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被甩後獲巨額分手費被指「不吃虧」的女星
07-20
孫楠和買紅妹離婚的時候,凈身出戶,把5處房產還是3000萬現金都給了買紅妹。
2010年12月,張寧益和馬琳達成離婚協議,除了把在北京的房產都給張寧益外,馬琳還要給500萬元給張寧益。
當年王祖賢插足於謝玲玲和林建岳的婚姻,導致林建岳拋棄了結髮妻子謝玲玲,而謝玲玲在婆婆的支持下獲得了4億港幣的安家費。
2010年,汪小菲在安以軒的派對上對大S一見鍾情,相識不到一個月就訂婚了,這就說明前一秒還在和汪小菲曬恩愛的張雨綺被拋棄了。據悉,傳言汪小菲付給了張雨綺600萬的分手費,儘管這一消息得到了兩位當事人的否認,但真真假假只有當事人知道了。
李湘和前夫李厚霖離婚時,婚後兩人一起買的價值一千多萬的別墅歸李湘所有。
2010年8月,吳奇隆和馬雅舒正式離婚,據媒體報道,離婚時吳奇隆將6處房產過戶給馬雅舒了,還付了贍養費將近4200萬元。
梁洛施為了李澤楷生下了3個兒子最終還是未能如願加入豪門,2011年2月,梁洛施通過經紀人發布聲明,宣布和李澤楷分手。據悉,分手後李澤楷給了一大筆分手費給梁洛施。
當初孫興因為迷戀上了一位年輕貌美的女孩,而導致他和妻子林美貞婚姻的破裂,孫興將自己僅有的一千多萬家產都給了林美貞,凈身出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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