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政黨是如何處理黨政關係的

瑞典政黨是如何處理黨政關係的

高鋒

由於工業化進程起步較晚,瑞典現代政黨制度直到一次大戰結束後才形成。議會五個政黨長期共存達近七十年。二十世紀末有幾個小党進入議會,但仍然未能打破社民黨主導瑞典政治舞台的局面。這一議會民主國家中的獨特現象為其政黨政府間關係打下了深刻烙印。

第一節 瑞典政黨政府概況

一、政黨的產生與政黨政府的沿革

瑞典現代政黨制度的產生是其工業化進程的產物。普選權與議會民主的勝利又促進了瑞典政黨制度的成熟和經濟現代化的發展。

(一)首次憲法改革 十九世紀初當議會民主已經在西歐取得決定性勝利時,瑞典還是個君主制國家。1809年瑞典在對俄戰爭中慘敗,其固有領土近一半被割占。獨裁而無能的國王為國家帶來的沉重災難使人們決心進行變革,以追上歐洲的發展。這一年,瑞典制定了憲法並決定按照分權原則對王權進行制約。憲法規定國王的所有決策都必須得到國務委員會的批准和副署,立法權也必須由國王和議會平等分享,而國家的財權,特別是徵稅權只能掌握在議會手裡。為了保證這些改革的實施,1810年瑞典還從資產階級革命的故鄉--法國「引進」了一位赫赫有名的元帥來做國王。但這位波拿多特一世(Jean Baptise Bernadotte)的獨裁作風絲毫不亞於他的前任。1809年憲法在後來的半個多世紀中實際上名存實亡。

 十九世紀下半葉瑞典開始了工業化進程。隨著工業、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新生資產階級力量不斷增長。圍繞著維護憲法和制約王權問題議會裡出現了保守主義和自由主義兩派。多數議員認為,要使瑞典跟上歐洲發展之關鍵在於改革國家政治制度,使議會體制更加反映社會發展現實和正在上升的資產階級利益。1866年瑞典決定把議會由等級制改為兩院制,議會第二院(The Second Chamber)即下院實行直接選舉。但其在選舉人和被選舉人之收入和財產上的規定使議會上院變成了貴族、大地主和大商人的天下,下院變成了主要有工廠主、商人和農場主等新興資產階級代表參加的論壇,而廣大勞苦大眾仍被排除在議會之外。

( 二)現代政黨組織的出現

 這次改革發生於瑞典工業化起步之際,反映了新生的資產階級參政的要求。議會由過去的每五年開一次會改為每年召開會議,在國家政治生活中影響明顯增長。議會中的政黨活動也隨之活躍起來,因議會中爭論的問題不同,議員中經常出現不同的黨派。但當時的黨派組織很不穩定。1867年瑞典議會中成立的第一個政黨是農民黨(The Peasant Party)。作為地主階級和封建貴族的代表,它在後來的二十年中在議會中起著主導作用。1900年議會中的自由主義組織聯合成立了自由聯合黨(Liberal Union Party)。1902年該黨成立了全國性自由黨競選組織,開始向議會之外發展。1904年農民黨與議會其它保守主義組織聯合建立了全國性競選組織,也開始向全國發展。它們分別是自由黨(The Liberal Party)和保守黨(The Conservative Party)的前身。這時工業化在全國迅猛發展,大批農民破產後轉入工業使瑞典出現了一個人數眾多的無產階級。馬克思主義由此在瑞典得到迅速傳播。1889年社會民主工人黨(簡稱社民黨)成立後積極投入並領導了瑞典工人階級爭取政治民主權利和改善經濟條件的鬥爭。1896年該黨領導人布蘭亭(Hjalmar Branting 1860-1925)當選為全國議員,1906年該黨在議會成立社民黨議會黨團,從而完成了由群眾性政黨向議會政黨的轉變。

隨著社民黨的崛起,議會由保守黨為主導開始向保守黨、自由黨和社民黨三足鼎立方向發展。1910年一批中下層農民代表從保守黨分離出來並於1913年成立了農民協會(The Farmers Federation)。1915年代表中上層農民和中小地主利益的農民全國協會(The All Swedish Peasants Union)成立。這兩個農民組織在1917年大選中同時進入議會,從而也完成了由群眾性組織到議會政黨的轉變。1921年這兩個組織合併成為農民協會(The Peasants Association),就是今天的中央黨(The Center Party)的前身。

 這時蓬勃發展的社民黨卻發生了分裂。由於黨內對什麼是社會主義和如何實現社會主義等問題上存在嚴重分歧,1917年社民黨青年組織和一部分知識分子黨員分裂出來,成立了社會主義左翼黨(The Socialist Left Party)。在同年大選中該黨也進入議會。1921年,這個黨在十月革命的影響下改名瑞典共產黨(The Swedish Communist Party)並加入了第三國際。這個黨幾經演變,最後變成了今天的左翼黨( The Left Party)。

(三)公民選舉權的擴大

 瑞典現代政黨制度發展與瑞典公民普遍選舉權的變革是分不開的。公民選舉權的不斷擴大使中下層民眾得以參與政治事務,與他們聯繫密切的政黨隨之得到了較快發展。

如前所說,1866年議會改革對新生的資產階級參政提供了機會,但選舉法關於選舉人和被選舉人的財產與收入等的諸多限制,使得絕大多數勞動人民對國家大事難以問津。因此,社民黨自一誕生就把普遍的、平等的公民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作為其實現工人階級社會解放的重要目標。自由黨為了正在上升的資產階級利益和與保守黨爭奪選民的需要也積極地支持這一主張。1902年5月15日議會在自由黨提議下,首次討論普選權問題。同一天社民黨在全國發動12萬工人舉行罷工支持這一正義主張。這次會議雖然沒有就普選權改革通過任何決議,但在群眾強大壓力下議會不得不在原則上同意實行這一改革。

