(橫向的下方)。距落款名字約一章遠近為宜。若是二方印,就要考慮兩章之間也要留下適當的空位,一般在一印或一個半印之間,不要靠的太近或離得太遠,為了不擠也不散,以連氣韻。其大小,應與款識之字相諧。過大則喧賓奪主,太小又失其醒目。
閑章,多為起手章和腰章,鈐在作品的右邊近上部位。不宜過大,最好是朱文,以橢圓形、長方形居多。應加註意的是其文字內容儘可能對作品內容有補益或無傷害為好。
三、印泥也要講究
要選擇正規廠家生產的書畫專用印泥,不能使用單位的公章油印泥,以防跑油和渾染不清。
印泥的顏色,常用的以紅為主。有大紅、朱漂,深紅或仿古色,根據個人喜好,或與宣紙適配使用。另有其他專用的,如藍色印泥,書寫特殊祭祀文字或作者服孝期間的作品創作,必要時使用。平時不能亂用。
總之,書法用印大有學問,應當講究些。如能用上書畫名家親手篆刻之印,那會更使作品增色。
201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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