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聖徒的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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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聖徒的真道」
保守我們不失腳的福音
猶大是耶穌肉身的兄弟,但是他稱呼自己是「耶穌基督的僕人」。這裡「僕人」的原意是「奴隸」的意思。也就是說他每一天和耶穌一同生活,和耶穌同床共枕,他看到了耶穌聖潔的品行。耶穌有好幾個兄弟,其中有兩位寫了聖經,一卷是《猶大書》,還有一卷是《雅各書》。
1-4節,「耶穌基督的僕人、雅各的弟兄猶大,寫信給那被召、在父上帝里蒙愛、為耶穌基督保守的人。願憐恤、平安、慈愛多多地加給你們!親愛的弟兄啊,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地爭辯。因為有些人偷著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上帝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
在這幾節經文中有特別值得稱我們注意的幾點。這裡說「寫信給那被召、在父上帝里蒙愛、為耶穌基督保守的人」,受保守的人是什麼樣的人呢?請看第24節,這裡描述了耶穌基督的保守。「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的我們的救主獨一的上帝。」這裡說保守我們不失腳,從而叫我們可以無瑕無疵、歡歡喜喜地站在他面前。所以《猶大書》中介紹的耶穌是能保守我們不跌倒的這樣的一位,這也就是初代教會所領受的福音。
但是猶大看到這個福音不斷地被曲解和歪曲,所以他在第3節里這樣說:我寫信,「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地爭辯」。真理並不是一步一步、漸漸地發展完備起來的,真理一開始就全部賜下來了。真理是「一次交付聖徒的」,所以說是沒有不完全的真理。但是有些人偷偷地進來將這個真理改換,使其變質,將真理和福音改變了。然後教導人不是真正的福音,而是廉價的福音,是已經被歪曲了的、妥協了的福音。所以猶大寫信呼籲人要為那一次交付的真正福音真理而爭辯。
往後看第5節,「從前主救了他的百姓出埃及地,後來就把那些不信的滅絕了。這一切的事你們雖然都知道,我卻仍要提醒你們。」不信的人,上帝叫他們倒斃在曠野。第6節,「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鏈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路錫甫反叛離開上帝以後,就要受到滅亡的審判。作為一個例子,第7節又說明了所多瑪、蛾摩拉的滅亡。也就是借著這些例子來警戒和說明,我們如果不能堅守捍衛那曾一次交付下來的真理,我們也會遭受滅亡。所以在第20節有這樣的話 :「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
這位耶穌是完全可以保守我們的耶穌,是可以保守我們不失腳的耶穌,這也正是福音的能力。是可以保守我們最終無瑕無疵、歡歡喜喜地站立在他面前的耶穌,這正是福音的能力。經歷這樣福音能力的人就是基督徒。
耶穌的兄弟猶大認證耶穌是上帝
可6:3這不是那木匠嗎?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嗎?他妹妹們不也是在我們這裡嗎?看這節聖經使我們知道耶穌有好幾個弟兄。耶穌是馬利亞的兒子,而且他還有雅各、約西、猶大、西門這幾個弟兄(至少有四個弟兄,還有妹妹們),這裡是複數,至少是兩個吧。所以除了耶穌以外,耶穌的弟兄姐妹最少是六個,包括耶穌最少是七個。
但是在以前,猶太人比較困難的家庭一般只有一間卧室。
這是什麼意思呢?現在,一大家子好幾個人在一個房間里睡覺的情況幾乎是沒有,但在過去困難是時候,這樣的情況卻是常見的,全家人在一個大屋子裡面生活,睡在一起。在冬天的時候,蓋一個很大的被子一起睡;到了凌晨的時候感覺有一點冷,發現其他人把自己蓋的被子拉走了……
耶穌生活在我們這個地上的時候就是這樣的。所以耶穌經常獨自上山去禱告,聖經裡面記載說他常常上山去作很多禱告,耶穌來到這個地上生活是很艱難的。
我們是不是給自己的家人傳福音最難呢?給和自己同吃同睡的家人傳福音似乎是最困難的,這是因為對方太了解我們了。睡覺的時候是什麼樣子,吃東西怎麼吃啊,有時候有一些自私的表現啊,這些表現自己的家人太了解了。所以要對很清楚這些的家人們傳福音不太容易。
但是耶穌卻是給與和他同吃同睡同住的家人們很大的感化。據雅各和猶大對耶穌的稱呼,承認他是上帝。與他一同生活三十年的弟兄姐妹們認證他是上帝。這是不是能作為證明耶穌是上帝的最大證據呢?耶穌揀選雅各和猶大來記錄了聖經的兩卷書。
