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處都是和頤酒店,女性在公共空間中如何自處?

處處都是和頤酒店,女性在公共空間中如何自處?

單佳慧

來源:破土原創首發  2016-04-06 11:28   點擊:492次 

【摘要】798和頤酒店發生的襲擊女性的事件再一次讓人震驚。有人感慨:女性真應該少出門了。但實際而言,我們呼籲一個對女性平等、和善的社會空間。再其沒有出現的時候,女性的自我保護也是必要的。

4月3日22:50分,北京望京798和頤酒店發生了一起陌生男子劫持年輕女子未遂事件。微博名為@彎彎_2016的受害者隨後將事件經過和監控視頻放在了其微博主頁上。

我碩士階段的畢業論文寫的是媒體關於女性受害事件報道中的性別政治,當時也整了不少詞兒,污名化受害者,暴力規訓,性別監視,男權化的解決路徑等等。從理論上說了說關於女性受害事件的文化再現上的一些問題。但是,真遇到性騷擾,綁架,強姦等事情的時候,當事人還真是難辦。我本人有過一次在公交車上被鄰座男士摸大腿的經歷。我因為醉心於擺弄手機,根本沒在第一時間感覺出來,等我發現,沒好氣的往旁邊挪了一下,對方也就把手收回去了。可是,還沒過一分鐘,這隻「淫手」又緩慢的往我大腿靠近,我隨後沒好氣的憤然離座,到車門附近站著,也就跟旁邊的售票員姑娘說了說:「那有個色狼摸人大腿」。售貨員小姑娘也就當是個獵奇的事瞅了瞅男的模樣,說了句:「現在社會神經病特別多」。車一停站,這個男的就下車了。想必被發現就匆匆下車,去坐別的車摸別的姑娘去了。

每次出現公共空間中女性安全的事件,都會有些言論陷入到「女權主義」和「男權癌」的對罵中。指責社會和媒體總是污名化受害者而不積極建設公共空間的安全,或者指責「女性避免單獨外出」是男權解決途徑。這些確實都很重要。但是,無論社會如何穩定,公共空間安全建設到何種程度也無法保證受害事件不發生,女性外出多加註意也不一定都是男權癌思維,不管男女,行事小心也都是應該的。

從個體層面來說,公共空間基本上是不可能對每一個人百分之百安全。陌生人誘騙,劫持,綁架,迫害他人,也不光是針對弱勢女性和兒童,也有男性。不過,女性(還包括兒童)這些力量上弱勢的群體受害確實有它特殊性的地方。就從798和園酒店事件施暴過程本身簡單說說能看到的兩個方面。

首先,施暴者(男)和受害人(女)之間的力量較量。施暴者能「有信心」明目張胆(不是誘騙)對受害者發動攻擊是其自身力量進行過評估基礎上的。就「生理力量」而言,女性(還有兒童)確實是「弱者」。即使施暴者沒有組織化,單個男性用武力對付女性和兒童也「綽綽有餘」。嬰兒就更不說了,明目張胆抱起來就能搶走。有學者曾指出,男性的侵略(不只是強姦)是女性不可抵擋的,女性的主體性行動完全不起反抗作用,並且也找不到能夠補充其力量上的弱勢的工具,這也是眾多關於女性和兒童迫害案件發生的重要原因。

但是,如果把這種「生理力量」的較量當成全部事實,男性的攻擊就沒辦法被質疑和反抗,女性只能在恐懼的想像中規避它可能發生的情境,或者隨時做好被迫害的準備。但是,事實的全貌不是這樣,雙方的較量不只有「生理力量」。受害人在微博也說了,自己賴坐在地方給對方拖拽造成了一定難度。去年,一位同校師姐寫過自己在小區附近被劫持的經歷,事後她認為,她當時跟施暴者「閑聊對方的日常生活」這個策略」是她脫險的關鍵原因。所以,女性平時要加對反抗能力的認知和學習,媒體和社會不要灌輸「迫害發生時女性沒得躲,所以最好別出門了」這樣的思想,女性群體要對自己的判斷能力,警覺力和反抗能力有信心,對「有可能反抗成功」的信心。女性不但要積极參与公共生活,不因為別人的輿論偏見就不出門或者不旅行了。兒童在這方面更弱勢一些,社會和家長要對其進行引導教育,教授兒童獲得辨別能力和警覺力。這次的事件可以看出,針對女性和兒童迫害很可能就是光天化日,一對一的暴力侵害。所以,女性對自身反抗能力的認知和學習,是作為一個參與到公共空間的有主體性的人,確實要有的相應警覺能力、反抗能力和對公共空間正確的認知。

