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改革應對未來人口結構危機
刊於2011年第17期《南風窗》雜誌 文/何亞福 在一些人口學者和決策者看來,要減輕未來人口結構危機給中國經濟、社會帶來的衝擊,要從調整生育政策,提高生育率水平著手。 但問題並不這麼簡單。決策者如果不了解人口發展規律,當生育率過高時,就會實行限制生育的政策來降低生育率;當生育率過低時,就會實行鼓勵生育的政策來提高生育率。然而,事實證明,直接採用限制生育的政策與鼓勵生育的政策來改善人口結構,效果並不理想。 生育意願的下降,已是無法忽視的事實。決策者應當明白,一系列的社會、經濟制度變革對提高生育率水平和生育意願具有著更為顯著的作用。 生育率為何降低 一般來說,在自由生育的情況下,發達國家(或富國)的生育率較低,發展中國家(或窮國)的生育率較高。當然也有例外的情況,有些窮國的生育率低於一些富國的生育率。正如我們說「美國人比中國人更有錢」,這是就一般情況而言,並不排除有些中國富人比有些美國窮人更有錢。 一些人口學家的研究表明,人類發展指數(HDI)與生育率成反比,即HDI越高,生育率越低;HDI越低,生育率越高。例如,2009年8月10日新華網報道:「此前的研究表明,那些人類發展指數(HDI)——衡量社會進步普遍使用的一個標準——越高的國家,婦女平均生育率越低。」 人類發展指數是測量一個國家在人類發展的三個基本方面的平均成就:(1)出生時的預期壽命;(2)成人識字率;(3)人均GDP。如果一個國家或地區的人類發展指數為0.80~1,則是高人類發展水平;指數在0.50~0.79之間是中等人類發展水平;低於0.50則是低人類發展水平。 根據聯合國開發計劃署於2010年11月4日發表的《2010年人類發展報告》的數據顯示,2010年發展指數排名前十位的國家分別是:挪威、澳大利亞、紐西蘭、美國、愛爾蘭、列支敦斯登、荷蘭、加拿大、瑞典和德國。其中最高的挪威人類發展綜合指數為0.938。中國的人類發展綜合指數為0.663,位列中等發展行列,這一數值略高於世界平均水平0.624。 人類發展指數(HDI)與生育率成反比,這種觀點基本上是正確的,但HDI也存在一些缺陷,沒有考慮到性別因素。為了彌補HDI的不足,聯合國又開發了性別發展指數(GDI)。 GDI是對HDI的性別敏感調整,它使用與HDI相同的變數。其不同之處是GDI使用女人與男人之間所取得成就的不平衡來調整每個國家在預期壽命、教育水平和收入方面的平均成就。像HDI一樣,GDI的取值範圍是從0到1,取值為1是表示經過性別調整後可獲得的最高生活水平。因此,更準確的說法是:性別發展指數(GDI)與生育率成反比。 衡量性別平等和婦女地位的指標,除了GDI之外,還有一個指標是性別權力測度(GEM)。構成這個指標的三個變數是:(1)女性在行政和管理職位中所佔的百分比;(2)女性在專業和技術職位中所佔的百分比;(3)女性在議會席位中所佔的百分比。GEM的取值範圍也是從0到1。取值越趨近於1,表示女性的權力水平越高;取值越趨近於0,表示女性的權力水平越低。 生孩子主要是由婦女承擔的。婦女地位越低,生育率越高;婦女地位越高,生育率越低。例如,沙烏地阿拉伯的HDI雖然比較高(2009年達到0.843),但婦女地位比較低,因此生育率較高(2005-2010年平均每對夫婦生3.35個孩子)。 據2006年5月21日《環球時報》報道:「在沙特社會中,婦女的地位非常特殊,她們不能開汽車、不能隨同非直系親屬外出,單身女性不能下榻賓館;在公共場所必須穿黑袍、戴面紗。沙特婦女的就業領域也很有限,開始階段僅限於女子學校、醫院、部分僅對女士開放的慈善機構及一些專門針對女性顧客的商店等。」 或許有人要問:「婦女地位越高,生育率越低?為什麼有一些地位很高的婦女也要生兩個孩子?」