耶穌來到我們這個地上,是披戴了和我們一樣的肉身,像我們一樣貧窮,和我們一同吃、一同住。耶穌降生到這個地上的時候,他把一切屬天的能力都撇棄在天上的寶座上,也將他作為上帝的一切記憶都撇棄在天國。這不能不說是一件很奧妙的事。他在地上生活的時候,並不能給別人說明「我在天國如何掌管天軍」這類的事情。當耶穌小的時候,他看著在天空飛翔的鳥,他會問他的母親:「媽媽,那是什麼?」媽媽說:「那是老鷹,是不是上帝創造的呢?是不是很漂亮呢?」當時作為肉身的耶穌並不知道那是上帝創造的。耶穌會指著花發問:「媽媽,那花是什麼花呢?」媽媽會說:「那是百合花。」她說:「是不是我們上帝創造的呢?」那個時候的耶穌並不知道是他親自創造了這個花。
西1:16「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這裡說「萬有都是靠他造的」,也是「藉著他造的」,也是「為他造的」。這樣的造物主來到我們這個地上,成為與我們一樣完全肉身的樣式,與我們一同生活。耶穌來到這個地上的目的有兩點:一是為要代贖我們的罪,代替我們的罪而死去;二是要成為我們的榜樣。
耶穌活在這個地上的時候沒有犯過一次罪。這是怎麼可能做到的呢?是借著領受聖靈,借著每一天的屈服,每一天得著聖靈。他來到地上,是為了顯明這個事實:即用這種方法,我們也可以做到不犯罪。耶穌的弟兄猶大正是在說明這個問題。他說耶穌是可以保守我們的耶穌,耶穌是可以保守我們不跌倒的耶穌,耶穌是可以叫我們無瑕無疵地站在他面前的上帝。耶穌的弟兄猶大反覆強調這一點。但是教會裡總是有人出來對這一點產生懷疑。所以他記錄了這一短小的經卷以作警戒。
福音最後的結論
彼得是與猶大一同生活的人,所以在《彼得後書》也有同樣的話語。對比這兩卷書,其內容是一致的,因為他們生活在同一個時代,也記錄了同樣的話語。《彼得後書》說明了能夠叫我們成為聖潔的福音(1:4,11),說到了當耶穌來的時候可以敬虔地站立在上帝面前的人(3:11,14),也發出假師傅引人離棄真道的警告(2:1-3),並列舉了撒但墮落、挪亞洪水、所多瑪、蛾摩拉的傾覆作為鑒戒(2:4-6)。
我們看《猶大書》第3節的話,「親愛的弟兄啊,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地爭辯。」這裡「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英文翻譯是「of the common salvation」,即「論到那共同的救恩」,意思就是在當時所有的信徒都認同的救恩、被所有的人都確認為真理的救恩。這救恩是那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不是廉價的救恩,而是聖經所講的救恩。
聖經所講的因信稱義的道理是指聖所制度。能說明因信稱義道理的唯一的信息就是聖所制度的信息。律法和聖所制度是並行的。聖所制度向我們展示出上帝如何救贖我們,向我們顯示了上帝如何解決我們內心的罪。
當我們犯罪的時候,我們要牽著羊去聖所;羊代表耶穌。若沒有在耶穌面前對罪的告白和悔改,也就沒有救贖。但是悔改罪並從罪中得饒恕,還不是救贖的結束,那只是救贖的開始。在聖所外院罪人按手在羊的頭上悔改罪,這時候,罪就轉移到了羊身上,然後宰殺羊。然後祭司拿著被殺的羔羊的血進到聖所裡面,並在幔子前面彈血七次,這象徵什麼呢?象徵我們的罪被記錄在天上的冊子上。我們被記錄在天上冊子上的罪最終要得到塗抹。
罪如何得到塗抹呢?只是在天上冊子上的罪得到塗抹,還不能帶給我們心靈的滿足,這個罪一定要從我們的心中被塗抹才行。
原罪論
我們為什麼犯罪呢?當魔鬼誘惑我們的時候,我們犯罪還是不犯罪,乃是我們個人的選擇。魔鬼可以試探我們、誘惑我們去犯罪,但是他不能強迫我們去犯罪。
為什麼我們會犯罪呢?現在改正教會裡面很盛行「原罪論」。原罪論源於奧古斯丁,這是天主教錯謬的教導,這是巴比倫叫「住在地上的人喝醉」的「淫亂的酒」之一(啟17:2)。原罪論說:「我們出生的時候就帶著亞當和夏娃的罪。當我們出生的時候,甚至在母胎中的時候,就犯了罪,如同亞當夏娃犯罪一樣。亞當夏娃的罪也在我們心中了,也進入到我們裡面了。亞當夏娃犯罪就等於我們也犯罪了。」這個教導是錯誤的。
結18:19-20「你們還說:『兒子為何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兒子行正直與合理的事,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這裡是不是說兒子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也就是說:罪不能夠互相來擔當。
亞當夏娃犯罪不是我們的責任,亞當夏娃被定罪的結果,並不是一開始就遺傳給我們了。我們出生時從亞當夏娃那裡遺傳過來的不是罪本身,而是罪的後果。這是什麼意思呢?也就是說,我們出生的時候是帶著人類犯罪之後的後果,而不是帶著始祖犯罪的責任。我們出生的時候是帶著亞當夏娃犯罪以後而變得軟弱的本性,但並不是說我們帶著罪的責任。
