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性關係的心理軌跡

  婚外性關係的心理軌跡

  《哈爾濱日報》報道了一項關於婚外戀問題的問卷調查結果:

  在回答您目前所面臨的最大危機是什麼的問題時,62%的女性選擇了「婚姻」;

  在回答您的夫妻關係如何時,有74%的女性希望「與丈夫像戀愛時一樣相愛」;31%的女性選擇了「我與丈夫沒有激情」;35%的女性選擇了「婚姻靠子女維繫」;

  維繫夫妻關係最重要的因素:74%的女性首選「相互忠誠」;

  關於婚外性關係,52%的女性認為這是一種墮落;44%的女性認為是婚姻的補充;

  對於婚外戀報什麼態度?認為可以理解的女性佔34%;堅決反對的56%;同情的佔6%;贊成的佔0%;

  在回答「在哪種情況下的婚外戀可以理解」這個問題時,有34%的人選擇了「婚姻不幸福」。

  在人類歷史上,「婚外性關係」大概只能是一夫一妻制確立以後的事。所謂「婚外」,無非是針對對偶婚姻而言,針對名正言順而言,針對法律或某種規範、社會主流觀念認可並帶有「合法性」色彩的夫妻關係而言。皇帝的三宮六院、妃子如雲,豪門鴻宅、達官貴人的妻妾成群,恐怕不在「婚外」之列。即使比較純粹意義上的「婚外」,也有千姿百態,不同意義的關係。從帶有反規範、反社會意義的嫖娼、強姦、重婚,到確實有情感色彩的「通姦」等等,可以說自古以來從未間斷過。古今中外,大量文學作品描述了婚外性關係主人公們的種種遭遇。無論東方還是西方,婚外性關係都曾在歷史上引發出種種紅塵傳奇。在中國,孔孟之道的三綱五常和倫理道德沒能禁絕才子佳人的風流韻事;文人雅士和青樓女子之間的悲歡離合,在話本、詩詞、劇目之中廣為流傳,甚至膾炙人口。

  如果推出一部《婚外性關係史》,恐怕會成為洋洋百萬言的巨著。因為在源遠流長的性文化史上,從婚外性關係角度作社會學、心理學、倫理學的考察,毫無異議是重要的視角。而當代的婚外性關係,心理層面的複雜不亞於變幻無常的沿海亞熱帶氣候。而我們這裡涉及的,其實主要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婚姻關係的震蕩,以所謂「第三者」現象為主要特色的婚外戀問題。

  所謂婚外戀,是指已婚者在婚姻之外與他人(已婚或未婚)發生具有戀愛關係的兩性關係。其結局可能是引起離異,也可能並不影響原來的婚姻關係;離異後可能產生新的婚姻結合,也可能「有花無果」。

  婚外性生活參與者,心理層面的複雜性不亞於風雲變幻的沿海亞熱帶氣候。其實毋庸諱言,即使「清白」的人也可能與此有千絲萬縷的聯繫,或者僅僅從心理層面上是個「潛在的」婚外戀者。

  文學圈子裡風起雲湧的獵奇報道、創作虛構,頻頻為人們造成一種感覺:開放了,婚外戀似乎已成為社會開放中的題中應有之義。當人們把「婚姻是否幸福」作為一個審視生活視角的時候,竟然發現,作為社會基本細胞的家庭,已經普遍發生顯見的和潛在的裂變。一位涉世極淺的少女會像飽經風霜的中老年人一樣感嘆:據我對四周觀察,真正和諧幸福的婚姻實在少得可憐!人們把心理需求的主體多元、把幸福追求的色彩斑斕全部寄託於朝夕相處的夫妻之間,而現實中的對方卻生出三頭六臂也難以讓自己如願以償。「夢的破滅」「光環的破碎」「婚姻走進墳墓」……偶然演變成司空見慣,特殊蔓延成普遍規律。面對妻子或面對丈夫,不是出於愛,而是出於壓抑和無奈而「為伊消得人憔悴」;不是在家裡,而是在外面「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1.「理解」似乎總是在婚外

  「是人沒有不想飛的。老是在地面上爬著夠有多厭煩,不說別的,飛出這圈子,飛出這圈子!到雲端里去,到雲端里去!哪個心裡不成天千百遍的這麼想?飛上天空去浮著,看地球這彈丸在太空里滾著,從陸地看到海,從海再看回陸地。凌空去看個明白——這才是做人的趣味,做人的權威,做人的交代。這皮囊要是太重挪不動,就擲了它。可能的話,飛出這圈子,飛出這圈子!」詩人徐志摩在《想飛》中這麼自白著。在愛情上,他也在追求著一種浪漫的愛,一生不曾放棄。這種浪漫的愛,使愛永遠處於可望不可即的境地,永遠在追求狀態中,永遠被視為一種聖潔高貴而虛無縹緲的彼岸和遙遠。

  英國文學家勞倫斯說:「愛,嚴格來說是一種旅行。」「愛,就是在創造的歡欣中使精神與精神、肉體與肉體相吸的引力。但是,如果一切都束縛在愛中,就不會有再多愛了。因此說,對那些愛中的人來說,旅行比到達終點更好。因為,到達意味著穿過了愛,或者乾脆說,以一種新的超越完成了愛。到達,意味著走完愛旅之後的巨大歡樂。」他還說:「愛是朝天上旅行的。」這種論述與許多堅信浪漫之愛的人們的想法相一致。

