蝸牛故事 · 日本美國英國瑞典澳大利亞養老產業調研報告(上集)
目錄
● 日本養老產業特點:以介護保險為特色的防禦型養老產業
● 美國養老產業特點:社區自治模式與商業化老年社區
● 瑞典養老產業特點:高度發達的全民福利型產業
● 英國養老產業特點:以社區照顧為特色的全方位發展模式
● 澳大利亞養老產業特點:政府購買服務的老年照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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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養老產業特點
以介護保險為特色的防禦型養老產業
日本自20世紀70年代進入老年社會,日本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個重要經驗,是對迎接老齡化挑戰有超前意識,提前在物資、精神、法律、理論、管理與服務人員等方面做準備。面對老齡化的不斷發展和家庭結構的變化,日本的老年福利制度可以分為三個部分,一是以國民年金為基礎的日本老年津貼制度。日本老年津貼由國民年金、遺屬津貼和殘障津貼構成,其目標在於老年人或殘障人士在喪失勞動能力之後獲得穩定的收入來源;二是老年優待政策,包括交通優待、文化、旅遊優待、住宅和住房優待、日常服務優待等內容;三是老年服務(養老服務業),日本老年服務主要包括三種類型:居家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保健介護服務。
居家養老服務
1963年,日本政府就推出了倡導保障老年人整體生活利益的《老人福利法》。這部「老人憲章」迄今有過多次修訂,其針對居家養老服務的內容主要包括:探索和逐漸確立一種適合於老人居家養老的方式和體制,強化對居家養老提供家庭服務人員的專業培訓和組織建設,並在財政預算上實行優惠政策。居家養老服務的內容主要包括:1)訪問服務。2)日托服務。3)短期入住服務。4)租用福利用品服務如特殊床具、輪椅等。5)費用支付服務。6)居家看護支援服務等。日本的居家養老體系,它建立在 「日本式福利模式」基礎之上,強調家庭意識,保留家庭養老傳統,鼓勵鄰里互助,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福利國家弊病。
機構養老服務
1963年,日本頒布的《老年福利法》針對機構養老服務做出了相關規定。其主要內容是要求政府出資修建特別養老院,為痴呆、卧床不起等體弱老人提供服務。1989年,日本政府制定《高齡者保健福利推進十年戰略》,即著名的「黃金計劃」。該計劃要求各地方政府積極建設與完善與老人相關的各種設施。這一計劃的頒布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養老機構的快速發展,為日本機構養老方式的推廣和完善發揮了重要作用。
日本機構養老服務包括多種服務形式:
1)老年人護理援助中心。對接受居家護理的老人及其實際護理人,提供信息及進行諮詢和指導。
2)老人保健院。老人可以自己從家步行到保健院,參加保健院的文娛活動、健身活動,以及一些保健治療,經過3~12 個月的保健活動可以恢復健康。
3)老人療養院。是指老人住在療養院里進行疾病的治療,並參加院內的文體、娛樂、健身等各項活動,但老人的生活起居完全可以自理,不需要工作人員特殊護理。
4)特護老人療養院。是指那些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全部生活需要由服務人員照顧的老人療養院。一般這樣的老年人,住進來就不大可能病癒出院,這裡也就成了老年人的「最終住處」。
5)養護老年人之家。接收65歲以上因身體上、精神上或環境上、經濟上的理由,不能接受居家養護的老年人。
6)特別養護老人之家。特別養護老人院,是從1963 年「老人福利法」之後,各地開設最早的老人院,以65歲以上因身體上或精神上的嚴重障礙需要日常看護而又沒有條件接受居家看護的老年人為對象,由病人家屬向當地市、街、村福利事務所申請,讓其入住服務設施,提供護理服務。同時,特別養護老人之家還是開展日托服務事業、短期服務事業及派遣家庭服務員等居家福利服務的基地。
