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記憶中的北海民俗(之六)

男婚女嫁的習俗。男大當婚女大當嫁,自古猶然。鄉人婚嫁習俗較多。兒女大了,就要找對象,談婚論嫁,那時找對象多有保媒,找一個媒人婆也叫介紹人介紹。這媒人能說會道,黑的包公能說成美西施,只要能撮合成親,可得一隻豬腳,還有封包即獎金,也算做一件積德善事。為什麼獎給豬腳呢?說是她要到處打聽物色合適人選,頗費心神,要男女方兩頭來回跑,走許多路,腳累了傷了,要吃豬腳補一下,鄉人對食物有食什麼補什麼之說。玉成良緣之後,這媒人就成了親戚,大還小事互相來往,春節要給她拜年。有的媒婆辦事「烏龍」不地道。解放前多為盲婚 、包辦婚姻,婚姻多聽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往往害人不淺。有一媒婆能把一個窮漢子說成:食半邊江(缸 )水,住九座(狗坐)大屋,女方大喜,答應了這門親事。嫁到男家一看,是一個窮到水缸只有半邊,住房僅夠狗坐的窮鬼,但生米已煮成熟飯,只好認命。父親常說,不做中 、不做保,不做媒人三把口。謂這媒人對男方說一種話,對女方說一種話,對其他人又說另一套話,不依口齒,不屑為之。 但那時村中許多人婚姻結合都依賴媒婆,有的一次說媒不成,再次三次,終成眷屬。有的青年男女談的對象較多,介紹人也來得勤,比較熱門,叫做「擔遮(打雨傘)的走了,戴帽的又來」,意為求婚的 、介紹對象的接踵而至。以前男女婚嫁還要列出看雙方的年生日月,請專析是否合適,確認年命相生不相剋,這過程叫「開書甲命」,經過這程序的是正式的婚姻。一旦相中了,就安排女家一幫人去男方實地考察家世,謂之「踩家地」,男方得破費得設宴請客,還做些米糕給人家回去,以示大方有誠意。這實地考察過關了,就要舉行訂婚儀式,謂之「下定」,男方要給聘禮三幾百元,得送許多豬肉雞鴨到女方,請來親戚大小大吃一餐,然後請「先生」擇吉日成親,開酒席大宴親朋廣收禮金。女方開酒席用的豬肉 、雞鴨 、穀米 、酒水等,男方要提供一大部分,有的娶一頭親也傾家蕩產了,日後還債,當家過緊日子捱世界,還得小兩口獨自承受。為兒子娶妻成家,是父母的最後 、最大的責任,完成了這大事,就分煲(分家)讓兒媳獨自過了。鄉中人婆媳關係最難處,俗話說「日久生怨」,相見好,共住難」,洗碗有相碰」,一齊食住摩擦難免,與其等到矛盾暴露激化 、爭爭吵吵才分家,不如趁早分開過。不管分家與否,生了孫男孫女,阿媽阿公總得幫著照顧。 「接親」即把新人(新娘)從娘家接來夫家成親,是一件很複雜的事。家鄉人稱新郎為新人公,稱新娘為新人。首先要準備許多禮物,如給老人 、叔伯 、舅舅等的封包 、豬肉等等,準備充足的茶葉 、香煙 、糖果餅乾,還有雨傘 、銀仔(硬幣)。香煙 、糖果 、餅乾等要在接親時擺到台上,也分發一些給看熱鬧的煙民 、婦女兒童等。 雨傘是新娘出門至夫家一路要打著,有的半開傘,遮著臉不讓人看見,可能害羞,也有點神秘感,到了夫家親朋才擁進屋裡看新人。銀仔是新娘在到夫家的途中遇有橋之處即撒幾顆下去掉進水裡,表示記掛娘家,認得回娘家之路,知道感恩父母。要準備幾輛新一些的單車,那時沒有汽車,十幾公里接親也得用單車,接新娘的自行車要墊一個紅布墊,一次忘了帶墊,要拿大叔(主持人 )的恤衫來作墊,好不尷尬。 送新娘的有十幾個姑娘,還有一些箱櫳 、被鋪等嫁妝,也要有自行車搭回。一行二十多架單車車鈴「呤呤」,一早就出發,力爭中午十二時前回到,要請一個身好命好 、有仔有女的,能說會道 、比較內行的男人做大叔。