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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譜的內容

一、家譜的內容

  家譜是一種簿籍性質的東西,其基本內容由以下幾個部分組成。

  1, 是全族的世系和血緣關係圖表,這是家譜的主要內容,一般佔90%以上的篇幅。世系圖表中詳細記載著全族男子的名諱、字型大小、生卒年月、葬地、配偶姓氏及生卒年月等,以及生几子幾女、子何名、女適何地何姓等,「至於諱某宇,娶某氏,生几子,葬某處,壽若干、咸備載於後,庶幾可示後昆。」(宋濂:《符氏世譜記》,《宋學士文集。翰苑別集》卷九)有進學中舉、為官作宦者還要記其簡歷。每一代每一人都這樣詳細記錄,不嫌其繁。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家族血緣關係的清楚。世系圖表的基本形式有圖式和表式兩種。圖式是把全家族的世系繪成簡圖。把主要內容注於圖中,使人一目了然,表式是將家族世系排列成表格,將世系的內容用小字注于格內,也可收到眉目清楚的效果。

  2, 是全文刊載本族有史以來制訂的各種家法族規、家訓家范、祖宗訓誡子孫的言論等。「譜列家箴、家禮、庭訓,立宗法實伸國法也。」(《康熙潛陽吳氏宗譜》卷一凡例)如果一個家族有幾百年的歷史,歷代制訂的家法族規就很多,家譜不惜篇幅羅列上去。只有少數興起不久的家族,修譜時還未制訂成文的家法族規,它們的家譜才缺少這部分內容。這類東西是封建家族組織的形態結構的特點之一,載入家譜的用意是便於譜時向子孫宣講,要求族人永遠恪守,並使族長能依據此類家法來懲罰不服統治的族眾。

  3, 是祠堂、祖塋、族產公田的座落方位、形勝地圖,以及義田記、墓志銘、買地契等等。「其各支家祠、條規、祭產地圖,亦宜詳載,以見報本追遠之意,並使後便翻檢」(《道光吳江王氏宗譜》卷首載乾隆間訂《續修家譜凡例》)。祠堂的基本輪廓,幾進幾重、門戶窗欞、圍牆設施。都要繪製清楚,刻入家譜。祠堂如果是建在新近購置的異姓土地上,還要在家譜中記載購置過程,並附刻地契,以防一旦發生產權糾紛時有案可查。一個家族的祖塋往往有多處,大都錯雜在異姓田地之間.拋棄在遠郊野之外,且無專人經管,經過日晒雨琳風蝕,歷年久遠,就會樹折碑殘,失去標記。所以必須在家譜上詳細記載每一墓地的方位、座落和四至,並刻上略圖。「祖塋,或繪形勝地圖,或書世系格內,某山某向,坐落某處,庶免侵佔.志不忘也。」(《康熙潛陽吳氏宗譜》卷一凡例)。

  4, 是家族的歷史。每個家族的家譜,都必有一篇叫做「宗族源流」或「族姓淵源」的小序冠於譜首,敘述本族姓氏的由來,始祖的淵源,遷徙的經過,興盛的始末,祖宗的事迹等等。家族歷史既是家族勢力向族眾進行宗法思想教育的工具,又是核查家族的系統源流有依據。一般說來,一個家族的來歷清楚,遷徙分析脈絡分叫,血緣關係也必然清楚。

二、續修家譜的間隔時間

  一個家族的家譜,必須定期續修。因為每隔一段時間,家族中總要新生孩子,娶進媳婦,增加人口,還會逝去老人,新增墳墓。族產公田雖不準買賣,但興旺的家族還會購進公產,破敗的家族,族產公田也免不了被不肖子孫偷著出賣,發生變化。所以家譜必須定期續修,把上述種種新的變化反映到家譜上來,這樣才能確保家族血緣關係上的清楚準確。續修的間隔時間,絕大多數家族規定為三十年或三世,三世也即是三十年。「譜必三代一修,恐世遠年久,無不散失,乖離之弊,其所失為不小。」(《光緒春谷東溪王氏宗譜》卷首載乾隆間訂《續修舊譜總綱》)許多家族還規定家譜要十年一小修,三十年一大修。「族譜重修刻板後,每十年匯稿,三十年續倍,補刻刷印,附裝譜後,以免久遠難稽。」(《道光香山黃氏家乘》卷一《族規》)一個家族三十年不修譜,即被認為不孝,「修譜不宜歷年久遠。古人云:譜宜三十年一修,若不遵此,即屬不孝」(《民國浦城高路季氏宗譜》卷一《譜訓》),出現了這種情況,對族長及族中執事人員要律以不孝之罪,給予國法和家法的懲治。家譜三十年一修,大體上可以把家族中的兩代人銜接起來。三十年是一代人的成長時間。每隔三十年續修一次家譜,就能趁老一輩還健在,新一代又已成長的時候,將三十年里家族中的緣關係的變化準確記錄下來。如果間隔時間過長,老人陸續死去,族中人丁變化就會記不準確,勢必引起血緣關係的混亂。