  生活中,許多浪漫主義文學家、藝術家,都經歷過這種不斷追尋的「浪漫的愛」。拜倫、雪萊、彭斯、盧梭、喬治桑、雨果、哥德、海涅、普希金……不勝枚舉。他們都是一生追逐理想愛情而不懈。他們把對愛、對美和自由的追求由一個美麗女子做象徵,以達到夢想的神聖境界。

  詩人徐志摩「竭全力以斗」而逃出了「沒有愛情沒有自由」的家庭,止絕了與原妻張幼儀的婚姻「苦痛」。歷經苦難與相愛至深的美貌才女陸小曼結合,但其結果仍是無可奈何的幻滅。婚前在給陸小曼的信中,他稱:「我站在你的對面,我的淚上的光芒與你的淚上的光芒針對著,交換著。你的靈性漸漸的化入了我的,我也與你一樣的覺悟了,一個新來的影響在我的人格中四布的貫徹。——現在我連平視都不敢了。我從你的苦惱與悲慘的情感里憬悟了你的告誡的靈魂的真際。這是上帝神光的反映,我自己不由得降低了下去。現在我只能仰著頭獻給你我有限的真情與真愛,聲明我的驚訝與讚美。」

  「你已激動了我的痴情,我說出來你不要怕,我有時真想拉你一同死去,去到絕對死的寂滅里去實現完全的愛,去到普通的黑暗裡去尋找惟一的光明。」

  然而,就在結婚的初期,彼此的理解和交融立即發生了嚴重的障礙。詩人曾經在日記中說「戀愛是生命的中心與精華;戀愛的成功是生命的成功,戀愛的失敗,是生命的失敗,這是不容疑義的。」失敗的悲劇上演,比他想像的要快得多。障礙他們的,顯然不僅僅是原本隱掩去的缺點、弱點或瑣碎的家務,而是嚴重的理解錯位,是原本就難以溝通、理解的精神世界的差異。「驀然回首」湧起的激情,在心靈貼近的時候降溫,恰恰被擁抱在胸膛的靈魂所沖淡。

  記錄結婚不久心靈感嘆的《眉軒瑣語》中,徐志摩說:「曼的身體最叫我愁。一天二十四小時,她沒有小半天完全舒服,我沒有小半天完全定心。給我勇氣,給我力量,天!」

  「女人心眼兒多,心眼兒小,男人聽不慣她們的說話。」「最容易化最難化的是一樣東西——女人的心。」「我想在霜濃月淡的冬夜獨自寫幾行從性靈暖處來的詩句,但我卻跟著人們到塗蠟的跳舞廳去艷羨仕女們發金光的鞋襪。」「天是在沉悶中過的,到哪兒都覺得無聊,冷。」

  「咱們久別見面,也該有相當表示,你老是那坐著躺著不起身,我枉然每回想張開胳膊來抱你親你,一進家門,總是掃興。」

  詩人為追尋愛的理想付出了慘痛的代價。最後,在新的婚姻中陷入精神幻滅之中。

  浪漫主義詩人拜倫向安娜貝拉小姐寄出了求婚信,當得到肯定答覆後,詩人感到全身漲痛般的強烈歡喜。可是訂婚才幾個月,他便大大失望了。他發覺,他和安娜貝拉在一塊兒的時候,自己非常憋悶。他希望自己的感情世界一任自己的自由。因為他的身心在指引著他,使他任性地奔逸於無垠的宇宙中,他渴望獨自在這種幻想和感情的世界中漫遊。只有普通的地上生活才和妻子在一道。可什麼時候他想享受普通的地上生活呢?也許他本人也把握不定那變幻莫測的風從哪個方向吹來。同時,他也不想去介入妻子的感情和幻想的世界。他感到,讓別人介入他奔放自由的感情世界是難堪的痛苦,這造成他精神上很大的壓抑。結婚以後,對妻子的反感在與日俱增,他不喜歡妻子那副貞淑的樣子,而在婚前,他是多麼的欣賞安娜貝拉「貞淑」的美德啊!他無法忍受婚姻中個性的摩擦,「他想沉默,她卻當他生氣;他喜歡說俏皮話,她卻認為那是誹謗別人;他非常厭惡陳腐的道德,她卻立刻上綱到宗教教義的高度來說是道德。」處在家庭之籠的詩人,憤怒地宣稱:「我厭惡那種古板正經樣子的女人……」愛情轉移的時候,拜倫與妻子分居,當時他們剛剛結婚一年零三個月。

  俄國詩人萊蒙托夫在他的作品中以救人的筆觸描繪了愛情關係的深刻戲劇性,也道出了「浪漫的愛」的追求者的痴情與痛苦。他的作品的主人公畢巧林曾一度墜入情網,但是他失望了。他玩弄梅麗公主的感情,扮演了混世魔王的角色,他如一個離開了天國的天使,鬱鬱寡歡,飽嘗了幻想與高傲的痛苦。可是,在決鬥前的最後一夜,他發出了內心深處的獨白:「我活著是為什麼呢?……我的愛沒有給任何人帶來幸福,因為我從來沒有為自己所愛的人犧牲過什麼東西;我是為了自己,為了自己快活才去愛的;我貪婪地啜嘗著她們的戀情、她們的溫存、她們的快樂和苦痛,只是來滿足我內心奇怪的欲求罷了——可是我從未能使自己滿足。」

  在這些情感豐富、充滿幻想的人們那裡,永恆的愛的理想只是在極特殊的情況下才能實現。在斯湯達的《紅與黑》中,等待死亡的於連哀傷地對德·瑞那夫人說:「如果不是你這次到監獄來探望我的話,我大概至死也不知道什麼是幸福。」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的主人公包爾康斯基公爵在臨終前,懷著快樂又痛苦的心情向愛人傾訴:「沒有人像您一樣給我那種柔和的寧靜感覺。」詩人哥德在74歲垂暮之年對一個17歲的少女懷著同生平最後一次愛情告別的心情,寫下了《瑪麗亞溫泉歌》:「沒有出路,只有無窮的眼淚」:

  你流吧,即使你洶湧如泉,

  也澆不滅胸中的烈焰!

