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真實見證 杏林子
苦難的開始十二歲那年,我得了一場大病,「類風濕關節炎」,聽都沒聽過的怪病,醫生也始終找不出病源,於是西醫中醫、中醫西醫,左看右看、右看左看,最後,不用別人告訴我,我也能從醫生和父母臉上看出來,我永遠不會好了!我的希望一點點幻滅,我的心一點點死去。我曾經以為,我已經死了。雖然,那時候我還能行動,還能做很多事情,但我卻覺得我死了,心死了。初病時,我一個人住在醫院,父母在伸手不見的千里之外,我獨自面對生和死。孤獨,便是教導我長大的老師,一步步探向生命不可解的奧秘之處。猶如颱風的中心眼,絕對的寧靜、祥和而美麗。那時候我僅有十二歲,小學還差半學期才畢業。後來學校勉強發我一張畢業證書,所以,到目前為止,我的最高學歷就是北投國小畢業。生病之後,我看自己的關節一個個壞掉,漸漸不能走不能跳,身體的痛苦倒容易忍受,最大的痛苦是來自內心,我不知像我那樣既沒有念過多少書,又癱瘓在床上的病人到底有甚麼用?我活到底是幹甚麼?僅僅為了自己受苦、拖累家人嗎?我真的要在病床上躺一輩子,永遠做一個廢人嗎?多少時候,我彷佛走到荒漠之上。四野無人,孤單寂寞,掙扎著一步步前行,我多麼累,身心俱疲,深深的倦怠使我只想停下來,躺下來,甚麼都不管。可是內心深處總有一股無形的力量驅使我,不能停頓,不能放棄。前進或許還有一線生機,放棄則是死路一條。我不敢回首,恐怕失去舉步的力量。生命的轉機原來,造物主無意要我們受苦,受苦往往只是一個過程,藉此幫助我們找到自己,認識自己,並且肯定自己。在這個漫長的病痛過程中,上帝讓我學習怎樣去愛,怎樣去付出,也讓我一點一點磨練自己的個性。我從小就是個很要強、很活潑外向的小孩,病倒之後,突然之間不能走、不能動,那一種打擊令我無法承受!心靈上的痛苦更甚於身體上的病痛。我告訴自己,如果三年還不康復的話,我就不要活了。結果,好不容易熬了三年,還是沒有好!我想:好吧,再延長三年好了,如果再不好,我就絕對不要活了!但還不到第二個三年,也就是我十六歲的那年,我們住的清水坑附近有一所國民小學,有一個佈道團來那兒佈道。有一位八十多歲慈祥的外國老牧師道雅伯,將福音帶給我們。我的母親最早信主,然後把福音帶回家。就在這麼一個絕境中,我認識了耶穌,十六歲那年成為一個基督徒,上帝便成了我的出口。我不願在人面前流的淚,可以對祂流;不願在人前訴的苦,可以對祂訴說,讓我的心湖得到平靜。最重要的是祂讓我體會到生命的意義。那時候活不下去的原因是不知道病何時會好,生命有甚麼意義、有甚麼價值?但我相信上帝以後,便對生命有一個新的詮釋。就是每一個生命,不管是老弱傷殘或貧富貴賤,在上帝眼中都是珍貴的!每一個生命都有他特定的價值。人看人是看外表--看容貌、看財富、看地位。但上帝是看內心,看我們有沒有對自己的生命盡了本分。祂不要求每一個人都拿一百分,因為祂知道人的才智有高低,能力有大小之分,祂只要求我們盡本分、盡了心,就夠了。上帝和魔鬼最大不同的地方就是,魔鬼千方百計只想叫人死,上帝卻千方百計只想叫人活,而且活得更好,更起勁、更快樂。所以祂給了人信心、希望、勇氣,還有愛;教導我們如何在痛苦中保持信心,在灰心中保持希望,在危難中保持勇氣,祂也不斷用愛來滋潤我們飽受創痛的心靈,好叫我們的生命重新充滿生氣,勇敢地活下去。俗語說:「大難不死,必有後福」,這並不是說大難之後,就可以發大財,做大官,享榮華富貴,而是勘破生死之後的恬淡與寧靜,對生命的體認與了悟,對世事的洞悉與豁達,以至於達到一種可生可死、可進可退、可有可無,雍容自得,知足常樂的人生境界,這才是真正所謂的「福」。[ 本文摘自宣道出版社《生命掠影1:生命的詮釋者》 ](杏林子,本名劉俠,一九四二年生。十二歲患類風濕節炎,至今與病魔糾纏未休,然寫作不輟,先後出版多部文集。一九八0年當選台灣十大傑出女青年,一九八三年獲得國家文藝基金散文獎。更創辦伊甸殘障基金,身體力行,為殘障朋友服務。2003年2月8日不幸去世,享年61歲。杏林子在作品中處處流露對人、對社會的關愛之情,謳歌天地間種種的美,抒發她對生命的欣賞與喜悅,以過人的毅力和愛心,在繁雜晦暗的社會中透出溫暖的亮光。著有《杏林小記》、《生之歌》、《心靈品管》、《行到水窮處》、《真情是一生的承諾》等多部作品。)相關作品:來不及的愛好生好死每一根刺都有一個故事呈現生命的菁華片段——記杏林子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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