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的辯證關係
易學者們,無論你用什麼方法對過去、現在和未來進行預測,都始終離不開陰陽的運用。《易經》作為一部哲學典籍,其思想內容集中到一點,就是以陰陽兩種屬性的對立統一說明事物變化的原因和規律。因此,要說明事物變化的原因和規律,就必須用陰陽去說明,所以說萬事萬物的發展變化離不開陰陽的辯證關係。
一、陰陽的對立
自然界的一切事物或現象都存在著相互對立的陰陽兩個方面。陰陽的對立性,主要表現在陰陽之間的相互制約、相互鬥爭。如上與下,左與右,天與地,動與靜,出與入,長與短,高與矮,進與退,升與降,晝與夜,明與暗,寒與熱,水與火等等都是對立存在著的事物或現象。正是有了這些對立存在著的事物或現象,才有了自然界的存在和發展,才有了自然界萬事萬物生生息息的正常運動變化,自然界也才得以平衡發展。故《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中云:「積陽為天,積陰為地;陰靜陽燥,陽生陰長,陽殺陰藏;陽化氣,陰成形」。說明陽氣剛躁,陰主柔靜。動與靜的相互對立,產生了事物的正常運動。陽主萌動,陰主成長;陽主生髮,陰主收藏;陽能化氣,陰能成形,陰陽的相互對立和制約,使事物不斷地處於協調平衡狀態,即陰陽調和。只有如此,所有生物才有生、長、化、收、藏和生、長、壯、老、已。如果沒有陰陽的對立存在,陰陽的對立運動也就終止了,事物便因之而消失。任何事物互相對立著的一方面,總是通過鬥爭對另一方面起著制約作用。只有陰陽的不斷對立制約與鬥爭,才能推動事物的發展和變化。
現在我們來分析一下周易八卦中的陰陽對立關係,《繫辭傳》曰:「一陰一陽之謂道。」道,即規律。這就是說,陰陽是一對矛盾,它的對立統一是事物發展變化的規律。易有太極生兩儀,兩儀也就是指陰陽;兩儀生四象,四象也是兩對陰陽;四象生八卦,八卦也是四對陰陽卦,即乾—坤、坎—離、震—巽、艮—兌;六十四卦也是由三十二對陰陽卦組成:乾—坤,姤—復,大過—頤,鼎—屯,恆—益,巽—震,井—噬嗑,蠱—隨,升—無妄,訟—明夷,困—賁,未濟—既濟,解—家人,渙—豐,坎—離,蒙—革,師—同人,遁—臨,咸—損,旅—節,小過—中孚,漸—歸妹,蹇—睽,艮—兌,謙—履,否—泰,萃—大畜,晉—需,豫—小畜,觀—大壯,比—大有,剝—夬等等。在每一個卦象中又還有陰陽爻。
顯然,每一對陰陽對立統一體中,也包含著陰陽對立統一體。一句話,在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一切皆包含有陰陽,一切事物的發生、發展和變化都是陰陽對立統一的結果。
二、陰陽的互根互用
陰陽的互根互用,也就是陰陽的依存互根性,是指陰陽兩個方面是相互依存、相互聯結的,雙方均以對方的存在而存在,任何一方面都不能脫離另一方面而單獨存在。也就是說沒有陰,就沒有陽;沒有陽,也就沒有陰;陽依賴於陰而存在,陰也依賴於陽而存在。如上為陽,下為陰,沒有上就無所謂下;沒有下,就無所謂上;左與右,內與外,寒與熱等等無不是如此。故《醫貫砭-陰陽論》說:「陰陽又各互為其根,陽根於陰,陰根於陽;無陽則陰無以生,無陰則陽無以化」。因此,陽依存於陰,陰依存於陽,每一方都以其相對的另一方的存在為自己存在的條件。正所謂「陰生於陽,陽生於陰」;「孤陰不生,獨陽不長」。也就是說,機體的物質與物質之間、功能與功能之間,功能與物質之間的互根互用關係失常,機體的生生不息之機也就遭到破壞,最後就會「陰陽離決,精氣乃絕」而死亡。因此,陰陽的互根互用是生物存在的根本。
