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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職官(三)

 五大夫

  爵位名。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九等。漢初以第七級公大夫以上為高爵,都有食邑。漢文帝以後,改五大夫以上為高爵,僅得免役。

  五軍營

  明代京軍三營之一。明太祖時設大都督府,以節制中外諸軍,京城內外置大小二場,分教48衛卒。成祖北遷後,增為72衛。永樂八年(公元1410年)始分步騎軍為中軍,左右掖,左右哨,稱為五軍。除在京衛所外,每年又分調中都、山東、河南、大寧各都司兵16萬人,輪番到京師操練,稱為班軍。

  五兵尚書

  曹魏開始設置五兵尚書。「五兵」指中兵、外兵、騎兵、別兵、都兵。晉以後,「中兵」分左右,「外兵」也分左右。北齊時,「左中兵」掌宮廷宿衛,「右中兵」掌畿內丁帳(即戶口、部族之事);「左外兵」掌河南及潼關以東之丁帳,「右外兵」掌河北及潼關以西之丁帳;「都兵」掌鼓吹樂事。

  五軍都督府

  明太祖初設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改為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分領在京各衛所和外地各都司衛所。軍令權則屬於兵部。永樂間在北京設行在五軍都督府,後除「行在」二字;在南京的五軍都督府,加「南京」二字,分掌南京衛所。各府長官為左右都督。

  中書

  官名,清代沿明制,於內閣置中書若干人。掌撰擬、記載、翻譯、繕寫。或由舉人考授,或由特賜。若進士經朝考後以內閣中書任用者,並可充鄉試主考官。官階為從七品。

  中允

  《漢書;百官公卿表》載詹事掌皇后、太子之事,屬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仆、中盾。中盾後改稱「中允」。魏晉以後多改稱中舍人。唐制於左春坊左庶子之下置「中允」,於右春坊右庶子之下置中舍人。中允略當於朝廷之門下侍郎,中舍人略同於朝廷之中書侍郎。唐高宗時曾改中允為左贊善大夫,中舍人為右贊善大夫。明代始於左、右春坊皆稱中允,有左中允、右中允之別。清代沿置,設滿漢中允各1人,均為正六品官。

  中軍

  晉代始置中軍將軍,南北朝亦有此官號。清代總督直轄的綠營兵稱為督標,巡撫直轄的稱為撫標。標的統領官稱為中軍,督標中軍由副將、撫標中軍由參將擔任。中軍的性質相當於總督、巡撫的衛隊長或副官長。

  中郎

  秦置,為近侍之官。漢代沿置,屬於郎中令(光祿勛)。其長稱中郎將,亦通稱中郎。蔡邕為左中郎將,故習慣稱為蔡中郎。晉至南北朝又有從事中郎,為將帥的幕僚。

  中涓

  官名,亦作涓人。《漢書;曹參傳》載:「高祖為沛公也,參以中涓從」。顏師古註:「中涓,親近之臣,若謁者、舍人之類。涓,潔也,言其在內主知潔清洒掃之事,蓋親近左右也」。後世一般用作宦官之代稱。

  中堂

  宰相的別稱。始於北宋,因宰相在中書省內的政事堂辦公而得名。元代沿稱。明清時對內閣大學士的稱呼。明代大學士實際掌握宰相的權力,其辦公處在內閣,中書居東西兩房,大學士居中,故稱中堂。清代包括協辦大學士均用此稱。

  中尉

  戰國時趙國曾設,掌「選練舉賢,任官使能」。秦漢為武職,掌京師的治安,漢代則兼主北軍。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執金吾」。唐自德宗以後,於神策軍置護軍中尉,為宦官領禁兵之專職。

  中書令

  漢武帝時以宦官擔任,掌傳宣詔命。司馬遷被刑後,曾任此職。西漢後期改為中謁者令。東漢末曹操為魏王,置秘書令以掌尚書奏事。曹丕稱帝以後,改秘書為中書,以久掌機要的幕僚劉放、孫資分任中書監和中書令。因兩人資歷不相上下,故分設兩官而「監」列在「令」前。南北朝時,兩官之名雖不廢,實際上中書令是中書省的唯一長官。任此職者多為當時有文學名望的人,亦即等於宰相。至唐代,中書令的地位更高,居其他兩省(門下,尚書)長官之首,因此,非有特殊資望者不授此官。宋代相沿。隋代更改中書令為內史令、內書令。唐代又改稱右相、鳳閣令、紫薇令等,旋復舊。元代之中書令權位尤重,或以皇太子兼任。明代廢。

