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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華僑註定要遭遇苦難

[摘要]海外華人所遭遇的苦難與不公正待遇同樣是罄竹難書的,他們令人難以置信地成為殖民主義與帝國主義所製造種種災禍的主要承擔者,書寫出人類文明歷史上一段無法抹滅的「黑暗記憶」。

一部中國海外移民史,從一個側面來看,就是一部苦難遭遇史。無論是早期東南亞等地的「紅溪慘案」、「苦力貿易」,還是後來北美地區的「排華潮」及「排華法案」,海外華人的歷史似乎累積了太多的矛盾、衝突和痛苦!每一部嚴肅的海外移民史著作,都無法迴避這些問題;每一位研究者也都需要對這些問題提出自己的思索與解讀。然而,由中國學者所撰寫的華僑史著作,不免給人以「先入為主」或「偏向一方」的「單方面敘述」的嫌疑。在這裡,強調「血濃於水」的民族情感,似乎與學術公正出現了矛盾與不和諧,進而影響到著述的權威性與可信性。那麼,海外華人所經歷的這些苦難是否能得到更廣範圍的認可與認同呢?

2016年伊始,兩部關於海外移民研究的重要著作問世,再次引發了學界對海外華僑(華人)史的興趣。一部是剛剛過世的美國學者孔飛力所著的《他者中的華人:中國近現代移民史》中譯本(下文簡稱《他者》,引用只標頁碼),另外一部就是著名華人學者王賡武的《天下華人》(廣東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兩部著作存在很大的不同,《他者》是一部整體性強、造詣精深的史學著作,而王著則是一部多年研究所積累的論文合集。作為海外華人的一員,同時也是一位閱歷豐富的文化學者,王教授本人擅長於理論與概念的梳理,同時對海外華人的感受有著非常深切的理解。而作為一位具有世界影響的西方學者,孔飛力更重視海外華人歷史整體研究,「大歷史」、「大敘事」的特徵十分突出。他特彆強調了海外移民史在中國歷史上的重要地位:「移民是中國近現代史不可分離的組成部分。」「至少從16世紀以來,中國史就不能不包括海外華人史,而海外華人史也同樣不能不結合中國史,唯有如此,方可成其為一個完整的研究領域。」(《前言》第5頁)這種宏觀觀點與研究取向,涉及整個中國史乃至華僑史的學科建構,應該能給有責任感的中國學者不小的觸動,特別是在史學研究廣受「碎片化」詬病的當下。感動之餘,不免充滿期待與好奇:華僑華人史研究最早興起於民國年間,即二十世紀前半期,迄今成果相當豐碩,著述如林。我們很想知道,一位西方學者將如何重新再現這段紛繁複雜的歷史,解讀這份由無限挫折與磨難所凝結而成的沉重記憶呢?

為了幫助理解海外華人的不同境遇,孔飛力根據遷入地的不同進行了區域性的類別,提出了「殖民地」與「移民社會」的差異。「華人移民在殖民地的生存環境與他們在移民社會的生存環境存在天壤之別。殖民地包括東南亞(尤其是荷屬東印度)、加勒比地區以及秘魯;移民社會則包括北美和澳洲。」(199頁)這自然給了我們解讀這部著作一個很好的切入點。

孔飛力

「二等公民」論

關於中國華僑史研究的上限與下限,業已問世的幾部華僑華人史重要著作似乎並不完全一致。多數學者將中國海外移民史的發端,上溯至中國海外接觸與交往的歷史,或中西交流歷史的開始。如溫飛雄《南洋華僑通史》(上海東方印書館1929年版)、李長傅《中國殖民史》(上海商務印書館1936年版)以及朱傑勤《東南亞華僑史》(中華書局2008年版)等。這樣的歷史前後要在兩千年以上。其基本依據便是中西交通拓展,以及航海技術的進步,為海外移民創造了機遇與可能性。因此,張騫、班超等人探訪「西域」,法顯前往印度求法之歷程,同樣被視為海外移民史上的標誌性事件。這種說法雖不無道理,對某些區域的移民(如向越南等國的移民)無疑是正確的,但總體而言未免有些疏闊,交往史與移民史有著本質的區別。因此,溫飛雄又將南洋華僑的歷史縮短至一千年,即從唐末黃巢事變作為首次大規模海外避難移民潮的導火索。而陳里特《中國海外移民史》(上海中華書局1946年版)與李恩涵《東南亞華人史》(東方出版社2015年版)則直接將中國向海外規模性移民的嚆矢與肇端,定在了唐代。而前此時期的移民活動僅僅視為嘗試性的先導,而唐代正是中國在海外影響大為擴展的時期,後來,海外人士習慣上將來自中國的移民稱為「唐人」,正基於這方面的因素。

