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鬼遇上熟人
送「錢」
中國人歷來講究「事死如事生」。逢年過節,要給逝去的親人燒紙錢,同時也會燒一些送給素不相識的孤魂野鬼,以便他們在另一個世界「衣食無憂」。因為老話常說:「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軟。」「野鬼」收了「禮」,或許就不會與親人搶食,更不會危害送禮的活人。這種觀念,可以說是國人「關係法則」在鬼神世界的一種翻版。攝影/陳水松
殺人的目的,是為了跟鬼交朋友
2005年前後,年輕學者盧鵬到雲南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一個村寨進行田野調查。在當地,他見識到了一種奇特的驅鬼儀式,哈尼語稱作「煞東來」。
儀式由祭司,也就是哈尼人說的「摩批」主持,村民們提前準備好黃公牛、山羊、狗等祭品。祭祀一開始,先由摩批念誦祭詞,接著,將小狗、雛雞、雛鴨砍成兩截,棄於路旁。村民說,這象徵人與野鬼一刀兩斷,再無瓜葛。而後,狗、雞、鴨和祭品的腳、蹄、爪等物一起被深埋地下,表示將野鬼打入地獄,再將火灰、米糠、野刺、野薑片、破銅爛鐵橫著撒在路上,防止野鬼返回村寨。
根據盧鵬的調查,哈尼人認為,除了已逝祖先之外的鬼,都可以稱為野鬼,包括凶死或是無後、客死異鄉的鬼魂。野鬼無人祭祀,只能四處飄蕩,故而大多對人充滿敵意。在疑似遭遇野鬼的情況下,哈尼人便會舉行驅鬼儀式。
這讓我不禁想起了《宋會要輯稿》中描述的一樁毛骨悚然的案例:
北宋淳化元年(公元990年),峽州長楊縣人向阼和兄長向收,收受一位富人給的十貫錢,用於「采生」。所謂「采生」,就是將活人殺死,作為犧牲,祭祀鬼。向氏兄弟於是謀殺了同縣人李祈的女兒,將她耳鼻割截,拗斷關節,交給雇他們的富人。
殺人祭祀,原本是全球文明的早期階段普遍存在的一種陋習,商代遺址中就屢現此景,推測當時的目的是為祈求豐收或消災。後來隨著社會的進步,改以豬牛羊三牲為祭品。然而,原始風俗往往表現出很強的慣性,直到距殷商已有千年之遙的宋代,采生仍時有發生。
「湖南北兩路風俗,每遇閏月之年,前期盜殺小兒以祭淫祠。」
「湖外風俗,用人祭鬼,每以小兒、婦女生剔眼目,截取耳鼻,埋之陷阱,沃以沸湯,糜爛皮膚,靡所不至。」
記載這些駭人事件的《宋會要輯稿》,是清人徐松依據《永樂大典》中收錄的宋代官修《宋會要》輯錄而成的,可信度頗高。元人修撰的《宋史·蠻夷列傳》也提供了相似證據:北宋淳化二年,荊湖轉運使向朝廷彙報說:「富州向萬通殺皮師勝父子七人,取五臟及首,以祀魔鬼」。至於為什麼要以活人祭鬼,書中再無下文。
殺人祭鬼屢屢發生,雖是地方風俗,卻並不合法。按照《宋會要輯稿》中的記錄,向氏兄弟采生一事後被人告發,兩人抵罪伏法。當時一名奉旨巡視的官員恰好見到此事,向朝廷上疏。朝廷於是下旨嚴查,凡是殺人者必以死抵罪,出資募人者沒其家產,如有官吏膽敢隱瞞真相,務必嚴加處罰。
孔子說過:「非其鬼而祭之,諂也」,如果不是自己應該祭祀的鬼——祖先,也偏要去祭祀,那便是一種諂媚。既然人有本分之祭,鬼有本分之享,那麼人越分祭鬼,必有非常所求,鬼越分而享,也必因無法享受到應有之享。什麼樣的鬼無所享?自然是野鬼。殺人祭鬼者,是為了討好與自己素不相干的孤魂野鬼,其最終目的,無非是想通過與鬼拉關係,來獲得故事中並未明說、但觀者無不心知肚明的非正常利益,而這種利益,必然無法從祖先神或正統神祇那裡獲得。
跟鬼做朋友,果真會有這麼多好處嗎?
