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普遍意義上的倫理關係
2、普遍意義上的倫理關係
【原文】臣之所聞曰:「臣事1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則天下治;三者逆,則天下亂。」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賢臣而弗易也。則人主雖不肖,臣不敢侵也。今夫上2賢、任治、無常,逆道也,而天下常以為治。是故田氏奪呂氏於齊,戴氏奪子氏於宋。此皆賢且智也,豈愚且不肖乎?是廢常上賢則亂,舍法任智則危。故曰:上法而不上賢。
【譯文】我聽到的說法是:「臣子侍奉君主,兒子侍奉父親,妻子侍奉丈夫。這三種關係順當了,那麼天下就能得到治理;這三種關係弄反了,那麼天下就混亂。」這就是天下的永恆法則,就是明白的君主和賢能的臣子也不能改變的。那麼君主中雖然有沒有賢能的,臣子也不敢侵害他。如今崇尚賢人、任用智者、不遵常道,就是倒行逆施,而天下的君主卻常常將此作為治理的方法。因此田氏在齊國奪取了呂氏的政權,戴氏在宋國奪取了子氏的政權。這些都是賢能而有智慧的臣子,難道是愚蠢而又沒有賢能嗎?因此廢除常道崇尚賢能那麼就會混亂,捨棄法治任用智者那麼就會危險。所以說:崇尚法治而不崇尚賢能。
【說明】看來韓非沒有把治理國家的根本原因弄懂,為什麼要治理國家?是為了君主的地位與利益嗎?在韓非看來,的確如此。可事實上不是!恩格斯在《家庭、社會和國家的起源》一書中,對這個問題闡述得很清楚,國家機構的組成,是人民的需要,人民需要有一個公共機構來保護人民的生活,來團結人民,使生活更加安穩、平安、快樂與幸福。而這個公共機構的統領人在古代叫做君主、帝王,在現代叫做總統、主席等。因此這個公共機構說到底是要為人民服務的。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是普遍意義上的倫理關係,但作為君、父、夫的所作所為並不就是一貫正確的,沒有誰想顛倒這種關係,也沒有誰想破壞這種關係。但如果君、父、夫殘暴不肖,要破壞人民需要的公共機構,我們也要遵從他們嗎?所以,更朝換代在人類發展歷史上是必然的。這裡說到智慧,看來韓非雖然寫出《解老》、《喻老》兩篇文章,但他還是沒有讀懂《老子》,老子用了很多篇幅談論智慧問題,其實老子並不反對智慧,而是認為在人類發展過程中,人類也要經歷由無智慧到有智慧的過程。而目前人類的發展,還不是處在人類發展的高峰,還只是處在初級階段,因此人類的智慧是有限的。用有限的智慧來了解無限的宇宙,肯定做不到。用有限的智慧來促進人類的發展也是不可能的。我們目前雖然在講智慧,可是我們往往被智慧所束縛,所限定,很難突破智慧的框架。所以老子不提倡用所謂的智慧來治理國家,來統治人民。所謂「無為」,並不是要統治者什麼都不做,而是希望統治者少想點奇招妙點去管理人民,限制人民,相反應該讓人民自由,因為人民為了自己的生存而會想盡一切辦法,為了自己的快樂也會想盡一切辦法。按韓非的說法,要崇尚法治而不崇尚賢能,等於就是要制定若干框框架架,把人民完全套住,不準人民有所作為,那麼天下就太平了。誠如孟子所說的:「逃墨必歸於楊,逃楊必歸於儒。歸,斯受之而已矣。今之與楊、墨辯者,如追放豚,既入其苙,又從而招之。」這個意思是:「脫離墨家學說必然要歸入楊家學說,脫離楊家學說必然要歸入儒家學說。所謂歸,就是接受的意思。如今與楊家、墨家學說辯論的人,就好象是追逐那放到山野的小豬,既然已經關到豬圈裡了,還要把它捆起來。」很多人學了墨家學說,覺得不對,又去學楊家學說,還是覺得不對。那麼,學習儒家學說的人與他們辯論以後,使得他們信奉了儒家學說。既然他們已經願意學習儒家學說,就象放到山野上的小豬回到豬圈,這時就還是應該讓他們思想自由,而不能再用若干清規戒律束縛他們的思想。這才是「愛」民的盡心知命的最佳行為方式。而韓非子卻沒有弄懂這些,就想憑藉法制而治理國家,這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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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1.事:(shì士)《易·蠱·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書·甘誓》:「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詩·大雅·烝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老子·二十三章》:「故從事於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論語·子罕》:「出則事公卿,入則事父兄。」《禮記·中庸》:「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孟子·梁惠王下》:「間於齊、楚,事齊乎?事楚乎?」《荀子·臣道》:「事聖君者,有聽從無諫爭。」《韓非子·存韓》:「今韓事秦三十餘年,出則為扦蔽。」《玉篇·史部》:「事,奉也。」作動詞,這裡用為侍奉之意。
2.上:(shàng尚)古同「尚」。《管子·立政》:「辨功苦,上完利,監一五鄉。」《莊子·讓王》:「今周見殷之亂而遽為政,上謀而下行貨。」《史記·秦始皇本紀》:「上農除末,黔首是富。」《漢書·匡衡傳》:「治天下者審所上而已。」這裡用為崇尚、提倡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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