為了爭取主動,1907年保守黨就選舉權改革問題提出了妥協方案。儘管社民黨堅決反對,這個方案在保守黨和部分自由黨議員支持下獲得了通過。法案決定不再對下院選舉人和被選舉人提出財產要求,但要求他們是年滿24歲、服完兵役並連續三年交納稅收的男性。上院中選舉中對被選舉人的年收入要求被降至3000克朗或有5萬克朗的財產。在省市議會選舉中,富人和其財產的選舉權被限制在窮人的40倍以內。這次改革雖然很不徹底,但它對富人及其財富的權力進行的約束和其它變革,仍然使有選舉權的人數佔總人口比例由1908年的9.4%上升到19.3%。1911年大選首次實行這一制度,社民黨在下院席位中由35席增加到64席,與保守黨並列為議會第二大黨。1914年大選中社民黨躍居議會下院第一大黨。1917年大選中社民黨與自由黨獲勝後組成了以自由黨領袖為首相的聯合政府。1918年政府在議會提出了普選權法案,主張給婦女以選舉權並取消對選民的收入和財產要求。這一法案在議會下院得到通過,但在上院卻被否決。同年夏天,歐洲大陸革命氣氛高漲,聯合政府抓住時機再次提出普選權法案並使之獲得通過。

 這項改革使有選舉權的民眾由佔總人口的19%猛增到54%。1926年著名的社民黨理論家尼爾斯.卡萊比(Nils Karleby)這樣說:「金錢和選票都是人們施加影響的方式。同等的財力和同等的選票都是人們想往的。平等的選舉權雖然並不能給人以同等的影響,但選舉權可以成為購買力的補充。通過普選權人們可以贏得進行國家干預的機會,進而影響購買力的分配。」歷史的發展證實了這一論斷。1隨著這一改革的實施,數以百萬計的勞動人民開始行使其政治權利,從而改變了瑞典政黨之間的力量對比。

( 四)走向議會民主

 選舉權的改革與擴大促進了政黨制度的發展,加強了議會的地位,促使國家權力由封建王室向民選機構的轉移,從而加快了國家政治體制由君主制向君主立憲制或議會民主制的變革。瑞典國王預感到這一變革對王權的致命威脅。1907年古斯塔夫五世(Gustaf Ⅴ,1907-1950)拒絕出席其加冕儀式,以表達其日漸被貶為象徵性和禮儀性代表的不滿。一次大戰爆發前夕,三萬多農民聚集在王宮廣場上抗議政府裁減軍備的政策。古斯塔夫五世感到他奪回政權的時機到了。1914年春他在王宮廣場上公開發表的反政府講話觸發了一場憲法危機。在國王拒絕收回其講話情況下,自由黨首相宣布政府辭職,國王所喜愛的保守黨人上台組閣。但在1917年大選慘敗後保守黨首相拒絕留任。國王不得不召見獲勝的自由黨主席艾登(Nils Ed′en),並忍痛答應他提出的兩個條件:自由黨將與社民黨聯合組成政府;國王將忠誠地接受政府政策,並不再擅自發表政治性講話。這一事件和1918年的普選權改革勝利標誌著議會民主在瑞典取得了決定性勝利。

(五)瑞典政黨及其力量對比的演變

1921議會首次按照新選舉權法進行大選,議會中左翼政黨得票上升,右翼政黨影響下降,五大政黨力量對比出現了明顯變化。社民黨得票36.2%,增加6.5個百分點,共產黨7.8%,增加1.4個百分點。保守黨得票25.8%,下降2.1個百分點,自由黨得19.1%,下降2.7個百分點;農民協會11.1%,下降3.1個百分點。資產階級政黨在議會仍然保持多數。其它一些小黨也參加了選舉,但都未能進入議會。

這樣,一次大戰結束之際,也就是瑞典工業化基本完成之時,其現代政黨格局正式形成。之後雖然舉行過多次大選,但議會中這種五黨共存的局面,直到1988年環境黨(The Environmental Party)進入議會才被打破。蘇聯東歐巨變後,兩個右翼政黨――基督教民主黨(The Christian Democratic Party)和新民主黨(The New Democratic Party)1991年大選後同時進入議會,而環境黨卻因競選失利而被拒之門外。1994年大選中環境黨得以重返議會,而新民主黨因其領導人公開支持種族主義而被選民所拋棄。議會中這種七黨共存的局面被後來的幾次選舉固定下來。

瑞典議會中這種長期穩定的政治格局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其選舉法規定,一個黨在大選中得票必須超過總票數之4%或者在全國24個選區中的某個選區得票超過12%才能進入議會,可能是主要原因。國家對進入議會的政黨按其在議會席位多少提供財政支持,全國大選與省、市兩級地方選舉在同一天舉行等,也使得那些新成立的小黨難以與大黨相競爭。

保守黨主要代表封建貴族、大地主、大資本家和高級軍官的利益。1914年後長期保持著議會第二大黨地位。1930年前曾四次組織少數派政府。1938年它改名為右翼全國組織,1952年又改稱為右翼黨(The Rightist Party), 1969年改名為(The Moderate Union Party)溫和聯合黨,又稱保守黨。1928年保守黨曾得票29.4%,之後逐步下降。七十年代布曼(G Boman)任主席時,該黨減少了極右翼色彩,也不再籠統地反對社會改革和社會福利,使該黨地位回升。其新自由主義主張受到一些中產階級選民的支持。1979年它再次成為第一大資產階級政黨。1976年至78年,1979至1981年它兩次參加由中央黨主席為首的三黨聯合政府;1991年至1994年它曾聯合基督教民主黨、中央黨和人民黨上台執政。近年來該黨大幅度調整政策,由福利社會反對者轉為「擁護者」。在2006年選舉中它與中央黨、人民黨和基督教民主黨組成競選聯盟,吸引了大批中間選民,得票升至26.2%。10月以保守黨主席瑞菲爾特(Fredrik Reinfeldt)為首相的四黨聯合政府上台執政。

中央黨原名是農民協會,1936年至1939年和1951年至1957年曾四次與社民黨聯合組閣,1957年因職工退休金問題與社民黨分手並退出聯合政府。1958年它改名中央黨,其政策重點由維護農民利益向維護生態平衡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方向調整,在政治上它逐漸向人民黨和其它資產階級政黨靠攏。隨著中間階層力量的增長和環境保護問題的上升,中央黨得票增多。在1973年大選中該黨主席費爾丁(T Falldin)狠抓核電站安全問題,一舉得票25.1%並使其躍居議會第二大黨。1976年和1979年它曾兩次聯合人民黨和保守黨組閣, 1991年至1994年又曾參加保守黨組織的資產階級聯合政府。在2006年大選中得票7.9%,參加以保守黨為首的四黨聯合政府。