  中書省

  官署名。魏曹丕始設,為秉承君主意旨,掌管機要、發布政令的機構。沿至隋唐,遂成為全國政務中樞。隋代因避諱改為「內史省」或「內書省」,唐代先後曾改稱西台、鳳閣、紫薇省,旋復舊稱。在唐代,中書、門下和尚書三省同為中央行政總匯,由中書省決策,通過門下省審核,經皇帝御批,然後交尚書省執行,故實任宰相者稱「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中書省長官在魏晉為中書監及中書令,隋代廢監,僅存中書令一職。唐在中書令之下設有中書侍郎、中書舍人,皆為要職。宋代雖設尚書、門下、中書三省,而中書省之權特重。《宋史;職官志》說:「宰相不專任三省長官,尚書、門下並列於外,又別置中書禁中,是為政事堂。與樞密院對掌大政。」宋代中書省之職是「掌進擬庶務,宣奉命令、行台諫章疏,群臣奏請興創改革及任命省、台、寺、監、侍從、知州軍、通判等官員。」中書省掌握行政大權,它與掌管軍事大權的樞密院,合稱「二府」。元代以中書省總領百官,與樞密院,御史台分掌政、軍、監察三權。門下、尚書兩省皆廢,故中書省較前代尤為重要。地方行政一部分亦由中書省掌握。邊遠地區,設十一個行中書省分區統轄。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廢中書省,由皇帝直接統領六部,機要之任則歸「內閣」。此後即無中書省這一機構。

  中書監

  三國時始置,與中書令職務相等而位次略高,同掌機要,為事實上的宰相。因地位重要,接近皇帝,有「鳳凰池」之稱。隋唐時只有中書令,不再設中書監。參見中書令條。

  中郎將

  秦置中郎,西漢相沿。設有議郎、中郎、侍郎、郎中等「郎官」。其中中郎又設五官、左、右三將,秩比二千石,謂之中郎將,以統領皇帝的侍衛,隸屬光祿勛。漢平帝時,增設虎賁中郎將,統虎賁郎。東漢有五官中郎將1人,秩比二千石,主五官郎,其下有五官中郎,秩比六百石;五官侍郎,秩比四百石;五官郎中,秩比三百石。又有左中郎將,右中郎將,虎賁中郎將,羽林中郎將。均屬於光祿勛。東漢末年,又有四中郎將,皆帥師征伐。如董卓為東中郎將,盧植為北中郎將,曹植為南中郎將等。又建安中,曹丕為五官中郎將,則為丞相之副。唐代各衛的中郎將則為低級軍官。宋初曾用為虛銜,後廢。

  中護軍

  漢末始置。魏晉南北朝與中領軍同為重要軍事長官。唐代末期神策軍亦置中護軍,由宦官充任。

  中領軍

  曹操為丞相時,在其丞相府中設置中領軍,以掌管親信衛兵。晉懷帝永嘉中,改中軍為中領軍。東晉元帝永昌元年(公元322年)改稱北軍中候,尋復稱領軍。成帝世,又稱中候,不久複名領軍。常以親信大臣擔任,與中護軍同掌軍隊的實權。

  中常侍

  秦始置,西漢相沿。出入宮廷,侍從皇帝,常為列侯至郎中的加官。東漢時則專用宦官為中常侍,以傳達詔令和掌理文書,權力極大。至魏以後,中常侍和散騎合併,稱散騎常侍,改為正規官,不再為宦官專職。

 中庶子

  戰國時國君、太子、相國的侍從之臣。

  中朝官

  一稱內朝官。漢代朝官自武帝以後分中朝與外朝。外朝官包括丞相以下的正規職官,為法定的正規機構。中朝官則由皇帝的近臣如侍中、常侍、給事中、尚書等組成。有時藉以牽制丞相的權力。

  中書侍郎

  晉代始置,為中書省長官中書監、中書令之副職。隋代改稱內史或內書侍郎。唐初曾改稱西台侍郎、鳳閣侍郎、紫薇侍郎,旋復舊稱。唐宋時多以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之職銜。因中書令不輕以授人,故中書侍郎亦等於中書省之長官。南宋廢。