祭祖
這是清人孫溫繪製的《全本紅樓夢》之「寧國府除夕祭宗祠」圖。春節祭祖是中國人的傳統。今時今日,在不少城鎮鄉村依然能夠見到如畫中這樣供奉祖先神位和祭品的場景。人們相信,只要神位在,祖先就在,他們並未遠去,而是一直在天上關注著家族子孫,保佑孩子們能平安順遂。如果沿用古時「人死為鬼」的說法,祖先就是最親切的「鬼」。
生前關係好,身後也受益
宋人編著的《太平廣記》里有個故事說,東漢末年,漢室宗親劉虞對隱士田疇有知遇之恩,二人互為知己,素來相善。後來,劉虞被武官公孫瓚誣衊所害,田疇追思不已,備了雞酒到劉虞墓前祭奠,痛哭不止。哭聲震動林野,飛禽走獸也為之悲吟。田疇躺在草間,突然聽到有人通報說劉虞來了,想跟田疇講講生平之事。田疇知道,這是劉虞的鬼魂現身了。於是一人一鬼在劉虞墓前相對飲酒進食,互訴平生。酒酣耳熱之際,劉虞的鬼魂對田疇說:「公孫瓚正在捉拿你,你最好躲避一下。」田疇卻表示為臣者當盡忠義,自己願和劉虞同歸九泉。
故事到這裡就結束了。在真實的歷史上,田疇的確沒有逃走,他公然祭祀劉虞,令公孫瓚極為惱火,遂遭囚禁。後因田疇名氣太大,公孫瓚才無奈聽從左右的勸說,將其釋放。田疇不顧生命危險設祭,劉虞則以鬼魂現身,提醒他小心防備,二人堅不可摧的情誼著實令人感慨。
在古人的觀念中,人死為鬼、鬼會害人,鬼的陰氣會入侵人的陽氣,讓人變得衰弱。儘管生前是恩愛夫妻、是情同手足的好友,可人一旦咽了氣,精神,或者說人性、人情、人味兒就都不在了。人的溫度散去,留下的是本能,是瘮人的森森「鬼」氣。這對於現世的人來說,確實很難接受。於是,在中國傳統文化中,鬼雖然仍舊對人有威脅,但畢竟由人幻化,於是在人們浪漫的想像里,某些情況下,人鬼之間幽明殊途的界限也並非全然無法打破,其中的關鍵,就在於一個「情」字。田、劉二人的情誼,消弭了人鬼之間的隔閡,而他們不過是無關血緣的知己,若是血親,「情」字的分量恐怕就更重了。
最典型的案例,大概是祖先魂靈對子孫的庇佑。商周兩代對祖先神的祭祀尤為貴重。《禮記·王制》曰:「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但若為祭祀祖先,便不惜大費周章——「天子以牲牛,諸侯以肥牛,大
夫以索牛,士以羊豕」。祭品的規格超過了活人所處階層能夠享用的食品。如此厚禮,意在投祖先之所好,使其在接下來的日子裡,護佑後世,永保安康。
孔子追慕周禮,開創了儒家學說。儒家慎終追遠、敬天法祖的思想,既是對血緣關係的感念,也是維持社會秩序的一種手段。它深刻影響著後世,以致北宋時期,《太平廣記》仍在反覆講述著已逝先人對在世子孫的脈脈深情。比如《趙夏日》。
趙夏日是寧王(唐睿宗李旦的長子李憲)的屬官,卒於任上。但即使去世了,他也放心不下家人,鬼魂就像生前一樣繼續處理家事,還經常隱身在靈帳中訓誡子孫,口氣十分嚴厲。家裡的老老少少都不敢胡作非為。趙夏日的鬼魂一直盯著家人,端正家風,直到三年後,認為可以放下心來才離去。
另一則故事《彭虎子》也是如此。彭虎子少壯有膂力,不信鬼神。他母親去世後,巫師警告他某日「殃煞」將到他家裡,讓他趕緊躲。到了那一天,全家老少都出去避禍了,只有彭虎子不願意出門,獨自留在家裡。到了半夜,他聽到有「人」推門而入,又進了屋。彭虎子倉惶失措,看到床頭有一口大瓮,就趕緊躲了進去,用木板蓋住頭。這時他朦朦朧朧地覺著,已過世的母親此時就在木板上。那「外人」問:「板下有沒有人?」母親的鬼魂說:「沒有。」那人便離去了。
故事裡的「殃煞」,有時也稱「殃」、「煞」,指在喪事中出現的煞鬼。有人認為,煞鬼是死者本身新化的鬼,也有人認為是隨著死者回來的煞。古人相信,人死後,魂靈會回到家中,稱「回煞」。到了那一天,全家都必須外出避煞。至於究竟哪天是回煞日,會有巫師或陰陽家根據死者生死年月來推算。彭虎子的母親去世後,巫師算出了回煞的日期。在彭母回家告別人間時,殃煞隨之而來。自以為不信邪的彭虎子被嚇破了膽,最後還是彭母的鬼魂保護了兒子。
在這裡,我們看到了鬼對子孫呵護的一面。血緣的羈絆,使人鬼關係充滿了善意和溫情。正因如此,人們也在有意識地利用這種聯繫。比如在每年農曆七月的鬼節,不少人仍會沿襲傳統習俗,在十字路口給逝去的親人燒紙錢。
放燈
