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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我」、「自我」與「超我」

「本我」、「自我」與「超我」 2008-06-27 05:31閱讀: 在心理動力學中,本我、自我與超我是由精神分析學家佛洛伊德之結構理論所提出的人格結構的三大部分。1923年,弗洛伊德提出相關概念,以解釋意識和潛意識的形成和相互關係。「本我」(完全潛意識)代表慾望,受意識遏抑;「自我」(部分有意識)負責處理現實世界的事情;「超我」(大部分有意識)是良知或內在的道德判斷。一、本我本我即原我,英譯:id;拉丁字:it;原德文字:Es;中譯:伊德。指原始的自己,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慾望、衝動和生命力。本我是一切心理能量之源,由各種生物本能的能量所構成,完全處於無意識水平中。它是人出生時就有的固著於體內的一切心理積澱物,是被壓抑、排斥於一時之外的人的非理性的、無意識的生命力、內驅力、本能、衝動、慾望等心理能力。本我按「快樂原則」行事,急切地尋找發泄口,一味追求滿足。它不理會社會道德、外在的行為規範,它唯一的要求是獲得快樂,避免痛苦,其目標是求得個體的舒適、生存及繁殖。本我中的一切,永遠都是無意識的,不被個體所覺察。無意識是精神分析學早期的一個極為重要的概念。但是從一九二三年弗洛伊德在《自我與本我》中提出人格由本我、自我和超我組成的假設以後,無意識就只成了一種精神現象,許多以前認為是無意識的東西成了本我。本我是人格中最早,也是最原始的部分,是生物性衝動和慾望的貯存庫。本我是本能衝動的根源,指原始的、非人格化的而完全無意識的精神層面而言。本我佔據了無意識的大部分,是人格中最原始、最難接近的部分。二、自我「自我」的概念弗洛伊德在一八九五年就已提出,但直到一九二三年,才有了比較明確的闡述。自我是在個體成長過程中從本我分化出來的。當本我的要求與現實相抵觸而不能得到滿足時,便產生了自我。自我本身沒有能量,它的動力來自本我。自我的職責是在本我與外部現實之間進行調節,對本我的要求進行修改,使之在一定條件下有可能得到滿足。所以自我受「唯實原則」的支配。「自我」屬於意識範疇。出生時嬰兒的精神知識由本我構成。自我正是一個人出生之後,幼兒時代通過父母的訓練和與外界打交道而形成的人格的一方面,它正視現實、符合社會需要、按照

載入中...內容載入失敗,點擊此處重試載入全文 常識和邏輯行事是本我和外界的中介。它的作用是既堅持本我的目的,以利其衝動之實現,不讓本我和這些外界規範發生衝突,於是便遵照現實原則,壓抑本我的種種衝動和慾望以進行自我保存,另外也盡量使本我得以升華,將其盲目衝動、情慾引入社會認可的渠道。因此,控制和統轄著本我與超我,並且為了整個人格的禮儀,與外部世界進行「調解」,以滿足人格的長遠需要。艾里克森認為自我是一個獨立的力量,不再是本我和超我壓迫的產物。他把自我看作一種心理過程,它包含著人的意識活動,是可以加以控制的。自我是人的過去經驗和現在經驗的綜合體,並且能夠把進化過程中的兩種力量,即人的內部發展和社會發展綜合起來,引導心理能力向合理的方向發展,決定著個人的命運。自我的作用遠遠不僅是防禦性的,其表現的遊戲、言語、思想和行動等都帶有自主性,具有對內外力量的適應性。內在自我覺知(privateself-awareness),對應於高自我的說法,這類人更在意自己的感受,常常會誇大自己的情感反應,堅持自己的行為標準與信念,不易受外界環境的影響。