  內史

  西周時設,或稱「作冊內史」,「作命內史」,掌管著作簡冊。策命諸侯、卿大夫及爵祿的廢置。秦漢沿設,《漢書;百官公卿表》載:「內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師。」景帝二年(前155年)分置左右內史。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右內史為京兆尹。屬官有長安市、廚兩令丞,又都水,鐵官兩長丞。左內史更名左馮翊,屬官有廩犧令丞尉。又左都水、鐵官、雲壘、長安四市四長丞皆其下屬。西漢初,大封諸侯王,在王、侯國內置內史,掌民政。成帝綏和元年(前8年)省內史,更令「相」治民,職如郡太守。後代沿置,至隋始廢。隋因避楊忠諱,改中書省為內史省,稱中書令為內史令。清初入關時,置內史,相當於以後的大學士。袁世凱統治時曾稱其秘書為內史。

  內閣

  官署名。明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廢丞相,罷中書省,設「四輔官」,不久又罷。十五年(公元1382年)仿宋代制度,置華蓋殿、謹身殿、英武殿、文淵閣、東閣等大學士,為皇帝顧問。又置文華殿大學士以輔太子,品秩都是正五品。明成祖即位後,特派解縉、胡廣、楊榮等入午門值文淵閣,參預機務,稱為內閣。仁宗時,任用楊士奇、楊榮為華蓋殿、謹身殿大學士,權力加重。明世宗時,改華蓋殿為中極殿,謹身殿為建極殿,將大學士的朝位班次,列在六部尚書之前,地位大大提高。明代之內閣大學士雖無宰相之名,實有宰相之權。清代沿置,天聰年間,設內三院;順治年間改稱內閣。以大學士分兼殿、閣之銜。乾隆年間,規定三殿、三閣大學士之制。但因實權掌握在滿洲貴族手中,內閣職權低落,參預重要政務的人多由皇帝指定,不一定是內閣成員。軍機處成立後,實權集中到軍機處,內閣徒有虛名,僅成為傳達皇帝諭旨、公布文告的機關。但名義上仍為清代最高級之官署。清末仿行君主立憲制,設責任內閣,以舊內閣與軍機處合併為最高國務機關。北洋軍閥時期改稱國務院,習慣上仍稱內閣,其成員稱閣員。 

  內宰

  在《周禮》為天官的屬官。掌王宮的政令,教導王之嬪御。

  內三院

  清天聰十年(公元1636年)設立。即內國史院、內秘書院、內弘文院,各設大學士1人。內國史院掌管編纂史書,撰擬誥命冊文;內秘書院掌管起草外交文書和敕諭祭文等;內弘文院掌管解釋古今政事得失,向皇帝和皇子進講,並教育諸王等。順治中,一度改為內閣及翰林院,旋又複名內三院。康熙九年(公元1670年)始復設內閣,另設翰林院,遂為定製。又清代內務府所屬之機構有上駟院、武備院、奉宸院,亦有內三院之稱。

  內務府

  官署名,清代特設為專管皇室事務的機構。凡宮內之典禮、倉儲、財務、工程、畜牧、警衛、刑獄各事,皆歸內務府的特殊系統負責,不與外廷的行政系統相混。其長官稱內務府總管大臣,以滿族王公或滿族大臣兼任,無定員。所屬有廣儲、會計、掌儀、都虞、慎刑、營造、慶豐七司和上駟、奉宸、武備三院,太監均歸其管轄。這些事務,在明代是太監管的,清順治時曾一度設立「十三衙門」,後改為內務府。內務府大臣與御前大臣、軍機大臣、南書房、上書房翰林同為內廷官員,經常接近皇帝,權勢很大。

  內侍省

  官署名,皇帝之近侍機構。北齊初置中侍中省和長秋寺;隋初改稱內侍省,後稱長秋監,參用宦官和士人,掌侍皇帝,管理宮室之事。唐代或稱內侍省,或稱內侍監、司宮台,專用宦官,由內侍監、內侍、內常侍等為首官,掌傳達詔旨,守御宮門,洒掃內廷,內庫出納和照料皇帝的飲食起居等事務。宋代增置入內內侍省。元代有侍正府。明代分設內官12監,4司、8局、共24衙門,不設相當於內侍省的統轄機構。凡前代宮內各官署之職務,幾乎全歸宦官,權力甚至超過外廷正規機構。清代將宦官統歸內務府管轄,遂無宦官專掌之官署。

