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個靈程--耶穌再來
在希伯來書第九章二十四節二十八節,說到耶穌有三次顯現:這三次顯現,就是耶穌所成的三步工夫,這三步工夫,就把耶穌救世之功,完全包括盡了。基督徒的歷程,也分這三步,而且凡真基督徒,也必須經過這三步,這三步也足以把基督徒的行程,包括盡了。
一、當日在世以肉身顯現(26)即道成肉身(約一14)故耶穌降世之日,為最大之日,天使歌頌,萬國紀念。為最快樂之日,各基督教國,皆工人息工,學堂放假,於各講堂內,歌詩奏樂。亦為極有福樂的日子,神以大恩賜於人,人亦將己所受之恩分與人,當歐戰時聞美國兒童,因歐洲戰禍捐備三百萬金,買一大船禮物寄送交戰國,於基督借肉身顯現的日子,分於交戰國的兒童。更為關係最大之日,天上的榮耀,地上的平安,萬物的盼望,皆賴有此日。但耶穌所以必須借肉體顯現,究為何故呢?
(l)為在人間將神顯現於人。——如約翰為耶穌作見證說,神沒有人看見過,只有常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
(2)為置身於律法下。——保羅說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加四4-5)耶穌若不借肉體顯現,如何能置身於管轄人的律法下呢?若不屬律法管轄,焉能替人遵守律法呢?
(3)為滅絕罪身。——聖經說,律法既因著肉體發了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的祭,在肉體中定了罪的案。(羅八8)
(4)為高舉世人復回原尊。——希伯來二章十一節有話說,那使人成聖的,和得蒙成聖的,既是出於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不以為恥,以耶穌也是人。
(5)為能借著死將死權廢除。——如希伯來二章十四、五節說,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借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釋放那一切因著怕死一生為奴僕的人。
(6)為能體恤罪人。——希伯來二章十七、十八節又說,他在凡事上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關切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的祭,因為他自己既然被試探受苦,就能打救那些被試探的。又四章十五節說,我們的大祭司,不是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乃是凡事受過試探,和我們一樣。
(7)使天上地下聯為一家。——耶穌曾親口說到,你們將要看見天開,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約一51)此則道成人身的耶穌,就是雅各夢中所見,頂天立地的梯子,神的使者在其上往來。總而言之,耶穌頭一次顯現所成的功,一字就可說盡了,就是「死]
字。因耶穌的平生無非十字架,終身的行程,皆是嚮往各各他,至終背負苦架,為萬人嘗了死味。
基督徒得救的工夫,頭一程也是「死」字,即罪身死,舊人死,律法死,視世界如釘十字架而死,把肉體並肉體的情慾等一併釘十字架而死,連「我」字也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而死。各個真基督徒,必須經行這一程,方能往完全里走。
二、今在神前為我們顯現(來九2)教會中有許多基督徒,只常想到耶穌來世為我們死,不多想到耶穌升天為我們活。有許多教士也是常講到耶穌的死,不多講耶穌的活。殊不知耶穌第一次顯現,為我們受死,於我們固然有莫大的關係;耶穌第二步顯現,在神前為我們活,更是於我們得救有密切的關係。
(l)活在天為我們的大祭司。(來七24)——常在神前為我們祈禱,代替我們見神的面。所以我們這些屬乎耶穌的人,雖然住在這危難的世界,卻是極其放心的,因為不但是有使者在天上常為我們見天上父的面。(太十八10)更是有一位大祭司,常常為我們顯在神面前。
(2)活在天為我們的中保。——保羅說,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就是為人的耶穌基督。(提前二5)約翰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所以我們雖然屢次犯罪軟弱,總不至失志喪膽。