  生死搏鬥的折磨,

  把我的心兒撕裂!

  愛,只有在即將無法再擁有的時候才看到、感到它的存在。這種追尋者不是在愛著某個人,愛的是內心中的理想——愛情本身。

  其實,風流才子們的心理,也是有一定代表性的。性心理本身是追求完美的心理。文人們的文采飛揚,情感橫溢的詩行麗句,其實也包含了許多人生哲理。「美好的愛情是文人筆下編造出來的」——用這種一言以蔽之的說法把浪漫的、美好的愛與現實的愛截然分開,放棄追求,把前者讓給海市蜃樓,此生不再希望,也是不可取的。——因為,「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不定哪一天,「理想」又死灰復燃。

  因此,迴避沒有用。如果將審視的目光拉開一些、掃描中的理性成分多一些,那麼,婚外性愛關係心理漩渦,可能會給人們心理修養提供一些昭示:

  其一,以「此岸性」取代「彼岸性」。人是主觀能動的,而心理調整,是人的主觀能動力最重要的體現。心理調整,是此岸的人性關照,現實的婚姻,是相愛者共同達到理想彼岸的航船。否則,理想與浪漫,就是永遠達不到的彼岸。一旦「登陸」,「彼岸」又遊離到新的彼岸,而自己依然是航行者和探索者。這正是因不滿而追求的心理狀態。而放棄主觀能動的心理調整,就等於一個永遠希冀著彼岸,又永遠沒有航船的人,彼岸所有的美好只能淹沒在此岸的現實中,進而轉化為心灰意冷、萬念俱滅。因而,在此岸與彼岸的分裂中,絕不能放棄一個重要的因素,那就是主觀人為。在此岸與彼岸的連接中,只能有一個重要的中介,也就是主觀人為!通過主觀人為來實現理想,把理想——現實融解在實際的主觀追求的過程之中,這是性愛心理平衡的理性前提。

  其二,用「自己創造」取代「守株待兔」。婚外戀者都有「守株待兔」式的心理模式:總認為兔子已經跑了,我的兔子還沒有來,而自己手中掌握的那份幸福——自己的婚姻,無論如何不是最好的。最好的在哪裡?在即將來臨的那隻兔子。這裡,婚外戀者在期望、等待、選擇中下功夫,卻從來不會在調整、發掘、更新中去擁抱已經得到的幸福。——他們忽略了創造。這一部分人的婚外戀往往難以持久,除了許多社會因素的作用以外,還有心理上的原因:一旦得到了,新的不滿已經在潛伏,他們又在潛意識中期待著新的兔子。

  其三,以「內向開源」取代「外向求索」。一位婚外戀者曾這樣為自己的行為解釋:「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屈原大夫的千古佳句,成為他的「理論依據」。本來,為了理想的愛情確可以生命不息,求索不止,但如果只是不斷地尋找新的「理想的」異型,屈原大夫的詩句還是免了罷。另外兩句詩,用在這裡倒是貼切。一句是白居易《長恨歌》中的「上窮碧落下黃泉,兩處茫茫皆不見」;另一句是宋朝詩人夏元鼎的「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在性愛生活中,追求沒有缺口的月亮,窮其一生也難以滿足,而將功夫下在婚姻的「改革挖潛」、「開源節流」上,則完全可能有意外的收穫。瓊瑤筆下,一位女主人公苦苦追求意中人而不可得,一旦回過頭來,從苦苦追求自己的人那裡得到深沉博大的愛,這時她才發現,那個遙遠的、「理想」的人根本比不上自己身邊的人。在美國女作家瑪格麗特·米切爾的《飄》中,也有類似的情節。這倒應了一句廣告詞「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已經擁有的,才是可以通過更新、調整而不斷增進和諧、增進情感的。

  理想主義,其實是人類社會的重要精神領域,從柏拉圖、康帕內拉等推出理論形態的理想主義藍圖,到宗教信仰中理想天國的夢幻招引,從閔採爾等人通過實踐而試圖實現完美社會,到歷史上許多民族或群體不斷尋找共同的精神依託,理想主義的旗幟總是在飄揚。儘管「烏托邦」「太陽城」等根本無法實現,但要求泯滅這種理想設計、幻想人們放棄幻想,本身也是一種不可能實現的「烏托邦」。——這就是說,即使是背離現實的空想,其產生本身也是一種現實。要求放棄空想的「理想」本身,也是一種空想。因為,人的心理需求當中,既有利益需求,也有精神需求。性愛中的愛的追求提高到人生理想追求的層次,把性愛的慾望理想化,把性愛的追求和人生完美追求聯繫在一起,這不是一種病態,而是一種積極的心理狀態,一些浪漫的詩人只不過是眾多具有這種心理狀態的人的典型代表而已。然而,許多理想主義的性愛追求者,往往把追求當成了一種無休止的尋找、選擇,而不是當成一種現實的創造與更新的生活過程。即,他們無休止地期待著一個天生的理想的化身,在遙遠的地方等待著自己,而現實生活中,這種理想的化身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就連他自己也不可能完美無缺。這種狀態趨向的結果,一是理想永遠在彼岸、束之高閣,二是一旦理想破滅就萬念俱灰。在社會發展的現階段——一個十分漫長的階段,婚姻生活帶有更大的現實性,心理修養不可能逃避這種現實的制約。只求婚外,忽略婚內;只顧彼岸,放棄此岸;只要天降,不要現實,實際上已經成為一種心理逃避。