7)低費用老人之家。以60歲以上的老年人為對象,接收因家庭環境、住房條件等原因難以進行居家生活的老年人,僅收取很少的費用。
8)高級老年公寓。基本為生活自理的老人,自費入住的高級公寓。對老人進行健康管理,一般疾病有醫生來公寓診治,骨科與牙科醫生每周均來公寓巡診,設有救護車如需急診可送醫院,臨時需要家務服務時可請人如洗髮、做衛生等單獨付費。
9)社區痴呆老人共同生活之家(group home)。這類服務機構是在社區內專為65 歲以上痴呆老人設立的小型的共同之家, 使老人在離家很近的環境中與其他老人和工作人員共同生活, 把因痴呆忘記的日常生活能力或殘存的能力發揮出來, 能過普通人的生活。
日本的養老機構,不論是養老院,還是那些短期或者日間的養老機構,都非常注重對老人的心理養護和教育培訓等。日本的養老機構由日本各級政府、政府資助下的民間組織、民間企業、財團法人或個人(保健護士等)開設,為社區老人提供無償或按國家標準收費的服務。總體上看,在未來一定時期內,日本機構養老服務的主體將會進一步多樣化。同時,由於福利事業的公益性或收益率較低的特徵,因而政府的支持和引導將會成為推動養老服務機構進一步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
保健介護服務
2000年4月實施的《介戶保險法》規定年滿40歲的公民都要交納看護保險費以解決年老後的看護問題,地方政府充當承保人的角色。當公民希望得到社會護理時,首先要到當地政府呈交申請,行政管理機構通過調查確認需要護理的程度,最終按規定批准相應的保險賠償費。公民用這筆費用自由地選擇服務機構。這是一種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和資源的服務方式,既可以滿足老年人的需要,減輕財政負擔,又引入了市場機制,促進了服務效率和質量的提高。《介護保險法》導入的目的是支援老年人的自立生活,也就是說它以幫助老年人實現自立生活為理念。為了實現這個理念,《介護保險法》規定了向被介護者及其家庭提供各種各樣的不同形式的介護服務。這一法律的頒布實施,對老年人保持有尊嚴的生活提供了援助,也標誌著日本保健介護服務制度化發展階段的到來。
保健介護服務的形式包括:
一是家庭介護支援中心。該中心受市福利科委託對在家生活的老人或對其家屬關於老人照顧上的問題進行24 小時免費諮詢服務。
二是家庭護理事務所(又稱訪問看護)。這種護理服務是在「老人保健法」和「健康保險法」的基礎上被政府認可的「訪問護理站」。由受過正式教育的公共衛生護士或護士來進行,面對患有疾病或受傷的或高齡的老人。
總體上看,日本老年服務的服務主體種類多樣,包括政府機構、非政府機構等。組織、團體、個人等均介入其中,體現了整個社會重視老年服務、努力發展老年服務的氛圍。
日本十分重視發展民間的老年人社會福利事業,國家和地方政府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社會福利事業,並嚴格進行管理。政府對老年社會福利事業進行科學規劃,引導和鼓勵民間進行投資,採取提供財政補助、實行稅收減免和融資優惠等多種政策和措施鼓勵民間社會福利機構的發展。福利法人以經營社會福利設施為主,分為非營利型和營利型兩種,前者是接受政府委託和資金資助的民間組織,例如社會志願者團體、消費者互助團體等,他們不是追求利潤,而是通過合理的收費,向民眾提供多樣化、高質量的福利服務,是國家和政府福利有力的補充形式,政府對非營利型法人經營的設施給予財政補貼和稅金上的優惠政策。後者為社會上少數人或者說有財力者提供的一種特殊的商品化福利服務,政府對營利型的法人團體也在稅金上採取優惠措施。
介護服務外的養老產業發展
日本在發揮政策主導地位作用的基礎上,引進市場機制,讓各方市場主體都參與到其中來,從而提高了老年人生活質量,且老齡產業和其帶動的產業鏈形成了良性循環。面對如此嚴峻的老齡化形勢,日本展開了一系列的積極應對措施,同時老齡產業在政府的引導支持鼓勵下得到了快速發展,已成為本國經濟一個重要的經濟板塊,實現了老齡產業的良性發展。