《猶大書》說耶穌能保守我們不失腳、不犯罪,並且勸我們要為這個真理竭力地爭辯。這真理就是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救恩的真理。但是「原罪論」進到了教會,認為「我們出生的時候就承擔了亞當夏娃犯罪的責任;並且因為我們出生的時候就帶著罪的本性,所以我們不能夠戰勝罪」,這就是原罪論的說法。認為「我們雖然不想犯罪,但是不得不去犯罪,因為我們裡面有罪;因為我們是罪人,所以我們只能犯罪」,這就是原罪論的錯誤教導。這個絕對不是聖經的教導,這是悄悄進入教會的異端之一。事實上,我們並不是遺傳了罪,我們所遺傳的只是罪的後果——我們出生的時候帶著墮落的本性。
住在聖靈里就不犯罪
羅7:14-15「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carnal),是已經賣給罪了。因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
18節「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flesh)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這裡說在我裡頭沒有良善,有罪的本性。
21-23節「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上帝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這裡說我們裡面有惡與我們同在,這就是我們的肉體。
使徒保羅教導說,我們的爭戰是靈與肉的爭戰,當我們不依靠肉體,而依靠聖靈的時候,就能得勝。羅8:4「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罪是什麼呢?約一3:4「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這就是聖經對罪的定義。
約一3:6-9「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上帝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上帝生的。」
這裡說得很清楚,凡屬上帝的就不犯罪。那麼為什麼有犯罪的時候呢?為什麼犯罪呢?因為我們不居住在聖靈裡面,所以犯罪。因為我們隨從肉體的慾望而活著,所以犯罪。但是如果我們居住在聖靈裡面,我們就可以不犯罪。
真正重生的人,以及居住在聖靈裡面的人,是可以戰勝罪的。我們軟弱或者跌倒,我們犯罪,都是因為我們沒有時時刻刻住在聖靈裡面。所以我們要養成什麼習慣呢?我們要先認識什麼是居住在上帝裡面,要理解什麼是在聖靈裡面生活。
帶著罪的本性得勝罪的耶穌
我們再回到「原罪論」的問題。事實上我們從亞當夏娃那裡遺傳來的是罪的本性,也就是罪的後果。
「上帝的兒子即使取了亞當在伊甸園尚未犯罪的人性,已是無限的屈辱。何況耶穌所接受的竟是經過四千年犯罪墮落之後的人性。像亞當的每個兒女一樣,耶穌承受了普遍的遺傳規律所造成的後果。這種後果可在他屬世祖先的歷史中窺見一斑。他帶著這種遺傳,來分擔我們的憂患和試探,給我們留下一個無罪生活的榜樣。」
「撒但曾以亞當夏娃的罪為例證,詐稱上帝的律法是不公正的,是不可能守好的。基督要以我們的人性來挽回亞當的失敗。在亞當被那誘惑者襲擊時,罪惡的摧殘根本還沒臨到他身上;他還是個健全無缺、身心元氣十足的壯士;而且在他周圍還有伊甸園的榮美,每日都能與天上的聖者交往。可是在耶穌到曠野與撒但交戰之時,情形就大不相同了。那時人類的體力、智力和道德力(in physical strength, in mental power, and in moral worth)已經受過四千年的退化;而基督承受了墮落人類一切的軟弱。惟有如此,他才能將人類從墮落的深淵中拯救出來。
許多人說,基督是不可能被試探所勝的。果真如此,他就不能處在亞當的地位,也不能得到亞當所未曾得到的勝利了。如果我們的鬥爭在任何方面比基督的鬥爭更為艱難,那他就不能援救我們了。其實,我們的救主取了人性,以及人性一切的軟弱。他取了人的本質,並有屈服於試探的可能。我們所經受的考驗,沒有一樣是他所沒有經受過的。」
在道德上、智能上、體力上都變軟弱了,耶穌就是披戴這樣的軟弱的身體出生的。但是即便他帶著這樣軟弱的本性,但他還是得勝了。他正是為了給世人樹立一個靠聖靈可以過完全聖潔生活的榜樣,要讓人們看他是如何作到的,好叫世人效法他,所以他才來到這個地上。這正是耶穌的一生,也正成了我們的榜樣。耶穌也禱告,耶穌也接受聖靈,耶穌也時常將自己屈服在上帝面前,他借著這樣的方法,以這樣的方式戰勝了罪惡,然後向我們顯明我們也可以這樣作到。
耶穌常常哀哭流淚地禱告。來5:7-9「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是不是耶穌也學會順從,並借著常常地禱告來得勝呢?