老子把陰陽相互依存的關係稱為「陰陽相抱」。他說「陰陽相抱,沖氣以為和」。天地一太極,一物一太極,任何一個事物,內部都包含有陰、陽元素的對立,事物的變化發展,受制於陰、陽兩元素彼此消長的矛盾運動。因此,人類思維活動作為對事物情況的抽象反映,《易經》符號系統中的每一基本卦象,不管是兩爻組成的四象,三爻組成的單經八卦,還是六爻組成的六十四卦等,都包含著陰、陽爻象,所有卦象都是「陰陽相抱」而成。
我們再來看看《易經》演卦的方法,在「三變」之後的商數倘若為「九」即為「老陽」,本應作陽爻的符號「—」必須變為陰爻「--」;倘若「三變」之後的商數為「六」即「老陰」,則本應作陰爻的符號「--」必須變為陽爻「—」。這樣,「十八變」之後因為「物極必反」規律的緣故,便往往出現「本卦」與「之卦」兩個卦象,並將根據「老陽」變為「陰」或由「老陰」變為「陽」的爻象,作為推算吉凶禍福的重要依據。這種陽極而陰、陰極而陽的辯證思維方法,正是「陰陽相抱」理論的深化。
三、陰陽的消長平衡
陰和陽雖然是相互對立、相互制約、互根互用,但陰和陽並不是處於靜止不變的狀態,而是始終處於不斷的運動變化之中,所以說陰陽具有消長平衡性。這裡的「消」指消亡、消退;「長」指生長、滋長。「消長平衡」就是指事物之間的平衡不是靜止的和絕對的平衡,而是在一定限度,一定時間內的「陰消陽長」、「陽消陰長」之中維持著相對的平衡。如一天的天氣變化過程,以子時和午時為陰陽氣生長消退的交接點。子時到午時,即子時起,陽氣生,陰氣漸消,到午時止,陽氣已盈,陰氣全消;午時到子時,即午時起,陰氣生,陽氣又由盈而漸消,到子時止,陽氣全消,陰氣又盈。周而復始,構成一天的晝夜陰陽變化。這個變化過程,就是「陰消陽長」、「陽消陰長」的過程。如果是一年的氣候變化,則以夏至日和冬至日為陽陰氣的交接點,夏至到冬至,是「陽消陰長」的過程,冬至到夏至,是「陰消陽長」的過程。所以說,陰陽的消長平衡,不是絕對的、靜止的平衡狀態,而是相對的、動態的平衡。
如果只有「陰消陽長」而無「陽消陰長」,或者說只「陽消陰長」而無「陰消陽長」,那麼陰陽的相對平衡就會被破壞,形成陰或陽的偏盛、偏衰,最終就會導致陰陽的消長失調。所以說只有不斷地消長和不斷地平衡,才能推動事物的正常發展。
請易友們看看《易經》中的「八卦陰陽消長圖」,坤卦為陰盛極,物極必反,向相反轉化;震卦為陰消陽長,陽開始生,但陰仍佔優勢;離卦為陽極一陰生,陽開始佔主導;兌卦為陽長陰弱,陰走向衰亡;乾卦為陽盛極,物極必反,又向相反轉化;巽卦為陽消陰長,陰開始生,但陽仍佔優勢;坎卦為陰極一陽生,陰開始佔主導;艮卦為陰長陽弱,陽走向衰亡。八卦的周期變化同樣體現了一個陰陽的轉化現象。
再請易友們自己看看六十四卦的陰陽消長圖(即第一章「天園地方圖」)。
