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法不能辯證出歷史】
07-20
筆者曾經將自已的體系稱為「辯證的人權經濟學」,這是幾秒鐘發生的事。實際上,筆者用「辯證」所要表達的意思,是「有得者必有失」,「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欲有所求必有所失」,也就是今天筆者詳細闡述的「交換創造價值」的概念。人權不可侵犯的原則,和交換創造價值的方法,是筆者體系的概括。「交換創造價值」,的確可以用辯證法加以解釋——辯證法有讓任何謬論成為結論的特異功能。但是「交換創造價值」本身並不依賴於辯證法。在明確了哲學不是科學的原則後,筆者自已必須斬斷與哲學的邏輯關係。對於筆者的體系是清晰了,對於馬恩等依賴辯證法的詭辯士,就等於砍了他們的腦袋。辯證法本身作為哲學的一種,(自已承認的),卻又聲稱是「與形而上學對立的」,這是連「形而上學」是什麼都不知道了。根本就是自相矛盾。辯證法還自稱是世界觀和方法論,那就把所有認識都看作是哲學了,可以說是哲學無邊,————這就是形而上學;————而辯證法又是與之相對的「世界觀」。看到沒有,辯證法是一種自封為皇帝的世界觀呢。辯證法比較簡單的表述是「辯證法的核心是鬥爭論,或稱矛盾論」,馬恩兩思從黑格爾的辯證法里,概括出筆者熟知其文字,其實一直不太知其所云的三個規律,對立統一規律、量變質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第一個規律筆者常常當成語用,表達「同一事物從不同視角的邏輯一致性」,第二個規律物理定理,第三個規律呢?筆者曾經這樣回答朋友一句提問「什麼是辯證法」,筆者說,「辯證法就是讓所有結論不再成為結論的方法,也可以讓所有謬論成為結論的辦法」。在缺乏實證的前提下,辯證法讓所有結論不再成為結論,看上去頗得詭辯者有幾份哲學天賦。象「世界上沒有絕對的真理標準」,那麼這一句本身,是「絕對的真理標準嗎」,於是結果就終導向誰的胳膊粗誰就是真理標準。又象戶籍制度公平不公平,離開了產權說公平,又可以說「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公平」。看上去恍惚是「相對論」的再現,那是永遠正確,永遠沒有意義,這就是辯證法。有一位朋友震驚於筆者割離辯證法。筆者回答「辯證法就算是超級證明的方法,也不能代替實證,不然吃飯的方法,可以當飯吃了」。其實,這是留了很大的面子的,沒有談辯證法本身是對錯,只是談使用辯證法,是不能作為實證證據使用的。而事實上,不再於辯證法本身是對是錯,凡是哲學的東西,都是無所謂對錯的;而是哲學的東西是信念類的,不能超出私人的領域,不然,就是唯心主義了,也就是,形而上學!並且,任何缺乏實證支持的都是哲學,包括一些朋友想推銷的「超級密碼」。對於辯證法的「萬能真理」的邏輯思考,有什麼能避免辯證法這類馬恩專用的瑞士軍刀的糾纏?從而讓筆者明確了「科學不是哲學」的法則,辯證法是不能打倒實證的。象,當筆者已經確定了人權獨立判斷的絕對的真理標準時,就已經含用「民主是實力平衡的博弈」在內;明確了科學的實證集後,馬恩衛士再運用辯證法,那就等於流氓自我標定,判了辯證法的死刑。筆者自已對辯證法或者基督教義都並無惡感,但是敢於衝擊科學實證集的任何哲學,或任何信仰,必定是邪教!馬克思使用「讓所有結論不再成為結論的方法」,自然就推倒了所有的歷史結論,為他的《資本論》稱帝掃清了所有意淫YY的障礙。雖然,任何人用馬克思自已的方法,也可以把「馬克思」變成「牛懶想」,難度很低,用辯證法就行了!(笑笑);也就是說,馬克思的「辯證歷史唯物主義」,實際上就是「詭辯的歷史唯心主義」,用辯證法閹割歷史,目的類似於歷史學派和弗里德曼的「閹割式實證」,希望擺脫公說公有理的對辯困局而已。但是有一點,馬克思的思路,其實比當時的其他歷史故事家要先進的,就是馬克思意識到要找出「歷史發展的模式」,而不是羅列沒有關聯的歷史故事,然後給讀者一個似乎符合某種道德規範的結論。馬克思的這個模式,就是「矛盾發展論」,也就是「階級鬥爭說」。找模式的思路雖然是對的,但是找模式的方法是錯的(哲學),並且,對於事實與模式設想不符合的地方,也讓馬克思「辯證」掉了。這樣,馬克思就變成了連歷史故事家也不如的「信念閹割歷史」的學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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