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言論自由的市場競爭理論】
言論自由的市場競爭理論最早見之於密爾的《論自由》,密爾認為真理只有藉敵對意見的衝突,才能更完美地展示自身。「在每一個可能有不同意見的題目上,真理卻像是擺在一架天枰上,要靠兩組互相衝突的理由來較量。」霍姆斯大法官將之完整地闡述為「要想測試某種思想是否為真理的最佳方法,就是將之置於自由競爭的市場上,看它有無能力獲得認可」。
市場競爭理論被視為是發現真理的最佳方法。基於人的可錯性,每個人的意見都有可能是錯誤的,因此,通過意見與意見之間的交鋒、爭鳴、對壘,真理最有可能被發見出來。如果不容許反對意見,那麼也就扼殺了真理得以產生的條件。任何在現在看來是異端的東西,隨著歲月的流逝,都有可能成為以後的主流思想和真理。因此,社會上應當對異端抱持一種開放包容的態度。對異端的容忍愈寬容,獲取真理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有批評意見認為,市場競爭理論是個人主義的產物,它將每個人都作為單獨的個體來看待,當人們在發表言論時,不是作為政治共同體的一員,而是以一個私主體的身份來發表言論。這樣,每個人都基於自身的私人意圖來發表意見,把自己看作是孤立的一員,這將喪失掉公共精神和道義情感。每個人只管發表言論,提出主張,而不必對自己的言論負責,也不必去檢驗言論的實際後果。對於自己發表的言論到底是真理還是謬誤,是富含洞見還是荒謬可笑,是經過深思熟慮發表的還是隨口而出,這都無關緊要。重要的是提出主張,發出自己的聲音,至於是否正確,是否是真理,那是市場競爭的事,與己無關。正如米克爾約翰所說的:「當我們站在這些立場上辯論時,我們的目的並不是要發現真理。這是市場競爭的事情。我們的目的就是"提出自己的主張』,就是贏得一場鬥爭,使我們的要求貌似合理,保持一定的壓力。」米克爾約翰指出,這樣一種發表言論的態度,給人民的心智造成的衰退幾乎是難以置信的。在這種影響下,並沒有什麼標準可以甄別真理與謬誤。真理只能是一個人、一個利益集團或一個國家僥倖獲得的東西。對知識的自由放任主義已經剝離了「達理」、「明知」和「獻身公益」這些真言的含義。它使得知識自由與知識、特權聯繫在一起。這就是霍姆斯獻身美麗的語言造成的災難性後果。
言論自由的市場競爭理論由於沒有區分公言論和私言論,導致將真理和知識置於一種自由放任的狀態。人們是基於公益而發表言論還是出於私利而發表言論,統統都讓給市場去檢驗。米克爾約翰認為應區分兩種不同的言論,並對公言論和私言論採取不同的保護標準。對於公共事務發表言論應不受限制,因為人民是真正的統治者,每一個公民都有權利積极參与到國家的統治事務中,並就公共事務思考、發言和行動。而對於無關公共利益的私言論,則應根據公共利益的需要受到法律的限制。為了確保人民有能力參與到公務事務中去,為了提高人民的自治能力,就應當允許人民有機會接觸到一切觀點、意見、質疑和相關信息。米克爾約翰認為,霍姆斯大法官所主張的市場競爭的個人主義式的言論自由,所保障的不是為自治所必須的政治自由,而是尋求知識的這個或那個個人的私人自由。
在對公共事務展開討論時,公民的言論自由不應受到任何限制。每個公民都可以自由地批評憲法,批評國家的政治體制,批評政府的公共政策,一如我們可以自由地為它們進行辯護一樣。公共事務上不受限制的言論自由意味著,每個人可以自由地選擇是信仰社會主義、共產主義還是資本主義。政府沒有權力對反對它的言論進行壓制,不管這種言論聽起來是多麼的刺耳,多麼的駭人聽聞和危言聳聽。任何政治類的書藉,不管是希特勒的《我的奮鬥》、列寧的《國家與革命》、馬克思和恩格斯的《共產黨宣言》還是其它反對資本主義的書籍,都可以在美國自由地印刷,自由地發售,自由地傳播,自由地閱讀,自由地討論,自由地相信,自由地質疑。公言論的自由發表是要讓公民知道,只有充分、無畏地面對針對他們制度的一切批評、質疑和辯護,才更有利於實行自治。
「公共討論的自由是不可限制的,這是自治政府的基石。立於這樣的基石之上,我們不應當在明顯且即刻的—甚至是極嚴重的—危險面前畏縮倒退。」既然作為代理人的代表在對公共事務的發言上享有絕對的言論免責權,那麼作為統治者自身的人民更當享有在公共事務上發言的絕對自由。只有傾聽來自各方面的聲音,有機會接觸到各種觀點和意見,我們的考慮才更加周全,在對公共事務中我們的決策才能夠更加明智,更少犯錯誤。人民的政府意味著人民自己統治,自己治理,對有關自身利益的公共福利政策上人民必須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努力做到兼聽則明。政府不應當在一個意見是否適宜、是否有利、是否危險上替人民作主,甚至直接剝奪掉人民聽取的機會。作為自我統治的人民,必須有權利獨自判斷一種觀點是明智的還是荒謬的,是危險的還是安全的,是有益的還是有害的。這意味著,一個觀點,無論在政府看來是多麼的有害,多麼的危險,多麼的荒謬,多麼的有損人民的心智,都必須有一個被聽取的機會。自由國家中實行自治的人民,正是在一個個激蕩人心、充滿爭議的思想觀念的衝擊中,變得更加成熟,更加理性,更加開闊,更加寬容,更加明智。
最後,需要強調下米克爾約翰的告誡,「公言論的絕對自由原則僅僅在一個自治社會中,且僅僅為了這樣一個社會時,才是成立的。在一個不依人們同意而徑行統治的地方,它是沒有政治上的根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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