當我們為上帝的事工而禱告的時候,上帝一定會應答。而且,當我們為得勝罪而禱告的時候,上帝一定會垂聽。如果我們為權力禱告,或者為買很漂亮的房子禱告,或者為個人的某種利益禱告,這個時候,上帝可能應答,也可能不應答,因為上帝知道我們一切所需的。但是,當我們為了能夠戰勝罪的誘惑而禱告的時候,或為了上帝的事工而禱告的時候,上帝會百分之百地毫無差錯地應答我們。
對我們在地上生活富裕還是不富裕的問題,上帝沒有多大的關心。這是不是很奇怪的話呢?上帝對我們在這個地上過得富裕不富裕並不感興趣,上帝所關心的是大家的救贖和永生的問題。就算上帝賜給大家一萬塊寶石,最終還是要失去的;就算給你很漂亮的房子,最終也是要被摧毀的;那些只不過是暫時的,只不過是曇花一現的東西。上帝不是在這些短暫的東西上有興趣,而是在如何引導我們、讓我們得救的事情上非常關心,我們要很好地理解這一點。
聖所制度所展示的福音
但是很多人不能夠理解這個事情,所以保羅在接下來的12節說:「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上帝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
現在很多的基督徒就像嬰孩一樣,在不能吃乾糧的狀態下活著。嬰孩只知道自己,並且只能吃奶,不能吃乾糧。很多人不理解耶穌的生活是怎樣的,只知道耶穌為我在十字架上釘死,卻不能夠很好地理解耶穌的勝利可以成為我的勝利這方面的內容。
我們一定要成為能吃乾糧的人。乾糧是什麼呢?來6:1-2「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上帝、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
這裡說不要單學習基督道理的開端,要前進,要進到完全的地步,也就是福音的結論。以上提到過聖所制度,我們在聖所外院得著罪的饒恕;然後我們就進入到聖所第一間,在這第一間裡面我們開始學習不再重複犯罪的生活和功課,這正是聖化的經歷;接下來還有至聖所,至聖所就是說我們可以無瑕無疵地站在上帝的面前,這就是「乾糧」。福音有三部分:饒恕、聖化和完全。借著這三個部分、三個階段,上帝來解決我們心中罪的問題。
上帝允許以色列百姓宰殺千千萬萬的牛羊,上帝為什麼這麼作呢?難道上帝是喜歡看這些動物的死亡嗎?當然不是!對於上帝來講,看著那些動物流血死去也會難過的。但上帝為什麼允許這些事呢?他這樣作是為了叫我們冰冷的心能夠認識上帝的愛!
當罪人宰殺羊的時候,他就能感受到,明明是我犯的罪,為什麼讓這隻沒有罪的羊替我死呢?原來必須要借著這羊擔當我的罪代替我死,我才得以存活啊!用這種方法他們就開始理解了將要來的彌賽亞。耶穌在十字架上承擔了我們罪的刑罰,也就是他成為了罪。林後5:21「上帝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上帝的義。」耶穌為我們成為了罪本身,這就是十字架的故事。
耶穌在客西馬尼園就開始掙扎,這正是他在擔當我們的罪的經歷。也就是說他開始感受到明明不是自己而是別人所犯的所有罪的痛苦和結果。他開始親自感覺到殺人以後的罪疚感、盜竊以後的罪疚感、姦淫以後的罪疚感、作假見證之人的罪疚感;他自己代替我們承擔了所有一切我們犯罪以後的後果。所以他滴下了血汗!
