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讓商業賄賂異化為教育「贊助費」

不要讓商業賄賂異化為教育「贊助費」


金羊網 2006-09-11 09:13:28

李遜達

由於在中國教育法中有明文規定,當某些學校因教學設施落後或不足,可以接受社會熱心於教育事業的愛心人士的贊助,其中「希望工程」就是接受贊助的最好的愛心對象。

當今我國每年熱衷於「希望工程」的愛教人士已不在少數,是很值得大家尊敬的。然而,每年仍有不少家長為了讓自己的孩子受到比別人家的孩子更高等級的、更優質的教育資源的教育,而忙得不亦樂乎,於是每年的擇校熱始終沒有往下降的趨勢。他們動用各種渠道,各種人脈關係,不惜用高價「贊助費」的名義向那些重點學校、示範學校、重點班、優秀班等等名目的校長們、班主任們,進行「狂轟濫炸」!一個想「轟炸」,一個願「挨炸」,兩廂情願。而且這種行賄手段據說遠用得巧妙,還符合中國教育法,為此,你奈何得了他們嗎?再說這兩者都是私底下進行的,誰願意收了賄賂上繳國家?

於是原本不該存在的商業賄賂卻在神聖的教育事業的領域中大肆盛行而不衰,只要有一天教育資源不平衡和不平等存在,那麼滋生這種賄賂的土壤就不可能一天乾淨。

我記得當年大肆宣傳大辦重點學校的領導和「教育家」們,為了自己的政績和業績,為了他們自己的孩子出人頭地,(他們的子女上好學校自然免繳擇校贊助費)於是各省市區縣鄉人為地辦起了各級聲名顯赫的重點學校和現在的所謂示範學校。確實,在一小塊肥沃的土壤里是能栽培一些良種,但也讓更多瘠貧的土壤製造了一大批劣質或廢人。他們只宣傳成功者的風光一面,卻不屑一顧那些因得不到同等教育的受教育者們的受辱受損的感受如何。

然而當時就竭力反對這種不平等教育的哲人就是從美國回來的愛國主義者、著名科學家錢學森先生。但至今又有誰向他表示了內疚和歉意呢?

更讓人憤怒的是,這些好大喜功的「教育家」的繼承者們至今還在用「示範學校」之類的美其名曰來吸引中國的家長們,去為他們所設下的「美麗陷阱」投入高額的「贊助費」,這些既要名又要利的校長領導們,為了名利把榮辱觀都置顧腦後,已完全喪失了教育者的人格。我真沒想到,沒有再比商業賄賂更無恥的卻竟是「教育賄賂」的擇校「贊助費」。然而索要「贊助費」的教育者們,我們怎能不懷疑他們能教育出合格的國家人才嗎?

但他們至今仍在教育陣地呼風喚雨地搞什麼教育改革,而這樣的教育改革者能給廣大的受教育者帶來真正公平的教育嗎?

前不久, 中央電視台對這種教育腐敗作了嚴厲的評論, 但我想死豬不怕開水燙,這種擇校潛規則早已形成,如果不在立法上加以規範,恐怕是很難抑制止的。即使教育部長周濟再發狠話也沒用。記得2003年周濟部長就說過:「學校亂收費,校長要撤職。」他當時認為這是一條很嚴格的紀律,是在從嚴治教!其實按重典治亂世的民聲來看待變了味的教育「贊助費」 那實在是大題小做了。實質上和擇校掛鉤的所謂教育「贊助費」是赤裸裸的商業賄賂,則應當是通過司法手段來徹底加以了斷的。如果今天該出手時還不出手,那麼後患無窮的亂收費現象一旦不可收拾亂了套,誰該承擔瀆職罪?

周部長也曾說過,治理教育亂收費,必須依靠群眾,把政策交給群眾,聽取群眾的意見,廣泛接受群眾的監督。三年過去了,亂收費仍然沒有根本地根除,群眾的意見當然很多,無法對當今的教育秩序感到滿意,則請周部長對自己當初的承諾: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現在沒有兌現是否應當作必要的檢討!

來源:金羊網

(編輯: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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