事實上,生兩個孩子並不能算是「多生」,因為即使平均每對夫婦都生兩個孩子,還達不到世代更替水平,人口最終還是會緩慢減少的。 發展是最好的避孕藥 提高HDI和GDI有利於降低生育率,那麼,當一個國家生育率過高時,可以採取如下措施來降低生育率:取消城鄉二元戶籍制度,推進城市化;提高婦女、尤其是農村婦女的教育水平,提高婦女就業率;擴大社會保障體系的覆蓋範圍。這些措施不僅對降低生育率和控制人口數量有促進作用,而且其本身也正是值得我們追求的目標。 1974年,聯合國在布加勒斯特召開了世界人口大會,這是第一次世界各國政府之間正式討論人口問題的會議。在這次會議上,印度代表團團長說出了一句名言:「發展是最好的避孕藥。」這是因為:經濟發展就會讓人們享受到更加完善的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使人們不必「養兒防老」;而教育水平較高的婦女,由於要忙於事業和工作,因此生育意願比較低。世界各國的人口發展歷史證明了這個普遍真理:發展經濟和教育是最好的避孕藥。 進行國際間比較可以看到兩種對立現象:一方面,韓國、新加坡、台灣等亞洲經濟發展較快的國家和地區,在上個世紀五、六十年代總和生育率與中國大陸相當,他們沒有推行強制計劃生育,但總和生育率現在比中國大陸還要低;另一方面,印度也沒有推行強制計劃生育,五、六十年代總和生育率也與中國相當,由於印度經濟發展較慢,到了七十至九十年代,它的總和生育率平均每年比中國高出1~2。 印度的總和生育率在1960年是6.57,1970年降到5.77,1980年降到4.95,1990年降到3.80,2000年降到3.06。印度從二戰後一直到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經濟發展比較緩慢,因此總和生育率也下降較慢。但在印度一些經濟發展較快的邦,生育率則下降較快。 根據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阿馬蒂亞?森在《以自由看待發展》一書中的數據,1979年,印度的克拉拉邦總和生育率是3.0,泰米爾納德邦是3.5;到1991年,克拉拉邦的總和生育率降到1.8, 泰米爾納德邦降到2.2。而且,印度這兩個邦的生育率下降都是在沒有任何政府強制的情況下發生的。印度自1991年開始經濟改革以來,一直保持較快的經濟發展速度,2010年印度的經濟增長率達到8.5%,看起來龐大的人口總量並沒有阻礙印度的發展。 強行控制生育率的政策,效果往往不佳。例如,在1980年代,中國實行嚴格的計劃生育政策,但超生現象很普遍(特別是在農村)。進入九十年代以後,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大批農民進城打工,中國的生育率不斷下降。雖然1980年代的生育政策與現在的生育政策相差不大,但實際生育率卻相差很大:1980年代的平均總和生育率為2.5左右,而根據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數據,現在的總和生育率不到1.5。 制度改革的方向 三十年河東,四十年河西。眼下中國的現實,早已從生育率過高轉向了生育率過低,如今的年輕一代,已是「房奴」加「車奴」,他們的生育意願普遍較低,有些年輕夫婦甚至不敢生孩子。他們認為,如果生了孩子,把他(或她)拉扯大,供他上學,待他畢業成人後,還要為他供房,終生為孩子所累,就成了「孩奴」。 2011年8月1日《解放日報》報道:近日發布的《上海年輕夫婦家庭育兒現狀、需求及兒童社會福利政策建議》調查顯示:2010年,上海家庭養育一個0—3歲兒童的直接費用平均為32719.5元,有45.3%的家庭因為育兒壓力太大而放棄生育二胎的機會。 在巨大的生活壓力下,不但有很多年輕夫婦放棄生二胎,甚至還有很多年輕人選擇不結婚,有媒體稱中國已迎來「第四次單身浪潮」。