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原「掌門人」田文華落淚悔罪(中國青年報 2009-1-1)
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 2009-01-01 [列印] [關閉]今天上午8時,對三鹿原「掌門人」田文華等4名高管的庭審開始。8時05分,審判長宣布帶被告入場,審判廳南側的門隨即被打開,4名穿著黃色看守服的被告在法警的帶領下魚貫而入。
走在最前面的是三鹿集團原董事長田文華,她個頭不高,微胖,雖然已經66歲了,但仍然一頭黑髮。緊跟其後的是三鹿集團原副總經理王玉良,他是坐著輪椅被法警推進來的,事發之後,他曾試圖跳樓自殺,結果折斷了腳骨,他留著平頭,白髮駁雜。走在第三位的是三鹿集團原副總經理杭志奇,他個頭較高。第四位是三鹿集團原原奶事業部經理吳聚生,戴著眼鏡。
在3位來自石家莊人民檢察院的公訴人依法宣讀的起訴書中,檢方起訴的罪名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公訴機關認為,三鹿集團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150條、144條、149條、140條。田文華等人對此「負有直接責任,是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
接下來,4名高管進行了陳述。田文華第一個陳述,她用濃厚的地方口音輕聲表示,公訴方的指控「屬實」,其後,由於回答的聲音太輕,她兩次被審判長提醒要「大聲回答」。
在回答辯護律師的一個問題時,田文華承認自己原在石家莊新華區當公務員的大女婿也在三鹿集團工作,並表示,如果早知會發生這樣的事,就不會讓女婿進廠。
但她隨後卻多次對公訴方提出的問題表示「不知道」或者「不知情」。
王玉良在回答一名辯護律師向他提起的跳樓自殺問題時,一度淚流滿面。有律師問他,你的行為是畏罪還是覺得心中有愧?
王玉良聽到這個問題後沉默了十幾秒鐘,然後哽咽著說:我覺得對不起三鹿那些忠實的消費者,想起那些受到傷害的孩子們……我感到萬分對不起這些患病的嬰幼兒及家長。當他再也無法說下去時,舉起右手,不時地抹去臉頰上的眼淚。
杭志奇在回答公訴方的問題時,總是想把事情的前因後果都講出來,以至於審判長多次提醒他要簡短回答。他在陳述中一直強調,他的回答以向公安部門的供述為準。他也向法庭表達了悔恨之心。
吳聚生則主要陳述了杭志奇如何要求他將問題奶從加工三廠調配到三鹿集團其他廠子的過程,由於他只是中層管理人員,所以很多事情他並不知情。
上午的庭審主要以公訴方的質詢和被告方的陳述為主。下午的前五六個小時內,都是由公訴方和辯護方公布證據的階段。雙方圍繞證據和取得證據過程的合法性、證據所能證明的問題進行了大量辯論。4名被告在這個過程中間,一直安靜地坐在被告席上,沒有對公訴方提出的證據作出多少質疑。
從少有的幾項質疑來看,田文華主要將質疑放到了是否是她個人決策的情況上,而一直強調是經營班子一致作出的決定。而杭志奇、吳聚生等則強調他們的權力有限,在其分管領域並不具決策權。
在最後辯論階段,田文華等人都表示讓辯護律師代為辯論,隨後公訴人和辯護人之間展開了激烈的攻防戰。
田文華的代理律師發表了長篇辯論意見,首先表示我國沒有關於三聚氰胺的檢測標準,企業也是受害者,歐盟的標準是值得參考的;其次認為「毒奶粉」出自三鹿集團下屬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要求集團總公司領導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的問題負責,有失公允;第三是田文華沒有犯罪的主觀故意,且採取了大量措施予以彌補。
22時12分,歷時14個多小時的庭審終於結束。田文華作最後陳述時落淚悔罪,說她願意承擔所控責任,「如果能夠換回患兒的健康,願意接受法律任何制裁」。當庭審結束時,她還站起來,向著審判長的方向鞠躬謝罪。而以單位犯罪成為被告的三鹿集團訴訟代表人、三鹿集團工會主席冉偉光,則向著大廳內的上百名旁聽人員及記者鞠躬謝罪。
本報石家莊12月31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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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辯律師詳解田文華涉嫌罪名本報記者 王亦君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 2009-01-01 [列印] [關閉]經過持續幾天的開庭審理,2008年的最後一天,三鹿「問題奶粉」事件系列刑事案件中最受關注的三鹿集團原董事長、總經理田文華等4名高管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在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故意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5萬元以上的行為。」今天,著名刑事辯護律師許蘭亭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許蘭亭說,單位和個人都能成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犯罪主體。此案中,三鹿集團涉嫌單位犯罪成為被告人,田文華等人則是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起訴。