  現實的土壤更適合婚姻的花木生長,一切耕耘、培育、灌溉、修整,才會使這株大樹開花結果,也才能真正綻放出理想的光彩。

  2.婚外戀心理特色:分裂、衝突、痛苦

  男人一般色膽要比色心小;女人一般是賊膽要比賊心大。

  ——仔細觀察,這句話還真有幾分道理。你看啊,有婚外戀情結的男人如果處於蠢蠢欲動狀態,常常是縮手縮腳,瞻前顧後,畏葸不前。即使是鼓足勇氣終於實現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也被形容為偷雞摸狗,拈花惹草等等,總之臉上無光,心裡有愧,蠅營狗苟。而女的往往是不動則已,動則來真格的,別來光想不做,光說不練那一套,有外遇就是有外遇,姑奶奶咱紅杏就是出牆了咋的,妹妹大膽往前走。

  不絕對,不都這樣。但的確有一定代表性。

  這種「男女有別」的情況,的確有點不好把握。不過,認真分析,男的是在行動前、行動中的整個過程都矛盾重重,人好像分成兩半,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女的在行動以前內心思想鬥爭更加激烈,行動階段後期也更脆弱,特別容易受到打擊或陷入精神創傷,只不過在行動階段的前期,沉湎於直覺和眼前,顯得不管不顧。如此看來,只有階段性差異或形式上的不同特色,沒有實質不同。故而談論婚外戀心理問題,還要男女統籌,不搞「非國民待遇」。

  婚外戀者的情感是分裂的。婚外戀者的心理是衝突的。婚外戀者的感受是痛苦的。

  儘管婚內生活也有矛盾和痛苦,但一般來說矛盾沒有激化,而矛盾衝突的表現時起時伏。

  但婚外戀者則長期處於分裂、矛盾的痛苦之中。

  因為性愛心理是每個人心理路程的一個側面,是社會心理的一個部分,不可能不受到各種因素的制約。

  於是,瀟洒中不知是對還是錯,刺激中不知是福還是禍。

  精神分析學派的一個極大貢獻,就是提出無意識概念,並對無意識層面進行了剖析。無意識指被壓抑或排斥的、意識層面以下的原始衝動,或本能慾望。這種意識層面無時不在,比意識更為長遠和活躍,就連睡夢中都是無意識的天下。從弗洛伊德等心理學家的一般學說來看,無意識層面,實際上是和意識層面不協調、不一致的部位,是人的統一的心理王國之中一塊沒有臣服和歸順的領地。或者可以說,是人的心理版圖上一塊「特區」,往往具有「一國兩制」的特殊性。在意識中,無意識往往被否認、被壓抑、被忽略。在這裡,往往形成一塊諸侯王國,由本能所直接決定的慾望,往往無法由意識層面去進行管理,「政策調整」也往往失效。

  無意識也被稱為「下意識」「潛意識」。社會意識的整體系統,也會有「特區」——社會上對婚外戀、一夜情等等,也會網開一面地給予一定程度的接納、甚至崇尚。然而,社會意識不可能為婚外戀推出一部堂而皇之、公開正統的意識體系。

  選擇婚外戀是個人的自由,從倫理、道德的角度加以指責,往往是十分乏力的。即使道德「底線」,也很難得到權威的解釋和哲理的支撐。但是,社會現實中一夫一妻制的頑強,以及維護一夫一妻制的「主流意識」的同樣頑強,不是靠說得清、道得明的倫理論證來支撐的,而是靠說不清、道不明、潛移默化的觀念、輿論來支撐的,甚至是靠社會成員莫名其妙的內心自責來支撐的。即:無論你說得頭頭是道,無論你將倫理批得體無完膚,主流模式總是在實際地發揮作用。而人們、尤其是大眾的觀念和心態,總是向主流模式所體現的價值靠攏和傾斜的。

  原因在哪裡?就在於,一夫一妻制不是靠任何人為設計和強權推行而延伸到今天的。歷史上統治者精心構築的,是事實上的一夫多妻,而不是一夫一妻制。強權所極力推行並維護的,是皇室「合法」地嬪妃如雲、顯貴「合法」地妻妾成群。剝奪和壓抑人民群眾性權的三綱五常、三從四德、「萬惡淫為首」……等等等等,是以統治者的壟斷性權、被統治者性權被殘酷剝奪為條件的。「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說得已經好聽多了,已經大大地被美化了,歷史上的基本世態是「禮制不上大夫,權利不下庶人」。以為荒淫無恥是對綱常禮教的反叛,實在是天大的誤解,荒淫無恥和綱常禮教從來都是相互勾連、密切配合的。荒淫無恥者是綱常禮教的制定者和維護者,在強制下對於綱常禮教的遵循者是性權被大量剝奪者。中國歷史上事實上的「一夫多妻」,是有條件的,第一是極權專制,第二是等級格序,第三是太監、戰爭、徭役、戍邊、農奴。可以說,事實上的一夫多妻制與事實上的奴隸制相輔相成。性權不平等,對性權的大量剝奪,在主流「意識形態」中鍛造強大的性壓抑和性禁錮的鎖鏈,是嬪妃如雲、妻妾成群、二房三房等等的社會條件。