坤卦為陰極,重陰必陽。故復卦初爻為陽爻,表示冬至一陽生,陽氣來複,以後自復至乾初爻皆為陽爻,且陽爻自下而上,逐漸增多,陽氣漸長,陰氣漸退。至春分「同人」卦,離下乾上,陽爻居多數,意示陽氣漸盛,陰氣漸盡,至「大壯」卦,陽氣已大盛。待至「夬」卦,陽爻已增至五陽,五陽在下,僅一陰在上,表示陽氣將極,陰氣漸殆盡。自泰卦至乾卦,皆以三陽爻在下,說明陽氣內蓄。如:泰卦、大畜卦、需卦、小畜卦、大壯卦、大有卦、夬卦、乾卦等,迄乾卦,則陽盛頂極。故自復卦至乾卦提示了陰極陽生,陽長陰消的規律。乾卦為陽極,重陽必陰。故姤的初爻為陰爻,表示夏至一陰長,陰氣來複。此後自姤卦至坤卦,初爻皆為陰爻,以後陰爻自下而上,逐漸遞增,陰氣漸長,陽氣漸退。至秋分,師卦坎下而上,陰爻居多數,表示陰氣漸盛,陽氣漸盡。至比卦,坤下坎上,陰爻已增至五陰。說明陰已隆盛。至剝卦時,五陰在下,僅一陽在上,表示陰氣將極,陽氣漸殆盡。自否卦至坤卦,皆以坤卦三陰爻為底基,說明陰氣內蓄。如:否卦、萃卦、晉卦、豫卦、觀卦、比卦、剝卦、坤卦,至坤卦時,陰盛至極,故自姤至坤,說明了陽極陰生,陰長陽消的規律。
一卦之中,由於爻數及爻位的變易,也反映著陰陽的消長規律。即使是純陽卦或純陰卦中也存在著陰陽的盛衰。
四、陰陽的相互轉化
陰陽轉化是指陰陽對立的雙方,在一定的條件下,都各自向其相反的方向轉化,即陰轉化為陽,陽轉化為陰。人們常說的「物極必反」、「重陰必陽」、「重陽必陰」等都是一個道理。如白天與黑夜,白天為陽,黑夜為陰,從白天(陽)到黑夜(陰)就經過上午(陽中之陽),下午(陽中之陰)至黑夜(陰);從黑夜(陰)到白天(陽)就經過前半夜(陰中之陰),後半夜(陰口之陽)至天亮(陽)。人們常把這些過程歸納為晝去夜來、夜去晝來、寒去暑來、暑去寒來、、寒極生熱、熱極生寒等等,這些都是說明了一個相互轉化的過程和態式。
陰陽雙方之所以能夠相互轉化,是因為對立的雙方已相互倚伏著向其對立面轉化的因素。「夫物之生從於化,物之極由乎變,變化之相薄,成敗之所由也……;成敗倚伏生乎動,動而不已則變作矣。」(《素問-六微旨大論》)成敗倚伏,說明新事物生成之時,已倚伏著敗亡之因素;當舊事物敗亡之時,也孕育著新事物產生的因素。舊事物的發展,就是「變」的過程。新事物的產生,也就是「化」的過程,故曰:「物生謂之化,物極謂之變。」(《素問-天元大論》)
我們來分析一下《易經》卦象中三陰三陽的轉化。如泰卦由乾坤二卦組成,下三爻為陽爻,上三爻為陰爻,三陽盡則轉三陰。如原文「六四,翩翩,不富其鄰,不戒亦孚」;即說六四已過其中,陽極則陰,乾盡則坤,翩翩,飛翔貌,寓三陰翩然轉復之意。同樣,否卦,由坤乾二卦組成,下三爻為陰,上三爻為陽,坤陰盡則乾陽生,陰交於陽,陽交於陰。故原文象辭曰:「天地不交,否。」即是說三陰盡則三陽生,否則天地不交致氣道閉塞不通。
綜上所述,陰和陽是事物的相對屬性,因而存在著無限可分性;陰陽的對立制約,互根互用,消長平衡和相互轉化等,說明陰和陽之間的相互關係,不是孤立的、靜止不變的,它們之間是互相聯繫、互相影響、相反相成的。
無論用什麼方法對未來進行預測,都必須知道陰陽的辯證關係。今日是好的、上進的,明日就有可能變壞、後退。世界沒有永遠不變的事物,萬事萬物都在不斷地發生變化,只要懂得了陰陽的辯證關係,用其原理就可將萬事萬物的變化說清楚和道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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