自由黨強調個人的權利和發展機會,主張保護企業自由競爭。該黨早期主張禁止飲酒,並將這一主張寫入了黨綱。但在1922年的公民投票中這一主張被公眾否決。該黨1923年因此分裂成兩個黨。1934年它們重歸於好後成立了人民黨(The Peoples Party)。之後該黨開始重視人們的社會權利和公平競爭。1948年在其主席貝梯爾?奧林(Bertil Ohlin,諾貝爾經濟獎獲得者)領導下該黨曾取得了得票24.4%的好成績,隨後力量逐步下降。除了二十年代該黨兩次組織少數派政府外,1981年至82年也曾單獨執政。人民黨還曾經參加過中央黨和保守黨分別領導的四屆聯合政府。在2002年大選中,該黨得票13.3%。但在2006年大選中,該黨通過電腦竊取社民黨競選計劃的醜聞被暴光,得票下降至7.5%。

瑞典社會民主工人黨是一個社會主義政黨。在其成立後的100多年裡,其絕大多數黨員是集體入黨的工會會員,人數曾達到百萬之眾。1990年其放棄工人集體入黨制度後黨員人數下降到15萬人。該黨理論上以馬克思主義的歷史唯物主義為基礎,主張將市場經濟與資本主義相區別,反對資本主義權力制度。自瑞典實行普選權以來,社民黨始終是瑞典第一大黨。1917年它首次參政,之後在二十年代曾三次組織少數派政府。自1932年到2006年的74年里,該黨執政65年,因而是西方國家中執政時間最長的社會主義政黨。1936至1939年、1951至1957年它與農民協會聯合組閣,二次大戰期間曾領導戰時全國聯合政府。1976年社民黨在連續執政44年之後下野。1982年重新上台後開始減少國家干預和改革國有企業,但堅持維護其龐大的社會福利制度。1991年因泡沫經濟破產再次下野。1994年上台後該黨堅決整頓政府財政,改革社會福利和稅收制度並取得一定成功。但在2006年大選中其竟進入議會才被打破。蘇聯東歐巨變後,兩個右翼政黨――基督教民主黨(The Christian Democratic Party)和新民主黨(The New Democratic Party)1991年大選後同時進入議會,而環境黨卻因競選失利而被拒之門外。1994年大選中環境黨得以重返議會,而新民主黨因其領導人公開支持種族主義而被選民所拋棄。議會中這種七黨共存的局面被後來的幾次選舉固定下來。

瑞典議會中這種長期穩定的政治格局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其選舉法規定,一個黨在大選中得票必須超過總票數之4%或者在全國24個選區中的某個選區得票超過12%才能進入議會,可能是主要原因。國家對進入議會的政黨按其在議會席位多少提供財政支持,全國大選與省、市兩級地方選舉在同一天舉行等,也使得那些新成立的小黨難以與大黨相競爭。

 (六)主要瑞典政黨情況

現在瑞典議會中共有七個政黨。其中五黨是老黨,起碼有70年以上歷史。按意識形態從右向左,它們分別是保守黨、中央黨、人民黨、社民黨和左翼黨。還有兩個新近進入議會的政黨:環境黨和基督教民主黨。前者歷史較短,後者卻已有40多年歷史。其主要情況如下:

保守黨主要代表封建貴族、大地主、大資本家和高級軍官的利益。1914年後長期保持著議會第二大黨地位。1930年前曾四次組織少數派政府。1938年它改名為右翼全國組織,1952年又改稱為右翼黨(The Rightist Party), 1969年改名為(The Moderate Union Party)溫和聯合黨,又稱保守黨。1928年保守黨曾得票29.4%,之後逐步下降。七十年代布曼(G Boman)任主席時,該黨減少了極右翼色彩,也不再籠統地反對社會改革和社會福利,使該黨地位回升。其新自由主義主張受到一些中產階級選民的支持。1979年它再次成為第一大資產階級政黨。1976年至78年,1979至1981年它兩次參加由中央黨主席為首的三黨聯合政府;1991年至1994年它曾聯合基督教民主黨、中央黨和人民黨上台執政。近年來該黨大幅度調整政策,由福利社會反對者轉為「擁護者」。在2006年選舉中它與中央黨、人民黨和基督教民主黨組成競選聯盟,吸引了大批中間選民,得票升至26.2%。10月以保守黨主席瑞菲爾特(Fredrik Reinfeldt)為首相的四黨聯合政府上台執政。

中央黨原名是農民協會,1936年至1939年和1951年至1957年曾四次與社民黨聯合組閣,1957年因職工退休金問題與社民黨分手並退出聯合政府。1958年它改名中央黨,其政策重點由維護農民利益向維護生態平衡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方向調整,在政治上它逐漸向人民黨和其它資產階級政黨靠攏。隨著中間階層力量的增長和環境保護問題的上升,中央黨得票增多。在1973年大選中該黨主席費爾丁(T Falldin)狠抓核電站安全問題,一舉得票25.1%並使其躍居議會第二大黨。1976年和1979年它曾兩次聯合人民黨和保守黨組閣, 1991年至1994年又曾參加保守黨組織的資產階級聯合政府。在2006年大選中得票7.9%,參加以保守黨為首的四黨聯合政府。

自由黨強調個人的權利和發展機會,主張保護企業自由競爭。該黨早期主張禁止飲酒,並將這一主張寫入了黨綱。但在1922年的公民投票中這一主張被公眾否決。該黨1923年因此分裂成兩個黨。1934年它們重歸於好後成立了人民黨(The Peoples Party)。之後該黨開始重視人們的社會權利和公平競爭。1948年在其主席貝梯爾?奧林(Bertil Ohlin,諾貝爾經濟獎獲得者)領導下該黨曾取得了得票24.4%的好成績,隨後力量逐步下降。除了二十年代該黨兩次組織少數派政府外,1981年至82年也曾單獨執政。人民黨還曾經參加過中央黨和保守黨分別領導的四屆聯合政府。在2002年大選中,該黨得票13.3%。但在2006年大選中,該黨通過電腦竊取社民黨競選計劃的醜聞被暴光,得票下降至7.5%。