關於中國海外移民史的起始問題,孔飛力有著自己獨特的取捨。他將1567年(即明朝穆宗隆慶元年)作為「現代」研究的起點,而將二十世紀末葉作為研究的終結,這樣一來,中國海外移民史就限制在了五百年。他指出:「我認為,1567年是一個具有象徵意義的年份,因為正是在這一年,中國朝廷正式下令解除曾經長期推行,但實際有限的海禁政策。與此相應,民間貿易在移民中的作用逐漸增長。至於本書所述的下限(顯然並非移民史本身的終結),我選擇的是20世紀末葉,其時中國大陸融入世界經濟已成不可逆轉之勢。」(《前言》第3頁)按照這樣的理念,所謂中國之「現代」,就是開放海禁,以及逐步與世界經濟相融合的時代。遺憾的是,孔飛力在書中沒有對這種新穎的分期做出更多的特別闡釋。

多數西方學者常常難以理解,中國傳統社會對移民的禁止與反對是如何的根深蒂固。正如孔飛力所云:「無疑,這就是為什麼中文沒有對應英文『(向外)移民』(emigrant)的專門用語。」(49頁)又「事實上,今天中文『移民』一詞的原意就是(通過國家下令)遷移人口」(12頁)。海外移民根本沒有合法的地位與身份。中外學者在中國海外移民史研究中也得出了同樣的結論:遷往海外的中國移民最缺少的,正是合法身份與來自祖籍國政治權力的保障。中外研究者常常將中國海外移民的最大障礙歸結為海禁政策,但筆者卻以為:這種論點顯然是遠遠不夠的,忽視了中國傳統社會的根本制度與特徵。中國傳統社會最基本的制度之一就是戶籍登記與管理制度。到明清時代,戶籍制度已趨於完善與嚴密。如《明會典》規定:「人戶以籍為定。凡軍、民、驛、灶、醫、卜、工、樂諸色人戶,並以籍為定。若詐、冒、脫、免、避重就輕者,杖八十。其官司妄准脫免及變亂板(版)籍者,罪同。」欽定的《大清律例》幾乎一字不改地照搬了這一條,且規定更為細密嚴苛:「沿邊、沿海地方軍民人等,躲避差役,逃入土夷、峒寨、海島潛住,究問情實,俱發邊遠衛分充軍。」在這種法律環境下,沿海居民脫離戶籍制度的管束,放棄賦役的義務,就缺乏法律的保障,成為事實上的「違法」群體,也就成為官兵與官吏可以依法追殺的對象。更有甚者,華僑之出海涉及國際關係,無法迴避嚴酷的國家利益間的對抗,擅自出海或出洋者又會背上「叛國投敵」的可怕罪名。

禁止廣大百姓自由遷徙權的根本緣由並不複雜,就是為了保障朝廷賦役的徵收,以及避免對現有社會秩序的擾動,或可歸結為「王朝安全」。但對中國沿海地區的廣大居民而言,山多田少,無地可耕,耕不足食。所以,「以海為田」、「靠海吃海」成為廣大沿海居民基本的生活方式。也就是說,離開海上漁業與海外貿易,沿海居民就無以為生,喪失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如果成千上萬的貧苦居民連生存都成了問題,那麼又何談朝廷賦役與社會秩序呢?