耶穌在十字架上是怎麼禱告的呢?他說:「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您有沒有被上帝離棄的感受呢?這是無可比擬的。將來到了最後的時候,惡人那種完全從上帝的恩典中被拋棄的感覺,那種完全不再有上帝的慈悲以後的感覺,那種對審判的恐懼,那一切的痛苦,主耶穌都代替我們嘗了。這是我們不能夠理解的苦痛。
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時候,上帝賜給他可以擔當罪的一種更大的容量。如果耶穌是以我們人所擁有的容量來承擔所有人的罪的話,那麼他當時就會死在客西馬尼園。但是耶穌經歷了以更大的容量來擔當罪的過程。
所以在聖所的外院,當罪人宰殺綿羊、山羊的時候,他就會思想將要來的彌賽亞。
曾經我們可能都有過宰殺動物的經歷。到目前為止,我因為意外事故,殺過兩隻鹿。那是在我開車的時候,我住的地方有很多鹿,特別是在晚上和凌晨的時候,他們成群結隊的行動。在一天晚上,我駕著車一拐彎,沒注意到那些鹿已經衝到了路中間,那時候我沒有辦法避開只能軋過去。到現在我有軋死兩隻鹿的經歷。有一次鹿死了,我停下車來,領著我女兒走到鹿的面前。看動物死的時候和看人死的時候情形是一樣的。它氣喘得很急,就要死去了。我用手撫摸它,我女兒也這樣撫摸它。我對它說:「可愛的鹿啊,真是對不起,原諒我吧。因為我們人犯罪了,所以你也這樣死去。如果我們人沒有犯罪,你們也會和我們一同生活在伊甸園裡。這都是我們的錯,真是抱歉!」我就這樣撫摸著它。
我們無意中撞死一隻鹿,尚且如此傷心,更何況讓我們親手去殺那無辜的羊呢?殺羊時,要用鋒利的刀從左耳根划到右耳根,將羊的頭割下。羊有一個特點,就是它不會反抗,只會「咩」叫一聲,睜大眼睛,好像在說:「為什麼殺我?我做錯了什麼?為什麼要這樣殺死我?」當罪人看到這樣的情景,看到無辜的羊死去,心中就會特別傷痛。這是為什麼?因為我這個罪人按手,把罪轉移到它身上了,它才會為我的罪而死。
通過這樣的方式,罪人學習了聖所制度的真理,學習了十字架。當我們仰望十字架的時候,我們就會看到罪的兇惡性。我們要常常地閱讀和默想有關十字架的情景。當我們看到耶穌在十字架上大喊「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我們要理解耶穌代替我們承擔罪的刑罰是什麼樣的意義。
耶穌在十字架上死去,並不是因著他肉體的痛苦。耶穌並不是因為在十字架上身體被釘子釘的痛苦而死去的,乃是因為我們的罪致死了他。這個在醫學上早以得到了證明。在十字架上耶穌有什麼反應呢?最後他大聲喊叫:「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路23:46)然後說:「成了!」(約19:30)便突然低下頭。
這是瞬間的死亡。為了確認耶穌是否真的死了,羅馬兵丁用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這從醫學上可以證明他的心臟已經破裂了,這是當一個人受到了極大的壓力,在極度痛苦和傷心的情況下所造成的後果。當人的心血管破裂後,血液就會流出來,積在胸腔里,然後血液開始發生凝固,血清和血漿就分開了。血清就像水一樣,血漿就是沉澱下來的紅色的血細胞。所以當羅馬兵丁用槍扎入耶穌的胸腔時,就流出來血和水,正是心臟破裂之後積在胸腔里的正在凝固的血液。
耶穌並不是由於十字架的刑罰而死去的,而是由於他擔當了我們各人的罪死去的。正是因為他擔當了人犯罪後一切的罪疚感,以致心臟破裂而死。這就是耶穌的愛!在聖所外院我們去理解這一點。這樣理解以後,在罪人的心中會產生什麼呢?開始產生對罪惡的厭噁心理。只有這樣的心,才能使我們去戰勝罪惡。
理解「十」的愛而產生真實的悔改