瑞典社會民主工人黨是一個社會主義政黨。在其成立後的100多年裡,其絕大多數黨員是集體入黨的工會會員,人數曾達到百萬之眾。1990年其放棄工人集體入黨制度後黨員人數下降到15萬人。該黨理論上以馬克思主義的歷史唯物主義為基礎,主張將市場經濟與資本主義相區別,反對資本主義權力制度。自瑞典實行普選權以來,社民黨始終是瑞典第一大黨。1917年它首次參政,之後在二十年代曾三次組織少數派政府。自1932年到2006年的74年里,該黨執政65年,因而是西方國家中執政時間最長的社會主義政黨。1936至1939年、1951至1957年它與農民協會聯合組閣,二次大戰期間曾領導戰時全國聯合政府。1976年社民黨在連續執政44年之後下野。1982年重新上台後開始減少國家干預和改革國有企業,但堅持維護其龐大的社會福利制度。1991年因泡沫經濟破產再次下野。1994年上台後該黨堅決整頓政府財政,改革社會福利和稅收制度並取得一定成功。但在2006年大選中其競選舉措失當,得票下降至35%並下野。

 六十年代後期瑞典共產黨在赫爾曼松主席(C H Hermansson)領導下開始脫離蘇聯控制並向歐洲共產主義靠攏。1967年它改名為瑞典左翼黨――共產黨人(The Swedish Leftist Party—Communists)。在這之後的年代裡它雖然並不事事支持社民黨,但長期支持社民黨執政。隨著蘇聯東歐發生巨變,1990年該黨改名為左翼黨,政策上更加向社民黨左翼靠攏。為了幫助該黨保住在議會中席位,每次大選中都有一些社民黨人私下投它的票。左翼黨也投桃報李,明確支持社民黨執政。2006年大選中得票5.9%。

環境黨成立於1982年,以維護瑞典生態平衡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為宗旨。1988年它大選中得票5.5%,首次跨過4%選票的議會門檻,從而打破了議會近70年的五黨共存的局面。1991年大選失利後被議會拒之門外。1994年大選後重返議會。在2002年大選中環境黨得票4.6%,與左翼黨共同支持社民黨執政。2006年大選得票5.2%.

 基督教民主黨1964年成立。政治上它與保守黨接近,但主張市場經濟必須以基督教義和倫理道德為基礎。1991年進入議會後,該党參加了以保守黨主席為首的四黨聯合政府。2006年大選中得票6.6%,再次參加上述四黨聯合政府。

 六十年代後期,瑞典議會中五大黨變成了相互對立的兩大派。社民黨和左翼黨合稱為「社會主義集團」,而保守黨、人民黨和中央黨組成了「資產階級集團」。後來進入議會的環境黨選擇了前者,而基督教民主黨加入了後者。這種兩大集團對立的局面開始於冷戰時期,但目前這一格局大體上繼續存在。

二、執政黨地位的合法性來源

自1866年瑞典議會改革以來,瑞典國家政治生活的重心不斷由王室向議會轉移。治理國家的權力被授予政府,而政府依賴於議會的信任。一個政黨或者政黨集團能否上台執政取決於其在議會中的地位,在於其能否得到議會多數的支持或者容忍。議會和在野黨通過不同方式對政府進行監督和制約,在必要時可提出不信任案,對大臣乃到整個政府進行彈劾。

執政的合法性來自議會

自1917年議會民主在瑞典取得勝利後,國王失去了對政府任命問題上的決定權,但依照法律條文,在政府更迭時國王有責任尋找並向議會推薦新首相候選人。1970年新憲法把國王形式上的這點權力,也交給了議長。憲法規定,議長根據大選後的議會形勢得與議會各黨首先是第一大黨領導人進行協商,之後與議會副議長交換意見,尋找並向議會推薦可能為議會接受的首相候選人。議會得到提名後在四天內須對之進行表決。如果多數議員反對這一提名,議長得重新與各黨領導人進行協商。如果議長提出的候選人連續四次被議會否決,議長得解散議會,宣布重新進行大選。只要議員反對票不超過半數,新首相即可向議會提出其施政綱領和政府成員名單並走馬上任。政府組成後,議會繼續對政府進行監督,,可隨時對某個大臣(甚至首相)提出不信任案。該案一旦被議會多數批准,首相得撤消該大臣的職務。而首相一旦失去議會信任,議長得宣布解散政府。

瑞典政府執政的合法性來自議會,來自議會多數議員的支持或者容忍。近三十年來瑞典發生了11次政府更迭。其中1986年帕爾梅首相遇剌和1996年卡爾松首相急流勇退、主動辭職 。1978年和81年三黨聯合政府發生分裂,而發生政府更迭。1990年卡爾松政府因其重要提案未能獲得議會批准而宣布辭職。另外6次都是議會力量對比變化的結果。1976年,79年,82年,91年、94年和2006年大選後執政黨失去了議會多數支持,政府不得不向議長提出辭職。

議會是政府與國家之間的聯繫紐帶,議會多數的支持是政府順利執政的關鍵。瑞典是法制國家,政府對國家的領導和對經濟的干預主要通過制定和修改法律來實現。法律規定,政府預算和其它所有政府提案都必須得到議會批准。因此政府只要取得議員多數的支持,其提案就很容易地通過議會審議和批准,它也就能順利執政。如果一個小黨僅僅是靠議會多數的容忍過日子,其執政也就變得比較困難。1981年至1982年人民黨少數派政府的提案在議會常設委員會裡常常被擱置或者被改得面目全非,拿到議會大會去討論時又會再次受到種種挑剔和責難,甚至最後被否決。但社民黨做為議會第一大黨,戰後五十多年裡曾多次在左翼黨或其它政黨的支持下,以少數派政府的形式執政。