從日本老齡產業的發展過程看,20世紀70年代是萌芽期,80年代和90年代是形成期,尤其是90年代後期許多大企業從經營多元化、市場細分化的戰略出發,挾其技術和資金等優勢,相繼進入老齡市場各領域,大大地提高了老齡產品和服務的科技含量,拓展了市場空間。目前,日本的老齡產業在市場規模、社會功能、從業人員的專業化和生產技術裝備的專門化等方面都具備了產業構成的要素,進入了擴張期,產業規模約為39兆日元,此後將以4%~5%的年增長率穩定地成長,至2025年成為擁有112~155 兆日元(按現行匯率摺合1兆美元上下)巨大規模的支柱產業。
日本根據老年人各種需求的成熟狀況和老齡產業各領域的發展特點,分階段適時出台相關政策和措施,是日本老齡產業政策得以成功的經驗之一。
20世紀90年代的主要政策措施:90年代日本經濟處於低谷,需求不振,製造業首當其衝,生產能力嚴重過剩;另一方面,老年人口及其購買力不斷增長,但相關商品和服務不足。如何開發適合老年人特點的商品和服務,滿足他們的需求乃至開發他們的潛在需求,擴大市場規模,拉動經濟增長,成為企業界乃至政府經濟主管部門日益重視的問題。
1、護理服務機構
20世紀70、80年代出台的政策措施多源於主管社會福利的厚生省,此時日本進入老年型社會不久,長期以來由政府部門所承擔的社會福利事業日益不能滿足老年人的需求,而一些中小企業等急欲進入老齡市場,首先瞄準的便是機構養老事業。對此日本政府經歷了從「允許」、「放開」到「扶持」的過程,並最終將政府的老年福利事業定位為「以低收入階層為主要對象,提供民間企業不願涉足、市場機制無法充分供給的必要的服務」,老年人的大部分需求則盡量通過市場機制來解決。因此,這個時期出台的政策措施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市場規範和行業標準,保障老年人權益,同時推動老年福利社會化和產業化。
(1)出台養老機構管理等規定,配套扶持措施1974年,厚生省公布了「收費養老院設置運營指導方針」,並在此後對這項政策做了數次修訂。「指導方針」及其有關政策對養老機構的屬性、設施標準、人員配置、服務標準和優惠貸款制度等做了規定,並規定養老機構與一般企業不同,除了成立時需報經都府道縣知事批准,每年還必須提交經營報告,接受政府的監督。
目前日本的社會養老機構,不論是福利性還是營利性,只要入住人數達到一定的規模(一般在50人以上)並符合「指導方針」的基本要求,均可享受政府金融機構的長期低息貸款,所不同的是,營利性養老機構的貸款額度一般為最低註冊資金的30%~70%左右,年息為21-25%,而福利性養老機構的貸款額度雖略高於前者(70%~80%),但年息也較高(21.5%~31.5%)。這主要是因為營利性法人必須納稅,所以在貸款利率方面享有更大的優惠。
(2)制定老齡商務倫理綱領,建立銀色標誌制度進入80年代後,老年人口的規模和購買力都不斷上升,需求日漸明年代後,老年人口的規模和購買力都不斷上升,需求日漸明朗,相關商品和服務種類日益增多,厚生省成立了「老齡產業室」,老齡商品和服務的供應商則在厚生省和通產省指導下成立了「老齡商務發展協會」,通產省作為政府經濟主管部門,開始關注老齡市場和老齡產業的發展。
(3)建立職業資格制度,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化水平從業人員的專業化不僅是老齡產業形成的重要標誌之一,也是老齡社會和老齡產業發展的需要。1987年,日本國會通過了「社會福利師和介護福利士法」,並於1989年進行了這兩項國家資格的首次考試。社會福利師主要為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日常生活提供諮詢和指導,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具大學以上學歷並選修過相關的專業課程(如無選修過專業課程則需在培訓中心接受1年以上的培訓),或大專以上學歷並有2~3年以上的實踐經驗、而且在培訓中心接受過6個月至1年的培訓。介護福利士主要為老年人提供具體的介護和日常生活服務,只需高中以上學歷並在培訓中心接受過1~2年的培訓就可取得這項國家資格,但如無高中學歷則需有3年以上實踐經驗並通過資格考試。
2、老年服務設施
增加老人福利設施根據老人福利法的規定,日本老人福利設施有以下幾種:
(1)托老所,是對老人提供洗浴、飲食、機能訓練、護理方法指導的設施。