  因此,一夫一妻制在歷史上一直延續到今天,並長期佔據主流婚姻模式的地位,絕不是人為設計、人為推行的結果,而是自然而然地、歷史地運行的結果。任何人都無法對此享有發明專利權。這樣的對偶制,是人性在一定社會條件下的一種本質體現,是比較能夠實現性權平等、性別平等的一種婚姻模式。性壓抑,往往伴隨著兩個重要條件,一個是性壟斷,一個是性放縱。歷史上如此,今天也是如此。

  於是,婚外戀者的心態不是完全統一的,就像國際社會各個國家的制度和體制不同、開放程度不同一樣。歸納起來,婚外戀者大概有三種情況:一種是無意識和意識完全衝突;第二種是無意識已進入意識,主觀意識部分地放棄對無意識的壓抑,網開一面地在一定程度上接受無意識;第三種是意識本身對無意識充分認可,給予較大的自由度,婚外性行為或婚外情感生活幾乎不受自己顯意識的壓抑,在認識上、觀念上已經「理順關係」,是婚外戀在意識王國「合法化」。

  前兩種自不必說,即使是最為開放、瀟洒的第三種人,也是充滿矛盾的。奧古斯丁有一句名言:「不論人的靈魂傾向於何方,只要不是向著上帝,就離不開痛苦。」我們也不妨借用一下這句充滿基督教色彩的箴言:婚外戀者的「靈魂」顯然不是向著上帝的,而且只要他們沒有逃出上帝統御的王國,就無法排除矛盾與衝突,因而無法排除痛苦。

  3.衝突之一:徘徊於安全與新奇之間

  當一個妻子發現丈夫有外遇,而那個外遇從別人看來並不怎麼出色的時候,也就是說這個丈夫出於飢不擇食,沒有非天姿國色不搞的時候,妻子一旦發現,會憤憤地質問丈夫:「她哪一點比我強?」

  這個妻子可能面目清秀,受過良好教育,待人大方得體,出能應酬、入能理家,是個秀外慧中的女子。而丈夫的外遇,很可能在身世、教養、容貌、能力各方面都略遜一籌。除了在妻子看來是個「女妖精」會勾引男人以外,什麼本事也沒有。可自己的丈夫偏偏被這樣的「騷貨」迷惑住了,豈非太不公平?

  其實,聰明的妻子在這樣的事情上不該這麼比較,難道丈夫遇到一位各方面比自己強的女人,就會心甘情願地出讓丈夫嗎?

  有的妻子在明白了「家花沒有野花香」便不只是責問丈夫,而是採取一系列防範措施。

  牟先生的妻子對他看護很緊,主要是實行嚴密的經濟封鎖,在牢牢把握財政大權的前提下,每天丈夫出門塞給他100塊錢,晚上回來實行財務審計,查明錢的去向,必須分文不差。否則立刻製造雞犬不寧的狀態。雖然牟先生經常能夠開回發票,以證明自己的合理消費,贏得妻子的「感情報銷」,但最終還是暴露出外面有一個準二奶。牟妻為自己的失敗而傷心欲絕。

  妻子整天神經兮兮地密切注視丈夫的行蹤,控制丈夫的外交活動,別說對丈夫來說是件很頭痛的事,就連自己也沒有什麼輕鬆、快樂而言,更談不上幸福。

  性忌妒是什麼?

  這裡指的僅僅是感情方面的忌妒,或者就是常人通常所說的吃醋。

  忌妒是一種弱者心態,是弱者意識到自己的弱者地位並心存不甘而發生的一種變態狂躁,是強烈的情感佔有慾和強烈的不自信之間碰撞出的一種扭曲心態,是本該屬於自己的情感或自認為本該屬於自己的情感被分享、被奪走而產生的心理落差,是失落感和承受力之間不協調而造成的一種情緒鬱結。

  斯賓諾莎指出忌妒通常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怨恨愛的對象;一方面妒忌那個對自己佔有愛的對象造成威脅的人。這一切都造成了情緒的鬱積和心態的扭曲,給愛情生活罩上了一層陰影。忌妒實際上起不到什麼積極作用,只能使生活氛圍更加緊張,生活在你身邊的人會盡量避免自己衝撞了你,而你也為身邊的人帶來隨時受到威脅的不安全感。在發生變化的男女關係上,智慧者應該明了忌妒的徒勞、可悲與可憐,不應當由於忌妒而否決自己的快樂、幸福和尊嚴。

  男女關係的微妙在於使相關聯的兩性都隨時產生複雜的心理。一個女人可能在哪方面都不強,是否反而讓男人在她面前顯示了自己的優越感、從而有一種被需要的滿足呢?一個女人能力很強,是否令男人感到自己在與不在、發揮與不發揮作用並不重要,或者使丈夫覺得既然家庭是個安全港,偶爾到外面偷閑一下也無妨呢?