為了取得執政的合法性,各政黨在大選中都極力取得選民支持,以便在議會爭得儘可能多的席位。與此同時他們也十分重視對黨員的紀律教育,以保證其當選議員對黨的忠誠。瑞典選民在大選中投的是某個政黨的票。選民在選舉之日將其支持的某個政黨的候選人名單放在特定的信封中並投入票箱,也就投了該黨的票。選舉後各黨按得票比例分得議員席位。該黨在某個選區贏得議席時,其候選人得按該黨選票上的名單順序分配議席名額。候選人及其排列順序是該黨省級組織商中央後確定的。但自1997年始選民可以在某黨選票上指定自己所喜愛的候選人。如果這個候選人在該選區得到該黨得票總額8%以上的提名,就可以比選區內該黨其它候選人更優先當選。每個當選的議員在所有問題上都完全有權決定自己的立場。因此,各黨在決定其候選人時特別重視他們的可靠性。各政黨還對當選議員經常不斷地加強紀律教育,以便約束他們的行為,特別他們是在關係到黨的路線的重大問題上的立場。在絕大多數情況下,議員們在重大問題上都能按照本黨領導的意圖進行投票,特別是社民黨和左翼黨等紀律嚴格的社會主義政黨。資產階級政黨雖然比較鬆散,但在重大問題上其議員也能遵守本黨紀律。1973年瑞典議會由兩院制改為一院,350名議員全部由直選產生。但誰也沒想到同年大選後的議會中卻出現了兩大集團得票相等的僵局(175對175)。在野三黨當即要求社民黨政府下台,但它們又缺少推翻政府所需的議會多數。社民黨首相奧洛夫·帕爾梅(Olof Palme)決定在左翼黨支持下繼續執政。這一決定使瑞典議會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局面。當議會通過投票沒法決定政府提案時,人們只好通過抽籤來決定輸贏。因此當一個人民黨議員1974年公開宣稱將根據本人觀點投票時,引起了整個資產階級集團的恐慌。該黨主席表示,議員雖然可以自行決定投票立場,但在與黨的政策有分歧時,得事前報告議會黨團並與之進行討論後,方可投票。這一措施使得該黨議員背離黨的立場投票的事沒有出現。

歷史上僅有一次例外。1958年社民黨政府為爭取民眾對其建立與職工收入相聯繫的補充退休金提案的支持,決定解散議會提前舉行大選。大選後社民黨和左翼黨雖然獲得了微弱多數,但由於議長(社民黨人)按當時的規定不能參加投票,從而使議會下院出現了115對115的僵局。在表決時,人民黨議員克尼哥松(T K?nigson ,冶金工人)在本黨方案已經失敗情況下宣布不支持保守黨人反對退休金改革的議案。他的棄權使得這場關係著數百萬職工的退休金的長達數年的鬥爭最後以社民黨的勝利而告終。克尼哥松議員因為在這個重大問題上沒有與本黨保持一致而失去了該黨的再任提名。

一個政府有了多數議員的支持或容忍,其執政就有了基礎,有了合法性。在議會支持者越多,其執政就越容易。有時個別議員的投票也會起舉足輕重的作用,但這種情況不是經常發生的。經常起作用的是絕大多數議員的意願走向,而他們的行為取捨又往往取決於多數選民的意願和黨內紀律的約束。由於瑞典政黨組織紀律性強,支持性政黨在議會重大問題投票中都與其政府保持一致。支持性政黨與政府之間的這種密切合作、命運與共的關係是瑞典政黨與政府關係的一大特點。

第二節 瑞典政黨與人事任命

Y一,人事任命中的權力關係

瑞典國家行政機構主要有三級:國家、省(21個)和市政區(289個)。中央政府設十個部。除政府各部外國家一級還有330個局級行政管理機構。執政黨通過政府首相任命政府大臣(約20人)、國務秘書、新聞秘書和高級顧問等共約150名高級官員,從而控制著中央政府。省長和行政管理局長等其它官員都是非政治性官員,其任命由議會各黨協商決定。

  (一)議會機構的選舉 每次大選之後都要選舉和任命議長、副議長、秘書長和議會常設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等大批議會官員。這些機構的組成基本上是按各黨在大選中的得票比例分配協商產生的,也就是說與各黨在大選中的得票比例是一致的。具體工作由議會內部選舉委員會進行籌備。每個議會政黨在這個選舉委員會都有代表,人數多少與其得票比例相一致。它與議會各黨就議會內部各機構的職務分配進行協商,就統一的候選人名單達成一致後,由議會大會鼓掌一致通過。議長通常由議會第一大黨或者政黨集團代表出任,副議長則由議會其它主要政黨出任(每黨一個)。但在一定數目議員要求投票表決時,這些職務的任命得通過秘密投票產生。

  (二)國家官員的任命 憲法規定由議會議長提名政府首相。但其提名得經議會批准。在政府失去議會信任或政府首相辭職又或首相去世時,議長得尋找並向議會提出新的首相候選人。首相通常是由得到議會多數支持或容忍的政黨領袖或政黨集團領袖擔任。首相作為政府的首腦,有權任命政府其它成員。首相在獲得議會正式任命後即可在向議會宣讀其施政綱領的同時向議會提交內閣成員名單,之後帶領大臣們出席由國王主持的內閣會議,從而完成了政府組建的全部手續。

無論是聯合政府還是一黨政府首相,他們所任命的大臣基本上都是支持性政黨的領導人和高級幹部,其中許多人是該黨議員。這樣做有利於協調執政黨與政府的關係。1976年和1979上台的三黨聯合政府成員中一多半是這些黨的核心領導,包括三黨的主席和各黨的領導核心成員。但兩屆三黨政府仍因內部矛盾而中途破裂。1991年四個資產階級政黨聯合組閣時,他們吸取了這些教訓,在政府21個大臣中竟有15個屬於各黨的執行委員。1982年上台的社民黨政府的19個大臣中有12個中央委員,其中有5名中央常委。帕爾梅首相(O Palme)遇剌後,1986年由卡爾松(I Carlsson)組織的新政府中,黨的中委佔有相同的比例。1994年社民黨在經濟危機中重新上台時,為了使黨組織更好地配合其政策調整,政府的一半成員是中央常委或後補常委。傳統上瑞典政府都是由執政黨主席或執政聯盟之主要政黨領袖出任首相。大臣們無論是由首相一人決定還是由參政黨領袖共同決定,都是由執政黨精英或者骨幹組成。執政黨領導層與政府內閣的這種高度融合是瑞典政府政黨制度的另一個顯著特點,也是兩者相互支持、相互依賴的根本原因。