(2)老人短期入所設施,因為疾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居家護理時,提供短期入所、護理的設施。
(3)養護老人之家,對因經濟原因不能居家護理的65歲以上老人提供護理的設施。
(4)輕費老人之家,免費或以低廉的費用為老人提供飲食、以及日常生活服務的設施。
(5)老人保健設施,提供以回歸家庭為目的的醫療、康復、護理的設施。
(6)療養型病床群,以長期療養為主的醫院、診療所。為了能夠充分發揮老人福利設施的作用,以上福利設施採用第三者評價的方式來對其服務過程、服務質量等進行評價,以期能夠改善服務質量、提供人性化的服務。
3、老年地產與住宅
改善老齡人口居住環境、增強人文關懷面對老齡人口日增,為減少老齡人口因住宅設計不良而導致意外或增加醫療費用支出,東京都積極推動老齡人口住宅政策,除了加強改善居住空間設備使老齡人口安全行動之外,還促進住宅與保健、醫療、福利措施之緊密聯結,提供就近及時服務。在逃生設施方面,有些機構也會用心的配置適應老人特點的滑梯式逃生設備。
利用科技手段優化養老方式。日本注重運用科技手段提供優質服務,實現智慧化居家養老。隨著老年人對將來居住問題持有的不安全感日益漸增,東京都計劃打造老年人的新居住樂園—「東京模式」。如提供應對緊急狀況和確認安否的高質量服務(出租住宅);生活空間面積符合東京都獨自製定、比較寬鬆的建設標準的都市型養老住宅;在社區內設置一天24小時,365天的綜合服務窗口。在為老齡者提供的銀髮族綜合住宅中充分利用科技設備,除設置危險呼叫警報器具外,還配備具有智能感測功能、能夠檢測出老人的血糖水平以及血壓和身體脂肪的智能坐便器等,全部數據能夠第一時間通過內置的電子互聯網設備,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到家庭醫生電腦中,使老齡獨居者不僅獲得及時周到的服務,也保證了居家養老的安全舒適性和獨立自給性。同時,為使老齡人口在熟悉的環境中安詳養老,也為了節省政府資助機構經費,東京都政府採取一系列措施鼓勵老人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如設立居家看護支持中心、設立日間托老中心、提供家政服務、送餐服務、家庭護理等。
依據老年人的身體狀況,其住宅也有特殊的要求。與居家養老和社會集中養老方式相對應,日本的老年住宅主要有三種類型:
①「老少居」住宅,又稱為二代住宅產品,指老年家庭同他們的子女同住在一棟樓里或一個街區,即老少兩代分開居住,但相距不遠,這距離被形象的稱為「一碗湯」距離,即一家湯端到另一家仍然不涼。在這種住宅里,既能給予雙方獨自的空間,又能讓老年人等到照顧。日本政府為了鼓勵這種老少居的方式,出台了一系列優惠措施,比如為那些願意與老齡父母住在一起的年輕人優先提供住房貸款。
②通用住宅產品或稱為長壽型住宅。日本1986年公布的「長壽社會對策大綱」,其中對居住環境體系的對策提出了「適應終生生活設計」的基本原則,是指在住房設計和建造時,就把老年人的需要考慮進去,特別是要預留年老後所需,如增加扶手、增加門或過道的寬度以便於輪椅通過等潛伏性設計,讓老年人能自己照顧自己,但並不需要在一開始就把這些考慮全部做上去,而是逐步地來實現,以確保人們終生居住的安定、安全和安心。
③老年公寓產品,又稱為老人之家。日本的養老機構由日本各級政府、政府資助下的民間組織、民間企業、財團法人或個人(保健護士等)開設,為社區老人提供無償或按國家標準收費的服務。老年人可根據自己各方面的條件和經濟情況酌情進行選擇。如松下公司在2001年就開辦了一所智能化的養老院。
4、金融保險
日本是世界上的「長壽王國」,同時也是老齡化速度最快的發達國家。據估計日本居民金融資產的51%掌握在60歲以上的老年人手中,而房地產的市值相當於金融資產的2倍。可見,老年金融市場是大有作為的,金融保險公司可以開發符合老年人階段的投資理財工具。
目前,「倒按揭」被認為是日本這個高齡化社會不可欠缺的金融產品。日本2006年通過《骨太方針2006》,把「倒按揭」同「生活保障制度」相結合,鼓勵高齡者先採用倒按揭方式融資,在仍然無法維持生計時才切換到「生活保護」制度中。現在日本融資機構根據現實需求以「老後安心信託」、「充實人生」等名稱推出了該類產品。
5、老年用品製造