  對,婚外戀的男女有一種典型的潛在心理,即有一個安全的避風港,同時又感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在安全與新奇之間的徘徊,女性絕不亞於男性,或者更甚。在丈夫那裡感到安全,不必擔心明槍暗箭。即使一個比較軟弱的丈夫,也在客觀上起到了保護作用。避風港里雖風平浪靜,但缺乏新奇的刺激、浪漫的旋風。

  在婚外情人那裡,種種新奇、激動、瘋狂令人目眩而失常,但卻總有一種如履薄冰的緊張,一種走鋼絲的憂懼。時而痛下決心,信誓旦旦地決定痛改前非,擺脫風險而求一份寧靜;時而按捺不住,寧可被電擊也要發光,絕不空守死水一潭。心靈之舟,在風平浪靜和電閃雷鳴之間往返徘徊。這樣的婚外戀者大有人在,而真正死心塌地、一意孤行而無矛盾衝突者反而罕見。

  4.衝突之二:人格在肉體和精神之間的分裂

  作為一種情感生活,作為一種從本能慾望到精神追求的過程,男女雙方肉體和精神的相互奉獻與相互得到,是愛的完美性重要體現。這已經形成了一種支配人內心世界、影響其身心健康的精神系統。也已經成為任何一個經過一定社會化而進入成年的個人的難以抗拒、別無選擇的靈魂棲息的陸地。而婚外戀打亂了意識和無意識的層面秩序,也往往表現為肉體和精神的分離。

  精神和肉體共同構成「性愛資源」,婚外戀者在婚內和婚外進行著艱澀的「資源分配」。第一,自己是資源的分配者;第二,自己同時又是對於自己所進行的資源分配的享用者;第三,同時也從不同對象那裡獲取肉體和精神的分配。在這三項當中,沒有一項是可以分配得公平合理的。性愛資源只要稍微進行「經營」就成為「產品」,性愛男女之間進行的種種交流,既各自從對方的獲得是取得「利潤」。而對於這種利潤既不可能公平地進行按勞分配,也不可能公平地進行按資分配,又不可能公平地進行按需分配。也就是付出和回報極不平衡,需要和獲得極不平衡,這就為發生人格分裂埋下了隱患。

  同一屋檐下朝夕相處,而情感上的互享者卻可能天各一方,至少不能像夫妻一樣廝守。當然也可能是另一種情況,家庭的巢穴依然溫暖著情感的棲息,但婚外的低溫卻為慾望的滿足而保鮮,在「喜新不厭舊」的分配格局中實現肉體刺激。於是,既可能「同床異夢」,也可能「同夢異床」。

  靈魂出竅了。作為精神載體的血肉之軀,性愛神秘的性器官部位,以至於兩性裸體的相互呈現,回歸自然的伊甸園故事,陰陽交媾的性經歷,抽調了情感交流或愛欲審美的精神內容。或者是,從擁抱和交媾的高潮瞬間到聲氣相聞的朝朝暮暮,心裡活躍著另一個異性;或者是,卿卿我我的恩愛生活中,慾望衝破潛層面,另外異性的強烈誘惑在意識層面攪動著心猿意馬。

  幸而精神是無形的,靈魂是縹緲的,否則如果像心臟和肺腑一樣,又該如何撕開、割裂呢?

  杜女士有丈夫和一個孩子,內心對大學異性同窗深深眷戀。那位男同學也有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他們清楚地知道彼此都無法擺脫各自的家庭。每次相見,都是悲情的交流,用對思念的一種苦澀告慰而戰勝媾合的慾望,然後是痛苦的惜別。

  「假如你以後不再和他來往,你會怎樣?」

  杜女士回答:「我無法想像,我們是有情無緣,我們沒有偷吃禁果的勇氣,也不願費心費力地尋找地點,創造機會,也不願褻瀆心中的美好。我們還會幽會,但恐怕不會越過雷池。」

  然而,他們終於還是「創造」出了機會,那是一次爆發,同時也是幽會的終止,因為杜女士無法接受「褻瀆」後更甚的心靈折磨。於是她接到了老同學寫給她的一篇《離別悲歌》:「我的精神世界裡惟一的知遇,要和我永訣了。可是,她這次是帶著完全不理解我的心離去的。夢的實現竟然是最痛的悲!我原知道最終是要分別的,卻沒想到是這樣的別去。我自詡感情被理智統轄著,可原來也有爆發的時候。離去吧,離去……」

  許多沒有任何「失足」記錄的人,許多行為檢點、沒有道德「污點」的人,實際上對婚後的生活感到厭倦和麻木,但他們程度不同地渴望與非配偶的異性接觸,在沒有「越軌」的情況下改變婚姻給自己帶來的單調和乏味。這種只尋求精神上的新鮮感,壓抑肉慾上衝動的「准婚外戀」反映了許多中國人的心態。對婚姻及家庭不滿,對丈夫或妻子厭倦,但絕不改變婚姻現狀,心中裝著渴望的異性,身體給予合法的配偶,甚至將妻子或丈夫當成婚外某人的替身。

  這是一種統一掩蓋下的分裂,是一種平衡掩蓋下的失衡,是一種坦然掩蓋下的焦慮,是一種正常掩蓋下的扭曲,是一種隨時可能爆發的衝突狀態。

  調查表明,人們對於婚外戀普遍處於一種矛盾心態中,對待別人或對待一種社會現象時矛盾,對待自己時更加矛盾。「一個人從小接受的倫理原則始終是不同尋常的東西,它比自我更強大。」心理學家的話說得非常好,說出了不可能脫離社會的人不可能擺脫巨大而深入的社會規範影響,而這種規範絕不僅僅是「明文規定」,而且是無所不在的文化滲透。弗洛伊德的「過失心理學」認為:任何無意識的過失都有潛在的目的。無意識中發生通姦,必有一個本人沒能意識到的潛在的目的。榮格的「分析心理學」認為:每個人都不等同於他的自覺意識,自覺意識只是廣袤的精神領域中一小部分。榮格說:「人既不是自己也不是別人以為的那樣,而是某種未知的,但又可以證明其確實存在的不可界定的整體。」這個「未知的不可界定的整體」就是自己的意識和自己的未知陰影。無意識中出現過失,就是被未知陰影所控制。