公眾自我覺知(publicself-awareness),對應於低自我的說法,這類人對自己的外在方面比較在意,害怕別人評價自己,擔心他人對自己有不好的評價,因此也常會感到自尊感低落,容易在理想自我和現實自我產生距離,行動也更看重外在的行為準則。自我(自我意識)的形成、發展有三個重要階段:第一階段即軀體自我,個體對軀體的自我意識是靠通過活動、接觸,通過大腦神經活動的分化抑制過程才逐漸形成發展起來的;第二階段即社會自我,指個體在與外界事物或他人交往中,通過與他人打交道,孩子通過建立聯繫,建立分化,才逐漸形成了自我身體(身軀)的意識。社會的自我在幼兒時期是通過遊戲,扮演角色形成的,也依靠對父母行為的模仿,進入小學後是依靠學校教育,意識到與同學的夥伴關係,明確當學生的義務責任,完成作業,以符合學校的要求,才逐漸建立起社會的自我意識;第三階段即心理自我,指個體從青春期開始,確立起自我意識,過去一切隨成人尤其是隨家長的觀點和做法,如今表現出青年人的獨立感、自我理想,個人所追求的目標,在看法和行為上帶有濃厚的自主的個人色彩,形成並發展著「心理的自我」。「自我」是「本我」的一部分,但「自我」壓抑「本我」,「本我」抗拒「自我」。自我處於本我和超我之間,代表理性和機智,具有防衛和中介職能,它按照現實原則來行事,充當仲裁者,監督本我的動靜,給予適當滿足。自我的心理能量大部分消耗在對本我的控制和壓制上。任何能成為意識的東西都在自我之中,但在自我中還有仍處於無意識狀態的東西。三、超我亦稱理想自我。超我為精神主要成份,多半無意識,少半有意識,產生於自我,來自社會環境中經由獎勵與懲罰的歷程而建立的是傳統道德及規範的代表,如個人的行為與超我的自律標準不符,即會受到良心的譴責。父母的道德標準會內射成超我的次系統叫「理想自我ego-ideal」,良心透過讓個人感到自豪或罪惡來獎勵或處罰他。於是對父母、老師或其他權威的勸告、威脅、警告或懲罰表現出順從或抑制,從而折射出個體父母的良心和社會準則,有助於性格形成和保護自我來克服過勝的本我衝動。超我(super-ego)是人格結構中的管制者,由「完美原則」支配,屬於人格結構中的道德部份。它代表的是理想而不是現實,要求的是完美而不是實際或快樂。超我由自我中的一部分發展而來,它由兩部分組成:自我典範和良心。自我典範相當於幼兒觀念中父母認為在道德方面是好的東西,良心則是父母觀念中壞的東西。自我和良心是同一道德觀念的兩個方面。在佛洛伊德學說中,超我是父親形象與文化規範的符號內化,由於對客體的衝突,超我傾向於站在「本我」的原始渴望的反對立場,而對「自我」帶有侵略性。超我以道德心的形式運作,維持個體的道德感、迴避禁忌。超我的形成發生在「戀母情結」的崩解時期,是一種對父親形象的內化認同,由於小男孩無法成功地維持母親成為其愛戀的客體,對父親可能對其採取的報復或懲罰產生去勢焦慮(castrationanxiety),進而轉為認同父親。超我對於個體有三大功能:(1) 抑制本我的不被社會接受的衝動特別是性及攻擊等;(2) 勸自我向善;(3)努力表現成熟卓越。超我的形成使個體由父母控制向自我控制轉化。弗洛伊德認為,自我和超我都是從本我中發展而來的,本我也是自我和超我賴以維持創造性的能量來源精神分析的任務就是要增強自我的功能。榮格主張利用自我去整合本我,而不是吞服本我。弗洛伊德認為,只有三個「我」和睦相處,保持平衡,人才會健康發展;而三者互相抵觸的時候,人有時會懷疑「這一個我是不是我?」或者內心有不同的聲音在對話:「做得?做不得?」或者內心因為慾望和道德的衝突而痛苦不堪。或者為自己某個突如其來的醜惡念頭而惶恐。這種狀況如果持續得久了,或者衝突得比較嚴重,就會導致神經症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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