(三)地方官員的任命

傳統上瑞典實行地方自治,因此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官員任命沒有直接影響。而執政黨對地方官員的任命影響大小取決其在省、市議會中的地位。瑞典省級行政管理分兩塊:省長領導下省政府和民選的自治機構----省議會(蘭斯亭)。前者是中央政府的延伸,代表中央政府對省政區進行管理。省長如同行政管理局長,屬於非政治性官員,由政府與在野黨協商後任命,任期為六年。省政府的任務主要是制定地區發展規劃、促進地區發展和維護地方治安等。省議會和全國議會及市政區議會一樣都是每四年選舉一次,都有徵稅權。當選政黨按得票比例分配席位,從而分配在省議會及其管委會的權力。蘭斯亭及其管委員會主要負責省區醫療衛生、交通和業餘教育工作。市議會選舉同全國議會和省議會同時舉行,由選舉中得到多數的政黨或政黨聯盟組成市政委員會,對該區內的中小學教育、老幼護理、住房、社會福利和城市交通等進行管理。與許多國家不同,瑞典市政區議會主席對外稱市長,履行代表性職責。但由市政委員會及其下屬專業委員會對市政區進行行政管理。這些委員會的職位的分配主要根據各黨在地方選舉中得票多少而定。

中央政府對省議會管委會和市政區各級領導沒有任免權和管轄權,對地方工作,除由省政府分管的部分外,也沒有指揮權。因為中央執政黨在地方議會中屬於在野黨的情況時常發生,各黨對地方官員任命和地方事務的影響大小取決於其在地方議會中的地位。但中央政府通過預算撥款對地方事務也有一定影響,各黨議員在全國議會中也經常就地方事務進行跨黨派合作。

二、執政黨對人事任命的控制

瑞典各政黨特別是長期執政的社民黨重視對幹部的培養。它們平時注意對黨員積極分子進行各種政治訓練,將其中一些優秀分子選入各級政府、議會和其它機構,讓他們學習並掌握執政黨所需業務與技能,在實踐中鍛煉成長並在需要時將其推上各級領導崗位。在整個過程中這些幹部必須向黨的相應機構報告工作,黨組織根據其表現情況不斷進行篩選,從而控制並影響著各級官員的任命。

執政黨對中央政府人事的控制主要通過該黨領袖出任政府首相併任命大臣和其它政府高級官員來實現的。在部長任命問題上,一黨政府和多黨聯合政府之間存在著明顯的不同。如政府僅由一個政黨組成,部長的任命就變成政府首相個人的事,人們說,首相應該有權組織自己的團隊。在戰後瑞典16屆一黨政府中,除了1981年至82年的人民黨政府外,都是社民黨政府。社民黨主席在選擇內閣大臣時從來沒有開過中央委員會或者常委會。僅帕爾梅首相在個別任命問題上曾徵求過某個黨內元老的意見。在組織聯合政府時,情況有所不同。戰後瑞典曾有8屆聯合政府,包括3屆社民黨與農民協會組成的聯合政府和5屆資產階級聯合政府。在這些政府特別是資產階級聯合政府中,首相雖然形式上掌握著大臣們的任命大權,但這個權力往往被局限為由他決定的參加政府的本黨人選。對於聯合政府中來自其它黨的候選人,首相雖然可以提出異議,這種事情也確實發生過。但一般說來,這些人原則上是由推薦他們的政黨領袖確定的。執政黨領袖們在任命大臣時雖然一般不召開任何會議,但他們所任命之大臣基本上全是黨內精英,其出發點是實現該黨的綱領和長期執政的目標,因而也就體現了支持性政黨的意志和利益。

執政黨對人事任命的控制還體現在其領袖以政府名義任命政府各部國務秘書(常務副部長)、新聞秘書和專家、顧問等。這些人一般由各部部長推薦,由政府任命。他們之所以得到黨的領袖的青睞與黨內的長期培養和推選是分不開的。政府內這些政治性任命加在一起共約150人。其它政府官員(約4500人)都是國家公務員,不隨政府更迭而進退。

執政黨還與在野黨協商任命省長、國家行政管理局長和某些駐外大使等高級職務以及各行政局局務委員會、大學管理委員會委員和國有企業董事等職務(詳見下文)。在這些任命中執政黨雖然要考慮在野黨的意見,努力使分配公平合理,但執政黨理所當然地有著更大的發言權和影響力。

三、在野黨對人事任命的制約

在野黨對政府大臣和其它高官的任命直接影響較小。但在野黨對政府高級官員進行嚴格監督,並在必要時隨時對其提出不信任案,迫使政府在選擇並任命其高級官員時不得不進行慎重考慮。對內閣之外的其它高級官員,在野黨則有著較大的影響。如前所述,自70年代以來瑞典政界形成一種慣例,對下台的大臣、國務秘書甚至包括一些想要退出政界的政黨領導人(不到退休年齡者),政府有責任為其在公共部門安排某些高級職務,例如國家行政管理局局長、省長、國有企業董事長和一些駐外大使等。各黨還可以向國家行政局、大學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等公共部門派出代表參加其管理工作。朝野雙方經常就這類任命進行協商並做出安排。因此,這些單位的第一把手中有不少是在野黨精英甚至前領導人,但這時他們已不再為本黨工作,而是效命於國家。