市場需求是產業發展的基礎,老年人的需求取決於老年人口的規模、收入水平和消費傾向。為促進老年消費品開發,日本針對涉老企業出台了一系列優惠措施,進一步完善了涉老企業的經營環境。由地方政府牽頭定期舉辦老年產品博覽會,提高老年消費品的影響並為老年產品和消費者提供直接的交流平台。
6、休閑文化服務業
日本政府為了滿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提供了多種福利服務以及諮詢、講習或休閑娛樂服務,幫助老人在老年實現自我價值。為了滿足老年人的再就業需要,日本的社會福利協會一般舉辦有老人職業介紹所,為老人再就業提供免費服務。同時,從僱傭政策—通過向僱主提供援助金、獎勵金的方式,以及僱傭保險—僱傭保險三事業即僱傭穩定事業、能力開發事業、僱傭福利事業,兩個方面間接進行政策目標誘導,加強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和社會參與功能。
日本國民大部分都是65歲左右退休,在這個世界人均壽命最長的國家裡,退休老人接下來的時光還很長,如何打發漫長的退休生涯成了許多老人不得不思考的問題。
①老年教育。日本多種多樣的老年教育形式為老年人進行終身教育提供了機會,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從辦學結構上看,日本老年教育可分為社會福利與社會教育兩大系統;從具體辦學形式上看,可以分為:a.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長壽學院、高齡者教室和公民館;b.由高等教育機構主辦的公開講課、函授教育和放送大學;c.由福利行政部門主辦的老年大學和老年人俱樂部;d.由民間機構主辦的老年人寄宿所和老年人網站俱樂部。
②老年人就業。日本是全球老年人再就業最多的國家,在日本隨處可見老年郵遞員、老年巡視員、老年保安、老年計程車司機。日本銀髮族能在職場活躍的原因,在於其擁有相對完善的老年就業服務政策。日本政府部門會對各市設立的「銀髮人才中心」給予資金和政策上的扶持,其工作人員的身份也相當於公務員。
③老年人旅遊業。老年人退休後時間充裕了,可以自由支配時間,據調查,許多老年人都有出去參觀旅遊的想法,但是苦於出行的不便,很多時候只能放棄。針對這種情形,日本全國旅館生活衛生行會聯合會(簡稱「全旅聯」)已推出了旅遊設施「銀髮星」制度。向「全旅聯」申請認證的旅館和飯店在設備、服務、餐飲等方面都必須達到一定標準、能為老年人提供優質便利服務。像住宿設施要獲得「銀髮星」認證,浴室和廁所必須配扶手、坡道或椅子,必須提供適合老年人的菜肴,必須給65歲以上的老人價格優惠,從業人員應受過接待老人的專門培訓,周邊還應有醫生能出診的醫療設施。
目前,日本已經形成了較為全面的養老服務和保障體系,但隨著經濟的不景氣,資金壓力逐漸凸顯,日本的護理及整個制度也面臨著改革。
美國養老產業特點
社區自治模式與商業化老年社區
2000年,美國65歲以上老年人口佔總人口的12%。到2030年,老年人口比例將達到20%。21世紀老年人口增加是由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baby boom」即「人口爆炸」一代的嬰兒激增時期人口進入老年。同時老年人口增加也是人口預期壽命延長的結果。2000年,美國人口的預期壽命已經達到77歲,由於老年人口增加很快,人口的中間年齡達到了35.3歲。
社區自治老年服務
美國在養老服務方面採取的是典型的社區自治模式,即政府不直接干預,而由社區主導、居民主動參與、由下而上的社區發展模式。政府提倡自助養老,提供各種項目幫助老人做力所能及的工作,發揮其自身價值,包括祖父母的養育項目、老人幫助老人的項目、為高齡老人提供的僱傭項目、招募老年志願者項目等。美國的社區老年服務很大一部分是由志願者提供的,志願者提供各種社區服務,以滿足老人的需要,具體包括幫助老年人購物、用餐、定期探望老人及打電話陪老人聊天等。此外,美國政府十分重視非營利社會組織的作用,通過培育非營利組織,讓這些組織承擔大量具體的社會事務。
老年社區的商業化運營