記者注意到,在近幾天三鹿「問題奶粉」系列刑事案件開庭審理中,被告人被控罪名有所不同,根據新華社消息,12月29日,高俊傑、薛建忠等4名被告人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另有5名被告人涉嫌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分別在石家莊市的行唐、鹿泉、趙縣法院受審。
對此,許蘭亭表示,田文華等人涉嫌的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有所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對象不特定,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和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同屬於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前者侵犯的是國家對產品質量的管理制度和消費者的合法權利,後者侵犯的是國家對食品衛生、安全的管理制度以及消費者的身體健康,產品的範圍大於食品。
「公訴方沒有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對田文華等人提起公訴,可能是考慮這些高管不具體負責問題奶粉的生產、銷售。」許蘭亭說。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9月17日,石家莊市公安機關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田文華刑事拘留,到了起訴階段,田涉嫌的罪名變成了「涉嫌生產偽劣產品罪」。對於這一變化,山東青島德衡律師集團事務所欒少湖律師認為,田文華的行為實際上已同時觸犯了「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與「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兩項罪名,依據我國刑法,應當擇一重罪定罪處罰。
對此,許蘭亭表示,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起訴階段變更偵查階段被告人涉嫌的罪名是合法、正常的,田文華最終以何種罪名被定罪量刑要看法院的判決。」
記者查閱刑法相關條文後發現,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依據銷售金額的不同有幾檔刑罰,其中最高為:銷售金額在200萬元以上的,處15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兩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如果田文華最終被判犯此罪,她面臨的最高刑期是無期徒刑。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法定最高刑為死刑。
按照我國刑法第149條的規定,生產、銷售有毒有害的食品,但是不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如果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按照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處罰。如果同時構成兩罪的,則按刑罰較重的定罪處罰。
除了承擔刑事責任,一些法律界人士認為,田文華等人還應承擔對於奶粉事件中受害者的民事賠償責任。
據媒體報道,12月8日,受害者援助律師團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集體民事訴訟,並向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提出了參加三鹿集團制售有毒食品犯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的請求。
欒少湖表示,目前已經遞交起訴書及尚未起訴的「問題奶粉」受害者,符合田文華一案中刑事附帶民事的原告資格,法院應當允許並幫助這些受害者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本報北京12月31日電
http://zqb.cyol.com/content/2009-01/01/content_2492341.htm
海外媒體關注三鹿庭審實習生 周(吉+力)人編譯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 2009-01-01 [列印] [關閉]2008年12月31日,多家外國媒體和通訊社對三鹿奶粉案開庭進行了報道,並引用《中國日報》的消息,稱田文華等直接責任人可能面臨死刑的判決。
路透社、法新社認為,三鹿「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破壞了中國製造的產品在國際上的信譽,並在全世界範圍內出現了中國奶製品召回的現象。路透社還稱,石家莊市政府在今年8月知曉三鹿奶粉可能存在質量問題後卻沒有立即報告上級部門。
