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炎症性腸病也能懷孕生育

  被稱為「綠色癌症」的炎症性腸病(簡稱IBD,包括克羅恩病和潰瘍性結腸炎)以15-35歲為高發年齡段,不少IBD患者在青年甚至青少年時期就開始發病,他們將來都要面對生兒育女的問題。特別對於我們中國人,「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觀念牢牢紮根。IBD會影響他們的生育能力嗎?什麼時候才是適宜的受孕時機?自己的疾病會否遺傳給下一代嗎?著名消化病專家、亞洲炎症性腸病學會主席、中山大學附屬第六醫院炎症性腸病中心主任胡品津教授介紹說,IBD患者病情得到控制緩解後,在醫生的指導下用藥,可以正常備孕,但應避免在疾病活動期「造人」。

  IBD患者能否正常生育

  IBD患者因擔心疾病會導致生育能力下降、疾病遺傳後代、懷孕造成疾病活動及使用治療IBD的藥物等對胎兒產生不良影響,所以主動放棄生育。胡品津指出,目前研究認為,患有IBD的女性與正常女性的生育率沒有差別。而最近的研究顯示:女性克羅恩病患者的不孕症發生率約為5%-14%,事實上這與普通人群發病率非常接近(普通人群不孕症的發生率在10%左右)。

  但是,「患病女性要避免在疾病活動期受孕」,胡品津強調,否則,「克羅恩病或者潰瘍性結腸炎都會持續進展甚至會惡化」。而且在活動期懷孕,出現早產、死胎或者自然流產等風險也會比普通孕婦高。而對於男性患者的生育,IBD影響更小,通常不影響患者的生育能力。

  胡品津建議,在準備生育前及時與治療醫生溝通,必要時及時調整治療方案就可以了,無需過度擔心而放棄生育。

  選擇適宜的受孕時機

  那麼,IBD患者在什麼時候懷孕最適當?中山大學附屬第六醫院消化內科副主任郅敏副教授指出,「正確治療使患者疾病處於緩解期再妊娠非常重要。」IBD對懷孕會有不利影響主要與病變是否活動有關,如果在IBD疾病緩解期受孕,患者發生流產、死胎、胎兒畸形、新生兒併發症的危險並不會升高。判斷疾病是否是緩解期,往往需要對疾病進行綜合的評判,包括臨床癥狀,如是否有黏液血便,血液學化驗(如血沉、C反應蛋白)是否正常等。但最客觀的判斷是內鏡下的粘膜癒合或影像學上提示疾病處於緩解期。

  女性IBD患者懷孕時能否用藥?

  在懷孕期間,如果疾病處於活動期,此時不用藥物控制反而更有可能增加妊娠的風險。治療IBD的大多數藥物對妊娠影響也不大。不過,郅敏提醒,不同時期孕者的藥物治療不同,IBD孕期服藥需遵循充分注意患者的個體化治療特徵、只選擇絕對必需的藥物的規則。「記得一定要隨時與醫生密切聯繫。」

  患者計劃懷孕時,最好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應在緩解期(最好在炎症控制一年後)受孕,並繼續維持藥物治療。常用的維持疾病緩解期的藥物(如柳氮磺胺吡啶和5-氨基水楊酸)對母嬰均安全,尚未見孕期使用該類藥物對胎兒有不良影響的報道。國外資料一般認為,硫唑嘌呤也可在孕期使用,但甲氨碟呤和沙利度胺(反應停)是絕對禁止的。

  對於自己的疾病會否遺傳給孩子。目前的研究顯示,倘若父母一方患有IBD,後代患該病的概率接近9%左右。胡品津表示,擔心疾病會遺傳及用藥會導致不良生育結局並無明確的醫學根據,IBD患者不應因為這個疾病放棄生育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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