我再問一個問題:為什麼我們犯罪呢?我們之所以犯罪,是因為我們喜歡罪。正因為我們不厭惡罪,所以我們反覆地犯罪。犯了罪以後也感覺沒有什麼大不了的。這就是原罪論。這是撒但偷偷帶進到教會裡的異端。「我們是帶著罪的本性出生的,我們生來就有罪的本性,我們裡面有罪,所以我們只能犯罪;我們是罪人,所以只能過犯罪的生活。」這是撒但的欺騙,這不是正確的福音。
因此,耶穌的兄弟猶大說「要為真道竭力地爭辯」,因為教會裡正悄悄滲透了一種不正確的福音。
如果我們理解了聖所制度,我們就能理解耶穌的愛。理解了耶穌的愛,我們心中就會生出感動,就開始厭惡罪惡。「我為什麼總是作這樣的事情讓耶穌的心難過呢?上帝啊,對不起,饒恕我吧。求您幫助我再也不要這樣了。主啊,我做不到,求您賜給我聖靈,幫助我可以做到。主啊,我是愛慕義的,我討厭罪惡,我愛耶穌!」上帝借著這樣的愛來拯救我們,這就是福音。從哪裡拯救我們呢?把我們從反覆犯罪的生活中拯救出來,這就是福音的能力。
很多人說:「因為我相信耶穌在十字架為我死了,所以我得救了。」這只不過是在大腦里的自我認證,上帝並不這樣認證!耶穌的十字架一定要進入到我們的內心裏面,然後我們心中要產生對罪的厭惡和悲傷,這才是真正地悔改。我們並們罪人自己是做不到真正悔改的。我們要帶著自己原本的樣子來到耶穌的面前,要帶著罪跡斑斑的心來到耶穌的面前。來到他面前以後,仰望耶穌,注目他的十字架,思想為了我這樣的罪人耶穌究竟做了什麼。那時候我們就會被耶穌的愛所感動,我們剛硬的心就會被軟化,然後會產生對罪的一種哀慟,最終才能產生悔改。這樣的悔改可以引導我們走向真正的救贖。
現在很多的基督徒都帶著假的悔改。他們並沒有悔改到離棄自己罪的程度。只是因為害怕審判,所以暫且悔改一下;因為害怕硫磺火,所以感情式的悔改一下,並沒有真正悔改到放棄罪惡的地步。如果我們真誠地悔改,這時候罪的誘惑對我們就會變得很弱,而且我們不想再傷害耶穌的心。耶穌就會牽著我們的手進入到聖所裡面,在那裡我們開始學習因真理而成聖。
一位牧師的故事
我小時候的經歷常常讓我想到救贖的經驗。那時候我是一個很不像話的孩子,我經常跟村裡的孩子們玩模擬戰場上打仗的遊戲。我們就用石頭、木棍、沙子來玩遊戲。我們小時候玩的遊戲是這樣的:用沙子築城,然後用竹木作箭,在箭的頭部用布包上,這樣射到誰也不容易受傷;再撿一些圓溜溜的石子,可以用來做子彈,可以像大炮一樣射出去。所以玩遊戲的時候,雙方開始互相扔石頭,或者射箭。
在一定程度上,這是有點危險的遊戲,所以每天早晨父母總是囑咐千萬不要玩這種遊戲。一天早晨我媽媽說:「你千萬不要再玩打仗遊戲了!」,那時,我跟我媽媽約好,我再也不玩這種遊戲了。可是在放學回家的路上,我看到我的夥伴們又開始玩了,我發現,當我答應了媽媽說不再玩了以後,當又看到別人玩的時候,就更想玩了。是不是我們有的時候越是決心不想犯罪,所受到的誘惑好像就越大呢?是的。
當我從他們旁邊經過時,有一個夥伴就說:「快來跟我們一塊玩!」我說:「我不能玩。」他說:「為什麼呀?」我說:「因為我跟我媽媽說好了,我再也不玩了。」他就說:「你這個傻瓜,玩一會兒,你媽媽又看不見的。」我說:「不行的。」他說:「真是個膽小鬼,男子漢大丈夫連一個遊戲都不敢玩了!」我越是看到夥伴們在那裡玩,我心裡的力量就越來越軟,越來越弱了。那就再玩一次吧,然後從明天開始再也不玩了,就這一次吧。
當我們受到誘惑的時候,不要去看犯罪的場面,一定要掉轉腳步離開,如果繼續停留在犯罪的場所,心就越來越軟弱。大衛是不是這樣犯的罪呢?當大衛看到拔示巴在那裡洗澡,他沒有立刻轉身離開,而是繼續盯著看,於是就陷入到罪中。所以當受到誘惑的時候,要立刻禱告說:「主啊,您幫助我,我的肉體實在是太強了,您幫助我叫我的靈可以得勝!」然後趕快逃跑,邊逃跑邊禱告。如果你一邊看著罪的誘惑,一邊禱告,說:「上帝啊,您救我脫離罪惡吧。」這樣,禱告是不會起作用的,因為你不選擇離開,就肯定會陷入到罪中。要從罪中掉轉方向以後禱告,要先決心不再犯罪以後再禱告,這就是勝利的秘訣。