罔顧百姓生計的暴力政治,只能誘發出同樣強烈的暴力與非暴力的抵制與反抗。暴力反抗,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海盜」。所謂「海盜」大多數不過是沿海地區無法維持生計的普通百姓而已。甚至有研究者指出:正與早期歐洲殖民者實質為海盜相類似,明清時期中國沿海有規模的海盜行動,實際上也是華人早期移民東南亞的一種「模式」(李恩涵《東南亞華人史》79頁)。因而朱傑勤先生講道:「希望有一部關於海盜的書出版,這對於我們研究階級鬥爭史、中外關係史和華僑史都大有幫助。」(《東南亞華僑史》46頁)應該是相當沉痛的總結。

非暴力的抵制,就是無法阻擋的民間自發的海外移民潮。孔飛力同樣著重強調了沿海生態環境與海外移民之間的關聯:「這一地區的生態迫使當地人必須依靠海上貿易,以彌補農業耕地的不足,從而也就使任何禁海令與移民禁令在當地幾乎形同虛設。」又「有史以來,但凡飽含民眾需求的事物,都不可能指望通過一紙法規就能加以禁止」(19頁)。可以說,海外移民作為中國近現代移民浪潮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事實上,就是對禁止自由遷徙法規的反對與抵制。從這種意義上講,海外移民史的五百年,與其說是走向開放以及逐步與世界融合的五百年,倒不如說是中國普通民眾爭取自由遷徙權益的五百年。

當然,我們更為關切的是,在近現代史上,在國內飽受官方迫害與排斥的華僑到了國外之後的情形又是如何呢?孔飛力十分客觀而明白地指出:「那裡的政治權力幾乎都掌握在殖民者或當地王公貴族手中,任何階層的中國人幾乎都沒有染指權力的機會。」(17頁)這正是廣大華人華僑所面臨的殘酷現實。在《他者》關於東南亞華人移民社會研究中,孔飛力提出或運用了不少新的理念進行分析與說明,如「殖民機制(模式)」、「殖民等級制度」「生態環境」、「親緣群體」、「海外移民商業網路」等等,這是以往華人史研究中較為少見的。對東南亞移民社會變遷中的「殖民模式」、「殖民等級制度」問題的分析,無疑是《他者》一書的一大亮點,可謂孔飛力研究成果的「重中之重」,其中涉及華人在當地社會的地位與作用,也涉及中國海外移民史上的「屠華慘案」問題。

對海外移民史上屢屢發生的「屠華慘案」,孔飛力並沒有採取迴避的態度,而是力求從客觀公正的角度來揭示事實的真相,試圖從殖民機制以及殖民社會制度中尋求答案。我們知道,儘管逃離國內法律的追究與責難,在遷居地上,廣大華人大多主動放棄了對政治權力與政治地位的主觀訴求,也沒有參與當地殖民管理的主觀故意。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華人能夠脫離或不參與到當地殖民管理體制之中。孔飛力十分尖銳地指出:「許多中國人是因為經濟原因而移居東南亞,然而,只有在當地統治者能夠從他們身上獲得利益時,他們才能在當地獲得生存發展的空間。」歐洲殖民者開始接納華人,正是看到利用華人,他們可以攫取更多的利益。而經過長期經商,已經逐步掌握當地經濟權益的華人,也就不可能不參與到當地的殖民體系之中,並在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因此,「在早期的殖民機制中,僑居當地的華人就成為殖民當局不可替代的左膀右臂」(51頁)。因此,在當時的「殖民等級制度」中,華人成為事實上的「二等公民」。「儘管在政治上,殖民體制並不屬於『他們』華人,但是,華人漸漸將重要的經濟命脈控制在自己手中,並參與對它們的管理。身為華人,他們是二等公民,屈居於殖民者之下,但與此同時,他們又位居由當地土著民族構成的三等公民之上。」(52頁)雖然不是主觀的殖民者,但卻在客觀上成為歐洲殖民者的「幫辦」與「助理」。由於掌握了重要的經濟權益,華人又成為具有某些特殊權益的「二等公民」。孔飛力提出的「二等公民論」,恐怕是以往中國研究者所沒有透徹地揭示,或不願承認的,應該為我們理解東南亞華人的真實境遇提供啟發與新的視角。

