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中藥消炎丸致藥物性肝病17例臨床分析---中大網校臨床醫學論文網

中藥消炎丸致藥物性肝病17例臨床分析發表時間:2013年6月1日22:56:29 [摘要] 目的:觀察中藥消炎丸對肝功能的損傷及預後。方法:回顧性分析2008年1月~2009年12月因服用中藥消炎丸致肝損傷的住院患者17例,對其進行分型評分。結果:17例均有不同程度的肝功能損傷,均治癒。結論:中藥能致藥物性肝病,預後佳,需慎用。  [關鍵詞] 中藥消炎丸;藥物性肝病;預後    消炎丸是當地婦產科醫院自行研製的中藥製劑,劑型為丸劑,成分為蒲公英、黃芪、黃柏、金果欖等,對婦科炎症,如慢性盆腔炎、宮頸炎等有良好療效。但在臨床工作中發現因服用此藥引起肝功能損傷的患者。本研究對本院2008年1月~2009年12月在本院明確診斷為中藥消炎丸所致藥物性肝損傷的17例患者的資料進行了分析。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2008年1月~2009年12月在本院住院的消炎丸所致藥物性肝損傷患者17例,均為女性,年齡28~49歲,平均(38.5±10.5)歲,30歲以下3例,佔17.6%,31~40歲6例,佔35.3%,41~49歲8例,佔47.1%。  1.2消炎丸服用方法  17例均因慢性盆腔炎服用消炎丸,每次1丸,每日2次,療程14 d。  1.3診斷方法  藥物性肝損傷的診斷主要依靠排除其他常見肝病,以及發病進展與用藥間的「時間吻合性」[1]。本組研究確定,患者發病前或發病時有明確的服用消炎丸史;通過收集病史,觀察臨床癥狀、體征、多方面血清學試驗及實驗室檢查及腹部影像學檢查排除引起肝損傷的其他常見病因,如:病毒性肝炎、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病及其他代謝性因素引起的肝損傷;排除梗阻性黃疸、溶血性黃疸。診斷標準為1997年歐洲Maira標準[2]。  1.4臨床分型  臨床分型參照國際醫學科學組織理事會推薦的藥物性肝損傷分型標準,共分為三型:肝細胞損傷型、膽汁淤積型和混合型,其判斷依據主要是R值。R值=(ALT/ULN)/(ALP/ULN),ULN為正常上限值。R≥5為肝細胞損傷型,5>R>2為混合型,R≤2為膽汁淤積型[1]。  1.5評分標準  採用Roussel Uclaf因果關係評估法。>8分為高度可能,6~8分為可能性大,3~5分為可能,1~2分為不可能,≤1分可除外[1]。  1.6預後判斷標準  治癒:臨床癥狀體征消失,肝功能指標恢復正常值;好轉:臨床癥狀好轉,肝功能指標較治療前下降並低於正常上限2倍以下;未愈:臨床癥狀體征無改善,肝功能指標變化不明顯。  2結果  2.1臨床表現和實驗室檢查  17例患者中出現乏力15例,食慾差、噁心、腹脹14例,發熱3例,皮膚瘙癢5例,皮膚鞏膜黃染12例,肝大8例,脾厚5例。實驗室檢查: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升高17例(97~2 768 U/L),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升高17例(78~783 U/L),r-谷氨醯轉移酶(GGT)升高15例(76~578 U/L),鹼性磷酸酶(ALP)升高17例(134~235 U/L),總膽紅素升高(TBil)升高11例(34.2~278 μmol/L)。血細胞檢查均無血色素下降。腹部B超檢查顯示17例均有肝實質瀰漫性損害。  2.2肝功能損害發生時間  8例服用1個療程未滿發病(8~13 d),1例服滿1個療程,停葯4 d後發病,7例停葯後,再開始第2療程時發病(停葯時間為15~70 d,第2療程開始3~11 d),1例間斷服用4個療程,持續約6個月,於第4個療程開始2 d發病。  2.3臨床分型  肝細胞損傷型10例,佔58.8%;肝內膽汁淤積型3例,佔17.6%;混合型4例,佔23.6%。  2.4治療及轉歸  所有患者立即停用相關藥物,給予保肝、降酶、退黃、營養支持及對症治療,使用甘草酸二銨、還原型谷胱甘肽、門冬氨酸鉀鎂、維生素、丹參等,17例均治癒,最短21 d,最長為77 d,平均(49±28) d。  3討論  近年來,隨著中藥的廣泛應用,因中藥及其製成品所引起的不良反應的報道日漸增多,致死的病例也屢見不鮮[3]。中藥引起的藥物性肝損傷已佔中國藥物性肝損傷的第2位[4]。傳統觀念認為中藥屬天然成分,具有安全性,但由於中藥的化學成分複雜,一味中藥往往含有數十種甚至上百種生物活性物質[3]。肝臟是主要的藥物代謝場所[3],因此,當中藥進入人體後,可能在葯酶的作用下發生生物轉化或生成某些代謝產物,這些代謝產物具有生物活性,它可能直接損害肝細胞,也可能誘發免疫反應,導致肝損傷。  研究表明,女性對藥物性肝損傷表現出更大的易感性[3]。本組研究中的對象均為女性,這與中藥消炎丸的治療適應證有關,因此,無男性病例作對照,但不排除因女性的特異質因素,而對此藥引起的肝損傷表現出更大的易感性。  藥物性肝損傷可分為可預測性和不可預測性。前者潛伏期短,通常在數日內發病,具有計量依賴性。後者又稱為特異質性,其潛伏期變異很大,可以1~8周甚至長達1年[5]。本組研究顯示,患者的潛伏期為8~168 d。因此,考慮本組藥物性肝損傷為特異質性反應所致。  本組患者肝損傷的臨床分型主要以肝細胞損傷型為主,這與國內國際報道的藥物性肝病肝細胞損傷型最多相一致,也有膽汁淤積型和混合型。通過對本組17例患者進行RUCAM量表積分,17例患者分數均在6分以上,判定為藥物性肝損傷可能性大。  藥物性肝病如發現及時並處理得當,預後良好,本組研究已證明此點。因此早期診斷很重要,並提示臨床工作中要注意觀察藥物引起的不良反應,對已知能引起肝損傷的藥物要慎用,必須應用時,要注意觀察肝功能的改變及臨床癥狀,可同時給予保肝治療,一旦出現明顯異常要立即停葯。    [參考文獻]  [1]何長倫,陳成偉.藥物性肝損傷網(DILIN)的前瞻性研究介紹[J].肝臟,2009,14(4):327-331.  [2]陳成偉.藥物性肝損害的診斷[J].肝臟,2001,6(1):49-50.  [3]王曉今,陳成偉,傅青春.痔血膠囊單葯致群發性肝損傷[J].肝臟,2009,14(4):287-290.  [4]於樂成,陳成偉.藥物性肝損傷[J].肝臟,2008,13(3):238-243.  [5]吳曉寧,尤紅,賈繼東.2003-2007年國內藥物性肝損傷臨床特點文獻綜合分析[J].肝臟,2008,13(6):463-466.

(責任編輯:shuren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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