到了女家,先在屋外稍候,待女家備好圓台凳子等,在大門口燒一封炮,這炮仗須在入屋前放,而不能在接親離開時放,說如果離開起行時放炮仗那就如送喪一樣了。這歡迎的炮仗放過之後,方請進屋,新郎在大叔的引導下進入屋內,在廳的東邊坐下,大叔逐一請女家親人親戚出來,圍台而坐互相認識,這請親戚見面相識也有學問,須從至親的長者 、老者請起,一一請到,不能漏,漏了錯了大叔會挨罵「番薯大叔」;事前要了解情況,新娘祖輩 、父輩有的親人已不在了,不要提到,提到就犯忌。有的大叔乾脆不說請什麼親戚,只籠統說請女家的親人 、親戚出來相識,誰出來坐上圓台,由女家安排,一般女家也有一人負責張羅這些事,就像男方的大叔。 大叔向長輩敬煙,向旁邊的婦女兒童等眾人分發糖餅。新娘此時則在姐妹 、伴嫁妹等人的陪伴下在閨房裡梳妝打扮。大廳里接親的人們等候約半個小時,就請新娘出來一同出門啟程往夫家。出門時有的要拜謝父母養育之恩,依依惜別,有的還哭幾聲。 筆者十八歲時參加過一次接親活動,由於找不到合適的人做大叔,接親隊伍即將出發時,把我推到這重要崗位上,那時我當然未婚,更無做大叔的經驗,看熱鬧的經驗也僅有一兩次,推脫不了,硬著頭皮從命,趕緊問了一下有關例規 、習俗,對有關情況不甚了了,心中沒底就出發了。到了女家,請出親戚相識,介紹新郎,請女家大叔介紹親戚,分派了香煙 、糖果餅乾,稍坐一會,就請新娘一同回家。這時,新娘一叔伯或是舅公說話了:大叔,你們帶雨遮(傘 )來了沒有,帶棉襖來了沒有,還有給誰誰誰的圓蹄呢?」哇,還有這麼多東西沒準備,事先沒說要啊!我懵了一會,轉過身來趕緊應對:雨遮有了,圓蹄到村裡肉攤買,棉襖到天冷就添置。一邊說著隨手遞給他一包煙,他嘟囔著走到一邊去了,我們就順利接親回來了,我也算不辱使命。 鄉人結婚開酒席,女家在接親之前吃完,叫食朝,男方的則在接親回來之後才吃,一般在下午,叫食晚。到女家接親時親戚人等都已吃飽喝足了。叔伯舅公等長輩喝了酒有的就喜歡來點事,出點難題給新郎公或大叔,以此取樂,也得些實惠。而新娘的父母是很少出難題的,大都希望順順直直送女兒出門,以祈幸福美滿,找麻煩的大都是新娘的叔伯 、舅舅等人。又一次到郊外稍遠的農村接親,女方叔伯 、姑姑 、舅舅等百般刁難,提出許多過分的條件,如聘禮少 、禮品少,缺這缺那,不讓新娘出門,接親的無奈看天將黑了,大叔就說再不給新娘出門我們就回去了,你們明天自己送上門吧。這樣一來新娘父母反而急了,就叫女兒出來坐上單車走了。因為這結婚是擇吉日的,安床等還要有好時辰的,過期就無效了。看來對不講理的人還得有相應的辦法。 接親路途遙遠的還很艱辛。那時村中人有幾家娶的是現在銀海區福城鎮西村講福建話的女子為妻,接親時要過西村港要涉水,這新娘途中是不能下車的,說下車不吉利,無好彩頭,預兆婚姻有挫折 、不到頭。新娘橫坐在自行車上,這水雖不甚深僅到膝蓋,一不小心新娘摔水裡就會濕身甚至成落湯雞了。大家準備兩根扁擔,穿過單車後架,連人帶車一齊抬起來,安全渡過江,繼續前進。 新娘接回了,在家門前燒一封炮以示迎接,然後進屋拜堂 、送入新房,婦女們爭先擠進新房看新娘,評頭品足,還議論嫁妝多少好與不好。未婚男青年樂於參加接親活動,一來,做轎夫去接親會得一個小封包。二來想從伴嫁妹中物色對象。所以他們對新娘不感興趣,說那已是人家的老婆了,只關心伴嫁妹是否漂亮勤快賢惠,有沒有機會。也有人通過接親相識相愛喜結連理成美滿姻緣的。當然,在該次喜事中做轎夫的也要封禮行人情,日後自己成婚開酒席再回收。 