所以,應該承認,華人既是東南亞地區特殊的殖民等級制度的「受害者」,同時在某種程度上又可以說是這種殖民模式的「受益者」。在那個特定的殖民時代,東南亞地區華人群體的成功與繁盛是無法否認的。但這非但沒有給華人自身帶來更大的保障與權益,反而使他們遭受致命的威脅與打擊。首先是歐洲殖民者的猜忌與敵視。人數最少的歐洲殖民者居於社會的最高等級,人數猛增的華人群體自然招致他們的擔憂。「歐洲人在經濟上依賴華人,但在文化上對其一無所知,因此不能不產生巨大的恐懼感,再加上歐洲人一直對華人課以重稅,任意敲詐,因經也可能一直懼怕會遭遇報復。」(58頁)其次,對生活在最下層的當地土著居民而言,政治權益為西方殖民者篡奪,而在經濟權益上又受到華人群體的擠壓與爭奪,也勢必從內心深處厭惡華人、仇視華人。而廣大華僑事實上是缺乏政治權益與強力保護的「弱者」,面對兩方面的「夾擊」,悲劇就無法避免地發生了。最終,華人淪為舊殖民時期東南亞社會矛盾的宣洩對象。「屠華」悲劇也就不可避免地、接二連三地上演了。如1740年(清乾隆五年),荷蘭殖民者在印度尼西亞雅加答(又名巴達維亞)製造屠華慘案,合計有一萬餘人遇難,時稱「紅河事件」或「紅溪慘案」。

然而,即使是在舊的殖民時代結束之後,廣大海外華人所遭遇的悲劇與苦難也並沒有停息。在近代爭取民族解放及民族獨立的運動中,廣大華人又陷入更為動蕩不安的政治漩渦,由此遭受了更大的滅頂之災。這種可怕的政治漩渦源自多重驅動因素。首先,廣大華人在經歷無數苦難之後,逐漸醒悟到自身悲慘的境遇主要出於缺乏祖國的政治保護,因此,以滿腔的愛國熱忱支援國內的政治革命,甚至有不少華僑重返國內參加革命。然而,新的矛盾與衝突又由此而出現。「東南亞的任何一個統治政權,無論英國、荷蘭、法國、美國或泰國,都無法容忍其統治領域內的華人少數族群去聽命於一個境外的政權。」(275頁)其次,在驅趕走西方殖民者之後,為了爭取更多的民族自尊與經濟自主權,東南亞地區民族主義者又將廣大的華人列為攻擊的對象。在此,孔飛力強調:從二十世紀初開始,東南亞民族主義發展與民族國家建設,都伴隨著對華人的歧視與打擊迫害。「正是在殖民主義的長期影響之下,形成了海外華人長期生活於其中的那樣一個『他者』社會。」(293頁)

這種由殖民主義遺毒及民族主義情緒扭結而成的社會矛盾,在某種特定的狀況下,很容易出現失控,從而上演新的慘劇。如印度尼西亞於1965年再次爆發迫害華人慘案,這也是有記載以來海外移民史上受害人數最多的一場慘案。孔飛力還指出,在「屠華」慘案之後,印尼官方更是強制推行排華法律與民族同化政策,「其目的旨在消滅華人作為一個特殊少數民族的特性」(312頁)。儘管廣大華人大多採取了順服的態度,但是,夢魘並沒有自此消散。1998年,我們又看到了大規模迫害華人事件的上演。

可以說,無論在歷史上,還是今天,海外華人與當地土著居民之間存在著錯綜複雜的權益之爭。否認這一點,就無法正確理解五百年來海外移民史的苦難歷程,也無法理解今天海外華人的真實處境。海外華人史上的「華人慘案」的發生,並不是因為華人在政治上「不忠於」新家園。正如孔飛力所言:「當華商身居海外時,他們往往也不會與當地統治者爭奪政治權力。反之,如同在祖籍地中國一樣,他們向當地統治者俯首稱臣,以換取某種信任……」(51頁)然而,這種單方面的效忠與臣服,不可能改變不信任、敵視乃至仇視的族裔關係與矛盾。

王賡武

「忍受苦難」=「奴隸」?!