我越是看我的夥伴們在那裡玩,就越是軟弱。於是我開始放下書包,脫掉外衣,跟他們一起玩起來。真是沒有發現,為什麼那一天就覺得玩起來更有意思呢?有時候我們毀約了,我們會玩得更開心。當我們犯罪的時候,會帶給我們很短暫的罪的快感,罪不是沒有快樂的,罪也有快樂,所以我們才去犯。
然後我跟他們玩,敵軍夥伴向我衝來,我就拿起一個石頭,沖著他就扔過去了。其實我的目標是想對準玩遊戲的夥伴,但是因為動作太急了,石頭飛出去方向就變了,一下子就打到了旁邊一個過路人。那人驚叫一聲,倒下了。我一看,那是路過的一位做生意的婦人,我的石頭正打在了她的額頭上。我一看她的額頭流血了,就非常害怕起來。我趕快說:「阿姨,對不起,求您原諒我!」但我真是不知所措,說完以後我就拿起書包跑掉了。
我雖然跑著,但是我不知道去哪裡躲藏,除了自己的家之外,再沒有什麼地方可以躲藏了,於是,我就跑回家裡。那時候我的家比較大一些,前面有院子,我就藏在院子里的樹後面。
這裡有沒有犯罪以後想逃跑的人呢,有沒有因為沒有躲藏的地方而在那裡痛苦的人呢,請你逃到上帝這裡來吧!請你逃到上帝的家裡面來,在上帝的家裡有饒恕,在上帝的家裡有救贖、有安慰!
我就藏在樹的後面。過了不久,「咚、咚、咚」,我家的門外有敲門聲。那時候我的媽媽在廚房幹活,她就出去開了門。剛才那位受傷的婦人用手巾捂著額頭,站在門口,周圍站著那群夥伴們。他們說:「大媽,大媽,是大衛打的!」我發現到關鍵的時候連夥伴們都不能相信。
我媽媽對我是很了解的,我是獨生子,所以我被寵壞了。我的媽媽一下子就猜到發生了什麼事,然後我媽媽急忙進屋把包紮的東西拿出來,趕快給她敷藥,趕快領她上醫院。「我真的是很抱歉!」媽媽又向她道歉,還給了她一些錢,這才打發她走了。
當這婦人走了以後,我媽媽並不找我。所以我心裡就更難受、更不安了。她若把我叫到跟前,打我罵我,可能我還會好受一些。但是媽媽就是不找我,所以我的心就更加不安了。然後我的媽媽邊唱讚美詩,邊打掃屋子,後來到廚房做飯了,就是不找我。直到日落西山了,我還在樹後藏著,因我不知道該怎麼做。
天快要黑了,這時候媽媽來到我躲藏的樹前面,其實我的媽媽早就知道我藏在哪裡,她就說了一句:「大衛啊,到了吃晚飯的時候了,進屋吧。」我聽了這話以後,差點忍不住淚水。我是這樣不好,惹了這麼大的事情,我媽媽怎麼還邀請我去吃晚飯呢?我就出來了,那時候真的是很羞愧的樣子,恨不得有什麼洞可以鑽進去。
我跟著媽媽進到了屋裡,那一天我媽媽做了很豐盛的晚餐,而且把我愛吃的菜都擺在桌上了。在我戰戰兢兢地躲在樹後面的時候,我媽媽卻是在為我預備豐盛的晚餐。所以我通過這樣的經歷理解了耶穌,當我們犯罪以後,戰兢害怕的時候,耶穌卻在天上為我們預備救恩。
我媽媽對我說:「去把你的姐姐妹妹們叫來吃飯。」我就去把她們叫來了。這時,突然又有了敲門聲,是爸爸回來了。那天爸爸好像比往常回來得早一些,他邊進來邊問媽媽:「今天家裡有沒有什麼事兒啊?」那時我心裡一驚,這下我死定了,如果我爸爸知道了這個事情,我的屁股肯定要被打開花了。因為我的爸爸素來對我是很嚴厲的。這時候,媽媽只是笑著說:「沒有什麼事,我們今天都過得挺好。」然後,我們作了謝飯禱告,開始吃飯。
但是我吃著的時候,感到咽不下去,就開始哭泣。這時候爸爸問:「大衛,你怎麼哭了?」我說:「沒什麼。」我只是在那裡哭。
大家知道我為什麼哭嗎?我不是因為害怕被爸爸打才哭的,我是因為被媽媽的愛感動了。遮蓋我罪的媽媽,不刑罰我的媽媽,這樣保護我的媽媽,我被媽媽的那種愛感動了!雖然,在此之前我跟媽媽說好再也不玩那遊戲了,我真的跟她立約了,我卻不能遵守這個約定。但是現在不同了,當我領會媽媽的愛的時候,就不一樣了。我為什麼讓這樣愛我的媽媽心裡難過呢?我真的不應該再玩那樣的遊戲了,我真的應該順從媽媽。那時候我一邊哭一邊說:「媽媽,真的,我再也不玩那個遊戲了。」從那時候我下定決心起,一直到現在我再也沒有玩過那個遊戲。當我理解媽媽的愛時,在我心中產生了一股力量。這就是福音的能力!