在美國,已經形成了較為全面的養老居住建築和服務設施類型,全面覆蓋身體狀況從健康到虛弱,生活自理程度從獨立居家生活到需要輔助生活的各階段老年人,具體包括如獨立型老年住宅、老年公寓、連續照料退休社區、老年社區(長者社區)、老年日托中心、護理院、老年痴呆病院、臨終關懷、暫緩照料等。其中較為典型的一種養老居住模式是老年社區,以成熟的商業化運營模式著稱。
老年社區既是美國郊區化的產物,更源於其特定的地理和社會背景——充裕的土地資源,發達的市場環境,較年輕的老年群體。這類社區多建設在郊外地段,以低密度住宅形式為主,主要面向較年輕、健康、活躍的老年群體,提供居住和配套服務。讓老年人享受郊外的清新空氣和美好景觀的同時,還能充分利用各類休閑娛樂、康體健身設施實現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整個社區內部形成多層級的設施配置,既有集中的社區配套以滿足較大規模的聚會與活動,同時,在每個組團還設有基本配套,滿足小組團內部相對全面的生活需求,促進居民對居住鄰里的歸屬感和家庭感。
有的老年社區不僅提供專門面向老年人的住宅,還為年輕家庭提供適合的居所,實現各年齡階層的混合居住,既為兩代家庭相鄰而居提供可能,還能讓老年人在與不同年齡段人群廣泛的接觸中,獲得充實與滿足。有的社區為老人提供了多種可參與的活動內容,形成上百個由社區居民自行運營的俱樂部和活動項目,使老人老有所樂。有的社區通過與周邊的知名大學建立合作關係,可使用大學的教學設施,並提供終身學習項目,從而吸引了大量高知文化的老人,使其老有所為,老有所學。
在美國,養老社區一般分為四類:
生活自理型社區(Independent Living)、生活協助型社區(Assisted Living,也譯為無障礙社區)、特殊護理社區(Skilled Nursing),以及混合型的持續護理退休社區(Continuing Care Retirement Communities)。上述幾種社區,除生活自理型社區外,其他社區的開發運營需得到州政府授權,並與醫院和專業護理機構建立緊密合作。
瑞典養老產業特點
高度發達的全民福利型產業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瑞典全國總人口數為948.28萬,其中65歲以上人口為178.47萬,佔總人口的18.8%。由於長壽和生育率低,瑞典早已成為世界上人口老齡化程度最高的國家之一,瑞典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人口統計數據顯示,早在1890年,瑞典65歲以上人口已經佔總人口的7%(聯合國新標準認為65歲以上老人佔總人口7%的地區視為進入老齡化社會),因此瑞典的老齡化進程已經發展了一百多年。
根據瑞典1955年頒布的《社會福利法》,老年人可根據本人需要選擇養老方式,主要由市政府提供服務。瑞典實行的是全民福利型養老制度。瑞典目前主要實行三種養老方式:居家養老、老年公寓養老和養老院養老。90%以上的老年人選擇居家養老,只有3%-5%的老年人選擇養老院養老,其餘選擇老年公寓養老。
瑞典的社會養老機構(相對於家庭養老由子女親屬照顧)分為以下三種主要管理模式:
一是政府直接管理,如大量的社區老人活動中心、老人公寓和養老院。它們由市政府設置並派人直接經營管理,突出非盈利性,所有工作人員均為政府公職人員,由政府支付工資。服務經費大部分由機構根據老人所需服務時間及價格申報預算,由市政府統一撥付;市政府對老人進行福利性質的費用收取,收取標準根據老人的實際收入確定,高者多交低者少交。根據2011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政策,老人的服務繳費每月最高額為1,760 SEK(按當前匯率摺合人民幣1,605元)。
二是政府設置但私人經營,如斯德哥爾摩市皇后區的Piltradet老人公寓,它擁有115間公寓,其中一居室44間(一般面積為40平米),兩居室71間(一般面積為60平米),除專設的醫療隊伍外,附有前台接待、足療室、理髮店、餐館和花園。私人機構與政府一次性簽訂三年的承包合同,主要負責老人公寓的經營和服務管理以及公寓對外開放的理髮店、餐館等經營,如果該年度經營有盈餘(針對一般市民),盈餘部分將用來獎勵工作人員。入住老年公寓的老人繳付房租、服務費(收費標準與政府直接經營的養老機構相同)等都直接面向區政府,同時私人機構所需服務經費由區政府統一撥付,以保證公寓服務的非盈利性。政府每年調查評估私人機構的服務質量,連年優秀的機構在續約時享有一定的優惠政策。