第三節 瑞典政黨與政策過程

政策過程中的權力關係

在政策的制定過程中執政黨與政府的關係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政府是由一黨組成還是聯合執政,這兩者在政府的組建上和政府的日常運作上有著重大區別。同樣是聯合政府,其支持性政黨里有沒有一個主導性政黨對政府的決策也有重大影響。聯合執政的政黨對政府決策通常有著較大制約。1976年大選中資產階級三黨獲得議會多數,中央黨得票最多(86席),超過其它兩黨,因此中央黨主席得以出任首相。但三黨間除了在反對社民黨執政問題上有著共同點外,在其它問題上分歧很大。其通過談判制定的執政綱領,實際上是三黨綱領的混合物。在執政過程中,保守黨與兩個中間黨派相互競爭,互不相讓,對政府決策造成了很大制約。在1978年的關於核電站問題的公民投票中三黨乾脆分道揚鑣,支持核能源的保守黨和反對核電站的中央黨同時退出政府,由人民黨單獨執政。1979年大選中保守黨得票上升並超過其它兩黨,但兩個中間黨派加在一起,票數仍然比保守黨多,因此新的三黨政府仍由中央黨主席擔任首相。在執政中三黨繼續爭鬥不已。1981年社民黨乘虛而入,與兩個中間黨派就稅制改革問題進行談判並達成協議,導致保守黨退出政府。執政三黨在重大政策問題上各執己見,互不妥協,不僅對政府決策造成極大制約,而且最後斷送了聯合政府。1991年,上述三黨和剛剛進入議會的基督教民主黨在新民主黨支持下上台執政。這次它們接受了教訓並以保守黨和人民黨共同競選綱領為基礎進行了艱苦談判。四黨領袖各自帶著專家對每個政策問題都逐個進行討論並尋找共同解決方案。在談判過程中他們將所有妥協方案帶回本黨中央及其議會黨團,在更大範圍內尋求支持與諒解。談判所達成的協議成為聯合政府政策的基礎。四位政黨領袖進入政府後,又各自派出專家在首相府內對政府決策進行協調。在專家們無法達成共識時四黨領導人再進行最後討論和判決。由於執政黨在執政過程中堅持協調一致,與前兩屆三黨政府不同,聯合政府得以善始善終,但因四黨之間政策分歧太多,而且還要與政府外的支持黨――新民主黨協商,以致決策進程十分緩慢,難以遏制迅速發展的經濟危機。它們執政三年期間瑞典GDP下降5%,公開失業率由1.5%上升到8%,政府財政開支由1990年的盈餘(相當GDP之4%)變成巨額赤字(GDP之12.3%),國債佔GDP比例由42.3%上升至77.9%,以至人心思變,1994年大選後四黨政府被迫下台。政府對其支持黨的依賴和由此造成的決策遲緩低效最後斷送了四黨聯合政府。

社民黨在其長期執政過程也曾與它黨合作或結成聯合政府。但社民黨作為第一大黨,力量遠遠超過其合作夥伴,加上其黨內凝聚力強,其領導的政府在與支持性政黨關係中表現出很強的自信,在政府運作中也表現出很大的自主性。1932年社民黨在經濟蕭條中獲得大選勝利。大選後該黨(104席)與農民協會(36席)立即開始談判,以對農產品進行補貼的許諾換取了其對社民黨組閣的支持。新政府在議會穩定多數支持下決定通過發行公債和提高稅收等措施籌款興建鐵路、公路和港口等基礎設施並按市場價格向參加施工的失業工人支付工資,在促進經濟回升的同時使半數以上失業者得到某種形式的幫助。社民黨在支持工人組織起來維護自身合法權利的同時,還支持總工會與僱主協會通過談判解決工資和勞動條件問題,從而為瑞典經濟發展創造了穩定的國內環境。政府1934年在資助工會建立了失業基金之後,又通過了人民養老金法案,實行了產婦補貼、兒童補貼和建房貸款制度等。1936年美國著名作家馬爾奎斯·查理德(Marquis Child)著書《中間道路》讚揚瑞典在保留市場經濟主要成份的同時,通過國家干預成功地為勞動人民提供了某種保障,從而為「正在困境中掙扎的其它西方國家樹立了一個榜樣」。但期間農民協會並沒有參加政府,社民黨只是每年就對農業補貼問題與農協續簽一次協議,就得以自主地推行經濟變革。1936年後社民黨四次與農民協會組成聯合政府,以農業政策上妥協和少量大臣職務,換得了對政府決策的主導權,從而為其福利國家建設打下了堅實基礎。1957年聯合政府因退休金問題而破裂,社民黨通過提出並贏得退休金法案獲得了廣大工薪階層的支持,使該黨在1958和1960年的議會選舉中,力量又有較大增長。

附表1,1945年至1968年政府在議會中地位

社民黨在主持戰時聯合政府和與農協聯合執政期間取得的顯著成就,其在戰前與戰後複雜局面中所表現的卓越能力和自主精神獲得了選民的信任,也加強了該黨獨自執政的能力和信心。從1957年起社民黨再次單獨組閣。在後來的15次單獨執政期間,社民黨在議會很少有自己的多數,絕大多數時間要依靠左翼黨的支持。但左翼黨從來沒有參加過政府,社民黨也很少就政府決策與之進行協商。從其意識形態考慮,左翼黨在冷戰時期大體上無條件地支持社民黨執政。僅有一次小小的例外。就是上文中曾提到的,當1990年2月卡爾松政府開始調整社民黨福利政策時,左翼黨對政府提案與資產階級政黨一起投了反對票,以至該提案被否決,社民黨下台。但在八天後卡爾松重新組閣並提出了削減醫療保險提案時,左翼黨議員卻投了棄權票,因為它難以承擔再次推翻「工人階級政府」的責任。(詳見第30頁)

在其單獨執政期間,社民黨政府不僅很少與其在議會的支持党進行政策協商,而且對本黨意見甚至黨代會的決定,也表現出一定自主性。1982年帕爾梅重新上台時,政府施政綱領所依據的是1981年黨代會通過一個原則性政策聲明。但這個聲明對政府上台後所採取的貨幣貶值16%等重大措施沒有,也不可能提及。對聲明中提出的職工基金主張,政府也作了重大修改。政府提案規定基金在同一企業中所購股票不得超過總股份之40%,交工會管理部分不超過其中之一半,使基金難以對私人所有權構成重大威脅,與黨代會決議中通過基金來購買企業股票,交由工會進行管理,通過改變所有權來實現經濟民主的目標大相徑庭。進入九十年代,國際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蘇聯解體、東歐巨變。面對形勢的變化和挑戰,卡爾松政府被迫對一些社民黨傳統政策進行重大調整。在這個過程中,政府遇到了來自其支持性黨、總工會及其傳統選民的巨大阻力。長期來許多社民黨人認為,加入歐共體與其傳統的不結盟政策不符。因此黨內從未就加入歐盟問題進行過討論,更沒有做出任何決議。但1990年卡爾松在國際形勢大變化情況下,沒有召開任何黨內會議就公開提出了加入歐盟的主張。同年,在他提議下該黨和一些資產階級政黨合作在議會做出了申請加入歐盟的決議。期間社民黨內還就瑞典經濟是否過熱,政府是否應支持降低所得稅邊際稅率,是否應對膨大的社會福利進行調整爭論不已。作為社民黨中央執委的總工會主席對 「內閣中的右派」經常進行公開指責。它們之間的爭論被人稱為「紅、白玫瑰戰爭」。但卡爾松政府為了贏得中間階層選民,不顧黨內左翼許多人的反對,1989年在人民黨支持下決定將所得稅邊際稅率降至50%以下,使中上層收入者所得稅率大大降低。1990年2月他還利用議會中兩大派對峙和左翼黨對政府的依賴,先是提出凍結工資、物價和禁止罷工的提案,被議會否決後即宣布辭職。但在幾天之後卡重新上台時,政府又提出新的更加嚴厲的緊縮政策,主張將病假工資由原工資之90%至100%,改為頭3天65%,之後80%,自第91天恢復到90%;因小孩生病請事假,補貼由工資之90%,改為頭兩周80%,之後90%。這是社民黨對其社會福利政策的第一次緊縮性調整。由於卡爾松把政府提案與政府生存相掛鉤,迫使該黨議員不得不投贊成票,而左翼黨議員也不敢反對,從而成功實現了瑞典政府對社會福利政策的首次重大調整。

