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是殺害子路的兇手
孔子是殺害子路的兇手
——從孔子人生軌跡審視儒學(之十五)
孔子以熟習周禮見長,是春秋時期首屈一指的禮學家,《論語》一書中,他和學生談論最多的內容就是禮。在孔子眼中,遵循周禮是行為的最高準則,所以在回答高足弟子顏淵時,更提出明細的規範,即「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見《論語·顏淵》)。勿視、勿聽、勿言、勿動四項基本原則,正如同四條繩索,不僅將人的手腳完全捆死,而且將眼睛、耳朵也蒙住捂住,人一旦自覺戴上禮學的精神枷索,不僅會變成奴隸,而且,一些人會變成萬劫不復的奴才。
只所以高舉周禮大旗,在孔子以為:「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同上)。即是說,只要遵循浩繁的周室禮儀和社會制度,人們都會變成正人君子,天下就太平無事。對諸侯國發生的弒君現象,孔子更深惡痛絕,故而作《春秋》予以撻伐,目的很明確:要使「亂臣賊子懼」。
奇怪的是,孔子卻忽略了基本的歷史事實:在七十七個諸侯國中,截至《春秋》成書前,「禮崩樂壞」已成為當時各國普遍的事實,唯一的例外是魯國,「周禮盡在魯」(見《左傳》昭公二年韓宣子語)。然而各國弒君現象共發生三十六次,而在周禮僅存的魯國,卻就發生了四次,佔總數的九分之一,高出平均數七倍還多,另有魯昭公被推翻後客死他鄉。止孔子去世,魯國國君經歷了二十四任(除去只掛名而不曾到職的周公旦),被弒者,占魯國國君的六分之一。殘酷的歷史事實證明了,周禮不僅不能約束統治集團內部爭權奪利的手腳,倒相反,上尊下卑、上命下從造成最高統治者作福作威的權勢,營造出驕奢淫逸的生活條件,更容易刺激特權集團其他成員對最高權力的覬覦。
由以上事例,可以深刻認識到禮對統治者沒有任何約束力。不妨再舉一個典型事例,認識孔子禮學的虛偽性和危害性。
某年五月,魯國抽調大批民工挖掘長溝,子路當時擔任郈地的行政長官,長溝工程正好經過這裡。子路出身於「野人」(流浪者),深知餓肚子服役的困苦,就用自己的糧食薪俸搭起大灶,供給在五父之衢挖溝的民工果腹。孔子聽說後,派子貢將鍋里的飯菜倒掉,並砸毀鍋碗瓢盆。子路大怒,揎衣挽袖地去質問孔子:「先生痛恨我的義舉嗎?」孔子說:「由(子路名),你好刁野!你不知禮秩竟然到了這種程度……天子愛天下,諸候愛境內,大夫愛官職,士愛其家……今魯君有民,而子擅愛之,是你越禮侵犯國君的權益,這還不錯!」(見《韓非子·外儲說右上》)。
要說孔子此舉一點道理都沒有也太勉強,執事者各執其事嘛。要說他真有道理怕說不通。役使民眾而不管其死活,是魯君無道,是執政大臣季孫子無道;要譴責當譴責這兩個權貴,以孔子當時的身份,找他們質問也有資格。然而他不去,卻為維護禮秩的尊嚴,寧要砸了五父之衢民工的飯碗,禮的荒謬性不駁自明。
在孔子及後世儒學者眼中,顏淵是禮學拔尖的學生;然而從沒有人指出過,子路是孔子禮學束縛下最直接的犧牲品。在衛期間,孔子雖不被見用,子路卻當了蒲邑的邑宰,當衛國蒯聵與孔悝發過政變推翻衛出公時,他沒有像老師孔子在魯國政變時那樣,狡猾地不致一詞;也不像老師在衛國發生內戰時,拍屁股走人那般聰明,而從維護禮秩的角度出發,「正義凜然地」隻身進城,直入中樞,要求蒯聵將這場政變的主謀人孔悝殺掉。爭執變成了打鬥,打鬥中,子路帽纓被人砍斷。深受禮學毒害的子路,想到的不是自衛也不是逃走,而是迂腐地說道:「君子死而冠不免」。見《史記·仲丘弟子列傳》竟然莊嚴地坐下來整理帽纓,結果被亂兵剁成肉漿!
當孔子聽到衛國發生政變的消息時,感嘆道:「嗟乎,由死矣!」為什麼孔子能得出這樣準確的判斷?因為他知道,子路是性格耿直的誠實人,是自己禮序學說的忠實信徒,決不會愛身廢禮,必然會成為禮學的殉葬品!只是子路止死也不曾明白,老師是禮學的宣傳員而已,自己卻做了身體力行的犧牲。就像「狠斗私字一閃念」的提倡者那樣,大家都窮得沒有飯吃,沒有衣穿,他卻儲蓄了七千多萬人民幣,並用公款在全國各地興建了十九座行宮。
子路死得夠窩囊也夠迂腐了,然而再向下追究,子路之死,也是他中毒太深的緣故,殺子路者,孔子及其鼓吹的禮學,才是殺害子路的真正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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