三是政府資助由非政府組織承辦,如1912年由一位牧師創辦的國際鄰里協會,在瑞典成立了15個社區鄰里中心,經費來源主要是申請政府服務項目撥款和基金會募捐資金。它一方面承辦老年人活動中心的相關服務,開辦老年人夜間學校等教育項目,幫助政府提供社會服務;另一方面創辦一些收費性的服務和活動,例如藝術展覽等。
從1891年建立醫療保險制度起,瑞典的養老產業就此產生並不斷發展,可大致劃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1、養老服務和護理
瑞典的中等護理教育開始於1966年,從上世紀70年代末護理教育開始改革,於1993年開始本科護理教育。護理學專業學制3年,獲得學士學位後成為註冊護士,再學習1年專科護理,畢業後成為註冊專科護士。瑞典統計局發布的勞動市場最新數據顯示,2011年社區護士的人均月收入為29,600 SEK(按當前匯率摺合人民幣26,849元);醫療護理護士的人均月收入為30,000 SEK(按當前匯率摺合人民幣27,212元)。一般護理和服務人員,必須在高中教育階段修習過護理方面的專業課程,一般需接受社會工作的專業高等教育,入職後接受每年由市政府提供的為期四周的再培訓。根據瑞典地方政府和地區協會(SKL)2011年發布的《老年人照顧與社會關懷》, 2009年瑞典針對老年人服務的在職人員為230,200人,其中政府僱傭196,800人,私人機構僱傭33,400人;對於入住政府或私人經營的養老院的老人,平均每人享有0.96個服務人員。針對瑞典市場上存在的大量中小型私人護理機構,普華永道會計公司發布的2004-2008年審計報告表明,2008年中小型私人護理機構的年營業額為125億瑞典克朗(按當前匯率摺合人民幣112億元),年平均利潤率為4.8%,並不屬於高利潤行業,但部分小型私人護理機構的年利潤率高達17%。
2、養老機構和設施
養老機構的設置一般由政府承擔,相關設施由政府統一採購。老人公寓和養老院均從老年人心理需求出發,居住環境布置趨向家庭化,各種設施均以老人的舒適、完全服務為目標。在老人經常出入的場所都安裝有扶手,配置各種助行器,設置無障礙通道。住所里設有隻要能觸摸鍵鈕即可幫助開關電視機、門、電燈的遙控器,浴室鋪有防滑膠墊,還有可用於調節升降高度的洗臉盆和扶手座便器。對於行動不便的老人還提供可推、坐、洗澡、排便的多功能輪椅。洗手間和房間都設有報警裝置,若有需要隨時可發出信號請求幫助。對於高齡老人還配置了手錶式的定向行蹤遙控顯示器,可隨時了解老人的去向和方位。此外,還設置了老人康樂部、自動洗衣房、理療室等配套設施。
3、老年產品用品
針對老年人的產品用品,包括日常生活用品、醫療保健產品、金融保險產品、旅遊休閑產品等。日常生活用品包括老花鏡、放大鏡、手機、助聽器、血壓計、拐杖、輪椅、潔身產品等。醫療保健產品包括急救箱、氧氣瓶、護理床、按摩器、護具等。金融保險產品包括住房反按揭貸款、人身意外保險等。旅遊休閑產品包括旅遊、體育用品等。
瑞典Doro AB(多朗)電信和家電集團是遠距照護市場里的一家有限責任制上市公司,身處電信行業超過38年,致力於開發、營銷和銷售適用於老年人的軟體、遠距產品和移動醫療解決方案,其中最知名的產品為Dora系列手機,獲得多個國際設計大獎的認可,產品銷往五大洲超過30個國家和地區,並使得公司成為全球老年手機市場的領軍品牌。2011年公司總收入7.45億SEK(按當前匯率摺合人民幣6.92億元),營業利潤6200萬SEK,凈利潤5790萬SEK,接近100萬部手機被售出,西歐市場份額超過40%,在瑞典本國的市場份額超過90%。2012年開始公司發布智能手機並嘗試涉及除手機等拳頭產品外的服務性產品(如健康狀況提醒、服藥提醒等)。
目前公司旗下產品包括:經典平板系列手機、翻蓋系列手機、滑蓋系列手機、智能手機、升級版簡易手機、遠距照護手機以及平板電腦系列(2012年即將推出)。所有產品除老年人必須的高音量、大字體和大按鍵之外,均可搭配助聽器使用,並設置SOS緊急聯絡按鈕,對不想使用的功能徹底關閉;部分產品設有緊急簡訊聯絡、GPS追蹤定位系統。