(3)活在天為教會的元首。——以弗所一章廿二、三節有話說,他為教會萬有之首,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的充滿。如此教會中的凡百事務,皆是那位看不見的主指引,所有的工作,都是那位在天的元首主理,終至必使教會完全隨他的美意,成功到完美全備的地步。
(4)活在天為我們的大工師。——耶穌曾親口說到,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我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約十四2-3)耶穌這樣的為我們各人預備地方,不但是預備的榮耀美好,也必與我們各人的工作地位等等,是十分相稱的。即按照我們各人的情形預備地方。
(5)活在天為我們靈性生命的庇所。——如哥羅西三章一至三節說,你們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那裡,以弗所三章六節說,他又叫我們和基督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
(6)活在天為我們成全並成聖的力原。——我們雖然靠耶穌第一次顯現,為我們受死得蒙赦罪稱義,卻還沒到完全地步,還未到成聖的地步。但耶穌不只為我們死,也是為我們活,因他復活升天,就差真理的聖靈來,時常住在我們心中,幫助我們的軟弱,而且也因為他復活,為我們活在天上。就在各樣善事上成全我們。(來十三20-21)他為我們分別為聖,叫我們也因真理成聖。
總言我們所以得到完全成聖的地步,誠因耶穌為我們活作成的。所以耶穌在神前顯現,乃為我們活在神面前,我們也得以與他一同活在神面前,一同坐在天上。因此我們祈禱,不是獨自祈禱,乃是和耶穌同到神前。我們作事不是獨自作,乃是和耶穌一同作在神的面光之中。而且不論我們興起,坐卧,說話,見客,玩耍,無時無地不與耶穌同在。若果如此,真是在世界不屬於世界,未到天堂,卻已活在天堂。此等豐盛榮耀的生活,全是因為和那顯在神前的耶穌同活。所以信徒與基督的第二步顯現一個字也包括了,就是「活」字。
三、將來要專為等候他的人顯現(來九末)這一次顯現,並非為贖罪,也並非作救世工夫,因工夫已經做成。但這次顯現究何所為呢?
(l)使死過的信徒皆復活,活在世的皆被提。(帖前四章13-18林前十五51-52太二十四40-41)所以耶穌再一次顯現時,凡舊約教會,以及新約教會中的真信徒,必都復活。即更美的復活。(來十一34)即首次復活。(啟廿5-6)即配從死人里復活者。(路廿35)當時活在世上的信徒,有在大災期前提的,也有經過大艱難的,余者皆被判別留到千禧年中。
(2)基督徒皆明顯為神子。——到耶穌再顯現時,我們必要像他。因為我們必要得見他的真體。(約壹三2)這是我們常常嘆惜,切望得到的地步。(羅八23)連一切受造之物,也是切切的盼望,等侯神的眾子快顯出來。(羅八19)
(3)於基督台前照各人的工程領受賞賜。——如哥林多前三章十三至十五節說,各人的工程必要顯露,照著各人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或此人管十城彼人管五城。(路十16-19)或這人的榮光如月,那人的榮光如日。(林前十五41)
(4)與基督同掌王權。——啟示錄廿章六節說,凡得頭次復活的,是有福的,是聖潔的,必和基督同掌王權一千年。耶穌親口說,凡得勝的遵守我的行為到底的,我要賜給他權柄,制服列國,他必要用鐵杖轄管他們。這鐵杖的政治,是指堅固可靠,正直無私曲的政治。
(5)同享千禧年中的福樂。——論及那時的福樂,聖經說的最詳細,我們不暇多述。經言那時神與人,人與物,皆極其和樂,極其親愛,萬物的嘆惜勞苦皆止息,凡因亞當所受的咒詛,所失落的,皆因基督得回來。因為日後全世界都必蒙耶穌的完全救贖,同享快樂。(賽十一6-9羅八章19-23)諒來那時的福樂,不是亞當的樂園所能比的。彼得等當日同主在黑門山一見主顯現的景像,就大聲說,主阿,我們在這裡真好。(太十七4)
耶穌第三次顯現。就是救恩的第三程,聖經論到這事說的最詳,因為這是於我們極關緊要的。這次顯現,一字也包括了,就是「榮」字。到他再來時,他自己得了莫大的榮耀,也讓我們和他一同得榮耀。但也有如許高等信徒,在今世就走到這一程,雖不能十分完全,卻也略享這一程的榮樂。這實在是極高等的生命,也是耶穌樂意賜給我們的。不但盼望到他再來的時候,我們都得和他一同顯現,現在這第三程的榮樂,也可略享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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