圖為廣西柳州百姓在中元節放河燈的場景。中元節在每年農曆的七月十五日,俗稱七月半,是中國四大「鬼節」之一。按照傳統,這一天要祭奠亡人。而「人為陽,鬼為陰;陸為陽,水為陰」,水下昏暗無光,讓人聯想起傳說中的幽冥地獄。那裡的鬼由陰間投胎到陽間,可能會因為太黑而找不到路。這時,如果在世的人們能在水面放一盞河燈,便是做了件善事,可以幫助那些在地獄裡苦苦掙扎的亡靈早日托生。
對鬼來說,熟人也分關係遠近
然而,這並不是說鬼就不會危害熟人。春秋末期的鄭國政治家子產曾云:「鬼有所歸,乃不為厲。」他說這句話時,想必深有感觸。「厲」,即「厲鬼」,指的是鄭國因政見之爭被殺的大夫伯有。據說,伯有死後化成厲鬼,報復同僚,為平息他的戾氣,子產將他的兒子立為大夫,並使他享受祭祀,這才消解了伯有的怨恨。不過,此類迂迴的安撫手段,不是次次都能奏效。
因為佛教的關係,後來的人們大多認為鬼會輪迴轉世,只有少數鬼維持不變。無法轉世的原因,在古人的世界觀里,不外乎兩點:或眷戀子孫,對活人有牽掛;或是凶死、自身有事未了。後者死時有怨恨,化成鬼,往往戾氣十足,對人表現出很強的攻擊性。比如最典型的水鬼和弔死鬼,為環境所縛,他們無法投胎,必須找人當替身,方能解脫。為了安撫鬼們,人們想到了現實世界裡的一條不成文的法則。
大概每個人都有這樣的經驗:如果一個陌生人佔了你一點便宜,就算不回敬過去,至少也要不動聲色地阻止他變本加厲。如果是關係好的熟人,那可能就一笑了之了。「生」只需加入一味叫做「人情」的火候,成了「熟」,就會變得相對醇厚、融洽。而從生到熟,從熟再到成為「鐵哥們」,「禮尚往來」又幾乎是必不可少的環節。人際關係中這種奇妙的轉換,給了古人與鬼相處的靈感。他們不僅每年給逝去的親朋燒紙「送禮」,同時也會燒一些給孤魂野鬼。一方面是同情,希望它不要跟已逝親人搶奪食物,另一方面也是冀望通過衣食的供奉,拉近距離,消除彼此的陌生,使活著的人不被傷害。
蒲松齡講過一個故事,主人翁老許是個愛喝酒的捕魚人。他每天晚上到河邊釣魚時,都會帶著酒。不過他不獨飲,而是回回將酒灑於地上祭奠,請河裡的溺死鬼同享。此舉感動了溺死鬼王六郎,他默默地幫助老許多捕了不少魚。在不知道王六郎真實身份的情況下,老許和他一人一鬼相處甚歡。
半年後的一個晚上,王六郎突然向老許告別。去哪呢?老許幾番追問,王六郎終於坦白了自己的身份,說是前幾年醉酒溺亡於此,現在馬上有人要來代替他,他要轉世投胎了。老許聽罷十分驚駭,然而二人相熟已久,很快便也不覺害怕,王六郎說,明天會有人來替我,溺亡的是一名婦人。
雞鳴天白,老許和王六郎告別後,守在河邊。午時,果然見一懷抱嬰兒的婦人墜落河中。然而不知怎的,嬰兒竟奇蹟般地被拋到岸上,婦人在河裡幾度沉浮,最終也爬上了岸。當天晚上,老許又見到了王六郎,問起此事,王六郎回答:如果婦人淹死了,她懷中的嬰兒即使被拋上岸,也會因無人照看而死,他不忍兩人替一人,於是放棄了投胎做人的機會。
溺死鬼王六郎與老許相知相熟相伴,不僅知道對他投桃報李,面對轉世投胎的誘惑時,竟大義凜然,對一對陌生的婦孺也無端示好。這中間,大概少不了情誼和酒的催化作用。其實,人鬼間的紐帶,未必是看得見摸得著的東西,有時僅僅是人們不經意間流露的情感。而世間的諸般因由,又往往不會導向同一種結果,於是,便出現了如下這段頗具諷刺意味的反轉劇情。
《太平廣記》記載:男子張闓在路上看到一人躺在路邊,自稱有足疾。張闓憐憫他,用車載他回家。回到家,那人說自己是鬼,本是奉命勾魂,看到張闓是個長者,不忍取命,就裝病躺在路邊。誰知張闓為了帶他走,寧願扔掉車上的物件,這讓他非常感動。不過,他終究有使命在身,不敢違抗。張闓聽聞,大驚失色,用好酒好肉招待,痛哭流涕地向鬼求救。
鬼問張闓,有沒有同名者,張闓說認識一個叫「黃闓」的。鬼於是讓張闓去拜訪黃闓,他隨即前往。張闓來到黃家,主人出門迎接,這時鬼用紅線綁住黃闓的頭,用利器刺其心。張闓離開後,黃闓心臟疼痛不已,半夜就暴斃了。
在這則故事裡,鬼被張闓所感動,為了保住「熟人」的性命,不惜千方百計找人當替死鬼,哪怕這個冤大頭也是「熟人」的「熟人」。而張闓為了活命,竟干起了為鬼穿針引線的勾當。難怪有學者認為,這不是一則鬼故事,而是一樁真實的謀殺案。
張闓活到60歲,官至光祿大夫。且不論故事是真是假,他的「善終」,倒是赤裸裸地道出了與鬼相「熟」的好處。
本文選編於《中華遺產》2015年4月刊
撰文/鐘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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