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經說法】大乘起信論述義(一四零)
07-20
又諸佛法,有因有緣,因緣具足,乃得成辦。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無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燒木,無有是處。
此約因緣俱缺釋。
又諸佛法,有因有緣,因緣具足,乃得成辦者,此乃法說。此諸佛法,即指四聖凈法。此因即指真如能為眾生作內熏之因。此緣即指佛所說教法能為眾生作外熏之緣。內因外緣具足,則一切佛法皆可成辦也。
謂佛法有三性:一、本具真如,為正因佛性。佛性所以以正因相稱者,謂眾生本具之佛性,乃是眾生得以成佛之正因,故名正因佛性。二、佛陀所說的大乘教法,能啟迪眾生悟明本具之佛性,為緣因佛性。佛性所以以緣因相稱者,以佛陀所說的大乘教法,能為眾生作殊勝的外緣,因此殊勝外緣,方能悟明本具之佛性,故名緣因佛性。三、了因佛性,即正因佛性、緣因佛性,內因外緣具足,方得明心見性,依之修行,開拓發明,複本心源,究竟清凈,是為了因佛性。佛性以了因相稱者,謂成佛大事已了,故名了因佛性。
版權來源:長春般若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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