  內朝官

  也稱中朝官,是皇宮之內接近君主的各官。

  內閣中書

  清代在內閣中設中書,定額為滿洲中書70人,蒙古中書16人,漢軍中書8人,漢中書30人,官階為從七品,掌管撰擬、記載、翻譯、繕寫之事。清代在進士參加朝考以後,除擇優任翰林院庶吉士者外,較次者部分用為內閣中書,經過一定的年限,可外補同知或直隸州知州,或保送充任軍機處章京,一般很受重視。

  內閣侍讀

  清代內閣設大學士、協辦大學士、學士、侍讀學士、侍讀、中書等官。其中學士掌復奏,侍讀學士掌典校,侍讀掌勘校。內閣職務本沿明制,其重要奏章均由皇帝親自處理。雍正年間設軍機處以後,一切奏章均直達御前,對臣下的各項指示,或發諭旨,或用「軍機大臣字寄」的名義下達皇帝的旨意,或在奏摺上直接批示,不再經過內閣。

  公

  周代有五等封爵制,即公、侯、伯、子、男。後代相沿,多以「公」作為「王」以下的最高爵號。但漢代封爵僅有王、侯兩級,所謂「大者王,小者侯」,其他均廢。至魏晉又恢復五等封爵制,據《晉書;職官志》說:晉以太宰、太傅、太保為「上公」,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諸大將軍開府者皆位從「公」。諸公品秩第一食俸日五斛。又晉代設郡公,地位如小國之王。其下依郡國人口多寡分別有侯、伯、子、男之封。魏晉以後相沿。唐宋有開國公、郡國公、開國郡公、開國縣公等爵。明代對功臣僅封至侯、伯為止,非皇帝子弟不封王,重要功臣死後始贈封王爵。清代置公、侯、伯為超品,其下子為正一品,男為正二品。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規定公、侯、伯以次封爵表。因此,清代除皇室及一些蒙古貴族外,異姓封王者極少,一般以公爵為最高爵位。公爵分一、二、三等,各加以美名,如「嘉勇公」、「忠勇公」,不以地名為號。外戚一般稱為「承恩公」,與前代不同。

  公主

  帝王之女的稱號。始於戰國,以後沿用。古謂天子之女以「公」為她主婚,故有是稱。《史記;孫子吳起列傳》:「公叔為相,尚魏公主。又《史記;李斯列傳》:「諸男皆尚秦公主,女悉嫁秦諸公子。」漢制,皇帝之女稱公主,帝王姊妹稱長公主,帝始稱大長公主,歷代相沿。

  公車司馬令

  始置於秦,漢沿之,屬衛尉。《漢書;百官公卿表》顏師古註:「《漢官儀》云:公車司馬掌殿司馬門,夜徼宮中,天下上事及闕下凡所徵召皆總領之。」又《續漢書;百官志二》說:「公車司馬令一人……掌宮南闕門,凡吏民上章,四方貢獻及征詣公車者。」

  長史

  秦官,李斯入秦後曾任長史,其職掌不詳。漢沿之。西漢時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的屬官均有長史,秩千石。又西漢前、後、左、右將軍皆有長史,秩千石。東漢時,太尉、司徒、司空之下各設長史1人,秩均千石,其職掌為「署諸曹事」,權位極重,為三公之輔佐官。兩漢在少數民族鄰接各郡中,於太守屬官設有長史,輔佐太守,掌一郡之兵馬,其統兵作戰者稱將兵長史。南朝時,刺史之帶將軍官號而開府者,其幕府亦設長史。北朝之制略同。唐宋州郡也設長史,職任亦甚重。大都督府之長史往往即充節度使。又南朝王府設長史,而諸王多年幼出藩,因此長史行州府事。北朝之制略同,歷代王府亦均設長史,總管府內事務。

  水部

  西漢少府下設都水長及丞,以掌管水利。晉代尚書35曹中有水部曹。隋代設都水台,置使者及丞。唐代工部內設水部郎中、員外郎各1人,掌津濟、船艫、渠梁、堤堰、溝洫、漁捕、運漕、碾?}之事。