當我們理解了十字架的愛的時候,理解了耶穌以後,並不是得了饒恕就結束了,我們還可以戰勝罪。如果我們認識了耶穌的愛,我們就希望再也不讓耶穌的心難過了,然後我們就可以順從。以前順從誡命是比較困難的事情,但是認識到耶穌的愛以後,現在就很容易了,因為開始憎惡罪惡,開始愛慕義的生活。要帶著這樣的心進入聖所。這就是外院的經歷,這也是福音的經歷。
然後進入聖所,我開始受訓練,開始學習如何正確地生活。當然在受訓練的時候,偶爾會有跌倒,也會有失誤的經歷,為什麼呢?因為這是訓練。但是度過這個訓練之後就會勝利,就可以無瑕無疵地站立在上帝面前,可以聖潔地站在上帝面前,可以與上帝面對面,這就是在至聖所。
來4:14-16「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上帝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這就是福音。我們習慣性地犯罪的原因,乃是我們並不厭惡罪。但是在耶穌的十字架面前,我們的心會變化,我們開始愛慕義,並從耶穌那裡得著能力。
關於原罪論,聖經說什麼
原罪論牢固地銘刻在奧古斯丁的基督教觀念中。他從異教信仰中拿來了這種概念。這種觀念堅持:因著亞當的罪,人一生來甚至在懷胎時就是有罪的。人不能做什麼,上帝也不做什麼,來糾正這種情形。這種錯誤觀念導致許多人相信:上帝只是武斷地預先註定一些人永遠得救。另一些人,上帝決定了,他們要受永遠的刑罰。有些基督徒引證大衛所獻悔改的禱告,作為這種觀點的證據。他們常常引用現代的譯文。這些譯文中有很多,帶有一種翻譯的傾向,反映譯者對原罪論的偏向。在雅各王譯本中,這節經文如下:
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罪惡中我母親孕懷了我。(Behold, I was shapen in iniquity; and in sin did my mother conceive me.)(詩51:5,[KJV]英譯)
然而,在新國際版的釋義翻譯中,同一經文變得偏向於原罪。
確實我從出生就已是一個罪人,從我母親懷我時就已是有罪的。(Surely I have been a sinner from birth, sinful from the time my mother conceived me.)(詩51:5,[NIV]英譯)
這節經文,在希伯來文中,根本沒有說到有罪或原罪。接下來的章節闡明了一個真理,即大衛從他同拔示巴所犯的罪中完全得以潔凈是可能的。
你所喜愛的是內里誠實;你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智慧。求你用牛膝草潔凈我,我就乾淨;求你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詩51:6-7)
上帝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詩51:10)
這些經文消除了任何這樣的想法:大衛相信原罪,或它的必然結果,即人不能停止犯罪。然而,上帝的真理指出:人生來有惡的趨向(evil tendencies),帶著自然傾向(natural inclinations)走上與上帝疏遠的路徑。不信之人將自然地成為一個罪人並與上帝分離。
聖經強調一個人為他自己的罪負責,而不為別人的罪負責:
耶和華對摩西說:「誰得罪我,我就從我的冊上塗抹誰的名。」(出32:33)
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結18:20)
這些靈感的經文有力地否認了原罪論的錯誤教理。上帝根本沒有因人們祖宗的罪而定他們有罪。假如原罪是符合聖經的,那麼上帝關於施洗約翰就不會這樣宣稱:
他在主面前將要為大,淡酒濃酒都不喝,從母腹里就被聖靈充滿了。(路1:15)
我們有罪是因著我們自己的罪: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3:23)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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