  王宏剛(化名)和楚穎(化名)幾乎每天上下班都要同乘很長一段地鐵,他們用目光交流著彼此的發現和傾慕。王宏剛的妻子早已丟失了苗條的身段,但王並不想告別她胖胖的扭動;楚穎的丈夫無法燃起妻子的激情,但她並不想和丈夫分手。

  心照不宣。王和楚從對方深情的眼神中感受到初戀時的激動和美好。她說:「什麼都可以彌補,只有流逝的青春不再回來。」他說:「人生中什麼都可以沒有,惟獨不能沒有愛情。」她說:「遺憾的是,你我都失去了愛的權利。」他說:「為了彼此的婚姻,我們必須克制自己的慾望。」他們的確陷入「無性的愛」,但那種思念和沉醉,那種網上的情意綿綿,那種相互依偎的呢喃燕語,那種熱淚盈眶的依依惜別,都告訴他們自己陷得很深,雙方所恪守的「規則」已經被磨得比窗戶紙還要薄,但他們沒有對不起婚姻的愧疚,自信沒有越過雷池,就依然是柏拉圖老爺爺的信徒。可是直到有一天,王宏剛的妻子痛切地說:「我寧願你——我的丈夫在外面偶爾去嫖妓,我寧願你向不愛的女人發泄性慾,也絕不能忍受你對我有欲而無愛,卻把愛情給了別人!我只得到你的身體,你的感情根本不屬於我。你在我身上洩慾,心裡想著別人,我是什麼?是另一個女人的替身!」妻子的姐姐對他的指責更為刻薄:「你不愛我妹妹,卻用虛偽拴住她。你怕承擔離異給你帶來的一切。你有你的情人,卻用膽怯迴避她,你怕承擔她的離異給你提出的一切。你是個懦夫,不配做一個男人!」

  「坦然」消失了,「平衡」打破了。性與情的分離變成了衝撞,靠欺騙自己而維持的「寧靜」,靠克制自己而營造的「無罪」,頃刻間轉化為痛苦而迸發。他無法面對楚穎,就像當初不敢面對妻子一樣脆弱;楚穎也無法「營救」他,就像無法營救自己一樣無力。

  對面的女人很像多年前張潔小說《愛是不能忘記的》中的女主人公。下面是她傾吐的記錄:

  「我真的很愛他,我把這次交談看做自己積鬱已久的情感的發泄,所以你一定能聽出我說的故事有多麼真實。聽他在招待會上發言,比欣賞最迷人的個性還要沉醉。別人為他鼓掌時,我鼓不出掌卻流出了淚。一個成熟而自信的男人,經過多少磨難和修鍊才形成的魅力,真叫我愛得刻骨銘心。可這份愛,是別人難以承受的痛苦,愛得越深,心裡越慘。他那次出國回來,沒告訴家裡,直接從機場打電話,約我去了植物園。整整一天,多麼美妙的分分秒秒,我們談啊,唱啊,笑啊,我們追逐著穿過密密的樹林,我們擁抱著滾在草地上。可是我最後悔的就是問了一個好傻好傻的問題。我問他:你打算怎樣愛我?然後他就不說話了,我們一起陷入了可怕的沉默,就那樣沉默著感受夕陽落下,夜幕降臨,寒冷襲來。以後我再也沒有問過這種問題,因為無情的答案清清楚楚,只不過我們都在欺騙自己。可我無法擺脫,絕大部分時間只能靠回憶和渴盼來打發。他總把我的照片存在電腦里,被她妻子發現了。好長一段時間他不能給我打電話,更不能和我見面。只是通過電子郵件告訴我他妻子可能找我談,還可能到我單位,讓我有心理準備。有一天我發現兩個人在我樓下轉來轉去,後來才知道是他妻子的弟弟帶人來監視我。我自尊心受到很大傷害,可為了他我情願承受這一切。他有家室和女兒,有事業和名譽,我不能讓他為了我而承受太大的損失。而我又偏偏在別人那裡找不到這種愛。追我的男孩留下祝福出國了,別人介紹的我根本無心去見。付出代價是我情願的,可代價再大也換不來渴望的愛。他女兒有病是我託人找到最好的大夫;他妹妹考律師是我請到老師作輔導,這些都是為了愛,也為了解脫我自己的愧疚。有一次他住院半個多月,人人都能看他獨我不能,夜晚在醫院病房外望著燈光徘徊……我知道這種精神折磨我只要痛下決心就能解脫,可是我努力過,那種努力就好像長途跋涉剛剛出發就折回來,宣告失敗了……」

  5.衝突之三:抗拒在突破和束縛的困擾中

  「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

  這句歌詞流傳深廣,可見受到廣泛認同。但是,如果稍微改一下:「只要丈夫對更多的女人獻出一點愛,婚姻將變成美好的家庭」;或者「只要妻子對更多的男人獻出一點愛,婚姻將變成美好的家庭」——還會得到認同嗎?

  其實,改過之後的兩句歌詞,從邏輯上並沒有違背原來的歌詞。因為丈夫和妻子也在「人人」之列,婚姻和家庭也在「人間」之中,性愛和愛情也在「一點愛」的範圍之內。既然如此,丈夫對別的女人、妻子對別的男人,獻出「一點愛」,不可以嗎?就算是丈夫把性愛獻給許多美女,妻子把性愛獻給許多俊男,也沒有超出「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人間應該更加美好啊!春天應該更加溫暖啊!不可以嗎?