三、修譜的義例

  所謂「義例」,類似我們今天說的指導思想。家譜能不能起到維繫家族制度的作用,關鍵在於遵循什麼義例去修纂。如果指導思想不明確,該寫的不寫,不該寫的又寫了,或者兼收並蓄,有文必錄,非但不能鞏固家族統治,還會適得其反,削弱和渙散家族制度。修撰家譜的最基本的義例是什麼?就是「隱惡揚善」、「為親者諱」兩句話。這是近代封建家譜在幾百年的發展過程中總結出來的一條基本原則。一是揚善,只寫好的甚至編造好的,「譜以正宗派,篤恩義,故獨以書善也」(《嘉慶桐城黃氏宗譜》卷一《凡例》)。二是隱惡,不寫壞的,祖先族人做了壞事,不準寫進家譜,「凡有干譜例,當削不書,違者許房長(即族長)鳴祠處治」(《道光無為查林徐氏家譜》卷首載乾隆間訂《規條》)。這就是說,家譜的編纂要歪曲事實,製造假象.欺騙和愚弄族眾。所以在當時偽造事實、載入家譜,是十分普遍的現象。有的家譜為了抬高家族的身世,硬去攀附與自己家族毫不相干的歷史上名臣賢相,甚至根據戲曲、話本、小說和民間傳說來編造家族的世系,以致漏洞百出,笑話連篇。清代著名史學家餞大昕曾尖銳批評這種現象說:「宋元之後,私家之譜不登於朝,於是支離傅會,紛紜[足春][馬交],私造官階,倒置年代,遙遠華胄,徒為有識者噴飯之助矣。」(錢大昕《鉅野姚氏宗譜序》,《潛研堂文集》卷二六)因此,在這種思想指導下修的家譜,持別是那光宗耀祖的家族歷史、祖宗功德、先人宦績,其可靠程度是值得大大懷疑的。

四、家譜的保管

家譜刻印出來,要分發給族人保存,以備必要時查詢,發揮它的作用。家譜一般一房一部,不得多印,掌譜人由房長充任,也有的家族規定推本房之賢能者為掌譜人。掌譜人領取、保管家譜時,要在族長處登記造冊,註明所領家譜字型大小,這樣便於檢查家譜保存好壞,有無破損、失落現象,而且可以分清責任。一個家族,往往在家法族規中對家譜的收藏、保管提出嚴格的要求。如必須將家譜裝進特製版木匣,供於祖龕之上,或藏於書室之中,不得隨意亂放,以致褻瀆家譜。木匣不準移作他用,家譜不準鼠蝕蟲蛀、污損油浸、腐敗霉爛、遺失散落、私自謄錄或借給外姓人觀看,違者依家法處罰。如果領譜人敢於瞞眾覓利、鬻譜賣宗、出賣家譜者,則視為不孝,從重懲治①。為掌握家譜的收藏、保管情況,家族每年要檢查一次或數次,檢查時,由領譜人攜帶原發字型大小的家譜,到祠堂集中,先由各領譜人相互檢查,後由族長評判,保管好者表揚獎勵,保管不善者批評處罰。

從湘潭陳氏和平越楊氏對家譜收藏的規定,可以看出家族對此的重視:「凡領譜者宜各什襲藏之,慎勿[希瓦]借。即被水火之災,亦須急為搬出,以譜之重,無異於契券也。……議定三年一會,公同勘驗,若有污穢、添改、散遺、鼠嚙及以箱作別用者,重行責罰。」(《宣統湘潭白沙陳氏支譜》卷首《家規》)

「譜牒所載,皆宗族祖、父名諱,見譜即見祖、父也,理宜敬謹收藏,毋得褻瀆。莫如用木匣裝載,置於香火之上,或藏之書室之中,每逢伏日晒晾,勿使少有蛀爛,所以妥先靈,垂久遠也。歲時祭祀之日,各帶原本,到祠會看一次,如有鼠咬、油污、墨侵以及磨壞字跡者,祠中之人,即在祖宗前申飭,並憑眾罰銀三兩,歸入祠內,以作後日修譜之贄,搞者不得與祭。更有不肖子孫,鬻譜賣宗,或謄寫原本,瞞眾覓利,致使以假混真,紊亂支派者,眾共黜之,不許入祠。」(《咸豐平越楊氏重修小宗祠譜》卷十《原刊條規》)

五、家譜對於維繫近代家族制度的作用

家譜的作用,在於防止因年代久遠或異姓及同姓異族者遷入本村而造成家族血緣關係的混亂,從而達到「收族」的目的。因此,家譜首先是確認族眾的血緣關係親疏、防止血緣關係混亂的依據。家族既然是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結合而成的社會組織,那麼族人在家族中與在社會上的地位和利益,在很大的程度上取決於他們在血緣關係中所佔的地位。一般說來,在三四代以內,誰是誰的父祖,誰是誰的子孫,人們是不會搞混的。但是時間一久,族大人多,人們之間的血緣關係就不容易記得很準確。加上族眾中有過繼族人子為嗣者,有養異姓兒為子者,有隨妻帶來異姓子者,有不同家族的同姓遷居本村者,時間—長,就會搞不清楚他們是不是本家族的人。而這些情況在家譜的世系圖表上一查就著,就可以據此確定族眾的地位,賑濟貧困族眾,解決世系糾紛,防止血緣關係的混亂。

其次,家譜是地主階級、封建家族勢力向族人灌輸宗法思想的工具或課本。灌輸的方法主要是祠堂讀譜。通過祠堂讀譜這種家族的重大活動和盛大典禮,使宗法思想和家族觀念在族眾的思想上紮下根來,達到團聚族人的目的。

再次,家譜還是家族勢力懲罰族人的一種工具。在封建家族制度盛行的農村,族人的名字列進了家譜,就表示得到了家族的承認,取得了合法的地位,不準入譜或削去譜名,在人們的觀念上認為是一種奇恥大辱。封建家族勢力正是利用人們的這種觀念,把不入譜和削譜作為隨意處罰族人的手段。族人倘有不孝不悌,犯奸為竊、玷辱家聲、逆倫傷化者,一慨不準入譜,如果在修譜之後發現了這些「罪名」.還要從家譜上削去名字,嚴重的株連父兄子弟一起削去名字。私生子雖有親近的血緣關係,但也不準上譜。家族勢力還往往羅織罪名,用削籍懲罰不聽話的族眾,達到鞏固家族統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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