中國海外移民史同樣是世界歷史變遷的一個縮影。而筆者以為:孔飛力關於工業化浪潮下「帝國主義」時代中國海外移民問題的全面論述,正是基於「全球視野」,其深度與廣度,較之以往研究,無疑有著很大的進步,非常值得中國學者思考與借鑒。近代工業化革命促生了英國這樣前所未有的殖民帝國,而殖民帝國的產生與發展,同時引發了傳統殖民體制與中國海外移民模式的改變。其中,鴉片貿易對中國海外移民史的影響十分強烈。「鴉片貿易的後果改變了中國向外移民的客觀環境,並且重構了海外華人社會。隨著歐洲列強進入亞洲,爭奪市場、原料和勞動力,舊有殖民體制下形成的華人移民社會也在與之競爭中發生著變化。此時,在中國南方,由於外敵入侵而引發的社會動亂,則似乎為國際勞動力市場提供了取之不盡的人力資源。」(104頁)這就是所謂「苦力貿易」,或稱「契約勞工」出現的世界歷史大背景。

苦力貿易是中國海外移民史上最為慘痛的一頁,而這恰恰發生在中國「門戶開放」之後。從這個角度可以說,中國海外移民的境遇,同外在的所謂「閉關」或「開放」的政策並沒有直接的關聯。在那個特殊的時代,「海禁政策」的終結,以及「門戶開放」的實施,對廣大海外移民而言,並非福音,而是帶來了一場更大的災難。「五口通商」之後,華人出海的禁令被最終打破,但是,清朝保護海外移民法律的缺失,從而讓西方殖民者獲得了瘋狂攫取中國廉價勞動力的機會。孔飛力對鴉片戰爭惡劣影響的評述,讓我們也看到了一位正直學者的道德良知與思想深度。「這場戰爭對於中國人向外移民具有雙重影響。其一,西方人根據條約佔有五大通商口岸之後(實際上開放的港口數量遠遠超過了條約的相關規定——原注),為其招募數以百萬計的華工並將其運送出國,構建了合法的法律框架,並且在西方軍事強權的護衛下長期延續。其二,這場戰爭以及鴉片貿易嚴重擾亂了中國沿海省份的社會秩序。成千上萬人生活無著,陷於貧困,他們為求生存而不得不鋌而走險(包括向外移民——原注)。因此,『中國門戶開放』不僅催生了僱傭勞工的機制,而且從社會上、經濟上斬斷了那些勞工的根基。」(107頁)根據筆者的理解,這裡所謂的「根基」,包含了這些勞工擺脫被奴役身份並回歸故土的可能性。

令人感慨的是,海外移民史上這種「准奴隸制」的苦力貿易,卻是發生在工業化浪潮席捲世界,資本主義日益發展以及全球範圍「廢奴運動」之後,這就具有了特別的諷刺意味。英國一方面作為「廢奴運動」急先鋒,積極通過若干廢奴法案,另一方面卻又是「苦力貿易」的主要推手與最大受益者。而這種「准奴隸制」的苦力貿易一直持續到二十世紀初(朱傑勤先生則認為這種契約勞工制度一直持續到二十世紀中期。《東南亞華僑史》113頁)。孔飛力顯然並不願意將學術研究直接轉化為政治法理批判,而是相當委婉地說是「某種形式的心理背離」。愛爾蘭歷史學家約翰·凱爾斯·英格拉姆曾經明確判定「契約勞工」制是「一種合法化的奴隸貿易」,而孔飛力則更為含蓄而辛辣地補充道:「英格拉姆敏感地意識到契約制是以偽裝出現的奴隸制,但是,顯然不了解該制度如何被廣泛地運用於大英帝國。」(112頁)這裡所謂「大英帝國」,顯然更多地指這個「日不落帝國」遍布全球的殖民地。

「苦力」所受的災難,並沒有為他們帶來寬容與憐憫,而是迎來更大的敵意與排擠。大量華人進入北美地區,始於1848年加利福尼亞發現金礦之後。正是在這現實利益的爭奪中,廣大華人遭到了長達近一百年的殘酷排擠與迫害。「對華人的這種正式的結構性排斥,即既不允許新移民進入,又對已經進入北美的華人橫加迫害,一直延續到1943年,只是在那之後,排華行為才開始(慢慢地——原注)有所收斂。」(208頁)我們不禁要問,是什麼原因製造了長達百年的排華風潮,是什麼原因讓廣大華人遭遇如此嚴重的苦難?