  僕射

  秦代始置。凡侍中、尚書、博士、謁者、郎等官,都有僕射,意即其中的首長。僕射之名由僕人、射人合成,本為君主左右之小臣。西漢相沿,謂古者重武臣,以善射者掌事,故名。東漢尚書僕射為尚書令之副手,職權漸重;到末年添置左右僕射。魏晉以後,尚書令及尚書僕射同為宰相,稱為「朝端」、「朝右」。唐太宗即位後,不設尚書令,左、右僕射即是尚書省的長官。唐初,與中書令、侍中同為宰相。中宗以後,僕射非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者,即不為宰相,只能處理尚書省內的一般日常事務。有時也用「僕射」官號作為加給大臣的高級虛銜。宋代相沿不革,神宗元豐年間改官制,又以尚書左右僕射為宰相,徽宗時一度改左僕射為太宰,右僕射為少宰。欽宗靖康年間又恢復左右僕射之名。南宋孝宗時設左右丞相,無僕射之名。其後遂廢。

  元帥

  全軍統帥或軍事長官的尊稱。其名源於《左傳;僖公二十七年》(前633年)所載晉文公的「謀元帥」(即考慮中軍主帥人選)。唐李淵入關後,設有左右元帥。唐代有元帥、副元帥等戰時統帥。元帥常以皇子或親王擔任,副元帥常以有威望的大臣擔任。宋靖康時以康王趙構為天下兵馬大元帥以拒金兵;金侵宋時亦設都元帥、左右副元帥,多由親王任職,權位極重,非定職。元代外省和邊疆常設有都元帥、元帥府或分元帥府及置達魯花赤、元帥等,為地區軍事長官。元末地主武裝首領多稱元帥。

  方伯

  古代諸侯中的領袖之稱,謂一方之長。《禮記;王制》載:「千里之外設方伯。」明、清時用作對布政使的尊稱。

  屯田郎中

  東漢末年曹操接受其部下棗祗的屯田建議,設「典農中郎將」,招募百姓屯田許昌城下。晉代於尚書省設屯田曹。唐在尚書省工部設屯田郎中1員,秩從五品上,屯田員外郎1員,秩從六品上。其職掌是:郎中、員外郎掌天下屯田之政令。屯田郎中雖為尚書省工部四司之一,但久已有名無實,各地軍事區域進行屯田時,皆由各地長官主持。宋在工部下亦設屯田司,置屯田郎中、員外郎,掌屯田、營田、職田、學田、官莊之政令及其租入種刈,興修給納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於工部內設屯田司,置郎中1人(正五品),員外郎1人(從五品),掌屯種、抽分、薪炭、夫役、墳塋之事。凡軍馬守鎮之處,有轉運不給,則設屯以益守備。清代亦在工部設屯田司,掌修陵寢工事,及辦理王公百官墳塋之事。大祭祀時供薪炭,並檢督匠役,審??海葦煤課。其官名雖沿舊,但與魏晉之屯田郎中之職掌已完全不同。

  屯田校尉

  三國魏置,掌管屯田區的生產、民政和田租,也是該區的行政長官。其後西晉在屯田區成立正式縣份。屯田校尉遂改為縣令(長)。南方的吳國亦曾設置屯田校尉。 

  從事

  據《後漢書;百官志》說:大將軍之屬官有「從事中郎」2人秩六百石,參預謀議。又司隸校尉之屬官有「從事使」12人,其中分設都官從事、工曹從事、別駕從事、步曹從事、兵曹從事。另有郡國從事,每郡國各設1人。漢以後三公及州郡長官皆自辟僚屬,多以從事為稱,如從事史、從事郎中、治中從事之類,到宋代廢除。

  開坊

  明清制度,翰林院編修、檢討升一級即為詹事府的中允,贊善等官。這些官都屬於左右春坊,所以稱翰林初任之官升遷為開坊。開坊以後,一般都可以逐步升任高級京官。

  開府

  原指成立府署,自選僚屬。漢代僅三公、大將軍、將軍可以開府,魏晉以後開府的逐漸增多,因此有「開府、儀同三司」(即開府置官,援照三公成例)的名號。晉代諸州刺史多以將軍開府,都督軍事,唐宋定「開府儀同三司」為文散官的第一階,元代通用於武職,至明代始廢。清代稱出任外省督、撫者為「開府」。又「開府」也是府兵之軍職。魏和北周時全國府兵分屬於24軍,每軍設一「開府」以統之,兵額約2,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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