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全面(中央戰略布局)—搜狗百科
「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言簡意賅、精闢深刻,既有戰略目標又有戰略舉措,既統攬全局又突出重點,每一個「全面」都有其重大戰略意義,相互之間密切聯繫、有機統一。
「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不是簡單的並列、平行關係,而是一個有機聯繫、環環相扣的整體。從大的關係看,是目標引領舉措。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戰略目標,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是一個都不能缺的三大戰略舉措,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動力源泉、法治保障和政治保證。從每一個「全面」之間的具體關係看,也都是彼此聯繫的。全面深化改革,既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強大動力,也是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需要。全面依法治國,本身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同時又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法治保障,無論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從嚴治黨,都需要在法治的軌道上、框架下來進行。全面從嚴治黨,是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關鍵,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都必須堅持黨的領導。[4]
總目標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而要實現這個奮鬥目標,就要不失時機深化重要領域改革,堅決破除一切妨礙科學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弊端,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姊妹篇
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開啟全面深化改革的閘門,到十八屆四中全會高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旗幟,兩次全會、兩大主題、兩份決定,是黨中央治國理政總體戰略在時間軸上的順序展開,是推動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藍圖的姊妹篇。
領導核心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對「加強和改善黨對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均進行了專門論述,不論是全面深化改革還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都對從嚴治黨提出了新要求,也都以黨的領導作為實現目標的根本保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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