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法學必知「五院四系」
法學,最適合公務員考試專業之一,法學的就業率一直居於前列。白色的假髮套、莊嚴的審判庭、難考的律師資格證……都是我們對法學的第一印象。那麼學法學應該去哪裡呢?在上千所高校中國有9所在法學界佔有舉足輕重的院校,即傳說中的「五院四系」,當今中國司法機關80%的骨幹人員均有「五院四系」的培養背景。甚至有一種說法:只有從「五院四系」走出來的畢業生,才算是真正意義上的「法學科班生」,這9所學校的法學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中國法學研究和高等法學教育的最高水平,堪稱法學類院校中的泰山北斗。
法學下設的二級專業
監獄學、公安管理學、消防指揮、禁毒學、警務指揮與戰術、犯罪學、邊防指揮、邊防管理國內安全保衛、公安情報學、經濟犯罪偵查、涉外警務、政治學、經濟學與哲學、國際事務與國際關係法學、偵查學、警衛學、警犬技術、治安學、思想政治教育、中國共產黨歷史、科學社會主義、民族學家政學、女性學、人類學、社會工作、社會學、外交學、國際政治、政治學與行政學、知識產權
以下為五院的詳細介紹
中國政法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的前身是1952年院系調整時期成立的由北京大學、燕京大學、輔仁大學、清華大學的法學、政治學、社會學等學科合併組建的北京政法學院,毛澤東主席親自題寫「北京政法學院」校匾。由鄧小平同志親筆題寫校名「中國政法大學」,中國著名法學家、政治學家錢端升先生為學校首任院長。中國政法大學現為國家「211工程」、「 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 2011計劃」、「 111計劃」重點建設高校。
西南政法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原名西南政法學院,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由劉伯承元帥擔任校長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學。是新中國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學府之一、教育部和重慶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首批全國重點大學,被譽為新中國法學教育的「西南聯大」。1995年,學校更名為西南政法大學。2003年,成為首批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單位。截至2014年6月,學校有渝北校區、沙坪壩校區和寶聖湖校區三個校區,佔地總面積3067.76畝。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前身是1948年以鄧小平為第一書記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創建,並由第二書記陳毅擔任籌備委員會主任的中原大學。1953年,以中原大學財經學院、政法學院為基礎,分別成立了中南財經學院和中南政法學院。2000年國務院批准教育部的方案,中南財經大學和中南政法學院合併,組建成新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現為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教育部直屬重點建設高校。學校現有兩個校區,南湖校區位於風景秀麗的南湖湖畔,首義校區位於歷史悠久的黃鶴樓下。
華東政法大學
1952年6月,原聖約翰大學、復旦大學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社會系合併組建華東政法學院,2007年3月,經教育部批准,學校更名為華東政法大學。這是一所以法學為主體,兼有哲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作為是上海市最早的一批「法學教育高地」,西南政法法學院作為唯一承擔西部基層法律人才培養任務的學院。現設有10個教研室和25個科研機構,6個法學二級學科博士點和碩士點,擁有民商法、刑事法律2個法學本科專業方向,6個法學碩士專業。
西北政法大學
西北政法大學前身是1937年中國共產黨在延安創辦的陝北公學。後歷經延安大學、西北人民革命大學、西北政法幹部學校、西北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大學等時期,。2006年11月,經教育部批准,學校更名為西北政法大學。學校分為雁塔、長安兩個校區共佔地1347畝,設有18個學院,設有27個本科專業,4個專業學位碩士授權點,10個省級重點學科,2個省級特色學科,形成了法學學科特色鮮明、多學科協調發展的良好態勢。
以下為四系的詳細介紹。
北京大學法學院
北京大學法學院成立於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為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北京大學法律學科發軔於1904年,在中國現代法學教育中歷史最為悠久。自改革開放以來,北京大學法學院取得了飛速發展,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科建設、推進國家法治建設等方面,始終走在全國法學院校的前列。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前身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成立於1950年,1988年經國家批准改建為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是全國首批獲准在法學一級學科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博士點和碩士點覆蓋了全部的二級學科。擁有國家級重點一級學科(含所有二級學科)1個(法學)、國家級重點二級學科4個,經國務院批准設立了中國第一個法學博士後流動站(含全部博士學位學科點)。
武漢大學法學院
武漢大學法學院源於1926年武昌法科大學,1928年校名命名為武漢大學時,法學院就成為其重要組成部分,先後雲集王世傑、周鯁生、梅汝璈等一大批著名法學家,辦學聲譽影響海內外。1979年恢復法律系,1986年成立法學院。2003年獲批國家首批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擁有11個碩士點、6個博士點,1個博士後流動站,2個國家級重點學科、3個省級重點學科、1個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學科、2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
吉林大學法學院
吉林大學法學院其前身是吉林大學法律系,建於1948年,是"十年浩劫"中我國僅存的未停辦的兩所大學的法律系之一。其辦學歷史則始於1948年創建的東北行政學院司法系,1988年經原國家教委批准,吉林大學法律系改建為吉林大學法學院。現已成為在中國具有廣泛影響、良好聲譽、重要地位的法學教育與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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