Doro的公司理念是老年人不是以他們的歲數定義的,而是以他們身處的生活環境定義的。因此,Doro委託Synovate公司在2010年對2,000名分別來自瑞典、法國、英國、德國和美國的65歲以上的老人進行電話調查,研究老年人對手機及新興科技的態度和使用習慣。瑞典人使用手機的比率最高,超過65歲的老人里有91%擁有手機;法國只有半數的退休老人使用手機;英國則有75%。瑞典擁有手機的退休老人里有35%人反映,他們對使用高科技的新型手機會有恐懼感;他們比較喜歡顯示屏幕大、按鍵大且功能簡單的手機;在65-74歲的老人中,最主要的手機使用功能是打電話(81%),其次是收發簡訊(41%)。同時,調查結果也顯示了不同國家、年齡層及社會背景的老人對手機的需求不同。儘管手機使用率在老年人中逐年增加,但是65-74歲的老人90%擁有手機,而75歲以上的老人只有將近三分之二的人擁有手機。各國老人對新技術的積極程度也不相同,美國為65%,瑞典為62%,而法國只有39%。
另一方面,Doro發布了一些關於老年人的基本情況。50歲以上的失聰人口比重不斷增加,60歲以上的老人中55%有聽覺問題;65歲以上的老人中,82%有視覺問題,42%有抓握問題,46%沒有安全感,80%以上的老人有機會接觸到手機,超過60%的老人需要子孫協助處理現有的手機,46%的老人認為下一次購買手機時,大而清晰的聲音是手機必備功能;超過半數的60歲以上老人,有至少一個慢性病需要長期治療;40-64歲的人群中接近60%的人會推薦其父母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和服務。
瑞典愛生雅集團(SCA)旗下的添寧,是全球尿失禁管理方面的領導品牌,2011年全球銷售額為600億SEK(按當前匯率摺合美元85.4億),全球市場份額為25%,其中歐洲市場份額高達41%,所售產品中機構購買渠道佔60%。添寧全系列產品包括基本型護理墊、長效性護理墊、環帶式紙尿褲、乾爽親膚成人紙尿褲、乾爽防漏活動褲及仿布腰圍紙尿褲。
另一家養老產業的全球巨鱷是瑞典自動輪椅生產商Permobil(博動輪椅),2007年全球銷售額為10.97億SEK(按當前匯率摺合美元1.56億)。旗下產品包括輪椅、備件、汽車改裝件、語音輔助設備等,其中輪椅占年銷售額的80%。
在保險產品方面,瑞典各大保險公司幾乎都有針對老年人的產品,例如SalusAnsvar保險公司推出的65歲以上老人人身意外險,對老人有生之年在北歐範圍內發生的意外進行賠償;Trygg-Hansa保險公司推出的55歲以上老人人身意外險,可從55歲開始按月繳費,可保範圍具有限制性,至65歲開始享受全面可保。
4、老年培訓和諮詢
老年培訓和諮詢方面,主要集中的是老年人再教育問題。除社會養老機構特設的老年人課程和老年大學,瑞典的老年教育與正規教育融為一體,所有的大學和成人教育機構都對老年人開放,廣播和電視都設有老年教育節目,圖書館為老年人送書上門,多方面為老年讀者服務。根據1972年頒布的《公共健康法》和1982年頒布的《社會保障法》,地方政府有責任和義務給老人提供健康諮詢以及一切與社會保障相關領域的諮詢,因此,在瑞典,各地方政府都設有諮詢服務,不僅針對老年人,也包括殘疾人、兒童、婦女、失業人員等其他包括在社會保障範圍內的人群。同時,養老院、老人公寓和社區養老中心也開設諮詢服務,主要針對老年人的健康諮詢和心理諮詢方面。國家社會事務和衛生部也在積極推動政府與各個協會、教堂和私人服務公司的合作,最大程度發現並解決老年人的諮詢需求,尤其在心理方面,鼓勵老人多參加集體活動、戶外活動等,從根源上消除心理疾病形成的可能。
由於瑞典是高福利國家,其在養老產業方面追求的是產品或服務的質量,以確保老年人生活的舒適性。因此,有關老年人的產品或服務,政府沒有過多的政策扶持,不偏袒產品或服務的來源渠道,更重要的反而是保障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競爭環境。在市場的強大調控力下,政府適當監督評估產品或服務的質量,在各公司在其行業保持良性競爭的基礎上,使老年人獲得性價比最高的產品和服務。(民政部)
蝸牛故事
Legend of Snail
聚焦中國老齡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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