即使結了婚的夫婦,也大多選擇少生或不生孩子。在這種情況下,要提高中國的生育率,僅靠放寬生育政策是不夠的,因為現在即使沒有生育限制,大多數人也不願意多生孩子。要提高人們的生育意願,需要在各種政策制定上有利於養育孩子,具體來說,可從下面幾個方面著手: 一是採取措施遏制房價過快增長,改變住房結構單一問題。近十年來,中國房價經歷了持續的、大幅度的上漲,這是造成中國近十年來生育率下降的一個重要原因。很多年輕夫婦賣不起房子,當然也不敢生孩子。近幾年出售的新房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由投機客購買的,目前處於空置狀態。2010年12月5日,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賀鏗在「2010中國第五屆全面小康論壇」上,針對房價過高問題表示:「地方政府炒地,投機者炒房,是推高房價的直接原因。只有抑制住地方政府炒地與投機者炒房,房價才能調控下來。」 二是進行戶籍制度改革。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表明,中國流動人口已超過2億。大量的農民湧進城市打工,其中有很多是處於育齡期的年輕女工。由於農民工的工資水平比較低,生活條件較差,買不起房子,子女就學面臨困難(費用比城市居民更高),並且由於他們的父母沒有退休工資,他們得養活父母,因此他們的生育意願普遍很低。要提高流動人口的生育率,需要進行戶籍制度改革,讓外來人口獲得當地戶籍,融入當地社區;並保障他們的子女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權。 三是縮小貧富差距。近年來,有關「窮二代」不願生育「窮三代」的話題在網路上和傳統媒體上引起熱議,一些收入不高的年輕人在網路上公開表態不願生育「窮三代」,理由是「窮二代」的孩子,人生一開始就輸在了起跑線,註定要在窮困的環境下艱難掙扎,所受教育也將比社會其他階層落後許多,改變世襲貧困命運的難度加大。他們認為:「與其讓我的孩子一出生就輸在起跑線上,我倒寧願不讓他來到這個世上。」如果不改革社會的分配製度,縮小貧富差距,那麼,很多「窮二代」連一個孩子也不願意生,即使改變生育政策,也不可能提高他們的生育意願。 綜上所述,對於降低或提高生育率來說,生育政策的作用遠遠比不上社會經濟發展以及制度改革的作用大。一對夫婦如果一定要多生一個孩子,那麼生育政策是不可能阻止得了的,因為孩子一旦生下來,計生部門(或其他任何部門)就無權殺死這個孩子;另一方面,一對夫婦如果不想生孩子,那麼即使獎勵生育,他們也不想生孩子。現在很多發達國家都在鼓勵生育,但生育率卻很低。對於相當一部分夫婦來說,不論生育政策是限制生育還是鼓勵生育,他們都要實現生育意願,既不會因為生育政策是限制生育,他們就少生孩子;也不會因為生育政策是獎勵生育,他們就多生孩子。 因此,生育政策的制定者不應高估生育政策的作用,不要以為制定的人口控制目標一定能夠實現。例如,1980年中國制定了在20世紀末將人口控制在12億以內的奮鬥目標。不能說中國的計劃生育抓得不嚴(已經上升到「一票否決」的高度了),然而,「12億人口目標」仍然落空了,在1995年,中國人口突破了12億大關。 現在有一些人口學家認為,將來中國人口開始負增長時,只要放鬆計劃生育,然後生育率就會又回升了。他們以為,生育率是像水龍頭一樣想開就開、想關就關的。這也是計劃者的悲哀,他們按照自己的想像去強行做計劃,然而實際情況顯然比他們的頭腦更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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