結婚是人生大事,鄉人都認真對待,尤其要擇吉日而辦,以策平安順遂。關於結婚吉日吉時的選擇,我國古代有諸多學派,諸多條件,不同學派有不同原則,有的很複雜。一是要選擇適合的年份,不能與事主年命天克地衝;二是要選擇適合的月份,以女方為主,每人的年命每年有兩個月為結婚大利月,兩個是小利月,適合結婚,其餘八個月就不怎麼合適,或妨礙夫主 、女身或妨礙雙方父母。選擇月份有的還考慮三月為祭祀亡靈掃墓之月,不宜辦喜慶之事。六月天氣炎熱,鄉人又稱之為半春(即半年),白話春與親諧音,半春」即「半親」謂不好彩頭,不宜辦結親之大事。日子和時辰的選擇要考慮許多因素,有十餘條需要避忌,如結婚日時忌沖男女年命等等,很是繁多。如嚴格按這些原則排查下來,就很難選擇到合適的良辰吉旦了。所以家鄉人在這方面可能也會變通,一般只考慮女方的因素,即適合女方的年命就行了。家鄉人有俗語,擇日娶媳,不擇日嫁女」,說擇日成親是男方的職責權利,而不是女方說了算。佳期初選之後,交女方找先生格過(即複核),確認無礙方可實施。據說結婚日子有時妨礙女方父母,不吉利甚至遭受災難,家族中曾有過驗證。解放前姑婆出嫁時,就是妨礙女方父母的日子,事後不久,祖父的兩頭大耕牛被雷劈死,這在當時屬大災了,從此家道更加貧困。可能這是巧合吧。 鄉人結婚還講究安床的程序,要選擇吉時,一般是結婚當日某時,請身好命好的中年婦女幫安床,請人把床腳抬起,每隻腳底墊一張紅紙,然後拍拍摸摸床的四角八方,說幾句吉利話:床頭拍拍,床尾拍拍,生仔一兩百;床頭摸摸,床位摸摸,生仔一大窩。」就算安床完畢了,主家給一個小封包。新娘就進入洞房,坐到床上,親戚朋友中婦女兒童的就紛紛湧進來湊熱鬧。 鄉人結婚除了開酒席,有的還請人唱山歌,是用廉州話唱的,也叫西海歌。唱山歌的都是民間藝人,且不少是盲人,這些人沒有很高文化,卻博聞強記,知道不少故事。這山歌一要有典故,有故事來源。歷史上許多故事 、人物都可作為題材,有典故有故事稱為有山頭。二是雙關語,以諧音寓意等表達雙關。三要押韻。唱山歌多為男女對唱 、唱和。賀結婚的山歌得先說好話,唱讚歌。唱出主家有本事,唱出姻緣美滿 、兒孫滿堂。唱完一個主題,受表揚的人就應該給個封包。然後根據實際給新郎的哥嫂 、姐姐 、姐夫等親人親戚逐人唱讚歌,唱一陣子不見給封包,就會唱出諷刺的內容,說你不行,無本事,或說你有錢有本事但「慳濕」、銀紙大文」。有的唱一個通宵,山頭(即典故) 、韻腳等不能重複。唱完重大題材,就互相對唱,互相佔便宜 、爭風頭,有時唱到發火了,就對罵起來,也就收場了。這也是一大樂事。說來這山歌頗具特色,也很有文化底蘊的。可能因這語言難聽懂,要求也較高,至今後繼無人了,如果失傳了,沒人唱了,沒人需要他們唱,沒人聽他們唱,也是當民俗文化的一大損失。 那時人們的婚姻觀念也很現實,講門當戶對。兒時鄉人常說:貪穩陣,嫁工人,工人無要嫁農民;貪新鮮,嫁海邊。」聽父輩講過一個事故。以前有一農村姑娘,媒人給她介紹三個對象,請她考慮,一個是做個小官的,一個是賣魚的商人,一個是駛牛耕田的農民。姑娘說:做官有錢人叫天,賣魚有錢人能騙,不如嫁那個駛牛佬,日同耕田夜同眠。」她認為,做官有錢的多貪,遭老百姓呼天搶地罵,賣魚經商的一般能騙人,這些都不誠實 、不安穩,最後選擇耕田的農民,過辛苦清苦而安穩踏實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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