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環殺人魔死前最後一頓都吃什麼?

連環殺人魔死前最後一頓都吃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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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現在問你「下一頓吃什麼」,你會怎麼回答我?

也許你會老老實實考慮一下下一頓到底吃什麼,也許你會甩我一張這樣的圖讓我閉嘴。

但如果我問你「你死之前最後一頓想吃什麼?」你又會如何回答我?

我經常會在吃飯的時候這麼問對面的朋友,得到的答案五花八門。

有的說一定要吃一口媽媽做的菜,有的說要吃山珍海味,以吃垮國家為己任。

還有的說要吃被害人的心臟,以示自己與被害人心連心(這個朋友後來絕交了)。

其實說到死刑犯的最後一頓,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戰國時期

當時的楚莊王在平定大臣和貴族的叛亂後,為了顯示自己的博大胸襟,下旨在犯人處斬的前一天讓他們吃一頓好酒好菜。

後來,這一習慣就在諸侯國間推行,並且一直延續下來。

宋朝的時候,宋太祖趙匡胤在立國之初就定下規矩,每一位被處斬的犯人在臨死前都可以享用一頓「斷頭飯」,伙食標準為每人五貫錢(五千文)。

但後來隨著朝代的變遷,斷頭飯逐漸簡化成了「一碗白飯、一碗酒、一碗肉、一碗菜」的模式。

在山東的某些地區,至今還有「滾蛋餃子接風面」的說法。

餃子象徵著團聚,所以在人走的時候吃餃子,表示希望能夠再次團聚,也有來生再做親人的意思。

而麵條象徵著長長久久,給喜愛之人接風的時候一般會選擇做面。

但如果一個死刑犯在將死的時候,家裡人送來一碗面,那就表示他們已經吃盡了你的苦頭,希望能把你送地遠遠的,永不相見。

在國外,也同樣有死刑飯這麼一說。

攝影師亨利?哈格里夫斯(Henry Hargreaves)在通過對死刑犯的探訪和調查後,還原了他們的最後一餐。

他在自己的網站上給這一組照片起名為《NO SECONDS》(最後的晚餐)。

對於拍攝這組照片的初衷,他是這麼說的:

「在我的攝影中,我總是被平凡和非凡的混合所吸引。所以當我讀到《停止德克薩斯最後一頓飯的傳統》這篇文章的時候,它激起了我極大的興趣。人在最特殊的時刻會對食物做出什麼樣的要求呢?

在紐西蘭,事實上幾乎在發達國家的任何地方,死刑都不在談話中,它只是一個早期時代的殘餘。對於死刑犯的禮貌僅存於書上所說的「嘿,我們要殺了你,但你想吃什麼?」

我覺得這可能是一個非常有趣的想法,我可以更直觀地展現死刑犯的想法。研究這個話題把這些人個人化,馬上就可以通過食物這個共同分母來識別他們。」

下面我們就來看一看不同的死刑犯最後一餐都選擇吃了什麼。

Ted Bundy

「美國連環殺手,犯下近30起謀殺,受害者26--100人不等」

Ted Bundy

泰德·邦迪原名西奧多·羅伯特·考維爾,是美國一個活躍於1973年至1978年的連環殺手。

曾經兩次cos肖申克從縣監獄中越獄成功。在1978年2月最後一次被捕之前完全否認自己的罪行,直到十多年後,才承認自己犯下了超過30起謀殺。

不過真正的被害人數量至今還不明確,據估計有26-100人不等,他後來承認自己最少將十二個被害人的頭用鋸子割下來。

他曾經將一些被害人的頭骨放在女友的壁爐裡面焚燒,也承認自己曾多次回到棄屍的地點躺在屍體旁邊回憶,直到因為屍體腐爛而不得不丟掉他們。

他說謀殺並不是為了滿足慾望和暴力,而是為了擁有佔有慾。

最終,他於1989年在佛羅里達州因其最後一次謀殺而在電椅上執行死刑。在死前獄警詢問他想要吃什麼,他表示「我根本不care」。

於是他最後獲得了一份經典死亡套餐。

包括牛排、雞蛋、麵包、牛奶和果汁。

John Wayne Gacy

「芝加哥著名殺人小丑,犯下近33宗青少年強姦及虐殺案"john Wayne Gacy

John Wayne Gacy,在別人看來他是一個熱衷於公益的「模範好人」。

積極獻身公共事業、參與社會服務,甚至還通過扮演自己設計的小丑形象為慈善事業籌款。

但是真實的John Wayne Gacy,其實是一個虐待殺害33名青少年的「殺人小丑」。

這一點從他年青時曾因為性騷擾男同事和意圖侵犯男孩留下的案底也可以發現。

身型肥胖的他,主要選擇瘦的人作為目標。至於殺人的原因,他自稱是出於對同志的憎恨,但其實被害者中大部分也是異性戀者。

1994年5月,他被執行注射死刑。由於他原來曾經是3家肯德基餐廳的經理,所以他最後一頓包括:

肯德基全家桶、12隻炸蝦、薯條以及1磅(約0.45千克)草莓

他最後的遺言是:「Kiss my ass.」

Timothy McVeigh

「印第安納恐怖襲擊製造者,造成167人死亡,涉嫌168項謀殺罪」Timothy McVeigh

1995年4月19日,Timothy McVeigh用2300公斤的自製炸彈炸毀了俄克拉荷馬聯邦大樓,導致整個北樓倒塌,造成167人死亡,850人受傷。被判168項謀殺罪入獄。

2001年6月11日,麥克維被聯邦執行注射死刑。在執行死刑前,Timothy McVeigh只點了一份薄荷巧克力冰激凌

除了這份薄荷巧冰淇淋之外,他還邀請了一名音樂家為他演奏了一曲安魂曲。也許是作孽太多,他也希望在去往地獄的路上能尋求一份安定。

Ronnie Lee Gardner

「被指控參與策劃兩起謀殺,涉嫌販毒綁架搶劫等罪名」Ronnie Lee Gardner

Ronnie Lee Gardner因為兩起謀殺被判死刑。不過他並沒有像其他犯人那樣接受注射死刑,而是對法官說「請給我槍決」

於是他就成為了14年來美國的唯一一例槍決死刑。

Ronnie Lee Gardner的最後一餐吃了監獄給他提供的牛排、龍蝦、蘋果餡餅、香草冰激凌和七喜飲料

並在最後的幾個小時觀看了電影「指環王」三部曲,據說很「放鬆」。

執行槍決時,49歲的Ronnie Lee Gardner被綁在黑色金屬椅子上,椅子周圍堆放著沙袋以防子彈跳彈,他的心臟位置被別了一個標誌,頭戴頭套。

他不願讓自己的親人進入刑場,所以他的親人們全都聚在監獄外面等待槍聲響起。

Ricky Ray Rector

「參與一宗故意殺人案與謀殺警察案,也許有智力障礙」Ricky Ray Rector

1981年,Ricky Ray Rector在夜店槍殺了一名工作人員,然後他在警察趕到之後表示「我要自首」,結果轉身就殺了前來談判的警官。

在審判中,Ricky Ray Rector的律師認為 Rector曾在自殺中損傷了大腦「智力已經受損」,但這並未得到陪審團支持。

1992年,他被執行死刑。最後一餐點了:

一份牛排,兩份炸雞,一杯櫻桃飲料,還有一個核桃派(補腦嗎)。

不過有趣的是,Ricky Ray Rector最後只吃了牛排炸雞和飲料,他把甜點交給獄警說:幫我存著,晚點吃

這彷彿和這組照片的名字《NO SECONDS》交相輝映,很是具有諷刺意味。

Victor Feguer

「來自佛羅里達州,因高智商綁架與勒索入獄,後查實另犯下一起謀殺」

Victor Feguer

Victor Feguer在入獄後,於1963年3月在愛荷華監獄執行絞刑。

他是美國1967年短暫廢除死刑前最後一個被聯邦處刑的罪犯,他選擇了一枚橄欖作為自己的斷頭飯。

2002年,強姦殺人犯Robert Buell也選擇了一枚橄欖作為自己的斷頭飯。

Angel Nieves Diaz

「來自佛羅里達州,因槍殺一家脫衣舞俱樂部經理而被判死刑」 ángel Nieves Díaz

ángel Nieves Díaz,在2006年執行注射死刑的時候,因為操作失誤,ángel Nieves Díaz在第一次注射之後仍然存活,監獄只得加大劑量再次注射,耗時長達一個鐘頭。

ángel Nieves Díaz在執行死刑前拒絕了斷頭飯,於是獄警也給他提供了一份經典死亡套餐。但他仍舊嚴辭拒絕。

所以他的最後一餐就是一套空餐具。

其實在很多死刑犯上路之前,都是吃不下任何東西的。

當你去詢問死刑犯最後一頓「你想吃什麼?」大多數人給出的答案都是「槍子兒」。

我還記得之前有聽到過一個故事。

五名死刑犯即將押赴刑場槍決,槍決前每一個死刑犯都分到了四個大肉包子和一瓶礦泉水。

犯人被綁著,由押送警察喂他們吃。

其中有個孩子,不到二十歲,高中畢業就跟著社會上的人瞎混,最後搶劫殺人,被判死刑。

獄警在喂他包子的時候出言警告:「吃包子就吃包子,可別亂咬啊!

突然這個犯人抬起頭說:叔叔,我長這麼大,只有兩個人餵過我飯,一個是我媽,再一個就是你了。

後來這位獄警聽說,再過兩天,這個犯人就二十歲了。

其實要問人最怕什麼,人應該是最怕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死。

知道了什麼時候死,就越是活不好剩下的那些日子。

要說死刑犯最後一刻在想什麼?誰也不知道,

但我們唯一可以知道的就是不管他們以前多麼囂張,最後都被捆綁了雙手,規規矩矩地走向生命的終點。

這輩子賣花,下輩子漂亮。

這輩子好好做人,下輩子才能堂堂正正地再來到這個世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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