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怕!他們在網上相約自殺!生命明明那麼美好…
這些「相約自殺」群究竟是什麼樣的呢?
根據成都商報記者卧底的多個「相約自殺群」,群內成員之間約定自殺的對話,令人觸目驚心,甚至有網友還為輕生者出謀劃策,提供自殺攻略。
什麼樣的人會進入自殺QQ群
自殺原本是封閉性、個人性的一種自我約定行為,可這種「相約自殺」事件卻將這一行為變成一種約定性、群體性的行動。
「心靈比較孤獨,找不到意義感的人,會有這種極端行為(自殺)。」河南省心理健康研究所副所長趙悅玲說,身患抑鬱症的人大多都會有自殺傾向。
據她了解,有18歲以下的孩子相約自殺的案例,這些孩子會模仿,或受一些靈異書籍、網路遊戲的影響,「遊戲中的人物死亡後會復活,孩子們也會覺得人死亡了還能復活,了解不到生命的本相。」
趙悅玲說,60歲以上的老人會因退休後價值感喪失,或一些慢性病導致抑鬱,從而產生自殺的想法。中年人則是因為工作、生活中各個角色的平衡衝突而產生壓力。
鄭州市教育學會學習心理研究會主任王海勇認為,情感關注缺失、自我價值感缺失或無價值感、沒有方向,是構成自殺的三個要素。「找不到價值感。」
慫恿他人自殺是否構罪
「目前,我國法律對於自殺所涉及的罪名只有故意殺人罪,慫恿教唆他人自殺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罪名對其界定,所以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阮齊林認為,在QQ群、微信群里交流自殺方法的,有大量未成年人、心智不健全及精神類疾病的網友,慫恿教唆他人自殺、提供自殺方法等勢必對其自殺念頭的產生、自殺行為的發生起到促進作用,所以應該從法律上進行一定的干預,但不一定非要從刑法上追究責任,也可以從治安及社會管理方面追究。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陳小彪則認為,對於慫恿自殺行為需要分情況而定:慫恿已有自殺決意的人自殺,只是強化自殺者的決意,死亡結果系自殺者的自由意志,不宜認定為犯罪。但是如果自殺者屬於不能理解死亡意義的兒童或者精神病人,則構成故意殺人罪的間接正犯;如果慫恿尚無自殺決意的人自殺,屬於教唆自殺,慫恿者構成故意殺人罪的間接正犯。對於成立犯罪的教唆自殺,實踐中多被認定為情節較輕的故意殺人罪,也就是說其法定刑為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防範「網約自殺」不能僅靠網路監管推薦閱讀:
※風波亭事件真相:岳飛系自殺死亡
※西漢名將一覽,他身為將軍因迷失道路,未能參戰,憤愧自殺(中)
※蘇東坡:曠達背後是堅毅 曾想到過自殺(2)
※大耳隆上門催收,欠債人服毒自殺,上門催收者有無責任?
※錢鍾書的女兒錢媛怎麼死的 錢鍾書楊絳女婿自殺 錢鍾書女兒錢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