美聯社在報道中指出,4名高管如果確實存在犯罪行為,那麼當局很可能對他們進行嚴厲的審判,以恢復中國食品在世界市場的信譽。法新社則認為中國在庭審報道上的謹慎態度,也說明了希望國內外受眾能夠了解政府「嚴肅處理事件」的態度。
CNN引述新華社的報道,稱中國奶製品協會相關人士在上周六表示,企業希望藉由承擔巨額賠償,來獲得受害兒童及其家庭的理解與寬恕。
美聯社則認為,「奶粉事件因為凸顯出食品安全隱患和企業、政府人員瀆職現象已成蔓延之勢,被普遍認為是國家的恥辱,11億元賠償計劃的出台正是意圖消除這一恥辱。」
BBC介紹了這一總額為11億元的賠償方案,但同時指出,家長普遍認為落實到每個受害者身上的賠償數額太小,代理律師聲稱會繼續提起訴訟,爭取更多的補償。
法新社引用一位在法庭外等候結果的受害兒童父親的話:「我是一位農民,我沒錢支付孩子的醫療費用,我的兒子尚未康復,也沒有能力讓他得到治療。」
由於外國媒體無法進入法庭進行旁聽,他們對在法庭外圍觀的受害人親屬和律師的情況進行了大量報道。
美聯社在報道中指出,部分家長認為政府辜負了他們的信任,因為他們的子女正是由於食用了這些獲得政府安全許可的奶粉而致病甚至死亡的,此次庭審很難讓受害兒童的父母獲得安慰。
BBC也指出,三鹿奶粉案使中國乳業面臨著挑戰。
美聯社還提到,三元乳業在檢驗中因為沒有被發現含有過量的三聚氰胺,因此保證了其產品的聲譽和良好形象。
http://zqb.cyol.com/content/2009-01/01/content_2492336.htm三鹿事件回顧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 2009-01-01 [列印] [關閉]●2008年3月,南京兒童醫院把10例嬰幼兒泌尿結石樣本送至該市鼓樓醫院泌尿外科專家孫西釗處進行檢驗,三鹿問題奶粉事件浮出水面。
●7月16日,甘肅省衛生廳接到甘肅蘭州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的電話報告,稱該院收治的嬰兒患腎結石病例明顯增多,經了解均曾食用三鹿牌配方奶粉。
●7月24日,河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對三鹿集團所產的16批次嬰幼兒系列奶粉進行檢測,結果有15個批次檢出三聚氰胺。
●8月13日,三鹿集團決定,庫存產品三聚氰胺含量在每公斤10毫克以下的可以銷售,10毫克以上的暫時封存;調集三聚氰胺含量為每公斤20毫克左右的產品換回三聚氰胺含量更大的產品,並逐步將含三聚氰胺產品通過調換撤出市場。
●9月1日,衛生部公布由國務院批准的新「三定」方案,再次強調了食品安全監管和食品衛生許可監管的職責分工。
●9月9日,媒體首次報道「甘肅14名嬰兒因食用三鹿奶粉同患腎結石」。當天下午,國家質檢總局派出調查組趕赴三鹿集團。
●9月11日,除甘肅省外,陝西、寧夏、湖南、湖北、山東、安徽、江西、江蘇等地也有類似案例發生。當天,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工廠被貼上封條。
●9月12日,聯合調查組確認「受三聚氰胺污染的嬰幼兒配方奶粉能夠導致嬰幼兒泌尿系統結石」。同日,石家莊市政府宣布,三鹿集團生產的嬰幼兒「問題奶粉」,是不法分子在原奶收購過程中添加了三聚氰胺所致。
●9月13日,黨中央、國務院啟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級響應,並成立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衛生部發出通知,要求各醫療機構對患兒實行免費醫療。
●9月16日,三鹿集團黨委書記田文華被免職。同時,石家莊市分管農業的副市長張發旺、市畜牧水產局局長孫任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張毅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李志國也被免職。
●9月17日,田文華被刑事拘留;石家莊市市長冀純堂被免職。
●9月18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公告,決定廢止《產品免於質量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同時撤銷蒙牛等企業「中國名牌產品」稱號,並發出通知,要求不再直接辦理與企業和產品有關的名牌評選活動。
●截至9月21日上午8時,全國因食用含三聚氰胺的奶粉導致住院的嬰幼兒1萬餘人,官方確認4例患兒死亡。
●9月22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長李長江因「毒奶粉」事件引咎辭職。
●10月8日,衛生部等五部門公布了乳及乳製品當中三聚氰胺臨時限量標準。其中1000克嬰幼兒配方乳粉中允許存在1毫克三聚氰胺。
●10月9日,溫家寶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了《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實習生馬慧娟整理
http://zqb.cyol.com/content/2009-01/01/content_24923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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