剛才說的是女性主體,接著還得說說公共空間的輔助工具。關於提高公共空間安全,既有的討論多是從文化觀念入手,沒進入到可行性的實操討論。像此類案件,受害方不是被誘騙的,也並不是防範意識差,是從一開始就知道遇到危險了。攝像頭雖說能讓公共空間被「監察」著,但這種馬後炮的東西在具體事件發生的過程對女性沒啥幫助,那可不可以有一些別的思路呢?比如,像消防報警器一樣,酒店,辦公大樓等地方每層一定距離內設立一些防暴力警報開關啥的?這個想法可能較為幼稚,只是希望大家能多有一些關於實實在在的公共設施,舉措方便的討論。

其次,在視頻中,我們能看到不是沒有第三方介入的。來來往往還是有路過的群眾的。其中,一名工作人員「近距離」的介入施暴過程,但並沒有實質做什麼。從女子口述得知,該工作人員以為是兩口子吵架。說白了,私事!向前文說的,這種不是以誘導欺騙為方式,而直接進行暴力行動的受害方多是女性和兒童。很多事件顯示,男性施暴方會假以「夫妻關係」「情侶關係」對女性施暴或者搶奪女性懷中的嬰兒。大家也聽過不少,男子假冒嬰兒的父親,以母親精神病為由進行明搶。或者男子假冒女性的丈夫/男朋友,謊稱暴力行為是兩口子矛盾。這種情況下,受害人簡直百口莫辯,施暴者就在圍觀群眾看熱鬧和猶豫的過程中完成了迫害。

這種把兩口子的私事與公共介入強行化一條分界線社會思想必須反思。我認為,如果擔心自身受到威脅,旁觀者可以依照當時處境,多呼喊人過來圍觀,或者打電話報警叫來警察。我相信視頻里的工作人員如果拿出手機報警(即時是裝作打電話報警),那位男子也可能會更早的收手。畢竟他心裡知道不是真兩口子,心虛,要報警或者圍觀的人多了可能會立刻收手。

退一步講,即使是生硬的劃一條不管「家務事」的線,也最起碼要負責起來明辨是真夫妻情侶吵架還是純拐騙強姦。只要力量介入,不管群眾阻撓成功,還是警察來了,這一次迫害確實就很可能被制止了。就像這次事件中,住在這個酒店的另一位女房客最後介入了,使得受害人未被拖入沒有監控的樓道里,否則後果不堪設想。警察介入,還可以對施暴者進行盤問。如果是假兩口子,施暴者和受害人並不認識,這一次制止了受害者就是脫險了。如果是真兩口子,情況確實更複雜,阻擋了這次,阻擋不了下一次。關於夫妻/情侶內部的暴力問題此文先不討論,需要另起文章單獨討論。而關於圍觀者態度與行動的問題,北京大學吳靖老師也提出另外一個討論角度,她認為:「酒店,飯店的服務員對客人的都是很溫柔的,他們如果被客人投訴可能會不分青紅皂白被解僱。一個溫柔謙卑慣了的人是不會突然之間有了責任感有了行動能力的。」

關於警察是否積極履行了其公共職能,酒店方面的不作為,城市空間對施暴行為的影響等,本文沒有做更多討論,並不是說它們不重要,而是它們幾乎全面影響社會生活。比如,關於警察公共職能的討論,幾乎所有的公共事件都要涉及到關於這一點的討論。再比如,城市空間和文化的角度。吳靖老師認為,現在人住在單元樓,封閉小區里,和鄰居完全不認識,不說話,平時消遣鍛煉也是在咖啡館健身房,路上有什麼奇怪的事就會躲著或者少管閑事,這是訓練到身體里的習慣,如果發生在有老炮兒的衚衕情況就不一樣了。本文討論的這兩點,都是針對望京798和園酒店事件暴力實施過程本身,以及聯想到近年來公共空間(甚至有圍觀者的情況下)發生過的類似男性對女性(兒童,以及女性懷裡的嬰兒)「明目張胆」的實施直接暴力的特殊性角度來說的。

關愛女性不是因為「政治正確」地要這麼做,也不是因為女性是絕對的弱勢,毫無反抗能力,更不是因為只有女性在受害。但是,女性受害確實有它特殊性的地方。寫本文只希望能有更多有益多維的討論。比如,對施暴方的討論,性侵類事件的特殊性以及對女性個人生活史的影響,發生私人領域的暴力和強姦問題,冷暴力問題,底層女性性工作者的問題,男上司對女下屬利用權力關係實行的性騷擾和性侵事件(這種性騷擾跟公交車上被摸下大腿的性騷擾是兩個性質的),公共場合性騷擾等等問題。

(本文為破土首發。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站立場。如有轉發請註明出處。責任編輯:柳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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