華工苦力

無可否認,大批外來「苦力」進入勞動力市場,勢必給其他來源的工人群體帶來競爭的壓力。而被迫接受低下待遇的華工,在事實上反而成為資本家盤剝與削奪其他工人階層待遇的「幫凶」與「工具」,不可避免地引發來自當地工人階層的憤怒與反對。忍辱負重,超常付出又缺少抗爭,恰恰成為華人勞工受到排擠與仇視的根源。這也就是華人「苦力」在入居海外之後所面臨的更大的困惑及悲劇。這是何等苦澀的「領悟」!「排華風潮」正是在這種背景下風起雲湧,進而濁浪滔天的。孔飛力沉痛地指明:「奴隸制的邪惡之處,在於它玷污了那些受害者,因此,一旦那些華人的處境與奴隸制多少沾上點邊,他們也就成為被玷污了的群體了。」(214頁)萬惡的「苦力貿易」給廣大中國海外勞工帶來了不僅是慘絕人寰的「地獄之旅」,更為他們日後的人生與人格上烙上了恥辱的印記。這種恥辱烙印竟然成為北美日後排華風潮的依據。北美各地排華風潮出現的前後時間,恰恰與苦力貿易持續的時間相吻合。我們也可以由此得出這樣的結論:殖民帝國主人製造了萬惡的「苦力貿易」,同時也是百年「排華潮」的真正元兇。殖民帝國主義的罪孽竟然最終由廣大的華工來承擔。

孔飛力指出:「促使(美國)聯邦政府最終通過排華法案的決定性動因,源於白種人工人隊伍日益上升的敵意,它直接影響到加利福尼亞的州政治,並延伸至全美國家層面。」(209頁)與華人對抗最為激烈的,恰恰是同樣處於社會底層的白人勞動者。因為「華人主要與下層白人勞動者大眾發生直接競爭。事實證明,華人參與工作機會競爭而引發的矛盾,甚至比當年華人因為參與淘金而引發的敵意,還更加嚴重」(209頁)。而在經濟危機發生時,華人的困境與災難也達到了極致。華人成為白人工作的「致命威脅」。這並不能完全歸咎於白人工人的無理取鬧。在客觀上,「華人被認為可以在極低的水準下生活,他們所能夠接受的工資水平是任何白人都無法接受的」(211頁)。也可以說,在白人看來,華人可以忍受「奴隸式」的待遇與壓迫,具備了「奴隸化」的人格,在本質上就是「奴隸」了。在這種狀況下,「反華」與「排華」風潮,竟然可以視為「反對奴隸制」運動的一部分了。「反華」與「排華」也由此找到了強有力的「理論」或「法理依據」。

在海外移民史上,這種貌似荒唐卻又不得不令人冷靜思考的真實情形,也是孔飛力在《他者》一書中最為精彩而深刻的闡發之一:「排華運動的支持者們認定的一個『事實』是:華人移民的遷移過程與奴隸販運相去無幾,而且,華人也必須完全從屬於其主人。因為絕大多數華人都是被迫離開家鄉的,因此是喪失了自由的人,因為沒有自由,那麼他們就一定是被逼為奴了。諸如此類的話語充斥著當時的排華叫囂。」(214頁)在西方人看來,忍受非人待遇而不抗爭,是「奴隸」的可恥標誌,是千夫所指的「惡德」。華人遭受「排斥」與「迫害」的根源,就在於他們甘願接受「奴隸」般的待遇,帶上了恥辱性的人格標籤,進而嚴重威脅到整個美國工人階層的生存處境。在這種狀況下,排斥華人,又成為美國工人階層反抗資產階級壓迫以及爭取自身權益鬥爭的一部分。