  答案是,至少現在不可以。以後可不可以,還看不出眉目。以預測準確而著稱的美國蘭德公司,怕是也不敢就此作出什麼預測性斷言。

  如果真的這樣「獻愛心」,後面的歌詞就該這樣改:「婚姻將變成崩潰的家庭」,或者「世界將變成亂套的人間」!

  男女之間的愛情和其他的人類之愛完全不同,這是一種約定俗成。可是,為什麼?

  與父愛、母愛不同,與兄弟之愛不同,與朋友之間和一切人之間的愛都不同:男女之間的愛情具有排他性。可是,為什麼?

  為什麼愛情是個獨木橋?為什麼愛情自私、狹隘?為什麼愛情不能與他人分享?

  為什麼感情深厚的朋友、密切合作的同事,一旦同時愛上一個人,彼此會成為情敵?為什麼在其他事情上都可以謙讓和分享的朋友之間惟有愛情獨佔?

  為什麼文明的人類一致用最美好的語言讚頌的愛情、用最崇高的道德體驗來感受的愛情、用最美好的憧憬去追求的愛情,竟然與人類其他價值相違背?為什麼關於無私、關於寬容、關於多元等等價值標準,一遇到愛情全部拐彎,全部轉向,全部失效,而自私、惟一、排他、獨佔反而變成了合理與崇高?

  如果只是默默地認同愛情和其他一切情感的差異,只是被社會裹挾而接受這種差異的現實性,而不能從終極價值的追問中得到答案,那麼,生命歷程中總會有一天,心靈開始發生困惑與分裂。

  愛的前提是生命本質需要:從我的生命的實質來看,我愛對方——以及在他或她的生命實質中,我體驗對方。愛具有專一性和排他性,是因為他或她就是我,是我的生命的「另一半」。在這種意義上,發現了自己所愛的人,就是發現了自己,愛情的實現,就是生命部分價值的實現。生命不可分割,所以愛情不可分割。

  在婚外戀者心理上,一方面由於種種原因不希望打破原來的家庭秩序;另一方面,又渴望全部享受婚外戀中美妙的感覺。從人的本性出發,他們的婚外戀情中的精神之戀達到一定程度,即強烈渴求體驗對方的程度時,會不顧一切地希望在肉體上得到性的滿足,從而在肉體上佔有對方;而在現實中,無論精神的佔有還是肉體的佔有,都會給自身或對方的家庭帶來威脅,帶來諸多的麻煩和不堪設想的後果,所以,婚外戀的當事者潛意識中又不願意受對方情感的束縛。這就造成了對所愛者的釋放與佔有的矛盾心理。

  「既生我,何生他(她)」;「既無緣,何相見」;「痛惋相知未相處,只求來世補今生」,從這些無奈的感嘆中,升騰著心理悖論的遊盪。

  家庭在提供愛的權利與保障時,也提供了束縛。「突破」者,雖部分地放棄了權利與保障,卻無法徹底擺脫束縛。

  性愛是現代婚姻的基礎,現代性愛既然是人的愛欲超越性慾的結果,就不能只是一種無愛的單純的性慾衝動。愛是一種感情因素,感情一旦消失,愛也就宣告結束。假如感情同時在婚姻當事人雙方身上消失,解決無愛婚姻的條件基本具備。但是,現實生活中的一些婚姻往往是兩個人不能同步。這就給婚外戀提供了前提。由於人類性愛的雙重性,即自然屬性與社會屬性的並行,使婚外戀者難免處於滿足與負罪的兩難境地。

  她一直是一個賢妻,即使在有了外遇之後仍然不失賢惠。一次,夫妻兩人在舞廳以外相遇,丈夫不由怒火中燒,把妻子拉出舞廳。妻子感到委屈,感到家庭缺少溫暖,感到自己的人格受到褻瀆。隨著不滿情緒的滋長,昔日安寧的家庭充滿火藥味。後來,妻子發生了婚外戀情。她與情人的感情日益加深,終於墜入性愛之河。在她與情人在一起時,衝動之力幾乎統治了她的整個心靈世界,有一種從未體驗過的滿足感。然而,每次當她就要回到家裡的時候,自責和負疚的感覺會強烈地反撲過來。丈夫,成了她心中一塊無法逾越的界碑,上面刻滿了根本無法抹掉的碑文。丈夫昔日的一切缺點,曾經是自己將感情向外傾注的借口,但此刻似乎突然間變成了對自己狹隘和刻薄的譴責,使自己失去了一切道德優勢。丈夫似乎已經佔領了道德的制高點,自己卻處於陰森寒冷的峽谷。她突然覺得,自己不僅失去了獲得丈夫的愛的所有理由,而且也失去了自己愛自己的全部理由,甚至失去了母親的資格,失去了獲得孩子的愛的權利。

  在愛的給予中,他給予了他自身之物,給予了他所具有的寶貴的東西,給予了他的生命。這並不一定意味著他為另一個人而犧牲了他的生命——但是,他給予另一個人的是生命的活力;他給予另一個人的是他的歡樂、他的旨趣、他的理想、他的知識、他的幽默、他的悲哀,給予了他的生命活力的全部表達方式和全部證明方式。

  愛情只希望並渴求一個人與愛的對象強烈而完滿地結合。正如德國心理學家弗羅姆說:「情人的愛只是在肉體結合的意義上以及在生活各方面完全許可的意義上排除對他人的愛。」「性愛是對把自身完全融化、與另一個人融為一體的渴望。」《情愛論》的作者瓦西列夫在他的名著中說,性愛「是融合了各種成分的一個體系,是男女之間社會交往的一種形式,是完整的生物、心理、美感和道德體驗」,是「只有人才具有的複雜而完備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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