社民黨政府作為國家代表在黨的傳統政策與國家利益和該黨的長遠利益發生矛盾時,能夠考慮國家和經濟發展的長遠利益,頂住黨內外壓力,對黨的傳統政策多次做出重大調整。政府對其支持黨在重大問題上表現出的自主性是瑞典政府與政黨關係的另一大特點。這個特點為社民黨政府所獨有,實際上也只有社民黨政府才具有這樣的能力和勇氣,在歷史轉折的重大關頭進行重大變革,使國家跟上時代的發展。該黨也由此得到了廣大選民的長期支持,得以不斷維護並更新其執政的合法性。

附表2、1970年至2006年政府和各黨在議會中的地位

九十年代後期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社民黨繼續調整其經濟政策。其政策調整幅度和困難之大,使其在議會之合作夥伴與合作方式也發生了變化。1994年在工會支持下重新上台時,政府是按照本黨多數選民的願望停止削減和整頓,還是不顧他們的要求繼續進行政策調整,社民黨不得不進行痛苦的選擇。經濟危機的冷酷現實,使該黨意識到停止整頓只會前功盡棄,最後勢必會危及國家利益和該黨執政的合法性。經過再三權衡,社民黨決心繼續其自1990年開始的政策調整。新政府決定在任期內把消滅財政赤字作為首要政策目標。為此,政府提出了四年內增收節支1180億克朗(相當於GDP之7.5%)的計劃。對這一計劃,其傳統支持者――左翼黨迫於黨內壓力表示難以支持。社民黨與中央黨1995年就在經濟政策、國家預算和失業問題進行合作達成協議。為此,社民黨同意中央黨向政府財政部和國防部派出專家,以便雙方協調政策。在該黨支持下,社民黨不顧工會的強烈反對,在前政府基礎上繼續加大對社會福利調整力度,把社會保險補償程度由當時的80%統統下調到75%,養老金、兒童補貼,住房補貼等其它福利補貼也被全線下調,從而使政府財政狀況大大好轉。但1998年大選中這兩黨都因此受到重大挫折。在中央黨表示難以繼續雙方合作情況下,社民黨又轉回頭來與左翼黨、環境黨就在經濟、就業、公平分配、男女平等和環境政策等五個領域合作進行談判並達成協議。為此三黨在政府內成立了聯合工作組就有關政策進行協商。2002年大選後這三黨決定繼續進行合作,左翼黨和環境黨得以向政府財政部和其它有關部各派出8名專家,與社民党進行政策協調。因此社民黨少數派政府雖然得以繼續執政,但在新形勢下其它黨對政府的支持再也不是無條件的。在有關政策領域內政府必須與上述政黨事先進行協商才能做出決策。這些支持性政黨對社民黨政府決策的影響因此有所增長。情況與上個世紀三十年代初社民黨與農民協會的合作有些相似。由於這些小黨力量有限,而且在許多問題上有求於社民黨,它們沒有也不可能從根本上動搖社民黨對政府決策的主導能力。

政策的大調整為瑞典經濟帶來了巨大活力。據統計,1994年至2006年瑞典經濟平均年增3%,超過西方國家平均水平。期間人均產值年增2.6%,甚至超過了美國。生產率年增由80年代的2%,上升到近年來的3%。政府財政收支由1994年的赤字(相當GDP之10.8%)變成近年來黑字(年均結餘約合GDP2%)。同期國家債務佔GDP的比例由76.2%下降至40%。失業率下降,通膨率走低。社民黨政府由此完成了瑞典歷史上最大規模的經濟整頓任務。隨著經濟的好轉,政府決定從1998年1月起將其社會保險補償度調回到80%。通過勞資集體協議,絕大多數職工的醫療保險金可達病前工資之90%。2000年政府決定在恢復福利金基數全額的同時,提高補充養老金、提前退休金、兒童補貼、住房補貼和沒有參加保險的失業者現金補貼等,從而使工薪者實際收入出現較大增長。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公布的全球173個國家發展程度排名榜上,瑞典由1990年的11位提升到2000年的第2名(僅次於挪威),國際社會對社民黨近十多年來的政策變革的肯定也增加了其競選資本,從而使社民黨2002年大選中得票(39.8%)有3.4個百分點的較大增長。

臨近2006年大選,瑞典經濟繼續走好,第二季度經濟增長5.1%,8月份公開失業率下降到5.7%。世界經濟論壇宣布瑞典國際競爭能力超過美國,躍居世界第三位。但在野四黨為推翻社民黨政府進行了多次進行政策協調並結成競選聯盟,而社民黨領導人出於一黨獨大的考慮卻拒絕與其支持性政党進行競選合作。儘管全面就業一直是社民黨的專長,這次大選中卻偏偏被其忽略,反成了反對黨手中的尖銳武器。近10年來該黨在實行壓縮福利、緊縮經濟過程中又得罪了不少選民。前外長林德被刺後該黨領導層趨向老化,對青年人缺乏吸引力。加上其對改頭換面後的保守黨缺乏足夠的重視、對利用電腦盜竊其競選機密的人民黨又沒痛打落水狗,結果大意失荊州,在一片大好形勢中敗下陣來,失去了執政黨地位。但其作為議會第一大黨,必將繼續在瑞典政治中發揮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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