這正是廣大華人在海外所面臨尷尬而痛苦的處境。一味指責白人工人階層的無情與冷酷,似乎無濟於事。爭取平等而合理的政治與經濟權益,其意義與價值不僅在於這些權益的本身,更在於爭取起碼的社會地位與做人尊嚴。而這種爭取與奮爭,涉及整個社會的公平與公正,不是單單關乎華工階層自身的權益。這讓我們也深切領悟到廣大華人移民遷徙到海外,要適應的是,不僅是迥然不同的生存環境,更要適應與中國傳統文化相互對立乃至對沖的思想觀念。

結語

筆者在從事中國移民史的教學與研究過程中,十分關注研究者的身世背景。一位家族或本人有著移民經歷的研究者,對移民史的感覺與分析往往是不同的。如王賡武更多地關注當代東南亞各國華人的現實狀況,自然與其實際的生活環境密切相關。而孔飛力生活在美國這樣一個移民國家,出於資料及感受、觀察的便利,他對北美移民史的分析與研究,顯然更加全面、真實以及令人信服。獨力完成一部海外移民史,孔飛力深知其中的艱難:「一部世界範圍內長達五百年的中國移民史,無法全部涉及,更不用說完全涵蓋各種移民路徑或各種經歷模式。就研究涉及的過程多種性及廣泛性而言,『面面俱到』實乃匪夷所思,我從不抱此奢望。」(《前言》)但是,呈現在我們面前的,確是一部真正將中外學者研究成果兼容並蓄、融會貫通的力作,內容豐富,客觀真實。在翔實鋪陳史實的同時,又不忘從根本機制及社會歷史背景中尋找新思路與新觀點。分析之深入,觀點之尖銳,言他人所不能言,振聾發聵,發人深省。很難在《他者》一書中找到帶有「先入為主」色彩的浮薄之論,孔飛力在書中更沒有忽視史實而空發感想。

海外移民的本質在於對現實的不平與抗爭,而這種抗爭定然要付出慘烈的代價。五百年的海外移民史向我們證明了:真正具有向外開拓與開放精神的,正是尋求擺脫生存危機的普通中國人。正是他們用非凡的勇氣以及鮮血、生命衝破舊有社會制度上的種種桎梏;正是他們憑藉忍辱負重與辛勤勞作在海外建造起新的家園,從而使華人的足跡遍布全球。他們走了一條與西方殖民主義者完全不同的創業軌跡。然而,海外華人所遭遇的苦難與不公正待遇同樣是罄竹難書的,他們令人難以置信地成為殖民主義與帝國主義所製造種種災禍的主要承擔者,書寫出人類文明歷史上一段無法抹滅的「黑暗記憶」。令人更為憂心的是,這些「黑暗記憶」正在為今天的人們所逐漸淡忘,先驅的鮮血恐怕由此付諸東流。

荷蘭學者韋瑟林在《歐洲殖民帝國》一書中曾有意對比歐洲與中國在海外活動中出現差異的原因,他指出:「能夠驅使海外歐洲人瘋狂擴張的那種宗教狂熱和人性貪婪,在中國是非常罕見的,還有就是歐洲人的好奇心。」(夏岩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2年版,第4頁)中國傳統思想崇尚和平主義,以「不爭」、「不貪」為行為準則,總是希望通過「忍耐」與「忍讓」以維持和平共處的狀況。而我們看到,這些特質卻恰恰成為讓廣大華人在海外競爭中陷於劣勢的根源所在,甚至被打上「奴隸」的恥辱烙印,進而根本無法實現中西方的「平等對話」。歷史與現實無法分割。在未來的發展過程中,中國傳統信奉的和平主義以及「逆來順受」的民族性格,與西方世界所崇尚的「強者為王」的「叢林法則」之間,必然迎來一輪又一輪新的碰撞,但願在海外移民史上發生的悲劇不要在新時代重新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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